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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名机构
1980年10月11日,成立芜湖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有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城建、公安、武装、文化、教育、交通、水利、档案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民政局、城建局负责人兼主任、副主任。办公人员由有关单位选派。其任务是:对市区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核实,并做好地名标准化工作。1984年9月7日,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改名芜湖市地名委员会,市政府副市长任主任委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建设、财政、公安、邮电、教育、交通、文化、广播电视、外办、报社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管理地名工作的职能部门,配编制4人,挂靠市民政局,承办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