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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铺、钱庄
(一)当铺
典当业以经营实物押贷为主,兼营高利贷等。早在清道光年间县内就有当铺。旧志载:知县赵晖璧为办学,曾筹三千串制钱,存当铺生息。咸丰年兵燹后,当铺无存,直到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古河镇开有一家利记当铺,店员四人,资金三万元;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倒闭。
县内典当业没有正式牌号,仅有一、二处抵押交易(地方俗称“小押”)。当铺内一般有管事、管钱、管饰等分工。受当物有衣服、金银首饰、珠玉钟表、铜锡器具、古玩等。当价一般为当品实际价值的30%。当期为三月、半年不等,最多不超过18个月。期满后,当户不能赎取,就丧失回赎权。当铺按月收利,月利均在10%—20%,并规定“月不过五”(即一月零六天为满两月)。
(二)钱庄
早在唐朝中叶,县内就有了经营银钱保管业务的“柜坊”。北宋时期,开始有专门经营银、钞的“钱铺”。后随着贸易的开展,货币流通量增加,逐渐有了钱庄。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苏帮商人陈蔚文经杭州太守薛时雨(全椒人)和全椒知县周春暄介绍,在县城西门开设“鼎泰钱庄”,有管事、管帐、朝奉、相公若干人。
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县内有一家“坤生永”钱土店(兼营鸦片烟土),不久倒闭。后该店管事江寿松另创“通裕钱庄”,庄址在今宝林路;集资六股,每股200元。庄内有经理、司帐、学徒、解款、勤杂计六人。后来庄址迁至今县政府对面处,“通裕”改为“同裕”,股东由六人减为三人,每股1000元。“同裕钱庄”资金多,信誉好,生意兴隆,年存款最高达40万元,其中私人存款达万余元,年利润四至五千元。该钱庄与中国银行、中南银行、南京下关的上海银行,以及江苏六合县的“馀记”、南京下关的“裕丰”等私人钱庄均有业务往来。民国二十六年,全椒为日军沦陷时停业。
民国十二年倪栋丞创办“聚源钱庄”,庄址在现西门玩具厂后,资金1000元。开始业务尚可,后因“同裕钱庄”争夺,业务日渐冷落。遂由股东黄古愚任经理并重新组股,仍起色不大。最后由江中文任经理,再次重新组股,共六股,每股200元,庄址迁至今县政府小礼堂处,但仍扭转不了萧条局面,终于民国二十二年倒闭。钱庄业务主要是对城内工商户贷款,办理汇兑,替官府解运银款等。
二银行
(一)安徽地方银行古河办事处
安徽地方银行古河办事处建立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七、八月间,地址在古河镇“利昌酱园”后。古河是当时国民党在皖东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该办事处为省五区地方银行。办事处共有八人,其业务范围是:①发行中央银行、安徽地方银行的货币;②办理汇兑;③办理存款;④管理地方经费;⑤管理军队经费;⑥收购黄金转售中央银行。
民国三十四年12月,古河办事处迁往滁县,改名为滁县办事处。
(二)全椒县银行
安徽地方银行成立后,要求各县建立县银行。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3月全椒县银行成立。内有会计、出纳、经理五人左右,办公地址设在程家市(流亡的全椒县国民政府所在地),受安徽省地方银行和全椒县地方财务委员会双重领导。其业务除办理信贷、汇兑外,还代理全椒县金库,管理地方经费。
民国三十四年9月,全椒县银行从程家市迁到县城,营业地址设在东门程考庭家(现“八一”路15号),人员增加到七人。业务范围仍为存、贷、汇。存,主要是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经费;贷,主要是县内手工业、商业贷款;汇,只对南京市、江苏省的农民银行和实业银行进行汇款。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时,全椒县银行曾通过信托手段给李提供了一笔竞选经费。
民国三十七年底,全椒解放在即,县银行董事会长、经理、副经理携巨款逃亡台湾。民国三十八年元月,全椒解放不久,江淮四分区派两人前来全椒清点接管了银行所剩物产,全椒县银行至此结束。
(三)全椒县人民银行
1949年5月,全椒县人民政府财政科设金库,收存税款和战斗中缴获的金、银、烟土等物,有主任、会计、出纳.外勤各一人,地址在县城南门大街,属华中贸易公司领导。6月,金库改名为华中银行全椒县办事处,人员增加到六人,地址设在县城南门大街县府院内。7月,又改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全椒办事处,营业地址迁至南城大街,10月迁至东门大街。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全椒县支行正式成立,设有会计、出纳、储蓄、秘书、业务等股以及警卫班,计有十余人。
1950年,县支行在古河、太平、大山、孤山、城区、大墅设七个流动服务组,每组根据业务范围配备六至九人不等。1951年8月,县支行在古河、赤镇建立营业所,古河17人,赤镇13人。1952年7月,马厂营业所建立。1956年元月,又相继成立了太平、城区营业所。1958年后,县支行根据省委、地委“以乡建立银行营业所”的指示,将古河、城区、马厂、太平四个营业所改建为区银行中心所,每所配五至七人。1959年7月,全椒县委要求各乡营业所尽快建立,县支行在全县建立了襄河、十字、陈浅、一新、太平、新兴、赤镇、广平、古河、大墅、马厂、周岗、复兴、管坝、东王、西王16个乡营业所。
1965年,人行、农行合并。1968年起银行先后与县财政局、税务局合并成立财政金融站、财政金融局。1973年,三家重新分设。1980年前,县支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除五个区和荒草圩办事处外,先后将周岗、广平、陈浅、石沛、大墅、赤镇营业所撤销。
1980年元月1日,人行、农行分设办公。人行内设行长室、人秘股、工会、会计股、出纳股、信贷股、计划股、储蓄股、信托部、保险公司代理处、支行储蓄所、红栏桥储蓄所、南屏储蓄所、荒草圩代办所,业务对象主要是城内工商企业、党政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
(四)中国农业银行全椒县支行
1956年,全椒县人民委员会根据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分行《关于建立专、县农业银行机构的报告》,决定成立农业银行,于同年5月25日正式办公,行长由人行行长兼任。农行除受上级农行领导外,并受同级人行领导,下属的各区营业所受人行、农行双重领导。但以后的事实是农行机构并未正式形成。
196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的决定”的文件,1964年1月县正式成立农业银行。内设行长室、人事监察股、秘书股、计划财务股、农金股、信合股,基层设马厂、古河、太平、城区四个区营业所。
1965年人行、农行合并。
1980年1月1日,农行与人行分设办公,并迁至襄河大桥附近新建的营业大楼。内设行长室、政秘股、人监股、工会、农拨股、计划股、信贷股、信合股、会计股。农行的工作重点在农村,下属有古河、太平、马厂、城东、武岗五个区营业所、37个信用社。为方便群众,农行还先后在一些大乡以及交通不便和边远的村、队增设了81个信用站和信用分社。
(五)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
1963年,中国建设银行滁县地区中心支行在我县设立全椒办事处,有主任、会计、拨款、外勤四至五人,负责管理全椒、肥东两县工作。主要办理城市建设、农林水基本建设业务。1964年,全椒县人行、农行分设,农、林、水等建设业务移交农行办理。1965年,人行、农行合并,农、林、水等方面业务仍由“办事处”办理。1968年,全椒办事处撤销,业务由县财政局代管。
1978年,为了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建设银行全椒办事处重新成立,有主任、会计、拨款、统计四人。
1979年,正式成立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配备五人,1980年,增加到六人,人事业务属上级行垂直领导,办公地址设在县生资公司三楼,主要办理城市建设业务。
三、信用合作社
1953年春,人民银行县支行根据上级行“关于在农村建立信用社”的通知,首先在太平区信心乡(今赤镇乡宝塔行政村)试办了一个信用合作社,由群众自愿入股认缴股金,实行民主管理,主要经营存款、放款业务。1954年春起,开始在全县普遍建立信用合作社,至1955年11月,全县92个乡(镇)成立了89个信用社。入社人数为63728人,占全县应入社人数的45%,收股金11.97万元,基层社属人民银行县支行领导。
1956年,政乡规划后,全县22个乡均建立了信用社。1957年,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建立,一乡一个信用社在服务方面已不能满足需要,安徽省委指示把农村现有的信用社组织划归农业社领导,并改组为农业社的信用部。县内首先在一新乡曙光农业社搞建部试点,接着在十字、界首、三圣、小集、广平、大墅、新兴、东王、西王、复兴、马厂等地建立了63个农业信用部。至1958年4月底止,全县已将原有的22个信用社改建为112个信用部,分布在全县121个农业社内。参加信用社(部)的农户5.1万多户,股金16.3万多元。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全县所有公社均设立了信用部或信用总部(同时,人民银行全椒支行在全县设立了16个乡营业所,有营业所的地方,信用部与营业所合并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一本帐)。公社以下的大队或几个大队联合设立信用分部,生产队设立服务站。
以后,信用社设立的变化基本上是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化而变化,至1980年元月,人行、农行分设后,全县有37个信用社(36个公社各一个,襄河镇一个),县农行还先后在一些大乡、交通不便、边远的村队增设了81个信用站和信用分社。信用社业务仍为组织农村集体存款和个人储蓄,发放和收回各种农业贷款。另外,还肩负农村现金管理,调节农村货币流通,帮助辅导社队财务工作等责任。信用合作社归农行领导,无农行时则归人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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