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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境内,历史上有过大片森林,宋、明时,县北凤阳山区和县东山区,曾有连绵不断的茂密森林,主要树种有栎类、山槐、黄檀、黄连木、枫香、化香等硬阔之类和少量杏、柏、漆树等名贵树种。
道光六年(1826年)《定远县志》载:“县西北四十里有青山,山青葱郁,四季不改,与三峰、铜骨诸山相接,三峰秀丽特异,四时岚气如画,腰有泉流,禅寺修簧古木参映前后,为一邑之胜。”县东岱山、皇甫山一线向南,为一条窄长山地与滁县交界,土层深厚,过去有地主庄园,营造成片马尾松、栎类林木。桃、李、柿、枣、桑在全县种植甚广,其中桑树16.6万多棵,枣树15.2万余棵。定远很多乡村地名与树名有关:如桑涧、早(枣)庙、九梓、松树王、大柿园等。
民国初年,本县曾创普益林场,造林2.8万亩,后因军阀混战,日冠侵略,遭战火焚烧,残存树木被群众哄抢一空。
建国初期,林业发展缓慢,只有一个国营林场,在“大跃进”年代,树木森林遭到严重毁坏。1961年贯彻“国造国有,队造队有,合作共有及社员在宅基和生产队指定的地方植树,永远归个人所有”的方针。群众造林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由于把不适宜本地生长的叶杨、枫杨、苦楝之类作为荒山造林树种,结果收效甚微。
1963年以后,造林树种以黑松为主,而经济和其它用材林树种很少,15年全县累计造黑松林面积2万余亩,占全县造林面积85%。
1981年后,林业实行“三定”,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高涨。80年代,植树造林重视科学,讲究实效,对不适宜本地生长的黑松不再种植,改为种植马尾松和外国松,并注重经济林的发展。至1990年,全县林业用地22.8万亩,造林199477亩,占87.5%,森林覆盖率为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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