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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建国初期失业人员安置
1、失业登记
建国初期,芜湖市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失业登记。
1950年7月,芜湖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失业工人救济处”成立,同年8月进行第一次失业工人登记,共登记失业工人、失业知识分子3111人。
1951年3月,芜湖市进行第二次失业登记,此次登记2640人。
为迎接即将开始的大规模国家建设,解决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1952年9月,芜湖市进行了第三次失业人员登记。这次登记历时半年,登记范围扩大到无业人员,共登记11030人。
2、还乡生产
对失业工人中有回乡条件者,动员其还乡生产。1950年9月4日,首批558人连同家属还乡生产。这年,共动员549户失业码头工人(连同家属共1821人)还乡。
1951年,芜湖市继续动员人力车、抬炭和店员失业工人351户还乡。此外,还对1000名未经失业登记的搬运工人、码头工人(同家属共4000余人)进行遣散,部分动员还乡生产,部分转送宣城、铜陵、繁昌等地做工。
1952年,芜湖市动员162户失业工人还乡生产。
1953年,全市还乡55户。
1954年,还乡者增至297户。至1955年,动员失业工人还乡生产工作随着大部分失业工人得到安置自行结束。
3、生产自救
1950年10月至1951年10月,芜湖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先后开办了草织厂、食堂部、缝纫部三个生产自救单位,安置失业工人250人。
1952年,三个生产自救单位进一步发展,从业人员增至302人。此外,又组织330名失业搬运工人成立了板车队。同年,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还给88名手工业失业工人发放了小本贷款,鼓励他们个体生产自救。
1953年,芜湖市出现了新的失业现象,尤其以棉织业为甚。为解决该业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开办了棉织加工厂,安置失业工人201人。
1954年,芜湖市继续发放小本贷款,扶持个体生产自救。
1955年5月至9月,劳动部门相继将工人食堂、工人服装厂和棉织加工厂分别移交财政局和手工业管理局,随交工人301人,奖金17743.70元,芜湖市有组织的生产自救工作就此结束。
4、以工代赈
1950年11月,市工赈队成立,成立时仅43人,12月增至170人。1951年扩大为工赈大队,8月底增至433人。这年,工赈大队除有200人前往皖南林产公司伐木外,还完成了大花园游艺场、建筑陶沟桥、翻修江岸路、新建市立中学、开辟公墓及整修赭山苗圃等工程。
1952年,参加工赈人员423人,先后完成大官山工人住宅、北京路菜市场和部分马路的翻修工程,工赈人员人均月收入15—20万元(旧币)。
1953年,随着市政建设的发展,工赈大队于5月再次扩大,参加人员达1200人,人均月收入增至32.85万元(旧币)。同年9月,组织928人的芜湖市治淮大队,于10月18日开赴治淮工地。
1954年1月,813名治淮人员停工回芜,经评议筛选出400余人连同部分工赈人员组成734人的马鞍山铁厂芜湖搬运队,余者皆充实到工赈大队。此外,大水期间还组织了700余名失业工人成立劳动局防汛大队,水退后又组织618名失业工人参加市政恢复工作。
1955年5月救济金停征,以工代赈随之结束。6月,马鞍山铁厂芜湖搬运队和芜湖失业工人工赈大队共1190人分别移交给马鞍山搬运公司和芜湖搬运公司。据统计,芜湖市通过以工代赈先后共安置失业工人4674人。
5、介绍就业与自行就业
芜湖市劳动力介绍所成立于1950年7月。1951年始,根据规定,芜湖市所有公、私营企业增人一律要向劳动力介绍所提出申请,由其统一介绍,禁止私招乱雇,至1952年底共介绍就业3685人。
1953年,芜湖市开始实行介绍就业与自行就业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除根据经济建设需要和失业人员自身条件介绍就业外,鼓励失业人员自谋生活出路。这年,介绍就业1277人,自行就业910人。
1954年至1955年,由于各种原因,芜湖市失业人员不断增加,而公、私营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却明显减少,劳动就业出现低潮。两年共介绍就业727人,自行就业497人。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劳动就业亦进入高潮。这年,中央、省、市属共52家企、事业单位在芜湖市计划招收2793名工人,自此,介绍就业为国家按计划招工所代替。
二、招工
1956年,芜湖市首次大规模统一招工,中央、省、市属52家企业、事业单位实际招收2207名新工人,完成招工计划的79%。
1957年,芜湖市从中、小学毕业生中招收正式工556人。
1958年至1960年,芜湖市突破劳动计划大量招工。据统计,三年内市劳动部门从城镇待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农村劳动力中招收固定工达48979人,为1950——1957年八年间全市新增职工总和的二倍,其中从无为、和县、含山、芜湖县、郊区及其他地区招收的农民多达22459人。
1961年至1963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芜湖市没有招收新工人。
1964年至1965年,芜湖市共招工2614人。其中1964年招收632人,1965年招收1982人。烈军属子女、复员退伍军人、死亡和退休职工子女以及精减职工在招工中优先。
1966年至1968年,芜湖市没有招收新工人。
1969年至1976年,除1972、1973两年因再度精简职工未招工外,六年从农村、城市共招收新工人22833人,招收对象主要是芜湖市及地区的下放农村两年以上的知识青年、按政策留城的知识青年以及芜湖地区、市郊的农民。
1977年,省下达芜湖市招工指标4951人,其中全民指标951人,集体指标4000人。除全民指标部分用于招收下放知识青年外,其余指标均招收75届前按政策留城的知识青年。
1978年,芜湖市招收全民职工1041人,分配在商业、服务、教育、卫生及城市建设等系统的基层单位。
1979年,芜湖市首次在部分行业的招工中试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经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取,银行、税务、教育、卫生和交通部门招收了525名新职工。这年,全市按计划招收全民职工2907人,集体职工780名。
1980年,芜湖市招收全民职工3728人,集体职工247人。这年,招工改由系统负责、归口招收,部分系统坚持了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
1981年至1983年,芜湖市统一实行推荐考核、择优录用的招工办法,市区三年共招收全民职工3671人,集体职工2806人。
1984年开始,芜湖市全民单位招收新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当年,市区招收全民合同制工人1037名。同年,市区集体单位招收固定工470名。
1985年,市区共招收全民合同制工人1000名,集体职工266名。
三、发展集体经济安排就业
1953年至1957年,通过对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组织集体生产经营,芜湖市先后发展了铁业社、五金社、竹木藤器社、缝纫社等集体性质的合作社。
1958年至1960年,在“一大二公”思想指导下,芜湖市从城镇、农村招收的新职工均为全民固定工,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停滞不前。
1961年至1963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汁,部分集体企业下马,职工被精简。
1964年,大批精简职工加入待业人员行列,据同年3月份的调查,芜湖市待业人员总数达18365人。为妥善安置待业人员,芜湖市贯彻中央“城乡并举、统筹安排、而以上山下乡为主”的方针,在城镇安置方面,重视发展集体经济安排就业。这年,各区劳动力介绍所和生产办公室先后组建土方工程队、纸箱加工组等8个集体性质的生产服务单位,从业人员2888人。
1965年,各种集体性质的劳动服务队、组及街道办的生产自救单位发展到77个,从业者6518人。
1966年,管理服务队的各区劳动力管理站被撤销,原服务队、组的人员均由用人单位管理,这些人大都在市区企业常年顶岗位生产,据1971年统计,全市有常年性顶岗位服务工4705人。
1971年,市砖瓦厂、东方纸版厂、跃进橡胶厂等15家企业最先成立了集体性质的“五·七”工厂,从业者890人。自此,芜湖市厂办集体企业逐步发展,至1977年11月,“五·七”工厂的从业人数达4024人,其中大都是家庭妇女和按政策留城、病残回城知识青年。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芜湖市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据1978年底的统计;全市各类待业人员达45502人。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芜湖市大力贯彻“三结合”就业方针,集体经济迅速发展,1979年到1982年8月的三年多时间里,芜湖市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待业青年64000余人。其中通过新办集体安置45000余人,约占整个安置总数的70%,成为安置的主要渠道。
1985年,芜湖市区新办集体企业达1094个,从业人员44902人。新办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大大缓和了市区的就业矛盾,而且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仅1985年,新办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总额达33718.09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6876.77万元;商业营业额13445.01万元;劳务收入3396.31万元。同年7月,芜湖市新办集体企业的586种产品应选参加安徽省劳动服务公司系统产品展销会,8月,又有567种产品参加了全国劳动服务公司系统的产品展销。
四、自谋职业
建国初,芜湖市有个体手工业、坐商3520户,至1952年达4986户,从业者11722人。
1956年,1413户个体坐商计2046人组织了133个合作商店,2243户个体手工业计2716人组成了182个合作小组。这年,全市仍有2398户从事个体经营,从业者2718人。
1961年至1963年,大批职工精简,待业人员剧增,国家采取鼓励个人开业和多方面自谋正当职业的政策,个体经济相应得到发展。1963年,芜湖市从事个体经营者达3816户。
1964年,个体经营户下降至2165户。
1966年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芜湖市个体经营户逐年减少。1976年,全市在册个体经营户仅878户,从业者均系老弱病残。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鼓励个人自谋正当职业,个体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81年芜湖市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个体经营户达3006户,从业人员3156人,主要分布在手工业、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修理业及短途运输等行业。
1982年,14名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青年出席了市新办集体经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这年,全市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个体从业人员3700人,其中城镇待业青年324人。
1983——1985年间,芜湖市个体经济逐年发展,从业人数逐年增多,市区1984年计4643户,从业者6031人;1985年7428户,从业者113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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