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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县农田耕作因受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共同作用和限制,沿袭了以下三种不同类型的耕作制度:
一水一稻型:圩田、中部地区的冲田和山区的冷浸田,由于地势低洼、积水难排,土壤终年处于汇水状况,土性寒、肥力低,一年只能种植一季水稻。稻谷收获后,冬春积水沤田。这种办法,不但不能提高土壤肥力,而且耕地利用程度低,产量难以增加。
稻麦双收型:中部地区二料田,北部山区的山塝田,田面平整,有水面或水源不足,对此类耕地实行稻麦轮作。麦收后,若缺水不能种植水稻,即改一麦一豆或其它杂粮。这部分田的肥力主要靠短期休闲和种植有根瘤菌的豆类作物进行维持,用的多,养的少,肥力低,农作物产量不高,但一般能维持正常水平。
一年两熟和两年三熟型:中部地区的岗岭地和北部山区的岗坡地,地面坡度大,水土流失严重,没有灌溉条件,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地力贫瘠,肥料缺乏,轮作的方式为小麦(豌豆)——杂粮(芝麻、山芋、豇豆);小麦(豌豆)——山芋(杂粮)——冬闲——春玉米或高梁。呈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型。这类田靠休闲和种植豆类作物轮作换茬维持地力,保持最低生产水平。
建国初,基本沿用传统的耕作方法。农业互助组成立后,水利条件开始改善,全县旱改水26.6万亩,扩大了水稻种植面积。施官区龙山乡万庄初级农业社旱改水28亩,每年比种旱粮增产2000多斤。大余郢农业社旱改水23.8亩,正常年景收获的稻谷等于旱粮的4倍。1955年,本县开始试种双季稻,变一水一稻为一水两稻,但因气候、水利、劳力、肥料均不适应,最终达不到增产效果,不久停止种植。1962年,推广种植绿肥(红花草、苕子等),1965年全县种植9552亩,将原来的一水一稻、一麦一稻部分地改为一草(绿肥)一稻。推广后,增加了肥源,促进了粮食生产。“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扩大夏种指数,再次推广种植双季晚稻,实行水稻一年两熟,最高年种植4.64万亩,但仍未能达到增产目的。1970年,广大公社在挖沟除涝的基础上,扩种越冬作物,1971年增产小麦40万斤,1972年增产80万斤。之后,在全县推广,使一草稻变为一麦一稻,促进了小麦增产。1979年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后,农民生产自主,因地制宜安排茬口。1981年,全县停止种植双季晚稻。1980年以来,农田耕作的基本办法为一年两熟制,即一麦一稻或一油(菜)一稻或一麦一豆,部分农田因种植棉花和春玉米的需要,实行间歇两年三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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