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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关税
明成化七年(1471)工部在芜设抽分厂,抽收过往各关口的竹木税,以10%的税率计征。这是芜湖最早的关税机构。清初,芜湖关分工、户两关征收关税。清咸丰元年(1851),芜湖关毁于战火。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在芜湖设龙江关。光绪元年(1875)复设芜湖工关、钞关。次年九月,中英《烟台条约》签订,芜湖辟为通商口岸。1877年2月18日芜湖海关建立,芜湖海关由外籍税务司管理关务,直接受命于外籍总税务司,专门征收轮船装运的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为区别于海关,原有芜湖工、钞关统称为常关,征收各州、县水陆要口的关税。
光绪二十七年(1901)《辛丑条约》规定:海关兼管五十里以内的常关。民国二年(1913)海关正式兼管五十里以内常关,五十里以内常关的税款专作偿还外债及庚子赔款之用。自海关建立以后,常关税源枯竭,征不足额。民国十八年(1929)海关接管常关。民国二十年(1931)因政府实行“裁厘加税”制度,常关奉令裁撤。民国二十七年(1938)一月,因日军侵占芜湖,芜湖海关闭关,人员南撤,民国三十五年(1946)六月正式裁撤,由南京海关兼管芜湖进出口贸易。
1979年,芜湖开放为一类口岸。1980年10月,芜湖海关重建。1985年全国实行关税改革。当年芜湖关税额为2878428元(人民币)。
光绪二十七年(1901)《辛丑条约》规定:海关兼管五十里以内的常关。民国二年(1913)海关正式兼管五十里以内常关,五十里以内常关的税款专作偿还外债及庚子赔款之用。自海关建立以后,常关税源枯竭,征不足额。民国十八年(1929)海关接管常关。民国二十年(1931)因政府实行“裁厘加税”制度,常关奉令裁撤。民国二十七年(1938)一月,因日军侵占芜湖,芜湖海关闭关,人员南撤,民国三十五年(1946)六月正式裁撤,由南京海关兼管芜湖进出口贸易。
1979年,芜湖开放为一类口岸。1980年10月,芜湖海关重建。1985年全国实行关税改革。当年芜湖关税额为2878428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