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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均为私营商业。建国后,国家在加速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积极扶持供销合作商业,并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多方面开拓商路,扩展商业网点,县内商业逐步繁荣。1958年“大跃进”后,体制多变,影响商业发展。1978年后逐步改革商业体制,改变以往统得过死、少渠道、多环节的封闭型流通体系,建立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型的流通体系,形成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为主体、私营商业为补充的商业市场,购销及利润指标均有增加。
1949—1958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公私比重情况表
14—1单位:万元

一、私营商业
县内商业,明清时较发达,临淮关、府城和乡间各大集镇,经营行业比较多,主要有盐业、粮行、百货、山货、饮食服务、屠宰业等,除本籍商人外,还有徽州、苏州等地商人。本地商人以小商、摊贩及小作坊居多,商品经营以农副产品为主,季节性较强。
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入侵,为抵制充斥市场的洋货,县内京广杂货由摊到店,经营逐步扩大,花色品种也日渐增多。主要经营针织品、铝制品、搪瓷制品、日用化妆品、文化用品及鞋、帽、玩具等。临淮关的谦和、玉祥成、同泰和等京货店以薄利多销、专营包销的原则,赢得县内外商贩和消费者的信誉。
民国2年(1913年),津浦铁路建成通车,商业贸易更加繁盛,激发更多人从事商业,新商号相继出现。府城花铺廊大街、临淮关东大街、小猪市和总铺、红心、小溪河、大溪河、门台子、刘府、武店等地的店铺陆续出现,规模都不甚大。
民国3年,英美商人在门台子开办“颐中烟草公司”(烤烟厂),并在门台子、刘府、武店等地,推广种植烟草,传播技术,设点收购烤烟。民国8年,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蚌埠分公司在刘府、武店也设点收购烟叶。此时,全县每年烤烟收入高达300万元(银元),8月至12月份为烤烟上市季节性的繁盛时期。后来,英美烟草公司采取高额提价收购措施(由原来每担30元提到80元),并以免费施医手段推销洋烟(卷烟),挤垮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至民国12年,全县整个烤烟市场,均为英美烟草公司独占。由于外国资本垄断市场,外国商品随之大批输入,使洋布、洋火、洋油、洋烛、洋胰子(肥皂)等充斥市场,民族工业受到极大地打击,当时市场上的商品70%以上皆为洋货。
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占领凤阳,历时8年,社会购买力急剧下降。县内除少数商店保持经营外,市场临时摊点,不分行业,经营混乱。抗战前,临淮关经营棉布批发兼零售的商店30户,从业人员150多人,资本达4000余尺布。抗日战争期间,临淮关竟无一家批发商店,仅有零售商(多为摊贩)50余家,资金300余尺布。
日本投降后,逃亡在外的商户陆续返回,商业有所发展。全县商户有2000余家。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横征暴敛,税捐繁多,又无限制地印发钞票,物价飞涨,行业之间互相倾轧。民国37年,“八一九”限价后,资本雄厚的商家囤积居奇,兼并激烈,资金匮乏的小商店90%以上被迫歇业,市场萧条。
建国前,县内较大的商埠为府城和临淮关两地,在商业行业分类上有“专营型”和“混合型”2种。由于经营日益兴隆,行业逐渐多、细,经营商品的花色品种也逐渐增加。为适应商业行政管理的需要,以混合型经营方式的店家,逐渐转向专营型经营,并建立同业公会,是政府在商业中的代表机构,在同一行业中有地方性的“帮口”组织,把持购销、运输环节,较大的店铺还雇用伙计和招收徒工。
棉布经营“土洋兼备”,有本地木机土布及怀远河溜、江苏崇明的土布。绫罗绸缎,均为各商号从苏、申、杭等地购进转销。随着纺织业的发展,木机织布逐渐淘汰,市场逐步为机织布所代替。临淮关的和泰、德昌祥、隆泰等布店,经营品类为“洋布”和绸缎,除在县内市场销售外,还远销毗邻各县,是当时拥有货物较多的店号。另外,府城的潘福泰、刘和春等店,也较有名。
杂货业所经营的品类,与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如酱菜、酱油、醋、盐、糖、纸张、香烛、香烟、酒、肥皂、糕点等,有的店为“前店后坊”,自制自售,也有雇用师傅经营和雇佣帐房先生的。
截止民国38年1月,府城有京广布业15家、杂货业16家、旅馆业38家、医药业7家、酱园业6家、缝纫业12家、水作业(作坊)16家、酒油槽坊12家、糖坊4家、首饰业6家、屠宰业(包括猪、牛、羊)13家、牙行业11家、特种行业16家(其中赌场5家、土娼8家、烟馆3家)、律师业13家、其它行业(其中有鞭炮、缫丝、租赁、染坊、印刷、文具、刻字、青货、凤画、洗玉等)29家,照相业5家。
建国初,临淮关有广货业30家、杂货业56家、棉布业81家、饮食业24家、旅馆业19家、浴池业5家、理发业27家(有的店雇师傅做活,称“客师”)、照相业4家、茶庄茶馆11家、酱园业9家、印染业8家、豆腐作坊56家、屠宰业22家、医药业17家(包括店号、个人行医)、山铁业12家(个别店批、零兼营)、缝纫业20家(包括店号、个人裁缝)、糖油槽坊12家、鞭炮和香烛业12家、首饰业11家(有的来料加工)、丝线业17家、卷烟业9家、运输业16家、牙行业35家、其它行业37家、特种行业(赌场、鸦片烟馆、土娼等)20家(包括临北镇)。
建国后,国营商业和集体商业渐次崛起,私营商业逐渐减少,在社会主义市场中,只起补缺的作用。
建国初期,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处于初创阶段,县内市场以私商为主,政府取缔了部分不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商业,对有利国计民生正常经营者实行鼓励扶持政策。私商在商品交换中仍起辅助作用。1949年12月,县人民政府设置工商科,管理全县工商企业,组织物资交流,平衡市场物价,着力发展国营和合作商业,国家扶持国营商业及合作商业,优先照顾货源,实行优待价格。资金不足时,给予短期赊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方针指导下,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对国计民生起积极作用的私营商业则按照“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逐步完成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9月,国家实行棉布统购统销,全县棉布零售商绝大部分改为经销点,部分转业或歇业,部分由商业部门组织公私联营。1955年l0月,对烟、酒、茶叶、食盐、煤炭、木材、百货、文具、图书、西药等10个行业实行经销代销。
1956年2月,全县掀起公私合营高潮,全县农村初级市场供销社归口管理的行业,统一经营、统一结算的合作商店有43个,门市部85个,从业人员376人,其中纯商业(杂货、百货、烟酒、食品)门市部40个,从业人员142人,饮食业门市部25个,从业人员177人,浴池、理发、洗染、服务业22个网点.从业人员57人。对合作小组32个网点,从业人员47人,采取统一进货、自负盈亏的办法。对小商小贩经营困难者,从资金、货源上给予支持,采取经销和代销商品的办法,纳入国家统一市场轨道。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时期。1958年私商一度取消。1961年后,城市私营商业由国营商业部门代管,农村私营商业由供销社代管。“文化大革命”中,私营商业受到严重冲击。
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扭转失调的现象。按照“划小划细”的要求。因店制宜,组成夫妻店、兄弟店,自愿结合。把核算单位过大的缩小,把并人店内原系小商小贩、自负盈亏的人员,动员下农村落户,改为农村人口,人仍在街上照常营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造反派把私改员当作“当权派”批斗,经营处于无政府状态,市场极为混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明确合营商店是社会主义性质集体所有制经济,尊重其自主权,把对私商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调整为“加强领导,积极扶持,统筹安排”的政策。1978年全县49个核算单位都按政策规定取消不合理的限制,调整税收贷款政策及公积金上交比例,改善职工福利待遇(改包养为退休),体现老有所养政策。1979年后,商业实行分店经营、个人承包,1981年,申报批准的个体商业有1135户,到1985年猛增至4119户。市场供应充裕,出现了百业兴旺、商业繁荣的景象。
二、国营商业
1949年9月,皖北贸易总公司在蚌埠成立,先后在临淮关、府城建立贸易支公司,12月在临淮关设立利华公司。自此,凤阳县出现了国营商业。
贸易公司分为粮食、百货两个系统,在临淮关建立行政管理机构和一个门市部,在小溪河、府城等地建立基层所、组。
1950年至1952年,在全县各主要集镇都建立商业网点。经营上,部分商品实行计划分配、控制进货、缩小进销差率、扩大批零差价,市场批发业务绝大部分被国营商业控制。
1952年4月份以后,进一步扩大批零差率,适当调整商业网点,对一些本小利大的小百货,采取适当让利政策,促进私商经营积极性。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国营商业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扩大收购农副产品、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加强市场管理”为中心的经营思想指导下,多方开展商业购销活动。同年,为繁荣城乡经济,召开初级市场物资交流大会12次。1954年9月,粮、油、棉先后实行统购统销,产品全部由国家控制,从而稳定了物价,巩固了市场。当时县内除原建的中粮、中百、土产(后改为县食品公司)、煤建公司外,又建立了纺织、医药、油脂、水产、烟麻收购、烟酒专卖等公司,各公司在县内各乡镇分别建立了门市部、供销点、分销处、收购站,达到区有站、乡有点,以满足群众购销需求。
1949年12月,凤阳县人民政府内设工商科,1956年2月29日改工商科为商业科,1957年8月26日,县撤销商业科,成立商业局,在殷涧成立商业分局。1961年11月,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分为两个经济体系。1958年5月19日,商业局与供销社合并,统称商业局,1961年11月分开。1971年1月,商业局与供销社二次合并,称商业局。1976年8月,县商业局与供销社分开,并划归县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领导。
县商业局下属单位有:百货公司、食品公司、五交化公司、石油公司、糖业烟酒公司、蔬菜副食晶公司、饮食服务公司、中药材公司、盐业公司。另外,国营商业公司还有县农机公司、县林业局下属木材公司和物资局下属燃料公司。
1、百货公司
1950年,中国百货公司皖北分公司滁县支公司在临淮关中心街建立办事处,主营批发兼零售。属滁县支公司领导,实行报帐制。有门市部一个,面积为150平方米,经营一百多种商品,无专用仓库。随着社会的发展,规模逐渐扩大。该公司初称百货商店,1952年改为凤阳县百货公司。设立棉布、五金、百货三个门市部,拥有一座1000平方米仓库,改报帐制为独立核算制。
经营的商品有煤油、食糖、香烟、五金交电化工商品、针织、棉布、药品、文化用品、大小百货等一百余种。1952年经营商品达5000种以上。后商业机构逐步划细,兼营的药品、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煤油、烟、糖等分别由各专业公司经营。为组织货源,在蚌埠和南京设立采购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撤销。
经营方法:与省内外商业二级站签订购货合同,从单一渠道订货,对当地生产主要工业品实行包销,销售对象是县内基层供销社、集体商店和个体商户,划区供应。每年召开3至5次供货会议,以活跃城乡经济,中百经营体制持续较长时间。
1951年春,临淮关办事处在定远县定城镇设有营业组,经营批发零售业务,后改为营业所、办事处。1955年,定远县成立县百货公司,与凤阳县临淮关办事处脱钩。凤阳县府城营业组改为府城百货分销处。1952年支援治淮工程,临淮关办事处在嘉山境内泊岗治淮工地上,设组供应治淮物品。1954年淮水暴涨,无法经营而撤销。
1954年9月,成立凤阳县花纱布公司,百货公司所经营的棉布、呢绒、丝绸等商品,拨给花纱布公司经营,后又并人县百货公司。
1955年,县百货公司在武店、刘府、小溪河、总铺设立分销处,经营批发业务。根据国、合经营分工原则,分销处接收各所在地供销社的商品,并开展零售业务。1962年,又撤销了分销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指导下,改为多渠道进货、纵横结合,搞开放式经营,成效显著。1985年营业额1729.1万元,零售额1010万元。
公司下属海上服装厂,系知青待业性质,自带缝纫机进厂,工人工资实行计件制。曾数次派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产品由少到多,质量从差到优,供不应求。
凤阳县百货公司下属机构网点有:府城分销处,下辖一个知青门市部(后撤)、一个门市部;临淮分销处,下辖一个联营门市部、一个知青门市部、三个门市部。公司下辖一个知青门市部、百货批发部(下辖一个零售门市部)、针织批发部。公司内设服装股、组技股、商政股、计财股、人秘股。
2、五交化公司
凤阳五交化公司于1979年6月成立,地址在临淮关西关街。经营批发兼零售,独立核算。在临淮关、府城分别设立分销处,下设6个门市部,一个维修部。
公司经营的品类有建筑材料、民用五金、土木工具、紧固件和传动器材、交通工具、器材、零配件、电讯电工电器材料、油漆、染料、化工原料、电扇、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洗衣机等,种类达3000余种。
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敞开经营、远购近销的经营思想的指导下,向省内外有关二级站组织货源,开展内部纵横联系,交流余缺,厂方直调的业务活动,颇见成效。并与省内数家厂、站建立业务联系,销售面向农村、面向基层。每年举办3至5次展销会,以扩奉经营范围。1985年营业总额为674.6万元,零售额为441.8万元。
公司设人秘股、业务股、仓储股,下设临淮分销处和府城分销处。
3、糖业烟酒公司
1952年,县成立专卖事业管理处,经营酒类。1953年,县百货公司将烟交予管理处经营。1956年,县成立专卖公司和专卖事业管理局,下设刘府、武店、总铺、大庙、红心、小溪河、门台子等7个分销处。1958年,烟、酒、糖归口管理,由烟酒商店经营。1962年7月,百货公司将食糖、糕点交予专卖公司经营,并将专卖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凤阳县糖业烟酒公司。
1956年至1975年,经过调整,基层分销处除总铺保留外,其余各点先后撤销,糖、酒改由基层供销社经营。
1981年7月卷烟批发由县烟草公司经营,县糖业烟酒公司更名为糖酒公司。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司开展“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并提出“面向零售、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口号,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商业道德,扩大购销业务。各基层商店先后实行经营承包制,划小核算单位,改变了“吃大锅饭”的弊端,调动了企业和单位职工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有所提高。1985年营业总额为890.1万元,零售额为655万元。
4、盐业公司
1963年7月,设立盐业经营处,地址在临淮关凤临路。经营食盐调拨、运输、储存、批发等业务。1965年精简机构,盐业经营处撤销,盐业供应划归滁县经营。
1971年,盐业经营处重新设立,属县食品公司领导。1976年盐业经营处从县食品公司划出与酱醋厂合并成立凤阳县盐业蔬菜公司。1980年12月与蔬菜公司分开,成立凤阳县盐业公司,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经营,统一核算。1985年营业额125.9万元,零售额44.1万元。
公司设计财股、人秘股、盐库。下设一个知青门市部。
5、蔬菜副食品公司
县蔬菜副食晶公司的前身是盐业蔬菜公司,成立于1976年8月。下辖临淮关、府城两地的酱品厂和豆制品厂。公司设在县商业局内,后迁至府西街。1980年12月,盐业分出,定名为凤阳县蔬菜副食品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临淮关、府城各建一个蔬菜生产基地,共739亩,年产蔬菜475万公斤。公司为加强对蔬菜管理,扩大种植面积,协助蔬菜队搞好菜地基本建设,改人工浇水为机械喷灌,帮助解决肥料及耕作设施,建立基地科研小组,引进良种,科学种菜。1977年至1979年曾实行包销办法,因效果不佳而停止。1980年后改为自产自销,对市场起调节作用。1985年营业额32.1万元,零售额为31.9万元。
蔬菜副食品公司内设秘书股、业务股、计财股,下设府城菜站、临淮关菜站、府城豆制品厂、临淮关豆制品厂、府城酱品厂、临淮酱品厂。
6、食品公司
凤阳县食品公司成立于1955年,下设府城、临淮关食品站。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成立生猪派购办公室,下设23个收购点,并与基层供销社建立代购代销业务,发放养猪预购定金。
1960年,农业滑坡,生猪生产相应减少,市场猪肉供应极为紧张。当年,国家对猪、禽、蛋实行派购政策,完成派购任务的实行奖励。奖励物品有化肥、粮食、饲料、食糖、粮票、布票等。
1963年后,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县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副业生产,生猪饲养量有所提高,猪肉供应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
“文化大革命”期间,食品公司受到干扰,零售网点减少,业务脱节,购销下降,市场供应再度紧张,城市居民实行凭票供应,每人每月供应猪肉0.5公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及农村各项政策的调整,市场供应出现生机。生猪收购中坚持不收病猪、种猪、“人情”猪,社员、干部、职工、家属一个样的原则,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促进生猪饲养的发展。1979年,国家提高生猪价格,调动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在购、销、调、存栏等环节中,都出现可喜的局面。由于生猪饲养量的增加,市场出现繁荣景象。出现了销大于购的新局面。公司采取“立足本地、面向农村、扩大销路、增加外调”措施,收到良好效果。并开展菜牛、山羊的购销业务,保证回民和清真行业菜肴供应,对菜牛、羊、家禽、蛋品等多渠道经营,议购议销,市场活跃。为解决农民养禽幼苗问题,兴建孵房一个,孵化鸡、鸭、鹅等幼禽。
公司贯彻行政工作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经济效益与职工收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多销多奖的经营承包制,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食品公司内设政秘、计财、业务、储运、生产卫检五个股,下设肉禽蛋经营部、肉食品综合厂、冷库、府城食品站(辖肉制品加工厂)。公司设基层食品站8个和25个分站,共有食品门市部47个。全公司有职工125人。1985年收购总额1648万元,销售额581万元,纯利润5.8万元,上交税金44.7万元。
7、中药材公司
中药材公司的前身为中药材经理部,1955年12月1日建立,属县供销社领导,经营中药材收购、加工、销售和外调业务。1956年8月1日从供销社分出,成立中药材经营处,纳入医药合营商店,属县卫生局领导。
1956年上半年在刘府、武店、大庙、府城设立4个中药材收购点。1957年,增设曹店、宋集2个收购点。1958年,曾与蚌埠市医药公司合资,在曹店谢洼建立药材培植场,后效果不佳而停止。凤阳县中药材经营处在京山官塘黄设场种植药材,因效益不好,于1962年8月1日撤销。
1961年4月1日成立医药公司,由卫生局划归商业局领导。专营西药和中成药,批零兼营,经营中、西药品及医药器械3000余种。曾设生产中成药及食用菌厂。1981年8月改为凤阳县中药材公司。1985年,收购额49.4万元,销售额79.7万元。 。
中药材公司先后撤销刘府、大庙2个收购点。1984年3月,又将曹店、武店2个药材收购点转归供销社。
中药材公司内设人秘股、会计股、业务股、批发股,下设临淮、府城零售部和淮光综合饮料加工厂。批发股下设临淮收购点、宋集收购点、临淮甲仓、临淮中转仓。临淮零售部下设3个门市部。府城零售部下设2个门市部和1个收购点。淮光综合饮料加工厂下设有饮片加工厂、食用菌厂、刘府知青店、总铺知青店、小溪河知青店、枣巷知青店。
8、木材公司
建国后木材归林业部门经营,设立专业公司,地址在临淮关濠梁路西,坐北面南。在武店设立木材供应点。公司内设业务股、财会股、人秘股。
1963年5月24日,凤阳县人民委员会成立林业局、物资局,木材公司业务由省木材公司直接领导,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物资局领导。1965年,木材公司从物资局划出交林业局领导。1985年营业额214.8万元。
9、石油公司
石油公司前身是煤建公司,主要经营工业、农业烤烟及城镇居民生活用煤。公司设在临淮关濠梁路,系全民性质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内设财会、人秘、业务等股,基层设煤建分销处和小组,供应农副业用煤。1978年前,隶属商业局领导。
1979年初,煤建公司划归物资局领导。1980年,将煤建公司划分为“燃料”和“石油”2个公司。燃料公司隶属物资局领导,石油公司属商业局领导。
石油公司设人秘股、业务股、保卫股、组技股,下设1个油库、1个加油站和9个石油站。1985年营业额405.1万元。
10、农机公司
1960年5月11日成立县拖拉机站。1970年2月,在县拖拉机站的基础上,成立凤阳县农机供应站,经营农机零配件。1975年农机供应站改名为凤阳县农业机械供应公司。1977年在濠梁西路建营业楼,总面积3646平方米,营业面积1200平方米。经营农机配件、汽车、拖拉机、柴油机、水泵和电机等。年销售额500万元。1984年,先后在刘府、武店、大庙、门台子、红心、总铺、小溪河等地增设农机供应点和农机配件代销点。1985年,全公司职工49人,销售额600万元,利润13.6万元。
1l、饮食服务公司
凤阳县饮食服务公司成立于1963年。地址在府城镇府东街,内设政秘股、业务股、商业股,统一管理饮食服务行业。1985年,全公司职工464人,营业额271万元。
三、供销合作商业
凤阳县供销总社成立于1950年11月20日,设6个区镇供销社,区以下设5个基层社,2个生产合作社,府城设1个消费社。经整顿后,全县有12个基层社、21个分销站、1个消费社。1958年,机构变化,基层社改为经营处,归商业局领导。
“文化大革命”中,各基层社基本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基层社建立临时权力机构“革命领导小组”,至1973年,正式恢复供销社正常业务工作。1983年,县内基层供销社经过体制改革,分销站改为公社供销社。全县共有44个社级核算单位,原区供销社与下属分销站开始脱钩。1984年,新划入机构有食品公司及其所属组(站)、区乡石油供应站、中药材供应站。机构改革后,供销社内设农业生产服务部、生活资料服务部、农副产品收购加工服务部、棉麻购销服务部、农民食品服务部、农民石油服务部、农民商办工业服务部、农民工业品批发服务部、财会统计商品信息服务部、农民科技咨询服务部。
1、县供销社
1950年11月20日,凤阳县供销总社成立,设供应股、推销股、人事股、秘书股、财会股、组导股、生产股。1954年,为适应供销社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计划股和生产资料股。1954年,成立县手工业联合社,县供销社生产股人员全部划归手联社,增设采购股和物价股。
1955年至1956年,县供销总社改为供销合作社,成立采购日杂、生产资料、土产、中药等经理部,撤销供应、推销、采购股,设立业务指导、私改、干教、储运股(干教股后改宣传股,于1958年撤销)。
1958年5月19日,县供销合作社与县商业局合并,取消供销社建制,对内一套班子,对外两块牌子。成立了经理部,开展商业活动,百货公司改为工业品经理部。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后,商业体制被纳入“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的政社合一体制,称为人民公社供销部。
1961年,恢复各级供销合作社建制,下设集市贸易股、外贸办事处。1964年,县供销合作社成立政治处,撤销人事股,配监察员2人,并建立供销社党支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供销社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县供销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内设政工组、办事组、生产组。
1971年1月20日,县供销社与县商业局二次合并,称商业局,基层供销社保留原名称,归县商业局领导。1976年正式恢复县供销合作社,增设多种经营生产指挥股。1979年至1983年,县社恢复监事会。1983年,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凤阳县供销社联合社”。1984年,改全民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县食品公司划归供销社。县社内设12个股室,有职工42人。
2、公司老派站
烟麻公司1952年,烟叶办事处撤销,烤烟收购业务交供销社。1955年成立采购经理部。1964年采购经理部改为凤阳县烟叶收购供应站,1968年4月,改为县烟麻公司。辖全县9个区镇烟棉采购站和15个收购组。公司设政秘股、业务股、财务股。
转运站1951年,在临淮关设立转运站(原名批发站)承办全县农副产品、日杂用品进出仓货运任务。1965年,各专业公司迁至临淮关后转运站撤销。
土产日杂公司1965年5月,土产经理部改为土产日杂公司,撤销日杂经理部。内设政秘股、业务股、财会股。1977年,公司增设多种经营生产指导股,经营农副产品购销、基层日杂批发、副食品、陶瓷器、土特产等。
生产资料公司1965年5月,生产资料经理部改为生产资料公司,1972年又改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内设政秘股、业务股、财会股。公司有职工32人,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肥、农药、药械、农具、农机具。1965年在府城镇西门外设立牲畜部,经营耕牛。
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于1978年11月成立,内设政秘股、业务股、财会股。
3、基层供销社
1950年,基层供销社在县供销社建立后相应建立。在县内6个集镇建立5个基层社,重点集镇建立2个手工业合作社。省、地供销社在武店搞烟叶专业供销社试点,府城镇设立一个消费社。1952年整顿后,增加到12个供销社、21个分销站、1个消费社。
1953年,基层社设立供应、收购、财会、文书(或人事干事兼统计)、组导等。较大的社还设有文化部、门诊部、食堂。
1958年,机构调整,基层社改为经营处,划归商业局领导。1983年,供销社以乡建社,分销站改为供销社,原区供销社与下属分销站脱钩。全县共有基层社44个:临淮、府城、武店、考城乡、楼店乡、马湖乡、官塘乡、龙坝乡、刘府乡、宫集乡、严桥乡、官沟乡、曹店乡、陈圩乡、大庙乡、邬岗乡、亮岗乡、周圩乡、总铺乡、二铺乡、殷涧乡、红心乡、黄泥铺乡、宋集乡、凤阳山乡、京山乡、小溪河乡、大溪河乡、燃灯乡、清塘乡、梅市乡、石门山乡、梨园乡、板桥乡、黄湾乡、枣巷乡、江山乡、洪山乡、李二庄乡、门台镇、二十郢乡、城南乡、五里庙乡供销社。
基层供销社(站)变动情况。1953年,上窑分销站从武店划归淮南市,武店烟叶专业供销社改为武店供销合作社。1954年,龙坝分销站由淮南市划归武店供销社。1955年,殷涧供销社改为大庙供销社,大溪河供销社改为小溪河供销社,撤销花园湖供销社成立板桥供销社。1958年,成立门台供销社。同年,长淮供销社、李楼供销站划归蚌埠市。1959年,年家岗分销站划归定远县。1961年,鹿塘供销社改为总铺供销社,利民供销社改为红心供销社。
四、集体商业
民国37年,临淮关成立“消费合作社”,由地方资金较雄厚者牵头,集股加入,凭股票购买优惠商品,利润分配由内部决定。设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成员由商会会长指派。人股社员90%以上为较大商户,小商小贩、工人和城市其他劳动者不到10%。民国38年1月撤销。
1、合作商店合作小组
农村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是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逐步建立起来的。1956年,部分小商贩组成合作商店、部分组成合作小组。全县建农村合作商店(组)28个,门市部225个。其中合作商店11个,门市部155个,从业人员190人,资金521980元;合作饭店11个,门市部51个,从业人员69人,资金161238元;服务业合作小组6个,门市部、货摊19个,从业人员49人,资金149908元。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实行经理负责制,成立店务管理委员会,由2至4人组成。
1958年至1959年,农村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划归供销社管理。全县农村共有合作商店277个,从业人员2108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部分合作商店解体,网点减少。
1978年至1980年,国家明确合作商业属社会主义性质,合作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经营的方式,由代销转为经销。
1985年,全县农村合作商店125个,饮食业54个,服务业27个,职工436人,资金418709元。全年营业额2834641元,利润25242万元。
1956年,城内较小的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组成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府城和临淮关共有合作商店(组)64个,从业人员59人,其中府城百货商店6个门市部,从业人员18人,杂货商店有12个门市部,从业人员26个。烟酒商店11个门市部,从业人员18人。临淮百货商店6个门市部,从业人员23人,杂货商店有18个门市部,从业人员48人,烟酒商店11个门市部,从业人员26人。城内合作商业由国营各专业公司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烟酒合作商店实行经销,商品由专卖公司供给。1958年,烟酒、杂货合作商店并入合营百货商店总管理处,饮食、面点、清真合作商店合并组成饮食中心商店,理发、照相、水炉、染坊合并成服务中心商店,豆制品合作商店并人酱醋厂。中心商店实行统一核算,自负盈亏。1962年,合作商店“划小划细”,烟酒合作商店从百货合营店划出,仍按合作形式经营,设15个门市部,人员34人。饮食、服务中心商店划归饮食服务经理部统一管理。1982年后,合作商业逐步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5年,烟酒合作商店有职工77人,22个门市部,饮食服务业共180人,21个门市部。1985年,府城饮食业国营、集体营业总额138万元。
2、知青商店
1979年,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开办了各种形式的知青商店。经营类型有代销、经销、合营、联营等。
1981年至1985年,全县发证知青门市部133个,安置知青3377人,经上级批准转为集体性质的34个门市部1634人。
1984年知青门市部经营情况表
表14—2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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