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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电电源供电负荷
全县供电电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南岗变电所主变容量20000千伏安;二是武店变电所主变容量3200千伏安;三是门台子变电所主变容量2400千伏安。总容量25600千伏安,可供出负荷20000千瓦,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满足全县供电需要。农业用电高峰期间,抽水用电负荷剧增,造成南岗变电所1985年开始出现主变超载现象,多次被迫拉闸限负荷。洪山变电所和九华山变电所主变压器在农电高峰时也感到吃紧。
全县供电负荷由工业、农业、生活照明三大块组成。1976年全县最大负荷8000千瓦,1985年最大负荷超过19000千瓦,在正常情况下,最大负荷15000千瓦,每日供电量24万千瓦时左右。工业用电负荷主要集中在府城、临淮、武店3个镇,府城的铁合金厂、砂轮厂、光色玻璃厂、临淮关的化肥厂及水箱厂、武店的3个水泥厂等8个厂用电在8000千瓦以上,占正常负荷的60%。农业负荷主要看年景,一般情况,农业抽水灌溉一年中2个月左右即可,如遇旱涝年份可持续高峰用电3个月以上,农业排灌用电高峰时,负荷可增加7000至8000千瓦,这是造成变电所超负荷的主要原因。照明用电负荷1978年至1985年与日俱增,1978年全县照明负荷只有1000千瓦左右,1985年增加到4000千瓦以上。由于生活用电逐年上升,致使晚间负荷过高,日平均负荷率很低。
二、供电
1975年前后,电网发电供电不统一,供电质量没有被重视,所以电网长期处于低周波、低电压运行,给用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损失。1976年以后,电网加强了集中统一管理,调整发电、用电、供电比例,装设低周减载装置等技术设备,使供电质量得到提高。同时对电力电容器的安装进行调整和改造。已有6个变电所安装电力电容器7200千乏,总投资20.6万元。通过对府临门三镇的供电线路多次改造,对线路长末端压降大的地方加装配电变压器,使一些用户的用电质量得到改善。目前10千伏以上的电压质量只有低压部分的电压极少数因线路过长或长年失修老化而影响供电质量,大部分均能达到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
为了安全供电,县供电局设有专门组织机构,配有1名专职安全员,各股所和班组都有兼职安全员,每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3次,春季雷雨季节起到冬季前进行冬防检查。在安全教育上,县局每年组织1—2次对在岗工人、职员进行电业安全规程考试。基层生产单位每星期六下午为周末安全活动日,组织大家学习文件、简报通讯,自查存在的问题。1979年以来,除新建线路和变电所以外,县局还安排必要的大修项目,对不合格的线路和变电设备进行改造。如九华山变电所1983年对厂房设备改造,一次就投资22万元。
在电网保护方面,重要变电所装有差动保护及重合闸自动装置。对各变电所的主要设备,实行评级和责任制,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电力调度
1982年以前,全局的电力调度由分管局长和技术负责人兼管。1982年底成立凤阳供电调度室,从业务熟练的工人中抽出3人送省培训后进岗,1983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调度室职责是掌握全县各35千伏变电所的运行情况及负荷潮流分布,下达事故处理调度命令,负责正常计划检修和计划限电方面的停送电管理,记录汇总测算负荷等。
1970年,凤阳供电局安装了第一部对外有线电话,为电力通讯服务。1974年到1978年安装了3部有线电话机,1982年蚌埠供电局调度室为通达门台子、九华山变电所,给凤阳供电局调度室安装了专用有线电话3门,极大方便了蚌埠局和凤阳局的通讯联系。1983年7月在省及蚌埠供电局的支持下,购置00801无线电话机4台,其中安装在县局调度室1台,另3台分别装在门台子、总铺、大庙变电所,经试用效果很好。1984年至1985年各变电所均安装了无线电话机,巡线及事故处理配有对讲机,初步形成了无线电通讯网,为调度命令迅速、准确实施提供了极大方便。
四、用电分类
1、农业用电
1985年农业用电1377万千瓦时,比1980年的363万千瓦时增长3.5倍,比1970年的124万度增长10倍多。“六五”期间,农业用电递增率较大,居各类用电之首。
排灌用电光焕发民国24年国民党安徽省建设厅在临淮关建立实验农垦场,第二年为解决机械维修及抽水用电,建小发电厂1座,但是3年左右就停办了。省电力专家认为凤阳是安徽省农业用电最早的县。1961年门台子二级站变电所建成投入运行,开创了全县农业用电新阶段。1985年,全县已有国营电力排灌站6座,电动提水设备124台18840千瓦。区乡集体所有电力排灌站60多处,电动提水设备120台15159千瓦。1984年排灌用电量916万千瓦时,其中国营电站用电614.6万千瓦时。1984年排灌用电量占全县总用电量的10.7%。
农村加工用电1962年高压电接通后,门台镇和府城内有几家小型粮食加工厂,使部分农户结束了石臼舂米石磨磨面的传统的粮食加工方法。但是农电建设慢,粮食电力加工不能普及,1980年农副产品加工用电才18万千瓦时。1985年农村加工用电有了增长,截至1985年全县加工用电达到503万千瓦时,有大小粮食和饲料加工厂600余家,装机容量2680千瓦,平均每个农户农副加工用电一年超过40千瓦时,基本结束农村农民口粮加工和饲料加工传统的人工和畜力加工方法。
乡村企业用电乡村用电早、发展慢,有的乡村用上电但由于贫困办不了企业。1979年推行农业大包干责任制后,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收入增加,乡镇企业才开始发展。1985年,石粉加工、水泥预制构件、食品加工、机械修理、畜禽饲养等乡村企业发展到200多家,装机容量达21687千瓦,年用电量由1978年的几十万千瓦时增加到280多万千瓦时。
2、工业用电
1985年全县工业用电5303万千瓦时,比1968年的233.5万千瓦时增长22倍。“六五”期间工业用电量递增率为12.3%,用电门类齐全,有冶炼、采矿、化工、建材、纺织、机械加工、食品加工、交通运输、机电粮食加工、酿造。用电时间最早的是凤阳农机厂、铁木农具厂和县油厂、米厂、酒厂、砖瓦厂等,这些厂早期用电都是自备柴油机发电,高压电接通后,这些厂的生产都改用电力生产,后来陆续新建的农机二厂、制药厂、橡胶厂、磷肥厂、注射器厂都使用电力生产。全县工业用电主要在府城镇、临淮镇、门台镇、武店镇。工业用电占总用电量60%以上。
黑色金属冶炼用电主要有铁合金厂、砂轮厂,这两个厂分别于1972年和1978年投产。1985年铁合金厂用电量达1234.8万千瓦时,砂轮厂用电697万千瓦时,合计二厂用电1931.8万千瓦时,占全县工业用电的36.4%。
机械加工用电主要有水箱厂、农机二厂、武店机具厂、凤阳机电厂等。水箱厂用电量占机械行业用电80%。1985年全县机械行业用电174.5万千瓦时,占工业总用电量的3.3%。
化学工业用电化学工业是1970年以后发展起来的新型工业。开始有橡胶厂、制药厂,继之化肥厂、塑料厂、磷肥厂、玻璃厂建成投产。1985年化工行业用电1694万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的32%,仅次于冶炼工业,居第二位。
建材工业用电主要是砖瓦、水泥、石料加工、水泥预制件生产用电,其中以砖瓦生产用电最早,水泥生产用电量最大,石料加工厂用电最多。1985年建材行业用电量935.3万千瓦时,占工业用电的17.6%,居第三位。
食品工业用电食品业用电普遍较早,用电量增长快。县米厂和油厂分别建于1953年和1955年,开始用柴油机发电自用,高压电线接通以后,都改用高压电。1985年全县先后兴建、扩建和改建了油料、饲料、糖果糕点、蛋白肉、酿酒等厂,年用电量270万千瓦时,比1980年97万千瓦时增长近2倍。1984年由国家投资在临淮镇西部兴建一座年产3万吨面粉厂,年用电量700万千瓦时左右。
纺织工业用电1985年用电量78.7万千瓦时,该行业主要有府城棉织厂、麻纺厂和临淮针织厂、麻纺厂4家。由于纺织市场竞争激烈,几家纺织产品销路不畅,生产上不去。因此,用电量有的持平或略有减少。
交通运输用电主要有交通机修厂、航运公司、临淮关火车站装卸及维修、汽车站机修、府城镇汽车改装厂以及几个汽车修理小厂,用电量很少,每年50万千瓦时左右。
其它行业用电1985年统计用电量180万千瓦时,其中门台子烤烟厂110万千瓦时,占60%。
3、市政生活用电
民国4年当临淮关光华电灯公司发电,第一只电灯亮时,凤阳县进入了用电照明的时代,但用电范围极小,而且价格也十分昂贵。1962年高压电接通以后,生活用电得以改善和普及。1972年照明用电量88.5万千瓦时,比1962年7.6万千瓦时增长11倍多。1985年增加到1310万千瓦时,相当于1962年到1978年的17年生活用电的总和。从用电比例看,1978年市政用电占用电量7.36%,1985年占16.4%。
五、用电营业
1、营业机构
1962年成立供电站,对外营业无专门机构,只有抄表1人,收费由出纳会计兼,审核由主办会计兼。1975年供电局成立后,随之成立用电服务组,负责府城、临淮关、门台子3个供电站和1个校表室的用电营业工作。这时有用电营业职员11人。为加强用电营业工作,1983年底经蚌埠供电局批准成立用电管理股,负责全县用电管理和营业工作,同时按供电区域为方便用户,成立4个供电所,具体办理各项用电业务,有管理人员和营业职员37人。
2、计量管理
1976年供电局只有单相校表台1个,校表和管理表库只有1人。1985年加强了电能计量管理,校表室扩大,表台增加3个,人员增加到6名,其中3人负责局里电表和用户表校验,2人负责大用户统计和现场检查校验,1人负责表库管理。1985年统计各种电度表2884只,其中属局里安装的2548只,用户自备的306只,在总数中,三相表1284只,单相表1570只,无功电度表30只。1984年开始,对电能计量表计按国家和华东电网颁布的规程标准,实行五率考核,提高了表计校验质量和管理工作。
3、电费电价
1966年至1974年的8年间,全县累计拖欠国家电费45.80万元,1975年蚌埠供电局党委对凤阳供电局进行整顿,加强管理,落实了电费回收制度和措施,使长期拖欠电费的情况有了改变。1975年至1985年电费年年百分之百回收上缴。凤阳县是电网直供县,供电局财务实行报帐制,统收统支。每月电费在次月15日收齐,20日定时核实汇往蚌埠供电局。1985年电费649.83万元,平均每千千瓦时单价81.33元。根据国家《电热电价》规定,在电网高压电接通后,实行以下电价:农业,35千伏电压等级每千瓦时0.055元,10千伏电压等级每千瓦时0.058元,低压农电每千瓦时0.06元;工业,35千伏电压等级每千瓦时0.08元,10千伏电压等级每千瓦时0.083元,低压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085元;化肥厂生产用电实行优待,35千伏供电每千瓦时0.045元,铁合金、金钢砂冶炼用电实行优待,10千伏每千瓦时0.048元;照明用电高压每千瓦时0.185元,低压每千瓦时0.19元。1979年至1983年蚌埠供电局对总铺供电所实行电网趸售电价,农业每千瓦时0.035元,工业每千瓦时0.064元,照明每千瓦时0.148元,按抄表分类汇总计算。1981年以后,国家对电价进行调整,1982年4月,省规定农副产品加工按普通工业电价,即由每千瓦时0.06元改为0.085元执行,0.058元改为0.083元执行。1981年10月,国家规定金钢砂生产优待电每千瓦时0.048元改为0.058元。铁合金生产实行定额优待,超过9700千瓦时/吨的部分,按0.058元收费。化肥厂新增部分和超额部分不优待。1973年以来,对320千瓦以上用户逐步实行利率调整电费,即二部制电价。上述电价均为国家计划电量的电价。
4、用电监查。
1985年之前凤阳供电局用电监查工作均由供电所和用电股负责人兼做。监查人员职责是对320千瓦以上的用电大户的安全用电、技术资料、技术考核、技术培训、无功管理、停送电管理以及电气现场的检查监督。
六、计划用电
1972年,由于电网供需矛盾突出,电力供应紧缺,国家提出各行各业要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群众办电,即“三电”。1975年,县成立三电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供电局内,工作人员由供电局及厂矿企业抽调4人,开始计划用电的任务主要是限高峰用电负荷,主要采取行政手段,规定一部分可以间断生产的企业避峰生产,每天上午8—10点和晚上6—10点用电高峰时停止生产。每年几次由三电办公室根据全县工农业生产情况和各企业单位的用电情况编排计划用电方案,经县政府和县经济委员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命令。对不经批准高峰用电或使用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的单位,被三电办公室查出,给予批评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封停用电设备,并予以通报。这样做对压低高峰负荷,提高负荷率起了重要作用。1980年以后,用电发展快,发电量跟不上来,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为解决矛盾,三电办公室采取了相应措施,做好调荷避峰计划用电工作。(一)厂矿实行轮流周休日;(二)单班生产的企业上1周白班后再上1周大夜班,三班生产非连续运转的设备尽量放在深夜用电,二班生产企业避开电网两个高峰生产;(三)农业实行轮灌夜灌,全县分片轮流限电;(四)在农电高峰时停一部分工厂保农业用电;(五)安装电力定时器定量器50多台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高峰负荷和电量;(六)采取经济手段,对占峰用电及违反计划用电规定的设备容量每千瓦罚款2至6元,并根据情节扣减计划电量。对深夜用电多的和避峰用电执行好的给予电量指标奖励;(七)通过电台广播及各种会议大力进行计划用电的宣传。以上措施的实施,使计划用电工作出现了新局面,高峰负荷得到控制,负荷率提高。
1982年起,电网实行电量和用电负荷指标计划分配,1982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先是100千瓦以上大中用电户95家,分配的方法是先测算出该企业上年度用电总量和单位产品或产值耗电量,然后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乘以产品或产值耗电定额,便是这个企业本年度计划电量,这是指令性计划电量,均为平价。高价电的分配为指导性计划,是由各企业根据每月或每季生产用电需要提前1个月申请,然后由三电办公室集中报蚌埠局向省局申报计划。对新的用户,第一年均不分配平价电,一律用高价电,第二年和其它用户一样参加计划用电分配。1985年全县供电量8581万千瓦时,但计划指标只有6300万千瓦时,缺2281万千瓦时,主要靠购买电网高价电。高价电中有煤电、水电、油电3种,县三电办公室按1984年购高价电1203万千瓦时综合差价测算,每千瓦时高价电比平价电高5分钱,当年收高价电款29.20万元,支付36万元,差7万元。1985年对超用电加价的处理,一方面对实行凭证供电户超用电量每千瓦时加2分钱,另一方面采取平均加价的方法,即除去照明和农业排灌不加价,其余用电每千瓦时加1分钱。
七、节约用电
1981年国务院向全国发布了节约用电指令,指出目前我国电能一方面供应不足,另一方面浪费很大。为了加强用电管理,节约用电,必须提高电能利用率,以适应四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县三电办公室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节电工作。
1、加强电耗定额管理
1972年起对县内主要工业产品电耗进行统计考核。1982年以后按省电力局颁发的《安徽省电力消耗定额管理办法》每年对主要工业产品编制电耗定额,经审批后下达实施,对超过定额部分加收1倍电费做为超耗罚款。1984、1985两年收取超定额罚款6847元,促进了企业降耗节电。1985年列入定额考核的55个企业和产品,电耗下降38种,节电162万千瓦时。
2、推广使用新技术和节能设备
1978年到1980年对12个单位的70多台电热设备,推广使用了远红外加热新技术,节电20%以上。1981年以来农机二厂、水箱厂热处理电炉,光色玻璃厂镜片热处理烘道贴敷了硅酸铝保温材料,节电三分之一。1983年铁合金厂对1250伏安矽铁炉彻底改造,制定了炉体加热保温措施,对电炉变压器加装油冷却装置,实现高产低耗,当年矽铁吨耗电比1982年降低1050千瓦时,一年节电48.7万千瓦时。同年砂轮厂对560千伏安金钢砂冶炼炉导电铜排进行调整减少了迂回,改进了接头连接方法,减少了窝流,同时采取了配料选法和新的操作工艺,并对电炉变压器加装油冷却装置,电耗大幅度下降,每吨金钢砂烧结减少耗电2284千瓦时,一年节电66.2万千瓦时。1983年至1985年间县三电办开展农机、水泵测试工作,对低效和淘汰型的电气设备限期更换或改造。更换了水泵30台2300千瓦,风机5台94千瓦。3年内更换高能耗变压器56台4520千伏安。安装用户低压电力电容器柜28台3670千乏。1985年在120台电焊机上加装了空载自动断电器。这些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和高能耗设备的改造,使工业生产用电单耗逐年下降,1980年全县工业生产万元耗电6840千瓦时,1985年工业生产万元耗电4283千瓦时,节约2557千瓦时,累计5年按万元产值耗电计算,共节电5813万千瓦时。
3、大力节约非生产性用电
1982年以前,取消机关单位和企业职工用电包灯包费制,提倡和鼓励职工及居民自备安装小电表,实行按小电表实耗收费。对一些职工一时用不上电表的,实行定灯头、定瓦数、定时间用电。1983年县三电办公室根据国务院节电指令,结合县内具体情况起草和印发了《大力开展节电工作的十项规定》,对工厂人不在机器空转者罚款5元,私烧电炉者没收电炉罚款70元,对职工偷单位电也按全国供电规则罚款4至6倍,单位如继续补贴职工生活电费,查出后由批报者自付并加罚款50元。由于狠抓了非生产性用电管理,浪费电力的现象明显减少。
八、农村用电管理
1978年省电力局批准全县用电的13个公社拨给26名农电工补贴,每公社2人,每人每月工资40元,由供电局代管。后期用电的32个乡镇均无此补贴,农电工和农电人员工资均由各乡自行解决。农村用电管理,各乡村自己负责,供电局只在业务技术上给予指导监督及组织农电工开展农电安全大检查和督促三类线路的整改。1980年后,农村用电发展较快,高压主干线由供电局施工或检查验收,施工质量基本都符合要求,但低压线路设备多数都不合格,加之农电管理组织不落实,制度不健全,事故多,1979年至1984年触电死亡4人,发生设备事故多起。针对这种状况,1984年5月召开了区镇和有关部门领导会议,会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农电管理工作的通知》,着重提出了加强农电组织领导,实行四级管电,县供电局、三电办公室为全县统一管电组织,区设电力管理委员会,乡设电力管理站,村设管电小组。1985年底大部分乡镇农电管理工作开展顺利。为了保障农村用电安全,县政府1980年转发了供电局《农村低压线路必须安装低压触电保安器的通知》,1985年底共安装低压触电保安器320台,装用触电保安器以后,先后有10多人触电脱险,群众称为保命器,但由于农村低压线路质量较差,保安器的运行率不高,有的被迫拆除不用。
九、线损管理
线损指标是供电部门的一项重要经济技术指标,努力降低线路损失率是贯彻国家节能方针的需要。县供电局十分重视线损管理和降损措施的落实。(一)健全了线损管理领导组织,县供电局明确1名线损专管员,各供电所均有兼职线损员。(二)制定和落实线损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线损理论计算。(三)加强计量管理,提高电能计量准确性。(四)严格抄、核、收环节的工作标准,减少和杜绝错抄漏收。(五)开展查窃电活动,组织线损指标考核和竞赛评比。(六)每月进行一次线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在技术措施上,对不合理的供电方式进行调整,变压器做到经济合理运行并推广使用节能型变压器,无功就地补偿,减少电网无功电力损耗。由于加强了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县供电局的综合线损明显降低,1985年线损率6.87%,在全省县级供电线损工作中处领先地位。
十、供电所
1982年7月省电力局批准接收总铺、武店供电所为县供电局领导。1983年经蚌埠供电局批准将临淮和府城供电站升为供电所。
城郊供电所1983年12月建立,它的前身是府城供电站,辖府城、门台子、大庙3个供电站和门台子、大庙2个35千伏变电所,共有职工23人,其中府城供电站5人,门台子供电站3人,大庙供电站2人,门台子变电所4人,大庙变电所5人,办公室管理人员4人。1985年底统计,有10千伏线路257.9公里,低压线路329.6公里,配电变压器245台32020千伏安,供电范围内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49936千瓦。1985年全所供电量3662.3万千瓦时,占全县供电量的45.8%,是供电量和供电户数量最大最多的1个供电所。供电范围有11个乡镇83个行政村628个生产队。这个所的门台子35千伏变电所,电源从蚌埠东郊220千伏变电所引入,同时又有和九华山变电所的35千伏联络线,可互倒电源。九华山变电所和南岗变电所也有一条10千伏联络线,35千伏电源断电后可以用10千伏输送少量负荷,这样就提高了府城用电可靠性。
1985年有飞虎牌微型汽车1辆,摩托车3辆,除做好供电工作,还可组织进行10千伏线路和配电设施的施工和安装,所址设在县供电局院内。
临淮供电所1983年12月建立,它的前身是临淮供电站,辖临淮关、小溪河2个供电站和洪山、小溪河、燃灯3个变电所,全所职工23人,其中临淮关供电站7人,小溪河供电站2人,洪山变电所4人,小溪河变电所2人。供电范围15个乡镇84个行政村775个生产队。1985年供电量2833.7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35.5%,居各供电所第二位。1985年统计有10千伏线路269.3公里,低压线路344.5公里,配电变压器257台39665千伏安,用户用电设备3579千瓦。南岗110千伏变电所定点在临淮关附近,完全是从临淮关工业发展情况考虑的。1984年在上级电力部门支持下,供电所兴建563平方米综合楼,解决了办公和职工住宿。
武店供电所1965年武店到炉桥10千伏线路架通,5月16日通电,武店区派4人成立供电小组,负责用电营业和管理。1975年用电范围扩大,经上级批准成立武店供电所,归县工业局领导,为工业局二级机构,对外称凤阳第一供电所。1976年下半年经省供电局批准投资兴建35千伏武店变电所和输变电工程,1979年7月竣工投入运行。1982年7月经省电力局批准,供电所和变电所划归电力系统,属县供电局领导,有职工23人,供电局接收了全民所有制职工13人,集体所有制职工10人由县里负责安置,接收的13人中,用电工2人,线路工2人,变电所4人,办公室及管理人员5人。供电范围7个乡镇,61个行政村628个生产队。拥有10千伏线路163.5公里,低压线路440公里,配电变压器110台18340千伏安,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21675千瓦,1985年用电量1020万千瓦时。1982年在移交给县供电局不久,由省电力局和蚌埠供电局投资,兴建1座720平方米综合楼,并配有飞虎牌微型汽车1辆,三轮和二轮摩托车各1辆,供电量居各所第三位。
总铺供电所原为总铺变电所,1972年通电,1978年成立供电所,属县工业局领导,为二级机构,正式名称为凤阳第二供电所。1979年开始由凤阳供电局对其实行趸售电价。1982年7月经省电力局批准划归电力系统,属县供电局领导。1985年全所有职工20人,其中用电管理6人,线路运行2人,总铺变电所3人,殷涧变电所2人,青山变电所2人,所里领导及管理人员5人。供电范围有总铺区8个乡和大庙区亮岗乡共9个乡,71个行政村,607个生产队。1985年用电量475.4万千瓦时,10千伏线路211.3公里,低压线路195.7公里,配电变压器163台10630千伏安,用户用电设备总容量11933千瓦。1983年,在安徽省电力局、蚌埠供电局的支持下,兴建三层综合楼1座769平方米,有13型客货两用汽车1辆,三轮和二轮摩托车各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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