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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建国初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召集,闭会期间,日常事务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从1950年1月到1953年12月,本县共召开8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1月21~23日在定城曲阳小学召开,出席代表197人。会议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和中苏友好协会,选举产生了定远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9月18~21日在定城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生产救济、度荒决议案》、《关于发动群众确保完成秋征任务的决议案》、《关于制止地主阴谋破坏土地改革法令的决议案》,会议产生了定远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9月1~5日在定城召开,到会代表300人。会议内容 :抗美援朝;生产救灾;镇压反革命;会议选举产生了定远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6月26~29日在定城召开,到会代表150人。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朱万洲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开展爱国丰产运动的决议》和《继续扩大互助合作运动的决议》等11项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定远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9月28日~30日在定城召开,到会代表300人。会议内容:发展生产;组织互助;防疫卫生;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10月12~15日在定城召开,到会代表316人。大会内容:秋收秋征;修治淮河;修筑公路;冬耕、冬修、冬防;开展卫生运动;选举产生了定远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
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3年3月26~29日在定城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1953年农业生产任务的决议》和《定远县优扶工作提案决议》等7项决议,选举产生定远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
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3年12月5~9日在定城召开。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朱万洲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等8项决议,选举产生了定远县第八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
定远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任领导人更迭表

二、基层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于195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53年8月,定远县成立了首届选举委员会,选派了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乡村宣传《选举法》和选举乡委员会名单,讨论制定普选计划,培训骨干,并以双庙、藕塘、破山、永康4乡进行试点选举。试点选举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了解情况,划分选区,登记人口;公布选民及候选人名单,开选举会;召开全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副乡长及人民委员。
自1954年至1990年,本县共进行10次基层选举,其中“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度中断。
第一届基层选举1954年2月6日开始,3月4日结束。全县划为576个选区,共有选民391,480人,参加选举的338,322人,占选民总数的86.4%。有676人被剥夺选举权,有358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667人,其中妇女125人;乡、镇人民委员823人,其中妇女226人。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8人,其中妇女代表83人,占代表总数的20%。
第二届基层选举1957年11月26日开始,12月19日结束。全县划为287个选区,共有选民435,432人,参加选举的352,958人,占选民总数81%。有554人被剥夺选举权,有376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758人,其中妇女57人,乡镇人民委员480人,其中妇女135人。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9人,其中妇女代表72人,占代表总数19.5%。
第三届基层选举1958年3月26日开始,4月22日结束。全县划为293个选区,共有选民348,474人,参加选举的332,825人,占选民总数95.5%。有4,733人被剥夺选举权,有298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2,041人,其中妇女379人。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9人,其中妇女代表63人,占代表总数的16%。
第四届基层选举1961年9月28日开始,11月23日结束。全县划为305个选区,共有选民219,353人,参加选举205,214人,占选民总数的93.6%。有3,535人被剥夺选举权,有1557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4,945人,其中妇女1,035人,乡镇人民委员294人,其中妇女75人。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5人,其中妇女72人,占代表总数18%。
第五届基层选举1963年9月15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全县划为297个选区,共有选民412,583人,参加选举的398,752人,占选民总数96.6%。有3,656人被剥夺选举权,有1,443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5,032人,其中妇女代表1012人,乡镇人民委员331人,其中妇女85人。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7人,其中妇女代表69人,占代表总数的17%。
第六届基层选举1968年7月28日开始,9月12日结束。全县划为301个选区,共有选民493,854人,参加选举的455,463人,占选民总数92%。有3,545人被剥夺选举权,1333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4,931人,其中妇女代表1,102人,乡镇委员345人,其中妇女101人。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6人,其中妇女65人,占代表总数16%。
第七届基层选举1980年11月15日开始,1981年1月22日结束。全县划为345个选区,共有选民339,143人,参加选举的332,044人,占选举总数的98%。有24人被剥夺选举权,有112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3,215人,其中妇女122人;乡镇委员383人,其中妇女56人。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48人,其中妇女122人,占代表总数27%。
第八届基层选举1984年3月12日开始,5月16日结束。全县划为408个选区,共有选民545,522人,参加选举的401,712人,占选民总数的73.6%。有13人被剥夺选举权,有290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0人,其中妇女代表91人,占代表总数的23%。
第九届基层选举1986年12月21日开始,至1987年3月25日结束。全县划为283个选区,共有选民404,611人,参加选举的372,639人,占选民总数的92%。有8人被剥夺选举权,140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3,550人,其中妇女代表749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9人,其中妇女代表71人,占代表总数的20.3%。
第十届基层选举1989年10月27日开始,至1990年3月15日结束。全县划为273个选区,共有选民468,063人,参加选举的436,620人,占选民总数的93.3%,有26人被剥夺选举权,226人无法行使选举权。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2,958人,其中妇女代表614人。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3人,其中妇女82人,占代表总数的27%。
三、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7月起,县人民代表大会取代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90年,本县共召开10届代表大会。1954年至1963年,全县经过普选产生了一至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1964年至1979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1968年7月,成立定远县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按上级规定,人大届次为排列方便,将县革命委员会算作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80年至1990年,全县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七、八、九、十4届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第一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设常务委员会,其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当时的县人民政府、县人民委员会或县革命委员会代理主持。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情况表

四、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1981年5月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起,县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定远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1981年4月25日至1984年4月21日共举行16次全委会议;定远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1984年5月11日至1986年12月28日共召开11次全委会议。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1987年4月至1990年4月共召开18次全委会议。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1990年4月至年底共召开5次全委会议。历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并负责监督实施,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本届常务委员会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县工作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
重大决定县七届一次会议至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共作出决议决定68个。1981年4月25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自1981年5月10日起启用“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章。1981年5月28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试行意见》、《关于同县人民代表的联系制度(试行)》、《关于县人民代表联系选民试行办法》。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设立选举、政法、财经、科教4个专职委员会。1981年11月5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确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工作的安排意见。1981年12月25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和城建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集资统建、联建房屋暂行规定》,会议决定杨长文同志任定远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七届人大第十四次全委会议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关于定城镇的总体规划》。1984年5月11日,八届人大全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发布县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6日选举出的定远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定远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名单,定远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名单等三项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1984年11月6~7日,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实行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和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联系人民代表试行办法、视察工作制度及关于选举、法制、财经、科教四个委员会工作试行意见。1985年6月3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1985年12月27日~28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定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徽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若干规定〉的细则》、《定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镇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县八届人大第十二次全委会议于1986年4月11日在定城召开,会议着重讨论研究了八届三次会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将六项议题草案和名单分别提交大会预备会和主席团会议通过。
1986年9月12~13日第十四次全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转请解决视察教育部门发现的几个问题》、《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准备工作的报告》和“关于解决县城卫生设施和治安管理费意见”。县八届人大第十八次全委会于1987年4月6日在定城召开,这次会议原则同意九届一次会议筹备情况和通过39人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县人大九届一次全委会于1987年5月12日在定城召开,这次会议着重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渔业生产若干问题的决定》。1988年1月4~6日县人大九届二次会议,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1989年9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县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指示,1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对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考察的决定》。1990年4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的决议》,审议了《关于药品管理法(草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公路管理条例》四个法律实施情况报告。
视察和调查研究县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视察。例如,1990年视察4次:①视察水利工程1月19日至20日组织驻城代表13人,分三个组,对本县六个区的高塘、吴圩、三和、青洛等18个乡(镇)冬修水利工程进行视察;②视察秋季农业生产9月份组织24名代表,分两个视察组,对全县秋季农业生产进行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到六个区,两个标准镇,27个乡,走访了百余村队干部和群众,听取六个区的汇报,看了农作物长势;③视察乡镇工业11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部分主任、委员,省、县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18人,分三个组,对全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视察,先后听取六个区,28个乡镇的汇报,实地察看了39个工业企业。④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县人大代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持证视察,据不完全统计,参加这次视察活动的县人大代表118人,乡(镇)人大代表57人,共分28个组,视察工厂、商店、学校、医院和个体摊贩等200多个。走访乡(镇)人民政府18个,行政村39个,与乡(镇)长、委办局主任、局长对话13次,召开选民座谈会35次,汇报10次。代表们在视察过程中,肯定了成绩,并提出了67条好的意见和建议。有些问题,有关部门当场拍板予以解决。
调查研究中,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常委例会议题超前调查12次,围绕常委会决定跟踪调查2次,围绕中心工作,专题调查8次。有些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人大常委会还批转给有关部门办理,促进了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
提案处理县七届一次会议至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2161件,全部解决占40%,部分解决占35%,难以解决占25%。例如县七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460件,812条。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426件,752条;除同类重件提案159条合并办理外,建议县委部门办理28件,50条,人大常委会办理1件,1条,群众团体办理5件,9条。这些提案和建议转交后,各部门领导都很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办理,至1984年12月15日,460件提案全部办理结束。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对提案办理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第一,已经采纳付诸实施的216条,占总数36.4%,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分别制订细则、办法、规定,以通告、布告、通知等方式下达执行;第二,需要逐步解决的211条,占总数35.5%,其中以水利建设、修桥、筑路、农村用电、福利设施为多,由于地方财力困难,不能马上解决,待发展生产,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第三,依据政策说明情况的133条,占总数22.4%,如社、队机耕路、便桥、涵管、当家塘坝等建设经费 以及要求解决农村生活用煤等问题,各主办单位十分重视,认真研究,根据党的政策,以慎重态度作出说明和解释;第四,批评建议的33条,占总数5.7%。还有少数要求处理个人问题,也都实事求是地作了解释和说明,凡是符合政策的,都及时给予解决。县七届人大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307件。其中,工业交通107件、农业方面95件、财贸38件、科教文卫50件、政法15件、其它方面2件。至1982年底办理288件提案,解决17件,因人力和财力不能解决2件。县七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154件。其中,工业交通61件,农业方面46件,财贸22件,科教文卫的提案,办理结束。县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148件。其中,工业交通33件,农业方面56件、财贸22件、科教文卫26件、政法11件。至1985年8月2日,办理141件提案,因人力、财力难以解决的7件。县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59件,其中工业交通13件、农业方面18件、财贸7件、科教文卫13件,政法3件,其它方面5件。至1985年12月5日,办理55件提案,因人力、财力难以解决的4件。
提案落实事例:县人大代表、第三中学校长吴良甫提出《关于要求解决三中建校经费一案》,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多次与县教委联系,教委从基建经费中拨给3万元,用于建校。县人大代表、第二中学副校长杨寿俊提出《关于尽早建成电视卫星接收台的建议》,县人民政府认为建议很好,同意建立电视卫星接收台,并拨出4万元经费,用于建台。县人大代表、青洛乡政府幼儿园教师单国凤提出《建议青洛乡泥河坝需用石头护坡、维修好三个闸门》,青洛乡政府利用下拨兴修水利经费,及时给予了修筑。县人大代表,年家岗乡政府郁家法等6人建议《修建年家岗——炉桥镇公路一案》,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认为建议很好,并亲自到现场为路面工程和桥梁建筑作了妥善安排。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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