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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共产党
(一)组织
1.发展与重大活动
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2月5日,时生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秘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6月回全椒后,在全椒县抗日人民自卫军政训股内发展何若人、王永两人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年底又发展了童苏群入党,这是我县最早的一批中共党员。
民国二十八年初,以童苏群为团长的安徽省动员委员会直属第三工作团(以下简称“省三工作团”)到赤镇、古河一带开展抗日宣传。元月,中共皖东工委机关由巢县转移到我县大马厂二湖冲杨村。2月,中共皖东工委派董毓华、李振农到省三工作团工作;接着又派工委组织部长李世农(化名李铁生)到赤镇开展建党工作,同月在我县建立了中共省三工作团支部,李世农兼任书记。随后,在省三工作团内部和古河周围农村发展了一批党员,并于4月成立了中共全椒区委,董毓华任书记。
民国二十八年2月下旬,新四军四支队“战地服务团”到达周家岗,4月经中共皖东工委批准,成立了中共周家岗直属区委。区委成立后,即深入农村,开展建党工作,并组织农抗、青抗、妇抗等群众团体,开辟和建立了周家岗抗日民主根据地。5月,中共皖东工委改名中共苏皖省委后,派出工作团到大马厂、黄家庵、复兴集一带宣传抗日,发展党员。
民国二十八年4月,中共和含全县委在巢县肖殷洼成立,时生任书记,樊希曼任组织部长。7月,中共和含全县委以古河为中心开展活动,县委下辖和县、含山、全椒三个中心区委。为了加强抗日民族统一抗线工作,县委派出一批地下党员干部参加国民政府安徽省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县区乡政府、军队及报社工作。另外,在省三工作团、县工作团、政二队(全称为第五战区司令长官部政治部政治总队第一大队第二中队)中的地下党员利用自己的合法身份,分别在古河、再安、赤镇、石溪、大墅等地建立了农抗、青抗、妇抗、儿童团等抗日团体,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同时积极发展党员,继7月建立了我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中共三户侯支部后,又陆续建立了卜集、独山、石溪、祠山、谢店、再安等农村支部。
民国二十八年10月,撤销中共和含全县委,建立中共全椒县委,徐赓任书记,委员有张义植、刘文昭、李寿安、童苏群和吴泽芳。下辖古河、赤镇、周家岗三个区委和14个党支部,全县计有党员400余人。县委成立后,主要通过省动员委员会广泛进行抗日救亡宣传活动,在集镇和村庄到处书写抗日标语,举行集会、演讲、唱歌、演戏,宣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动员群众参军参政,抗击日本侵略军。此外还通过担任《皖东日报》(国民政府安徽省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机关报)总编和地方新闻版编辑的地下党员掌握报纸宣传权;并安排大批地下党员在国民政府安徽省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县区乡政府担任行政职务,以公开合法的身份进行区乡地方武装的组建工作。
民国二十九年初,国民党掀起第一次反共高潮。党为了保存实力,把在古河工作的地下党员干部200多人陆续撤至周家岗、枣岭集一带开展游击斗争;并重新组建了中共全椒县委,吴泽芳任书记。6月,根据中共津浦路西省委的决定,在周家岗正式建立了全椒县抗日民主政府,同时重新组建中共全椒县委,下辖一区(设周家岗)、二区(设石沛桥)、三区(设大马厂)三个区委。此时,县委活动由地下转为公开,中心工作是争取各阶层力量,结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并巩固抗日民主根据地。11月22日,国民党重兵占领了周家岗,县委撤至我县枣岭集和滁县花山地区坚持抗日斗争。
民国三十年3月3日,日军向路西根据地扫荡,民主政府全椒县总队配合新四军二师开展“三·三”反扫荡,一举收复周家岗,中共全椒县委迁回周家岗。10月23日周家岗二次失守后,为坚持抗日根据地的斗争,除中共全椒县委机关坚持以“全二区”(枣岭、石沛一带)为根据地开展活动外,中共津浦路西区党委另于11月增建了以孤山为根据地的中共全西工委。民国三十一年4月,为加强孤山地区的斗争,中共合肥县委与全西工委合并成立中共全合县委。5月,撤销中共全椒县委,建立中共江和全县委。8月,撤销中共全合县委,建立中共孤山直属区委;12月,改为中共孤山县委(设孤山马仕高村)。

中共全椒县委所在地旧址枣岭集秋藤树
民国三十二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华中局指示,新四军二、七师以滁河为界,全椒县的滁河以北为二师所辖,撤销中共江和全县委,滁县和全椒两县合并成立中共滁全县委;滁河以南为七师所辖,建立中共江全县委(1945年8月后撤)。10月,经中共津浦路西地委决定,撤销中共滁全县委、孤山县委,在石沛桥王郢村重建中共全椒县委、全椒县抗日民主政府(次年元月迁至枣岭集秋藤树),下辖枣岭、大山两个区委。自此,县委领导县总队和区、乡游击队,配合主力部队开展游击战争,粉碎了日军一次又一次的“扫荡”和“清乡”,拔除了一些势力单薄的日伪据点,扩大了根据地,巩固了民主政权。民国三十三年5月新建化龙区委,10月恢复周岗区委。民国三十四年8月,根据党中央“精兵简政”的指示,滁全两县再次合并成立中共滁全县委,在全椒境内下辖枣岭、大山、界首三个区。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占领全椒大部,并对根据地发动进攻。民国三十五年2月,为了便于活动,滁县、全椒、定远交界地区党组织进行合并,在滁县常山岭建立了中共定滁全县委;不久,随定滁全支队转战巢县北部。5月,成立以孙一新为书记的中共和含全工委,坚持古河以南黄山(含山县内)地区的斗争。7月,又成立了以吴飞为书记的中共定滁全工委。自民国三十五年6月至次年底,我县境内党组织的活动被迫停止,仅有石溪、下湖两个农村支部坚持过组织生活。
民国三十七年元月,在中共巢合地委领导下,王光前、苏桦等人在肥东王铁地建立中共全合工委。2月,为开辟古城、孤山为中心的游击区,中共全合工委北上孤山;4月,改属中共津浦路西地委领导。5月,在合肥县古城集王郑村正式建立全合县政府。此时,中共全合工委在全椒境内下辖大山、孤山两个区委。淮海战役告捷后,国民党军队处于颓势,中共全合工委抓住战机,在军事上连续拔除了几个国民党地方顽固据点;政治上则抓紧策反工作,促使国民党军政人员起义投诚,于年底接管了全椒境内的大部分区乡政权。
1949年元月25日,全椒解放。随后,中共全合工委迁至全椒城。2月18日,全合工委在县城召开了解放后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成立中共全椒县委员会,由王光前、苏桦、伍群、吕洪流、孙云和李瘦樵组成,王光前任副书记并主持县委工作;办公地点设襄河镇东门泰山街(1951年迁至新华路)。1949年底,全县共建立了五个区委员会、29个农村支部委员会、11个县直机关支部委员会,党员407人。
1949年至1952年,县委抽调了一批党的基层干部、党员和积极分子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开展支援前线、生产救灾、反匪反霸、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3年至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县委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于1953年2月抽调支部书记95人、支部委员113人、普通党员175人和部分积极分子举办互助合作训练班。通过培训学习,坚定了广大党员带头走互助合作道路的决心,推动了互助合作工作的开展。迄至1955年全县共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056个。
1956年5月5日至11日,召开了县首届党代会,选举产生了建国后中共全椒县第一届委员会。1956年底,全县共建立四个区委、23个乡基层党委、164个农村支部、一个县直机关总支、46个县直机关支部,党员3484人;其中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中,共接受新党员3077人,占当时党员总数的88.3%。
1957年9月至次年8月中旬,全县开展“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县委结合整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比。基层组织评比条件是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政治思想工作,基层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党员评比条件是比立场,比党性,比思想,比工作。11月中旬,整风运动转入反右派斗争,次年4月结束。由于“左”倾思想的指导造成反右扩大化,全县182人被错定为右派分子,263人被错划为中右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疑似右派和思想右倾。整风运动后期,县委开始加强少数薄弱地区和部门的建党工作。
1958年3月11至14日,县委召开了第二届党员代表大会,会议根据社会主义总路线精神,制定了我县粮食超《纲要》的具体指标、并配合全国的形势,在县内开展了“大跃进”运动,导致了后来的“共产风”、浮夸风、高指标、瞎指挥盛行。会议还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整编。1985年底,全县共有16个基层人民公社党委、一个县委机关党委、34个总支委员会、92个支部委员会,党员4067人,其中1957年和1958年接收的新党员583人,占党员总数的14.3%。
1960年2月28日至3月1日,县委召开了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会后由于“左”倾思想的指导和工作上的失误,不切实际地向党员干部进行农村大好形势的教育,错误地给一批党员干部戴上了“右倾保守思想”和“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挫伤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同年冬,县委在全县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并派出工作组到农村对1958年以后出现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特殊化风“五风”进行纠正。1962年至1964年,县委根据中央扩大会议精神,对“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进行了纠正,甄别平反错定右派分子127人,纠正错划中右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疑似右派和思想右倾者153人。
1964年10月至1965年10月,中共中央华东局派遣工作队来我县分期分批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动第一阶段在三个区、21个公社先后展开,第二阶段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区11公社展开。工作队员由最初的4744人陆续增加到8356人。当时在农村开展的是“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在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是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以及反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1964年底,全县共有四个区委、33个社(镇)党委、一个县直机关党委、169个支部,党员5766人;其中1959年至1964年接收的新党员1699人,占党员总数的29.5%。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受到冲击,部分党员干部被打成“走资派”受到批判;还有一批干部卷入了派性斗争。机关内部组成了各种名目的造反组织,县委陷于瘫痪。1967年至1968年7月21日,支左联络处对全县实行军管,县委名存实亡。
1968年7月21日,正式成立了由军队代表、造反派代表和革命领导干部代表“三结合”的全椒县革命委员会,一切党务、政务均由县革命委员会一元化领导,县委被取代。8月,县革命委员会在全县“清理阶级队伍”,部分干部群众被隔离审查。10月至次年春,又在全县开展整党工作,农村基层单位普遍建立了党支部,大部分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1969年9月4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党的核心小组,开展党务活动。1971年6月1至3日,县召开了第四届党代会,总结了“文化大革命”以来,特别是县革委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确定了当时的工作任务,恢复中共全椒县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中共全椒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1971年9月,林彪反党集团被粉碎。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反党集团。1971年至1976年的六年中,县委按照中央的布置向全县人民传达了《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斗争材料1—3》和《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证材料1—3》等文件;并组织全县人民对两个反党集团的罪行进行了揭露和批判。1976年底,全县共有五个区委、38个社(镇)党委、一个县直机关党委,党员12084人,其中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接收的新党员6318人,占党员总数的52.3%。
1977年以后,县委工作的着眼点是拨乱反正,将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解决“文化大革命”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和案件,经济建设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78年5月2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成立“右派分子摘帽办公室”。经两年时间的复查,对尚未甄别平反的55名右派分子全部摘掉帽子,并予以纠正平反;对错划为中右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疑似右派和思想右倾的110人也都作了纠正平反。同时,对在1962年至1964年甄别平反中纠正不彻底,或因右派言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4人,也实事求是地作了纠正。1981年2月14至19日,我县召开了全县第五届党员代表大会,总结了第四届党代会以来的经验教训,讨论了新的历史时期县国民经济的三年规划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为建设好的党,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为国家的振兴和全椒的繁荣作出自己的贡献。1981年底,全县共有五个区委、38个公社党委、一个县直机关党委,共有党员15031人;其中1977年以后发展的新党员2947人,占党员总数的19.6%。
1983年4月,县委和县政府对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改革,分别建立了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公社管理委员会,以解决长期遗留下来的党政不分、政社不分的问题。1984年2月,县委又根据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条件,对县级机构进行了改革。县级机构设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五大机关。改革后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有了较大改变。县委九名常委的年龄结构41—45岁五人,46—50岁三人,51—55岁一人;知识结构大专以上四人,高中四人,初中一人。
1984年8月15至19日,县委召开了第六届党员代表大会,会议分析了形势,制定了至1986年的三年经济指标;并提出今后三年要根据“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狠抓经济效益,疏通商品渠道,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全面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1984年底全县共有五个区委、37个乡镇党委,一个县直机关党委,党员15877人;其中1982年至1984年吸收的新党员846人,占党员总数的5.3%。
党组织活动除领导历次政治运动外,建国前主要以领导军事斗争为主,建国后以领导经济建设为主,县委设立分管部门和分管干部直接领导全县的各项工作。1984年体制改革舌,党政分开,党的各级委员会和党组主要进行行政监督和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方针的制定工作。
历届党代会情况如下表:

续上表

建国后全县堂组织情况表

领导人更迭表

续上表

2.机构设置
建国前,由于县委时分时合,时设时撤,其职能机构一般只设立组织部和宣传部,有时还设立民运部。
建国初至1966年,县委职能机构设:秘书处(1956年改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1949年至1950年)、农村工作部(1954年至1965年)、财贸部(1955年至1966年)、政法部(1956年至1957年,1959年至1966年)、文教部(1956年至1966年),工交部(1956年至1959年,1961年至1966年)、工业部(1959年至1961年)、交通部(1959年至1961年)、统一战线工作部(1952年至1966年)。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7月21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1971年6月1日,恢复中共全椒县委员会。1976年5月,党政机构分设,恢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1980年9月,成立政法领导小组。1980年,增设政策研究室。1982年5月,改政法领导小组为政法委员会。1984年2月,县级机构改革后,县委共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策研究室和政法委员会六个职能机构。
(二)党员教育
建国初,县委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进行整支(部)整干(部)、评功检过教育,将党的基层组织分为好、一般、差三类,选择有代表性的进行整顿教育。党员按照政策观念、政治立场、家庭观念、和平麻痹思想四个方面进行自我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组织整顿,纯洁了各级党组织,加强了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纠正了党员在革命胜利后的松劲情绪、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以及新出现的剥削行为,提高了党员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同时,县委创办了党训班(1951年设袁家湾,1953年迁至金家巷),通过贯彻中共中央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所作出的《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对全县1063名党员和389名党外积极分子进行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教育,使广大党员懂得了党的性质和党员义务,能够按照党员的八项条件检查对照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这次整顿解决了在党的基层组织和部分党员中存在的组织不纯和思想不纯的问题,对巩固“土地改革”的胜利成果,推动农业生产合作、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抗美援朝”等运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农业生产合作运动中,自共产党员胡家德创办我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农村广大党员纷纷带头组织初级社。迄至1956年,全县成立的2300个初级社就有80%是在共产党员带领下组织起来的。
1953年以后,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作出的“动员全党从组织上保证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实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决议,指示党训班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地对全县的党员、干部和各条战线上的积极分子进行训练。至1957年,党训班共训练党员33期,培训15708人。
1958年,县委决定将党训班正式改名为党校,这一年共训练党员、积极分子5179人,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这一时期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以及“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目的是推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
1959年2月至1962年9月,党员教育的方向是提高广大党员和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主要是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农业六十条”、“工业七十条”、“商业四十条”、“手工业三十五条”进行学习。目的是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国民经济发展总方针。四年中,党校共开学员班33期,受教育者6200人。
1963年至1965年,党员教育工作着重围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培训骨干。这三年党校共开办六期,训练1168人。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受“左”倾路线的干扰,党员教育围绕“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政治运动进行。教材一是“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社论,二是毛主席的最新指示。社论和毛主席的最新指示通过电台发表后,各级党组织必须立即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
1969年11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在党校的基础上成立县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并于次年8月调配了专职教员。“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县内还陆续举办过“批走资派”、“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大型学习班,这一时期学习班规模较大。1971年至1976年全县共开办八期,学习人员达6763人。由于当时学习内容全部属于“四人帮”的“左”倾体系,造成了党员的政治思想极度混乱,导致部分党员卷入了派性斗争。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办好各级党校的决定,于1977年11月恢复党校,设立教研室、办公室,调整充实了教学力量。截止1984年底,党校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围绕“四化”建设办学,加速干部轮训,共开办轮训班32期,训练党员干部5455人;其中配合主管经济工作的有关部门开办经济管理专业班五期,训练干部511人。在轮训中,着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主要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关于加速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同时还学习经济理论和经济管理知识,学习《陈云文选》和《邓小平文选》,学习“四项基本原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十二大党章”。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认识,提高了党员对全党工作重心转移的认识,提高了党员干部带头搞好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积极性。从而对拨乱反正、解放思想,自觉清除“左”倾思想影响,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端正党风、增强党性,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对全县的“四化”建设都起了重要、积极的作用。1984年全县有8405名党员与29343个农户订立了党员包村联户制度,促进了农村联产承包制的开展,发展了农业生产。
长期以来,县委除围绕中心工作和政治运动采取轮训班和学习班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外,平常一般通过各级基层组织采用“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总支会、支部会、小组会和上党课)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党的政治思想路线、党性、党规、党法、党的方针政策、党的优良传统教育。1979年至1984年,全县各级党组织为了教育党员向先进人物学习,每年还开展一次“两先一优”(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评选活动。以1983年为例,全县共评选出先进党支部95个,占党支部总数的14.5%;先进党小组487个,占党小组总数的16.9%;优秀党员1965人,占党员总数的12.7%。
(三)纪律检查
建国初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代管,主要围绕“土改”和“镇反”两大运动开展工作。1952年12月18日,经地委批准正式成立中共全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并配备了专职办事人员。
1952年至1956年,全县先后开展了“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和统购统销等运动。纪委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着重检查党员丧失立场、雇工放债、瞒产私分、投机倒把、强迫命令以及贪污腐化等违法乱纪行为;并对部分党员作了组织处理。
1956年,纪委改为中共全椒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1957年至1966年,监委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1)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2)决定和取消对于党员的处分;(3)受理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4)通过检查处理案件和通报典型,以及利用各种会议、训练班对党员进行党章党纪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但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这个时期处理的党员偏重偏多,其中有一部分属于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监委被撤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代理。这一时期,大部分党员干部“挨整”,造成一大批冤假错案。1979年9月6日,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恢复成立了中共全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的纪委与“文化大革命”前的监委相比,在权力和工作范围上有了进一步加强。由于“十年动乱”的影响,加上有些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共产党在执政后的地位,逐渐忘记了党的宗旨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党内出现了一些不正之风。其表现主要为:严重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图享受,生活特殊化;有的已堕落到贪污腐化、违法乱纪,在经济或其他领域进行犯罪活动的地步。因此,纪委在1979年至1981年三年中,根根党中央的指示,把整顿党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抓思想教育、抓立法、抓倾向、抓组织建设,使党风有所好转。
1982年至1984年,县纪委按照中纪委确定的工作方针,以端正党风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四个方面工作:(1)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党章,协助各级党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围绕改革和经济建设检查处理一批违纪案件,三年来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81起,并选择典型案例发出通报18起。(3)深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三年中共查出大案要案85件,犯罪总金额214475.91元,其中个人非法所得在万元以上的两件,5000~10000元的23件,1000~5000元的60件;受到党、政纪处理的55人,追回赃款146992.18元。(4)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复查纠正了各类冤假错案。
据统计,1949年至1984年底,全县受到各类党纪处分的党员数为1398人(不包括基层组织处理的党员);其中开除党籍663人、留党察看322人、撤销党内职务94人、严重警告151人、警告168人。从统计材料看,建国后有三个时期处分党员较多,一是“整风反右”期间,二是“四清”运动中,三是“文化大革命”后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党中央关于平反冤假错案的决定,纪委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安排力量对历史老案进行了全面审理。截止1984年底,根据个人申诉,共复查完毕历史老案465件;其中维持原结论154件、全错全平158件、部分错部分平153件、恢复党籍改其他处分149件。
(四)统一战线
1.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西安事变后,国共合作,中国共产党派遣了数以万计的党员干部参加国民党政府、军队的工作,团结国民党一道抗日。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6月,中共党员王永从延安抗日军政大学返回全椒,任县国民政府抗日人民自卫军政训股股长,协助国民政府县长王宗正组织地方武装,宣传抗日,团结县内一大批爱国青年,壮大了抗日力量;一度时期,全椒抗日活动进行得有声有色。同年秋,新四军进驻大马厂后,新四军四支队代表先后到县国民政府马厂区署与区厂余德扬商谈,请他与新四军合作抗日。余德扬秉持民族大义,不顾国民党五区专员李本一的制止和训斥,为新四军募捐了大批粮食、衣物和军需物资。
民国二十八年2月下旬,新四军四支队政治部战地服务团到达周家岗后,发动民众,建立各种类型的抗日群众团体。当时,国民政府周家岗区长王元臣奉命限制群众的抗日活动,战地服务团以团结合作为重,主动与之洽谈,请他与服务团合作。一天,王的大儿子结婚,战地服务团派人前去祝贺,在宴席上宣讲“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道理,把喜堂变成了宣传统一战线的课堂。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团结国民党一同抗战,副团长汪道涵率领部分团员到全椒县城对县国民政府官员进行统战工作。每星期一早晨,战地服务团团员都要和县国民政府成员一起在县积谷仓内进行一小时的“纪念周”活动。每次县长汪心森致词后,汪道涵都用简短而扼要的语言讲述团结抗日的道理,加深了国民党上层人士对中国共产党抗日主张的了解。一次汪心森请服务团成员和地方知名人士吃饭,饭后品闲谈,汪道涵站起来指挥大家一起高唱《义勇军进行曲》、《芦沟桥小唱》和《大刀进行曲》等抗日歌曲,把应酬的场所变为宣传抗日的阵地。一次会议,国民党县党部负责人大讲“一个党,一个政府,一个主义,一个领袖”,汪道涵针锋相对驳斥了他的言论,细致地阐述中国共产党抗日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坚持了党的统一战线的原则。由于战地服务团正确地贯彻了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因之,宣传、组训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这一时期,汪道涵还陪同江北指挥部总指挥张云逸前往古河做省五区专员公署专员李本一的统战工作。
民国二十八年4月26日,日军第二次侵占县城,国民政府全椒县抗日人民自卫军副司令罗国宁和十余名官兵在兴塘坝阻击战中负伤,被新四军四支队七团送至自己的野战医院,在设备简陋、药物不足的情况下,给罗国宁等人进行了精心治疗。罗国宁等伤愈后被安全送回原部,尽管罗后来仍坚持反共立场,但新四军光明磊落、顾全大局的实际行动在国民党官兵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民国二十八年10月中共全椒县委建立后,党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爱国青年进入国民党专署、县区乡政府、报社和第十游击纵队政治部从事抗日统一战线工作。当时的县国民政府县长朱遂是位积极抗日的爱国民主人士,在党的抗日统一战线政策的感召下任命共产党员黄宜生、覃冠林等人担任县国民政府各级政权和武装的秘书、科长、区长、乡长和自卫队长职务,对建立抗日群众团体、抗日武装和开展救亡运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国二十九年6月,全椒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周家岗建立,为了团结各阶层人士共同抗日,同时成立了县参议会,当时任参议员的有开明地主章藻、何天衡,商民张俊民,民主人士叶云台,青年代表高峰,妇女代表唐德贞等人;由各界人士组成的参议会为抗日民主政府的建设做出了一定的成绩。这一时期,由县长刘鸿文亲自领导统战工作,他和政府其他工作人员广泛结交进步地主、士绅,坚决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一次,周家岗几位开明士绅因打麻将牌被民主政府一乡长绑至县政府,刘鸿文立即释放了他们,并责成那位乡长向土绅们赔礼道歉。这一举动影响很大,从此,各界人士更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刘鸿文还通过各界人士和敌占区、国统区的进步知识分子、开明士绅联系,鼓励他们支持抗日,争取他们关心根据地的建设,这些进步人士经常主动地向根据地传递情报。县城进步知识分子杨鼎新身残腿瘸,经常雇人用藤椅抬着到周家岗向刘鸿文传送情报,后被敌人逮捕杀害。为了孤立极少数死心踏地的汉奸,对于敌占区的保、甲长,只要他们向民主政府缴粮纳税,就允许他们当“两面派”或“三面派”的保长、甲长。
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年,中共全椒县委书记刘鸿文、宣传部长胡克诚等人,通过关系与县城日伪情报主任郭正志取得联系,并对他做了大量统战工作;此后,郭正志家成了江全交通线的一个秘密交通点和情报联络点,许多重要的情报和党政军重要人物都从这里传递和经过。
民国三十年底,为适应新的斗争形势,中共全椒县委决定建立兴云特别支部,发展20多名开明的伪区长、区员和部分保长及地方士绅为特支成员。对“特支”成员,着重进行民族主义教育,要他们认清形势,不要欺压百姓;教育他们拥护党的抗日主张,支持抗战。“特支”的活动方式一为单线联系,个别交待任务;二是集中开会。这些“特支”成员经过教育后,大多数认清了形势,为新四军和游击队提供情报,掩护根据地党政军人员进行秘密活动,有的还为新四军购买军需物品和生活用品,为抗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后来,有一些表现特别好的“特支”成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的还担任了抗日民主政府的乡长。
2.对起义投诚人员的统战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底,淮海战役告捷,中共津浦路西地委和所属全合工委,利用有利时机,向全椒县国民政府发动军事和政治攻势,派遣地下党员打入其内部,动员国民党军政人员起义投诚;并向全县各界民主人士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全椒的解放。
1949年元月25日十时许,全椒县国民政府县长兼县自卫团长潘禹三等人在党的“起义投诚”政策感召下,率部向解放军江淮独立旅朱豪团起义投诚。起义后部分人员加入了解放军,部分人员参加了人民政权的建设,大部分人员被安排回乡生产。
建国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遵照党的政策,对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安排使用。但长期以来,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党的“既往不咎”政策没有得到认真溶实,在起义投诚人员中造成了一批冤假错案:有的被判刑致残,有的被戴上历史反革命的帽子管制劳动,有的被开除公职强令回乡,家属子女也备受株连。
1979年元月17日,党中央作出“认真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的决定,我县于1979年4月,成立“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自1979年5月起至1982年12月止,对全县因历史问题受到各种处分的102名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全面复查。除12人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认定为起义投诚者外,其余90人都作了改正,其中恢复和安排工作九人、退休十人、死亡抚恤七人、给予定期社会救济五人、恢复政治名誉57人。在政治上有六人被推选为县政协委员,原国民政府县长潘禹三被推选为县政协副主席和省四、五、六届政协委员。受株连下放到农村的24名家属子女也全部被接收回城,发给了城镇户口和商品粮油供应卡。
3.对民族工商业者的统战
抗日战争时期,党组织就曾经开展过民族工商业者的统战工作。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6月,抗日民主政府成立的全椒县参议会就吸收了张俊民、姚昌炎、姚昌民等民族工商业者为参议员;此外,还组织了商民抗敌协会。
建国初,中共全椒县委对民族工商业者做了大量的统战工作。1949年10月至1953年6月,我县共召开了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界都吸收工商业开明人士参加会议。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的146名代表中就有13名工商业开明人土,占代表总数的8.9%。1954年7月至1984年5月,全椒县共召开过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也都吸收一定比例的工商业代表参加会议,倾听他们对发展我县工商业的意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的162名代表中,就有27名工商业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6.7%。
1956年,县内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198名工商业者(含店外股东35人)按行业加入了百货、棉布、南货、国药、茶食坊、油厂、米厂、浴室等公私合营企业。另有一大批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被带进了公私合营企业,对他们统称私方人员,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
1979年,中共中央〔79〕84和95号文件决定将原定为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部分劳动者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明确他们本来的劳动者成份。根据这一精神,我县于1980年元月25日成立了“三小区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办公。该项工作过程为由原企业单位进行登记,提出意见后交主管部门审核,报“三小区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人民政府发文,在适当范围内向群众和本人宣布。从1980年元月起至同年10月止,全县除19人(资本家四人,工商业兼地主14人、地主一人)保留原成份外,其余179人(占原工商业者总数的90.8%,其中小商98人、小贩14人、小手工业者土6人、劳动者18人、小业主33人)均区别出来,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同时,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87名工商业者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予以落实政策,并进行妥善安置。其中恢复工作47人、退休39人、死亡抚恤一人。另外,给137名受株连下放农村的家属子女恢复了城镇户口和商品粮油供应。
4.对“三胞”的统战
我县有台湾、港澳同胞202人(户)、海外侨胞114人(户)。过去由于受“左”倾路线的影响,“三胞”(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统称)亲属受到歧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三胞”信件,亲属不敢接收,因此大多数“三胞”与县内亲属失去联系,他们虽然很想探亲,但又不敢回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落实“三胞”亲属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对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老案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各种错误处理的44人,全部进行复查纠正,其中平反昭雪三人、恢复和安排工作18人、恢复政治名誉13人、收回被株连下放农村的城镇居民11户35人;对25户被挤占的78间房屋,除归还原房31间外,其余经过协商折价,赔偿人民币2万余元、木材1.6立方米;对有影响的人士政治上作了适当安排,被推选为县政协委员的有十人、县人民代表的有六人。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县委和政府还召开“三胞”亲属座淡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三胞”亲属办理护照出国探亲、会亲。自1978年至1984年底,全县先后办理出境手续外出探亲、会亲的有27人,其中赴日本二人(定居一人)、美国一人、泰国一人、香港23人(定居15人)。
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对“三胞”亲属政策的逐步落实,几年来“三胞”和亲属通信联系、回乡探亲的日益增多。迄至1984年底全县先后接待了回乡探亲的“三胞”37人;其中来自香港22人、台湾九人、美国三人、联邦德国和菲律宾以及澳大利亚各一人。县金融、商业和物资部门认真贯彻“便利侨汇、服务同胞”的侨务政策,使侨汇数字逐年增加。1978年全县侨汇仅为88笔,折合人民币11000元;1982年上升为217笔,折合人民币80884元。由于党的侨务政策深得人心,激发了“三胞”关心祖国、热爱家乡的感情。他们主动捐款赠物支援祖国与家乡建设。1984年4月,香港同胞奚嘉璈回乡探亲,主动捐献人民币1万元支持兴建吴敬梓纪念馆。
二、中国国民党
(一)组织
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中国国民党安徽省党部派谴科长邱元武回全椒发展党员,随即在县城成立中国国民党全椒县组织委员会,委员有王修塽、陈道、仝道培。
民国十七年夏,中国国民党全椒县党部成立,常委有张纯熙、鲁大东和杨鼎铭。县党部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和民训部,下辖县城、赤镇、周岗、古河镇、大马厂五个区党部。民国十九年成立中国国民党全椒县整理委员会,同年开始整党。民国二十年县党部设立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执行委员五人。民国二十五年冬,县党部下设四个区党部、13个区分部和一个直属区分部,有党员200余人。民国二十六年12月,日军侵占县城,刘伯绰逃往六安,县党部解散、活动中止。
民国二十七年8月,金樾轩受省党部派遣,任全椒县党部书记长,于程家市改组全椒县党部为国民党全椒县执行委员会,未设执行委员,由书记长总理一切。执委会下配总务、组训、宣传三个干事,设七个区党部,约1620名党员。另外,金樾轩特聘一些党内上层分子组成计划委员会(属咨询机构),金樾轩兼主任委员,置委员六人。民国三十二年4月,李振国接任书记长后,设执行委员七人。民国三十四年8月,日军投降,执委会迁回县城襄河镇。民国三十五年6月,执行委员会下设党员总清查委员会,进行党员总清查。民国三十六年执行委员会下设党务基金筹集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上述三个委员会均由党、政、军方面首脑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会置委员7至11人。民国三十七年3月,执行委员会遵照省党部规定,书记长改为主任委员。此时,县执行委员会下设13个区党部、37个区分部(第四和第十一区党部下辖的区分部未统计)、13个直属区分部,1900余名党员。
民国三十七年3月,县国民党与三青团合并,由党的执委会和团的干事会合成全椒县党团统一委员会,筹备合作事宜。5月筹备就绪,复称中国国民党全椒县执行委员会,书记长由原县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振国担任,副书记长由原三青团全椒分团部干事长禹寿康担任,委员由党的执委四人和团的干事三人担任。党团合并后,基层组织并未合并,只是把25岁以上的三青团员集体吸收为国民党党员。10月,盛景炎充任书记长,根据省党部“紧缩编制,裁减人员”的通令,将正、副秘书及总务、组训、宣传干事全部裁去,仅留干事、助干、录事各一人,其他机构依旧。区党部设委员和候补委员五至七人,区党部和区分部均设书记及执行、宣传、组训、监察委员等职。1949年元月25日,全椒县解放,国民党全椒县组织随之解散,活动终止。
(二)活动
全椒县国民党组织各个时期的活动,都是根据国民党中央及省党部“指示”进行的。
附:领导人更迭表

民国十四年至二十六年(公元1925年—1937年),县党部主要开展建党、整党活动。
民国二十七年,新四军四支队政治部“战地服务团”来全椒城进行抗日活动,国民党全椒县执行委员会协助县长汪心森执行“积极反共,消极抗日”的政策,制造分裂。民国二十八年汪心森调职,朱遂接任,因朱遂赞同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与共产党合作抗日,国民党县执委会书记长金樾轩向省执行委员会告密,将朱逮捕入狱。
民国三十年4月,李振国接任书记长。此时,共产党已在全椒大山、孤山一带建立了抗日民主根据地;日伪军占据了县城及周围集镇。执委会制定了“策励同志,加强组训工作,以期重建皖东,奠定反攻前哨根据地”的中心任务。在建党方面,以“农、工、商、妇、中小学生与行政人员”为对象,大力发展党员,清查游离分子,进行党员总考核;在训练方面,加强基层小组训练,巩固力量和培训人才;在情报方面,布置内、外线据点党员搜集和窃取日伪军、新四军的情报;在宣传方面,除在古河镇、程家市设“民众”讲台和在各保设宣传委员向民众进行宣传外,还成立新闻通讯科、举办座谈会、收集资料、组织采访、发行《全椒导报》、编写戏曲、组织集会和纪念会进行抗日和反共宣传活动。
民国三十四年8月,县执行委员会迁回县城后,继续发展组织,加强反共,并以摊派方式向群众勒索钱粮充作经费。民国三十七年10月,盛景炎充任书记长后,反共活动愈演愈烈,直至全椒解放。
附(一)汪伪国民党
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夏,汪伪国民党全椒县党部开始筹建,并在襄河镇东门王氏宗祠设筹备委员会,罗楹任主任委员,负责筹备工作。民国三十二年夏,汪伪国民党全椒县党部正式成立,由主任委员(1943年夏至1944年7月罗楹担任,1944年8月至1945年4月李贡三担任,1945年5月至1945年8月文北源、吴颂唐担任)负责党部工作,下置委员三至六人,秘书一人,干事、录事若干人,计有党员100余人。由于汪伪政府控制区域仅为县城及城郊,所以县党部只能在襄河镇及其附近地区筹建两个区分党部。
民国三十二年夏,罗楹担任主任委员后,即通知敌占区的原国民党党员到汪伪县党部办理登记手续。罗为了向省党部领取更多的经费,将既未办理填表手续又未举行入党仪式的各机关团体职员及工商界人士100余人,列入党员名册上报;此后,一直未发展新党员。
民国三十三年,汪伪国民党中央命令各省、市、县党部召开代表大会,推选省和中央代表大会代表,民国三十四年,县党部主任委员吴颂唐被推选至蚌埠参加省代表大会。8日,日军投降,汪伪国民党全椒县党部解体。
附(二)中国新社会革命党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春,中国新社会革命党在报纸上刊登了“征收十万基本党员”的启事后,全椒人邢孝钦随即至南京加入该党。邢回全后,积极在乡、保长和士绅及农、工、商各界发展党员,成立组织。同年底,正式成立了中国新社会革命党全椒支部,邢孝钦任书记,王讨、赵永恩任委员。支部下辖三个小组,有党员20余人。
同年8月,中国新社会革命党在乌衣建立了“定国部队乌衣支队”。全椒支部随后领来军服100余套,组建一个营,邢孝钦兼营长,王讨、卢其奎、马卫群任连长,企图为国民党招魂,与共产党为敌。
1949年元月,全椒解放前夕,邢孝钦外逃,中国新社会革命党全椒支部随之解体,一个营的武装全部被中国人民解放军缴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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