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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政管理
1、管理机构和概况
1958年以前交通、运输、公路管理三位一体称凤阳县公路运输管理站,路政管理组织叫群众养路组,是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国家不予辅助,属管理站领导。1961年上半年成立养路工区,遂与管理站分家,1963年成立公路站,属县交通局领导。公路站有党支部、站长室,下设政工、生产、财务、路政、机修5个股室,并有工程队、汽车队,石料场。有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2人。1985年底有专业养护道班25个,养路专业户3户,职工264人,其中全民职工84人,集体职工26人,农民代表136人。
2、公路养护
凤阳县公路养护,省道由道班养护,县道有道班或个人承包养护两种方式,乡村道路由区乡代养,专用线由用路单位专人护养,凡道班养护和个人承包养护采取“五定一奖一罚”的办法,五定即定人员、定机具、定经费、定养护里程、定标准。专业户养护实行分期评定,奖惩分明。养护工具有汽车3辆,拖拉机2辆,推土机1辆,80匹12至15吨轧路机3台,20匹小轧路机1台,东风四轮车41辆,石料破碎机5台,客货两用车1辆、吉普车2部。凤城道班是安徽省交通厅命名的江淮十枝花道班之一。
道班养护的路段有合蚌公路,设总铺道班,定员16人,四轮车2部,养护公路13公里,每年小修费16191元;江山道班,定员8人,四轮车1部、养护公路10公里,每年小修费10080元,1984年评为文明道班;凤城道班,定员19人,四轮车3部,养护公路26.31公里,其中柏油路24.31公里,砂石路面2公里,每年小修费26391.60元。
凤淮公路,设芦山道班,定员9人,四轮车2部,养护公路13公里,柏油路10公里,砂石路3公里,每年小修费11430元;刘府道班,定员10人,四轮车2部,养护公路14公里,柏油路11公里,砂石路3公里,每年小修费12430元;考城道班,定员9人,四轮车1部,养护公路15.13公里,柏油路13.13公里,砂石路2公里,每年小修费14100元。
淮嘉公路临嘉段砂石路,设南岗道班,定员9人,四轮车2部,养护公路9公里,每年小修费9000元;板桥道班,定员8人,四轮车1部,养护公路10公里,每年小修费10000元;小溪河道班,定员7人,四轮车1部,养护公路10.5公里,每年小修费8900万元;石门山道班,定员7人,四轮车1部,养护公路5.3公里,每年小修费7000元。淮嘉公路凤临段,由凤城道班养护。定盱公路凤阳段4.2公里,由定远公路站和嘉山公路站养护。
1984年5月,凤阳县交通局决定,把全县区乡砂石路承包给农民个人养护,当年共承包17条路,承包个数62个,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全县只保留凤临路、凤淮路、合蚌路、定嘉路4条路为道班养护。个人承包的17条公路养路经费由公路站根据每条路车流量大小,养路材料来源等情况,每条公路付给养路费400—500元不等。
区乡代养路是从1985年开始形成的一种新的养护方式,在乡村砂石路达四级路标准时,经安徽省公路局或滁县地区公路总站批准后,每公里养护补助3万元至5万元不等,公路由区乡发动民工建勤代养,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养护补助经费。1985年底,全县代养路12条73.3公里,省公路局和滁县地区公路总站补助经费为32060元。具体代管路线是:板桥至京山公路12.8公里;石门山至梅市公路16.4公里;板桥至梨园公路4公里;曹店至武店公路10公里;亮甲岗至张家湾公路4.4公里;官沟至蚌埠公路2.7公里;顾台子至长淮卫公路2.8公里;红心至梅市公路4.7公里;江山至临嘉路2.7公里;石门山至临嘉路2.8公里;马湖至年家岗4.9公里;凤阳山乡至殷涧林场4.1公里。
专用线9条,由专用单位负责养护,人员经费由各用人单位解决,必要时,公路站派员指导。
3、养路费征收
养路费用于公路养护、公路大修等,建站初期征收养路费的工作人员2人,1982年增加到4人。1983年成立路政股,有工作人员7人,除征收养路费外,负责宣传公路管理的方针政策,维护路产、路权、路标的完整,清除公路路障等。
1971—1985年养路费征收统计表
表10—9单位:元

二、航运管理
流经凤阳县境内航道主要是淮河。航道管理自安徽省航道管理局淮河航道段成立后,凤阳淮河航道由该段管理。凤阳县航运站主要工作仅是反映航道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协助淮河航道段解决本县境内航道方面的问题。航道经费是由航运管理站按运费金额6.5%的比例代为征收,然后逐级上交。支出由省航道局下拨。
1、管理机构
凤阳县航运管理站是全县管理水运事业的职能部门,属滁县地区航运局领导。担负港口、航政、水业运输等管理工作。
建国前,临淮关有赵如初和方永年两家私人船行。民国38年临淮关解放后,这两家船行进行合并,组成船舶运输栈,它既经营船舶买卖又进行货物运输,从中取得手续费(俗称“行用”)。
1950年汪泉奉命接管了这个船舶运输栈,成立民船公司,开始对木帆船实行统一管理,属五河航管所领导。
1952年成立安徽省内河航运管理局后,民船公司改称为木帆船联运社,属盱眙航运办事处领导。
1953年5月轮船公司临淮关营业站和木帆船联运社合并,正式成立了航运管理站,属五河航运办事处领导。
1960年划归蚌埠专署交通局航运管理处和凤阳县交通科双重领导。
1962年划归滁县专署交通局航运管理处,后改为滁县航运办事处,属滁县地区航运局领导。
2、渡口管理
渡口管理工作是由县交通局和航管站与当地政府共同承担的。县交通局负责审批渡口的设置,航管站负责渡船的检测、渡工的考核、发证、培训,并共同对渡口进行宣传教育和对渡口的不定期检查。渡口所在地的政府在平时渡运时加强安全教育及渡口管理。如灾害气候制止渡运、防止超载、维持秩序等。
3、港口管理
“三统”管理1984年以前,对所有从事货物运输的船舶,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对国营轮船、集体专业运输船,农村个体船舶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合理平衡安排动力,统一运价政策并开票结算。1984年10月县航运公司对农村运输船舶实行自主经营,对外港船只和本港其它船只仍按三统管理。
征收运费管理费:按运费金额3%计收。港务费:出口船只到达地为外省者每吨收取2角,到达地为本省者每吨收取4角,进口卸货船只,按每吨2角收费。航道养护费:按运费金额6.5%计收。组货费:凡不属滁县地区各港的船只在临淮关装运货物者,属回程货源者按运费金额3%计收。专程装运者按运费金额2%计收。
4、船舶维修
凤阳县航运公司船厂是凤阳县航运公司的下属单位,有职工24人,配备有吊尾船、电焊机、钻床、电动木工机等设备。主要为本公司的船舶维修服务,同时也承接一些外单位和个体船只的维修业务。
船厂有电焊工、木工、捻工、油漆工、电工等,基本上能满足内河钢壳船、木质、水泥船的维修需要。
1979年起,试造水泥轮船获得成功,且具备批量建造水泥轮船的能力。
三、码头、搬运管理
民国以来,搬运装卸业主要集中在临淮关,当时共有4个码头,即东关驿、西关驿、车站码头、河下码头。一向以水旱码头之称的临淮关搬运装卸被封建把头控制,凡从事搬运装卸的工人,必须参加“把头会”,并将收入的二成交给把头。
建国后,取消了把头组织,成立了码头工会和平车工会。1950年9月成立临淮关搬运站,同时成立搬运工会,1951年4月改称“凤阳县搬运管理站”。辖府城、武店、刘府、小溪河4个搬运中队,1957年又辖枣巷、黄湾、板桥3个搬运小组。1960年至1962年称凤阳县运输公司,兼管临淮关晓光运输社。1962年至1965年7月,称凤阳县搬运管理站,下设4个分站。1965年改称凤阳县临淮搬运合作社,至此,原所属各站均交县交通局和地方交管站领导,1967年,称凤阳县临淮关搬运站,1968年成立凤阳县搬运站革命委员会,1971年称凤阳县搬运公司,1981年底成立职代会,1983年,原4个股改为政秘、财务、生产、保卫、后勤5个股。1984年4月,搬运公司更名为凤阳县运输公司,同年底成立凤阳县运输公司劳动服务部,下设经理部和知青第二车队。
从业人员,1949年有317人,1957年有706人,随着机械化运输的发展,搬运工人有所减少,1979年有596人,1985年有418人。
四、交通监理
1984年11月经省交通厅批准成立“凤阳县总铺公路交通检查站”,隶属当地交通监理所领导,配站长1人,会计1人,监理员3人。1985年6月总铺检查站与地方交管站合并。
交管站负责车辆检查,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管理;年检年审;交通事故的处理。
船舶监理,由县航运管理站负责,1980年配有专职航监员。县航运管理站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如不准超载、超高等,检查有关航行证件是否齐全和有效期,船舶进出口的签证登记,事故的现场勘察和处理,以及其他有关航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非机动船和水泥挂桨机船的初检、加期和发证由本县航运管理站进行。拖轮和船舶制造,由滁县地区航运局进行检验。
船舶驾驶人员的考核与培训均由滁县地区航运局进行,县航运管理站只对驾驶人员领证申请表提出初审意见,报滁县地区航运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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