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吸毒
鸦片是毒品,清朝时期流入中国。在本县鸦片流毒甚广,不少人吸毒成瘾。民国期间,地主豪绅及有权势的富家,均备有烟具,集镇上公开设烟馆,还有专人从事贩卖烟土的行当。许多人因过量地吸食鸦片,身体消瘦、精神萎靡。更有甚者因无钱买鸦片,以至将衣服、家具、田地、房产当卖一空,甚至,沦为盗、贼、丐、娼。
建国初,人民政府严禁开设烟馆和贩毒吸毒,鸦片流毒很快肃清。
二、赌博
清末民初,本县赌博风甚行,赌具有牌九、麻将、纸牌、骰子等。市面上公开设立赌场,聚众窝赌。同时,赌场上窝藏匪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赌注很大,常是上百元,上千元的输赢。一场下来,有的赌棍则是倾家荡产,卖妻鬻子。 建国后,人民政府严禁赌博,违者绳之以法,赌博风基本得到制止。但有极少数不法分子仍秘密藏匿窝赌、聚赌抽头,致使倾家当产,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进了监狱。
三、迷信
(一)占卜算命
旧社会,测字、占卜、打时、黄雀叨卦、算命、看相、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盛行。一些阴阳先生、巫婆、道士借助于迷信,骗取大量钱财,甚至谋财害命。他们摆摊设点,细观来往行人的心理动态,利用人们趋吉避凶的心理,捕风捉影,编造谎话,指点吉凶祸福,从而骗取钱财。建国后,随着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测字、占卜、打时、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已被禁止。 (二)求神拜佛
建国前,民间求神拜福者居多。例如:设立经堂,念经吃素,以得“福寿”;敬仰龙王,以求风调雨顺;敬奉菩萨、土地神,以保平安祥和;敬奉财神,以求发财致富;敬拜观音,以求多子多孙。
还有一些神汉、巫婆为索取钱财,施行巫术,替人看病。这些神汉、巫婆用桃枝、柳枝等抽打病者并开枪“送鬼”,挥舞宝剑“斩妖捉怪”,病人经狂呼惊吓,病情往往恶化致死。
建国后,经大力宣传科学知识,求神拜佛者减少。
四、缠足
俗称“裹小脚”。建国前,许多家庭乘女孩幼年用布条(俗称“裹脚布”)紧缠双脚,限其正常发育生长,以求“三寸金莲”。建国后,此俗被禁除。
五、纳妾蓄婢
旧时,人们称结发妻子(即原配夫人)为“正房”,后纳之妾(小妻)为“偏房”,俗称为“小老婆”。清代和民国时期,显贵豪富之家纳妾蓄婢者少则一房,多则几房。婢妾一般是出身于穷苦之家,地位低下,其所生子女亦往往受到人们鄙视,被贬称为“小娘养的”。 建国后,国家颁布的《婚姻法》,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蓄婢。原先婢妾摆脱羁绊,冲出封建樊笼,纷纷改嫁,走向自由的新生活。
六、暗娼
抗日战争前夕,定城南门操箭巷设一家淮南客栈,有3~5名土娼暗地接待嫖客;北门大街由衙门当差班头马德标开设一旅馆,从凤阳临淮等地带来数名土娼暗地和嫖客“伴宿”;建国前夕,南门设一兴隆客栈,老板李老五暗地利用当地土娼、私娼轮流到栈“伴宿”。定城无公开妓院。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暗娼进行了强制改造,恶习及时被铲除。
七、强索彩礼
男、女订婚、结婚,男家送给女家一些衣物、酒菜,这本无可非议。但在一些乡村,有的人家借助婚嫁强索钱财,向男家提出非分要求,如得不到满足,便不嫁女。为此一些男家经济短缺,便到处借债,造成债台高筑。近年来,一对男女青年结婚往往要耗资万元,女家不仅要求男家置办高档家具、用品等,还常常巧立名目,索取钱物。
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号召广大青年“移风移俗,婚事新办”,这一恶习有所收敛,但仍未根除。
上一篇:第六节 禁忌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