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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荆山书院
民国初年,芜湖县有书院7所,即阳明、求仁、滴翠、荆山、龙门、中江、鸠江书院。其中6所在市区,县境内只有荆山书院。荆山书院在小荆山奎星阁前,清乾隆十三年1748建,为东南学者士人讲习之地,废于咸丰年间。
小荆山原有朱孝廉读书处,其内“朱园”景色迷人,画家诗人萧云从常来此作客,并有题咏。
幼儿教育发展情况表

二私塾
清末,废科举,办私塾。到民国17年1928,全县城乡计有私塾500余所,学生8000余名。后减少到200所左右。民国29年芜湖沦陷时期剩下86所,抗战胜利后复增至200所以上。1950年仍有177所。
私塾分为蒙馆和经馆。每十个月为一馆,每馆开始要吃签关酒,由学东主持,邀请家长同塾师见面并商定学额及“束修”。每逢清明、端午、春节,学生向塾师送节礼,塾师回赠笔墨清明、纸折扇端午,以表情谊。
私塾学规很严。放学时,学生要列队到孔子圣牌前作揖。学生同老师交谈,要垂手而立,“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除谈论诗文外,不苟言笑。学生犯错,有训斥、罚站、罚跪、面壁、留堂罚饿、拧耳朵、戒尺打手心等体罚。
私塾的办学形式分为四种:1、由豪门富户聘请塾师来家坐馆,教授自己的子弟,称家塾或坐馆。2、由有声望的名儒在家设馆,教授负笈从游的学子,称私塾。3、由家族利用祠堂公房,聘请塾师教授本姓子弟,开支大部分由本姓公堂负担,称族塾。4、由地方关心教育的人士任学东,收集学费,聘请塾师,教授贫寒子弟,称村塾。教学内容:“蒙馆”教授启蒙课程,“经馆”讲授五经、古文、八股文、练习作诗文。本县私塾四分之三以上为村塾和蒙馆。
民国期间,教育行政机关曾明令取缔私塾,但各地私塾还大量存在,到抗战胜利后,还有所发展。各地的中心国民学校除辅导保国民学校外,对私塾也进行辅导。有的私塾后逐渐改为保国民学校。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私塾进行改造,方法为:统一用小学课本;改进教学方法;塾师参加中心学区辅导会。1950年,全县私塾有117所,塾师117人,学生1377名。1951年以后,私塾逐渐消失,有条件的改为村小,私塾学生成了小学学生,部分塾师成为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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