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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芜湖县有清水、方村、石、澛港等自然集镇。建国初置清水镇。1952年建方村镇。1971年划入湾沚、西河2镇。1972年建荆山镇。1980年建火龙岗镇。1989年,连同县城湾沚镇,有西河、方村、清水、荆山、火龙岗6个建制镇。行政区域面积108.32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15.57平方公里,已建成区面积6.23平方公里。
一清水镇建设
清水镇距县城北20公里,位于青弋江与水阳江交汇处,古称扬青。民国初年,大量移民举家在万春圩开荒定居,该地人口渐密,后逐臻繁荣,形成集市。建国后即置清水镇,后几经变动,1961年复设清水镇至今。集镇规划区面积2.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0.9平方公里。
建国前,清水镇是个商业小集镇,居民近百户,一条沿河岸而建长200米的狭窄街道。住房一半落岸,一半悬吊水面以木桩支撑,门前脚踏平地,后窗面临江涛。1956年兴修水利,驳坡护岸,拆除吊楼式房屋,新建一条长250米的独面街道。1983年,将东西长1160米圩堤铺成5米宽石子路面,作为农贸市场。是年,将370米长的小桥路泥土路面拓宽15米,铺设成水泥路面。1983年至1985年,改老街建新街。对圩堤两侧的建筑物有计划地拆除,控制圩堤外建房,向圩堤内发展。填平一条污水沟,新建一条长329米、宽18米的水泥路面。接着,又将清水粮站至芜屯公路长410米、宽5米的土路改成水泥路面。1989年新建中学路长120米、宽14米和农民新街长220米、宽7米,均为水泥路面。至1989年,修建各类道路6条,长3010米。
1985年房屋普查时,镇内有各类房屋900幢,1035户,建筑面积138383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2838平方米,占2.05%;单位自管房99740平方米,占72.07%,私房35805平方米,占25.87%。用于住宅63843平方米,占46.13%,非住宅74548平方米,占53.87%,其中用于工交的41714平方米,用于商业的16985平方米,用于文教的12265平方米,用于办公的3584平方米。房屋建成年限:1949年以前3205平方米,50年代18705平方米,60年代30151平方米,70年代55774平方米,80年代30548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31901平方米,砖木结构90642平方米,其他结构15840平方米。平房108621平方米,楼房29762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47804平方米,实际住人面积27804平方米,居住面积25541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11.64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22平方米。
1985年以来,开发商品房21幢,3435平方米,其中单位4幢,计1323平方米,私人17幢,2112平方米,总投资56.3万元。1989年,新建小商品市场占地6200平方米,总投资140万元。第一期工程投资89万元,第二期工程投资51万元。
居民饮用水历来取自青弋江。60年代,县标准件厂在厂区内建水塔1座,由外河抽水房将原水送入水塔,解决工业用水和厂内职工饮用水。近年来,长江水流倒灌,把芜湖市区排入青弋江的污水倒灌至该镇,使居民无法饮用。1986年,清水镇投资42万元,其中地方集资17万元,筹建自来水厂,安装各种供水管道3000米,1988年建成日供水2000吨的水上自来水厂。
1953年沿镇南挖一条长1960米,宽12米的排水沟,直穿全镇。作防洪、排除废污水之用。镇内还埋设60公分的下水管道1000多米。建小桥8座,公园5座。有清洁工4人,清扫面积5500平方米,日清垃圾1吨。
1960年全镇通电照明。1982年建苗圃场1个。
二西河镇建设
西河镇位于县城南部边陲,宣南芜三县交界处,原属宣城县七大集镇之一。因地处青弋江西岸得名,古称茶庵。西河始建于明初洪武年间,百姓筑堤建圩,就此安居。万历年间遭兵毁。因地处芜湖、泾县水路之中,水运十分方便,虽经兵乱,不久居民增多,市面繁荣,形成农村商业中心。民国20年定为建制镇。解放后改为西河行政村。1952年置西河镇。1971年隶属芜湖县至今。集镇区规划面积0.6平方公里,已建成区面积0.22平方公里。
建国初,镇内有沿堤两侧而建的7条街巷。跃进街原称上街头全长300米,宽4米,幸福街原称下街头全长500米,宽4米。均为石板路面。1983年,新建1条长220米、宽5米的法制路为水泥路面。1984年,将民主路原名新马路拓宽,由碎石路面改为水泥路面,全长500米,宽5米。至1989年,镇内街道、巷道共9条,总长1654米。其中老街道长934米,新建街道720米。
1985年房屋普查时,镇内各类房屋581幢,住户556户,建筑面积53134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15878平方米,单位自管房14702平方米,私房22554平方米。用于住宅的31065平方米,非住宅的22069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21979平方米,实际住人面积16087平方米,居住面积12817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12.29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7.17平方米。非住宅房屋使用情况:工业交通用房2724平方米,文教卫生用房4673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3145平方米,办公用房1489平方米,其他用房38平方米。房屋建成年限:建国以前25717平方米,50年代4942平方米,60年代3873平方米,70年代10534平方米,80年代8063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3731平方米,砖木结构46914平方米,其它结构2489平方米,平房43368平方米,楼房9766平方米。
居民历来饮用青弋江水。每年枯水季节,居民挑水往返三、四里路,比较困难。1987年镇政府筹建自来水厂。打大口井一眼,建泵房1座,装电动机4台,铺设各种供水管道1500米,工程总投资16.2万元。1989年10月投产供水,供水普及率达60%
西河镇街道座落圩堤两侧,历年防洪兴修,堤身不断加高加厚,现堤面高于店铺近1.5米,街道两边,污水横流,溢于店堂。此后新建的民主路和法制路均埋设了下水管道,与南北相通的幸福街、跃进街衔接起镇内5条巷道,排水条件得到了改善。1972年镇内通电照明,安装路灯8盏。现有清洁工4人,负责镇区环卫工作。园林绿化以单位居民房前屋后绿化为主。镇区绿化面积达3公顷。
三方村镇建设
方村镇座落青弋江下游西岸,距县城10公里。明代,方村隔江分为东西两街,已是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乡小镇。东街人烟繁盛,商业以砻坊居多。因东街地处外滩,常遭水淹,后来街市西移,东街衰落。建国初,县治曾驻此。1952年置方村镇,后多次变动,1965年复置方村镇至今。镇区规划面积0.7平方公里,已建成区0.26平方公里。
镇内原有道路5条,小巷道8条,均为泥土和石板路面。其中主干道沿河路南北长884米,宽3米,顺河而筑。1983年,为解决集市贸易场所,将长463米,宽4米的石板路铺成混凝土路面。1985年,分别将聚粮街原名小街、健康街原名中街改成水泥路。至1989年,方村镇有各类道路、小巷计13条,长2179米。1961年,街道通电照明,安装路灯49盏。
1985年房屋普查时,镇内有各类房屋585幢,685户,建筑总面积57673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7674平方米,占13.3%;单位自管房30458平方米,占52.8%;私房19541平方米,占33.9%。用于住宅的29365平方米,占51%;非住宅的28308平方米,占49%。其中住用房6449平方米,商业用房15100平方米,文教用房3862平方米,办公用房2447平方米,其他用房450平方米。房屋建成年限:1949年以前9416平方米,50年代3298平方米,60年代10836平方米,70年代23218平方米,80年代10905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9216平方米,砖木结构42886平方米,其他结构5570平方米,平房45560平方米,楼房12113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13675平方米,实际住人面积14294平方米,居住面积13675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12.2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7.41平方米。
居民饮用水历来取自青弋江和内沟。1980年方村镇在沿河路北端建容量4立方米的水塔,高21米,在青弋江取水,仅供镇政府和镇机械厂饮用水。因枯水期取水困难,1983年停止供水。1987年,镇投资21万元重建自来水厂,供水设施有活动浮船、一体化净水器、水塔等,设计日供水500吨。1989年投产供水。镇区排水实施,埋设下水道890米,管径0.5米,排水系统为雨污合流,排入内沟。现有清洁工2人,清扫面积4200平方米,日清垃圾0.5吨。镇区绿化面积9380平方米。
四荆山镇建设
荆山镇位于县城北22公里的青弋江下游西岸。建于明代的“文星阁”、“荆山寺”、“荆山寒壁”等名胜古迹,俱毁。建国前,荆山属石区,1952年置荆山乡,1972年建荆山镇至今。镇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已建成区面积0.4平方公里。
镇区原有道路4条:老街道长510米,宽4米,运输东路、运输中路、运输西路总长2250米,宽5至6米,均为碎石路面。1972年,开辟一条碎石环山路面,长5000米,宽6米,1984年改老街道路为水泥路面。1985年新建碎石路面的新街道,长140米,宽18米,1987年,受益单位集资2万元,主管部门补助1万元,将700米长的运输东路改为水泥路面。1989年改新街道为水泥路面。另有镇内通往村级机耕路3条,7100米。至1989年,镇区各类道路6条,7250米,面积43260平方米。
荆山镇是县建材工业基地,有市县镇村办工业企业63家,货物进出全赖水上运输。为改变这一状况,1987年投资170万元其中:地方集资70万元,在镇区西北建荆山大桥,主桥长174米,宽9米,是年6月动工,1989年9月竣工,南引桥长250米,北引桥长318米,翌年底通车。1960年通电照明,至1987年相继安装路灯21盏。
60年代,荆山房屋建筑面积仅10000多平方米。1972年建镇后,房屋建设加快。1985年房屋普查时,镇内各类房屋1135幢,1326户,建筑总面积131944平方米,其中单位自管房78511平方米,占60%,私房53432平方米,占40%。用于住宅的84927平方米,占64.3%,非住宅的47017平方米,占35.7%;其中工交用房37727平方米,商业用房2993平方米,文教用房4284平方米,办公用房2013平方米。房屋建成年限:1949年以前303平方米,50年代1983平方米,60年代15457平方米,70年代78153平方米,80年代36048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30020平方米,砖木结构97043平方米,其他结构4881平方米,平房11451平方米,楼房20493平方米。至1989年底,房屋建筑总面积219683平方米,其中单位自管房93918平方米,私房125764平方米。居住面积35237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12.0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2平方米。
居民饮用水主要依靠青弋江,也有自建手压井。县化工厂、水泥厂、碳素厂和市光荣石灰厂4单位自建泵房直接从青弋江抽水,作工业和生活用水,均未沉淀、过滤、消毒,不符合饮用水标准。青弋江水被严重污染,不堪使用。镇政府早有建自来水厂的设想,因大桥建设造成资金困难。拟于1990年着手自来水工程建设。镇内主要街道路旁均有排水设施,沿圩堤建排污排灌站1座,安装1台50瓦的电动机。
至1989年,建公共厕所4座,有清洁工11名,清扫道路面积15460平方米,日清垃圾8吨。全镇绿化面积0.8平方公里。
五火龙岗镇建设
火龙岗镇位于皖赣铁路东侧,距县城22公里。1980年建镇,得名于附近的火龙岗自然村,镇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已建成区面积0.25平方公里。
该镇设置较晚,集镇建设刚刚起步。1979年,镇内只有1条街,长500米,宽6米,碎石路面。1985年,在镇邮电局后面新辟1条长620米,宽20米的道路,作为全镇主干道路。火龙岗镇驻有市白马山水泥厂、省第二水文地质队、华东地区勘探局271大队、铁四局机务段等单位。镇内有各类房屋70418平方米,其中单位自管房47360平方米,私房23058平方米。居民饮用水仅靠一个简易的自来水塔供水,水源较远且水质差。附近一些单位则饮用井水。镇区座落岗丘上,适宜园林绿化。1987年绿化面积达1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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