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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初年,在中江塔附近设课税局,宣德年间被裁。成化七年(1471)以抽木建清、宁二宫,特命王臣主事来芜设“抽分厂”。崇祯三年(1630),在将军巷设户部分司,于河南大江口设钞关、稽查卡口八处。清顺治四年(1647),芜湖关归并户部,由满、汉司官共同主持关务。康熙四年(1665)芜湖关归池(州)太(平)道兼管。同年在县西丁家庄又设工部。康熙八年(1669),芜湖关由户部派员督征。康熙十年(1671),工部芜湖关划归户部,工部每年派员稽征。增设陆路关卡,由过去仅征水路改为水、陆皆征。雍正元年(1723)芜湖关从户部划出,由安徽巡抚委任官员管理,沿江河港均设分口。雍正十一年(1733),复设凤阳、芜湖两关,设安徽宁池太广分巡道兼理芜湖关务,又称芜湖关道。乾隆六年(1741)复设东河口分关。咸丰元年(1851),芜湖关毁于战火。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在芜湖设“龙江关”。同治初年,设盐、茶、牙、厘金局。同治十一年(1872),设厘金总局。光绪元年(1875)复设芜湖工关、钞关,为区别于海关,统称“常关”,6月1日开关;下设五分关、二防守口,各口岸厘局裁撤。光绪十六年(1890)安徽试办鸦片厘金税,分设南北两局,南局设于芜湖,后改为总卡,下设徽、宁分卡。光绪二十一年(1895),裁撤厘金总局。同年,张之洞咨部在芜湖开办米厘局,抽收轮运出口及江苏大胜关、大河口、爪洒三卡米厘。光绪二十三年(1897),在丁家庄工部遗址设课桑局(后改为军营)。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筹议分所创办烟酒捐另设专局。同年,又设立米捐总局,分三处设卡,分卡以下由土膏统捐查验局兼办。宣统元年(1909),米捐总局附设戒烟公所。
民国元年(1912),芜湖常关直辖国民政府财政部,海关监督由财政部任命。民国二年(1913)芜湖海关兼管50里以内常关及东河、澛港二个防守口。民国三年(1914)海关监督公署成立,主管常关关务,名义上监督海关,芜湖关道不再兼理常关关务。同年,芜湖厘金局定为甲等厘局,增设大江口、南卡、定埠、和尚港、石拨河等五处卡口。同年,烟酒公卖局改称安徽第三区烟酒税局,后反复更名。民国七年(1918)三月,设承销所,1928年后,改称印花税局。民国九年(1920)由厘金局代征的烟酒及牌照税,设局专征。民国十一年(1922)十一月,设牙帖捐税局。民国十三年(1924),省城设蛋类统税局,芜湖设稽征所。民国十四年(1925),开征卷烟营业凭证税,用于教育专项,后改为卷烟特税查验局。同年米捐局改为轮运米捐局。民国十六年(1927)十二月,增设煤油特税,一年后裁撤。民国十七年(1928)一月,卷烟特税查验局改为查验所。于裕溪口、当涂设分所,并成立验契分处;5月,设糖捐总局、邮包税局;卷烟增征费、税、捐取消,改办统税,设局。民国十九年(1930),设棉花查验所。民国二十年(1931),国民政府实行“裁厘加税”制度。停常关,撤厘金、裁米捐。水上进出口税由芜湖海关征收;陆路关卡征收营业牌照税。设米照稽查总处(3个月后裁撤)和开办营业税征收处,一年后改为营业税局,并设皖南盐处查缉局,后改为处。同年二月设统税管理所,三月设印花烟酒税局芜湖分局,建盐印附捐征收局(18个月后停办)和鸦片特税分处。民国二十一年(1932)四月,增设特种税营业税局(七月停办),九月设芜湖粮食出境管理局,兼管安庆、大通分所;成立芜湖特设粮食出境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后撤销)。民国二十二年(1933)各税捐按比额由招商局代征一年,营业税成立专门委员会评议征收。民国二十三年(1934)二月,恢复安徽省船舶管理处芜湖分处。九月,田赋、屠宰、契税、营业烟酒牌照、牙行、牲畜等税划归地方,分三等设局,芜湖为甲等税局。民国二十五年(1936),设贩运出境登记处。民国二十六年(1937),设安徽所得税办事处,辖屯溪等分处。同年12月10日,日军侵占芜湖,县政府税收机构瘫痪,由财委会在非沦陷区白沙、十连两乡征收少量屠宰税、契税。
1939年后,汪伪苏浙皖税务总局芜湖区税务分局和硝磺总处安徽区芜湖分处、特别营业征收处、省印花烟酒税处芜湖印花烟酒税局、出口米粮运照捐局相继建立,基本沿用国民政府的稽征管理制度。1940年3月后,新四军通过南、繁、芜三县税务局长向富商、豪绅征税。1941年汪伪维新政府增设皖南盐务分局驻芜办事处。1944年原地方税局并入营业征收局。1945年5月,在芜湖成立维新政府财政部香烛税安徽省承办所。
1945年6月29日,恢复芜湖县税捐征收处;11月24日在芜湖成立安徽省直接税务局、安徽盐政管理局;12月8日,建立安徽区货物税局,9日、28日分别成立安徽省直接税务局芜湖分局和安徽区货物税局芜湖分局,下辖当涂、繁昌、郎溪、泾县、广德、宣城、和县、无为、含山、宁国等十个办事处、查征所、稽征所。1946年2月成立芜湖市政建设筹备处税捐征收处,5月20日在西街设分处;7月,撤销市政税捐征收处,由芜湖县征收处管理,于方村、石硊设分处;10月4日改称县税捐稽征处;11月1日,撤销县公有矿产管理委员会;12月21日撤销皖南盐务分局驻芜办事处,建立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及芜湖分局,同时成立安徽保安司令部芜湖区自卫特捐征收处。
1949年6月17日芜湖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经部税务局成立,下设4个科股、2个稽征所及行商查证所和2个检查站 。同年11月,改称芜湖市人民政府税务局。1950年,局设秘书、会计、计划、检查、地方、货物 、直接等7个科,并设河南、沿江、长街、城中4个税务所。1951年3月,增设检查组和稽征站,与公安局联合建立水上检查站;7月,建立护税组织和税负检查队。1952年9月,建立新芜、长街、环城、河南区税务分局及卜店(今卜家店)税务所、南关稽征站。1953年3月,成立市房地产评价委员会。1954年4月,市税务局4个科合并为稽征、税征2个科;12月,撤销河南分局改为所,南关稽征站改为组。1956年,河南区税务所所辖泗关、南关稽征站,分别划属长街、环城分局。1957年5月,撤销各区税务所,设区政府税务股。1958年3月9日,和县、裕溪税务所划归市税务局管辖。同年11月7日,专、市税务局合署办公。1960年1月,专、市税务局分开,市税务局在编68人,1961年9月,增编124人。同年11月,各区税政股改为税务所。1962年12月,成立郊区税务所,全系统税务干部达154人。1963年7月,市税务局改设秘书、人事、监交利润、税收、计划会计等科。
1968年8月25日,市税务局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政工、办事、生产三个组。1970年6月23日,由财政、工商、税务三局合并成立市财经管理站革命委员会,后即改为财政局(工商除外),下设5个组和6个区财税所。
1978年9月18日,财、税机构分设,成立芜湖市税务局,下设政工、计划、利润监交、集体、税政等5个科及办公室,裕溪口为直属税务所,各区税务所改为区税务分局。1980年4月,芜湖县税务局划属市局管辖。1983年8月,繁昌、南陵、青阳县税务局划属市税务局管辖,市税务局革命委员会改称芜湖市税务局。1984年4月,市税务局下设政工科、一科、二科、三科及会计科。1985年5月,增设北门、康复路、中山路、吉和街、花园街、王家巷、大桥、湾里、中山南路9个税务所。12月21日,增设征收管理科。
税制发展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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