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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国县政府
辛亥革命胜利,中华民国成立,滁州改名滁县,州衙改名县公署,由县知事掌管县公署工作。县公署设总务、内务、税务、学务等科。民国2年(1913年)设厘金局。民国5年设司法承审员(审理民、刑事诉讼),后相继设邮政、财政、清乡等局。下分为东、南、大西、小西、北等5乡、73保、合城内10保,共83保。后划设自治区8个,城厢为第一区,担子街、腰铺等乡为第二区,乌衣镇、白庙乡为第三区,施家集、李都司营等乡为第四区,将军集、界牌集等为第五区,赤湖铺、珠龙桥为第六区,广武卫、大柳、曲亭为第七区,沙河集、黄泥岗、张八岭、三界等集镇为第八区。
民国16年,滁县县公署改名为滁县县政府,知事改称县长。隶属安徽省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县政府内设秘书室及3个科:第一科管保甲、户籍、文化、教育、卫生、宗教,第二科管税赋、工矿、农林、水利,第三科管军事、公安、兵役、军需、情报。并设有财务委员会。次年成立建设科、公安局、邮政局。下设3个区:滁城、城郊为第一区;东、南乡和集镇为第二区;西、北乡和集镇为第三区。区署又名区公所,为派出机构。区下设联保(后改为乡)其负责人为联保主任,乡设乡长。联保以下为保、甲,置保、甲长。8~15户为甲,8~15甲为保,10保为一联保。民国21年,张八岭、三界划属嘉山县,滁县城乡分划为6个区。
抗日战争爆发后,滁县县政府流亡全椒县山根刘、含山县仙踪镇、滁西常山、施家集等地。县府下属民政、财政、教育、军事各科,名存实亡。后又流亡至全椒县周家岗、古河、西王集等地。
抗日战争胜利后,流亡滁县政府于民国34年9月从全椒县西王集迁返滁城,接收伪县政府。翌年整理编制,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社会科、军事科、警察局等机构。县以下设城厢、乌衣、沙河、珠龙4个区,下辖中心(后改阳明)、东关、北关、乌衣4个镇及北庵、沙河、黄泥、大王、清流、白衣、腰铺、马鞍、柳亭、常山、界牌、担子、施集、马厂等14乡。乡下属保、甲。
民国38年1月,滁城解放,滁县政府部分人员逃散,其资产及文档,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城市工作队接收。
民国时期历任县长(知事)更迭表

附一:民国县议会、参议会
县临时议会成立于民国元年(1912年)秋,议员由地方士绅、商家推举代表组成。议长侯寄六由议员公推就任。同年议员代表吴山、吴文翰出席安徽省第一届议会。翌年侯寄六、贺士雯被推为代表,出席省第二届议会,均当选为省议员。
县临时参议会于民国27年(1938年)12月安徽省临时参议会成立后,次年各县相继成立参议会,选举产生参议长、副参议长。抗战胜利后,民国35年贺仪昭代表滁县出席省临时参议会,当选为驻省参议员。同年,恢复成立因抗战而中止的滁县临时参议会,杭铭渠任参议长,黄馨山、张汉波、樊公纯、吴小岩任副参议长。参议员10名,由县党部、政府、社会团体、乡、镇推选产生。乡(镇)建立乡(镇)民代表会,保建立保民代表会,按期召开代表会议。
县参议会成立于民国36年(1947年),参议长陶振华,后改张汉波。滁县解放前夕解体。
附二:伪县政权
滁县维持会民国26年(1937年)冬,日本侵略军侵占滁城及沿铁路村镇,日伪联合,成立滁县治安维持会,简称“维持会”,设会长。民国27年改称滁县自治委员会,仍设会长。同年秋改称滁县公署,设知事。
滁县县政府民国29年(1940年)县公署改名县政府,设县长。县府内设民政、财政、教育、警察等科(教育、警察两科后改为局)。基层设城厢、乌衣、沙河、珠龙4个区。区下设乡公所、保公所,城区下设坊公所、保公所。区驻地设警察所,置巡官。民国34年日军投降后瓦解。
伪政权负责人更迭表

二、民主政府
民国29年(1940年)3月初,县政府在施集、李集等地挑起磨擦,11日夜至12日,新四军第五支队一部在罗炳辉司令指挥下与滁县抗日游击队配合,全歼驻施家集政府常备大队等700余人。3月中旬在施家集龚吴村成立滁县抗日民主政府。县政府驻地先后移至瓦湖、前张、大碓窝等处。县民主政府设民政、司法(后并为民司科)、财粮、文教、保安等科,税务、税检两局及一个金库。下设6个区(施集花山、章广、珠龙、黄泥、庙山、大柳)15个乡。
民国32年2月,全椒县第二区并入滁县花山区,滁县县政府改称滁全县县政府,驻地前张村。设民司、财粮、宣教、社会等科及公安局。县以下设4个区24个乡(今属全椒7个乡。同年11月撤销滁全县建制,恢复滁县县政府,驻地先在前张村,后在常山岭村。设民司、财粮、宣教、社会等科;税检、公安两局及金库,并设人民抗日自卫总队。下辖章广、花山、珠龙3个区,17个乡。
民国34年8月,复为滁全县县政府,驻地施家集。设民政、财粮、宣教等科及税检、公安两局。下辖全椒县境内5个乡,滁县花山、章广、珠龙、庙山4个区20个乡。
民国34年11月,定远县东南部并入滁全县成立定滁全县,县政府驻地太平集。县设民政、财粮、宣教等科及税检、公安两局。下辖6个区,其中藕塘、大桥、王回岗自治区属定远县,滁三区(花山)中的7个乡和滁四区(章广)中的3个乡,今属全椒县。民国35年7月因北撤,定滁全县县政府撤销。
民国37年4月,为迎接解放,建立定滁县县政府,驻地流动于定滁两县边境村集。设民政科和公安局,兼办未设科局事务。区乡范围,辖定远县藕塘、天长集、大桥、老人仓等4个区,滁县皇甫、花山两个区。
滁县全县解放后,县政府于民国38年1月设立于滁城内东大街。设民政科及财粮、货管、邮政、公安等局,下辖4个区2个镇23个乡。城区:东门、南门、西门、北门、遵阳5个镇,城西1个乡(4月从乌衣区划出担子、十三里店、菱溪3个乡)。沙河区:沙河镇,独山、黄泥、石万、新集、白米、白庵、龙亭、官山、陈湾、独山等10个乡。乌衣区:乌衣镇,十三里店、担子、大王、白吴(5月划为白庙、吴港、红山3乡)龚汪、菱溪、玉皇等7个乡。其间江浦县新建东葛区于4月23日并入乌衣区,改为东、西葛两个乡,至7月仍旧属江浦县。丰山区:丰山、关山、花山等3个乡。其间皇甫、大柳、关山、花山4个区在定滁县管辖中。
民国38年1月18日定远县城解放,定滁县部分领导和机关进入定远城建立定远县。2月中旬由花锦城、陈莼率工作队在滁县西境与定远县藕塘区和石门、岱山两个乡,组成定滁县县政府,驻地施家集。设民政、教育两科,财务、邮电两局,下辖5个区,其中藕塘区原属定远县,皇甫、花山、关山、大柳4个区原属滁县。
滁县县政府,整体建制成立于民国38年6月定滁县撤销后,所辖4个区归属滁县,驻地滁城东大街。设民政、文教、财政、司法等科及粮食、货管、公安等局。下辖7个区、2个镇、4个办事处、42个乡。城区:东门、南门、西门、北门4个办事处和城西乡。乌衣区:乌衣镇,十三里店、担子、菱溪、大王、玉皇、白庙、红山、龚汪、吴港等9个乡。花山区:花山、孙岗、丰山、庙山、腰铺等5个乡。皇甫区:章广、皇甫、李集、马厂、元山、常山、鸦窝、太平等8个乡。珠龙区:珠龙、清流、施集、关山、广卫、曲亭等6个乡。大柳区:大柳(8月划属农场区)、曲亭(8月划属珠龙区)2乡。农场区:樊台、广成、大柳等3乡。沙河区:沙河镇,独山、黄泥、石万、新集、三官、官山、陈湾、白庵、白米、龙亭等10个乡。
民主政府县长、副县长更迭表

附:抗日民主政府县参议会
滁县参议会民国30年夏,中共滁县县委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由各乡推选出县参议员,成立抗日民主政府滁县参议会。参议长蔡家璋。至民国32年。
滁全县参议会民国32年6月,以竞选方式选举出县参议长蔡家璋。至11月。
滁县参议会民国32年11月由滁全县参议会恢复,其组织与成员未变动,参议长蔡家璋,至民国34年8月。
滁全县参议会于民国34年8月合并成立。参议会成员无变动、参议长蔡家璋,至11月。
定滁全县参议会民国34年11月由滁全县参议会改称,参议长蔡家璋。至民国35年7月撤销。
三、人民政府
沿革新中国成立初仍沿用县政府衔称,1950年9月改名为滁县人民政府。1955年5月21日,滁县一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改滁县人民政府为滁县人民委员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政权组织仍维持工作,翌年上海“一月风暴”波及各地,各级政权受冲击,工作瘫痪。1967年3月滁县人民武装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四八三部队奉命支“左”,成立滁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1968年5月,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滁县革命委员会,由军代表、干部代表、群众代表“三结合”组成,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81年4月,经滁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撤销滁县革命委员会,恢复滁县人民政府。
1983年撤县改市,滁县人民政府改称为滁州市人民政府。
历任正副县(市)长更迭表

机构设置政府办公室1949年10月设立秘书室,1956年10月改名办公室。1969年县政府改为革命委员会,设办事组代替办公室。1976年撤组,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承担。1980年4月设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4月恢复县人民政府,复名县政府办公室。1983年12月县改市,名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公安局1949年10月设立,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69年10月由县革命委员会人保组取代,1973年4月恢复,1983年12月改称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1949年10月县政府设立民政科,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71年2月合并为民政劳动局革命领导小组。1976年7月分开,1983年12月改称市民政局。
市税务局1949年10月设县工商税务局,1951年4月改名县税务局。1958年12月与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合署办公,名为县财政金融局。1961年1月撤局,恢复县税务局。1969年10月财政局、税务局、银行,组成县财政管理局革命委员会。1971年改名县财政局,1973年改名县财税局,1978年9月分为财政局、税务局。1983年改称为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1952年改为财粮科,1954年改名财政科。1958年12月,由财政科、税务局、人民银行合署办公,为财政金融局。1961年1月财政科、税务局、银行分开;同年9月财政科改为县财政局。1969年10月县财政局、税务局、银行,组成县财政管理局革命委员会。1971年改名县财政局,1973年4月改名县财税局,1978年9月分设县财政局、税务局,1983年改称为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1949年10月至1955年滁县金融由人民银行滁县专区中心支行营业部承办。1955年12月设人民银行滁县支行。1958年由财政科、税务局、人民银行滁县支行合署办公为财政金融局。1961年1月分开,财政金融局撤销。恢复人民银行滁县支行。1968年7月,设人民银行滁县支行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恢复人民银行滁县支行。1983年10月撤销,其业务由地区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承办。1986年8月成立人民银行滁州市支行。 市教育局1949年县政府设文教科,1956年2月分开为文化科、教育科。1957年3月合并为县文教科。1957年7月改名为县文教局。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71年2月设立教育局。1976年成立县教育局革命领导小组,1979年12月恢复教育局,1983年改称市教育局。
市文化局1956年2月县人民委员会设文化科,1957年7月改为县文教局。1976年7月设立县文化局,1983年改称市文化局。
市粮油食品局1949年10月设立县粮食局。1971年2月成立县粮食局革命委员会。1976年10月恢复县粮食局。1983年8月改设县粮油食品局,1983年12月改称市粮油食品局。
市供销合作社1949年始设县工农合作社。1950年6月改名县供销合作总社,同年冬并入专区合作总社,另设县供销经理部。1951年5月从专区总社划出,恢复县供销合作总社。1951年11月改名供销合作社。1958年5月并入商业局。1961年9月从商业局划出,恢复供销合作社。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76年7月重建供销合作社。1983年改称市供销合作社。
邮电局1949年11月成立邮政局,在此以前,邮政业务由地区邮政管理分局业务科代管,1951年3月5日与县电信营业所合并成立邮电局。1954年2月撤销,业务划入地区邮电中心局管理,1956年2月专区中心局撤销,恢复县邮电局。1961年7月县邮电局再次撤销,业务划入专区邮电局。1975年12月与地区分开恢复县邮电局。1979年10月县邮电局撤销,业务划归地区邮电局。
市农业局1950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生建科,1951年6月改名建设科,1953年改名农建科。1955年与林业科、水利科合并为县农业局。1957年与县林业局合并成为县农林局。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71年成立县农林局革命领导小组。1978年12月县农林局划分为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1983年改称市农业局。1984年4月市农业局、水产局合并为市农牧渔业局。1986年划分为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商业局1950年5月县人民政府工商科,1956年10月改名商业科,1957年撤科设局。1958年5月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县商业局。1961年9月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分开经营,供销合作社划出商业局。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71年2月成立县商业局革命领导小组。1976年3月恢复县商业局。1983年改称市商业局。
市人事局1952年设人事科,1958年归属组织部。1976年7月设县人事局。1983年改称市人事局。
市统计局1952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计划统计科,1957年12月撤销。1960年9月改县人民政府统计科。1980年3月设县统计局,1983年改称市统计局。
市水利局1954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水利科,1955年农建科、林业科、水利科合并为县农业局,1956年从县农业局划出恢复水利科。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同年12月改名县水利电力局,1971年2月成立县水利电业局革命委员会。1979年5月划分为水利局、供电局。1983年改称市水利局。
市计划委员会1954年5月设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同年改名县计划委员会。1957年12月改名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76年3月恢复,同年10月改为县计划委员会。1983年改称市计划委员会。
市林业局1954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林业科,1955年农建科、林业科、水利科合并为县农业局。1956年4月从县农业局划出成立县林业局。1957年与县农业局合并成立县农林局。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71年成立县农林局革命委员会领导小组。1978年12月从县农林局分出为县林业局,1983年改称市林业局。
市第二轻工业局1954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手工业管理科,1954年12月与新成立的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1958年9月在县手联社基础上改为县轻工业局。同年12月撤销县手联社。1961年5月在恢复县手联社的同时成立县手工业管理局,局社合署办公。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1971年2月成立县手工业管理局革命委员会。1976年10月恢复县手工业管理局。1979年12月改名为县第二轻工业局。1983年12月改称市第二轻工业局。
市工业局、市交通局1955年县人民政府设交通建设科,1956年8月设立工业科,1957年3月合并为工交科。1958年9月改为交通科,另设立县重工业局、县轻工业局。1960年2月,县重工业局撤销,县轻工业局改为县工业局。1962年4月县工业局与县交通局合并,再次成立为工交科。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1971年2月设立县工业交通局革命委员会领导小组,1972年4月撤销,分别设立县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县交通局革命领导小组。1977年4月撤组分别为县工业局、县交通局。1983年改称市工业局、市交通局。
市财贸办公室1955年10月设立,1957年3月撤销。1962年重新设立县财贸办公室。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1974年3月恢复。1985年5月成立市财贸领导小组,1986年3月改为市财贸办公室。
市体育运动委员会1955年11月设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军管。1973年恢复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83年12日改称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农业银行滁州市支行1955年12月设立,1957年4月撤销,农村金融并入人民银行滁县支行。1963年12月恢复,1966年1月撤销,1979年10月再恢复。1983年12月改称农业银行滁州市支行。
县农产品采购局1956年3月设立,1957年并入县粮食局。
市卫生局1957年6月县人民委员会设立卫生科,1971年2月成立县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1976年改名县卫生局。1983年改称市卫生局。
市劳动局1959年7月县人民委员会设劳动科,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瘫痪。1971年2月合并县为民政劳动局革命领导小组。1976年7月分开。1983年改称市劳动局。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1960年2月,在小农具改革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县农业机械局。1972年3月改名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与县水利局合署办公。1973年5月分开,同年7月设立县农业机械局革命领导小组。1976年8月恢复县农业机械管理局,1983年7月撤局,其业务归属县工业局。1986年又恢复为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市物资局1963年5月设立县物资局,1973年5月成立县物资局革命领导小组,1975年4月恢复县物资局,1983年改称市物资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65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设工商行政管理科,1969年10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科领导小组,1981年1月改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83年改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供电局1961年12月设立县水利电力局,1971年成立县水利电力局革命委员会。1979年5月划分为县水利局、县供电局,1983年县供电局改称市供电局。
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69年3月设立县上山下乡办公室。1971年春改名县“五·七”办公室。1974年改称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80年9月撤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969年10月设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1983年12月改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71年10月设立县城乡建设局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9月改名县基本建设局革命领导小组。1976年10月改名县城市建设局。1983年12月改称市城市建设局。1984年3月改名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市经济委员会1973年3月设立县工交办公室,1976年10月改称县工业交通办公室,1982年3月撤销,设立经济委员会。1983年12月改称市经济委员会。
市农业委员会1973年3月设立县农林办公室,1983年改称市农林办公室,1984年3月撤销,改设市农业委员会。1985年5月撤销、其业务划归市委农村工作部。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74年5月设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83年12月改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市乡镇企业局1976年设立县社办工业管理局,1978年7月改名县社队企业局,1983年12月改称市乡镇企业局。
市对外经济贸易局1976年7月设立县对外经济贸易局,1983年12月改名市对外经济贸易局。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1976年10月设立县科技局,1977年12月撤局,改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83年改称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广播电视局1977年1月设立县广播事业局,1981年改名县广播局,1983年改称市广播局,1984年4月改名市广播电视局。
市地震办公室1977年12月设立县地震办公室,1983年改称市地震办公室。
市水产局1978年12月从县农业局划出成立县水产局,1983年改称为市水产局,1984年4月与市农业局合并为市农牧渔业局。1986年10月又划分为市农业局、市水产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1980年7月设立。
市物价局1980年7月设立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1983年改称市物价委员会办公室,1984年3月改设市物价局。
市多种经营办公室1983年8月设立。1984年3月撤销,其业务并入市农业委员会。
市农村能源办公室1984年3月在市科委沼气办公室基础上设立。
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0年9月设立县编史修志领导小组办公室。1984年4月划出设立市地方志编纂领导小组办公室,1985年8月改名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市审计局1984年5月设立。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1984年11月设立。
市经济协作技术引进办公室1985年5月设立。
市工商银行滁县支行1985年8月,由1984年1月成立受滁州人民政府领导的工商银行滁县地区中心支行营业部改名而成。
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85年11月设立。
市标准计量局1985年11月设立。
市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1985年12月设立市经济文化研究中心。1986年3月改名市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1986年2月设立。
安徽省琅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1980年5月筹建,1986年8月由地区行署移交给市,同年9月撤筹备处,定名为安徽省琅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正县级)。
市纺织工业局1984年设立市纺织工业公司,1986年9月改为市纺织工业局。
基层机构设置1949年10月,全县设城区、乌衣、花山(琅琊)、皇甫、珠龙、农场、沙河7个区政府,41个乡政府,2个镇政府。1955年12月撤区并乡,1957年最后撤销城区,合并为城关、乌衣2个镇,城西、琅琊、大王、林西(菱溪)、担子、白庙、黄圩、汪郢、腰铺、花山、李集、常山、马厂、太平、曲亭、珠龙、施集、关山、黄泥、三官、沙河、官山等22个乡政府。1958年9月,撤销全县各乡和乌衣镇,成立滁县人民公社。1959年5月,将滁县人民公社划为城关镇和滁东、乌衣、琅琊、花山、施集、章广、珠龙、沙河8个人民公社。同年9月从城关镇划出城郊公社。1963年1月划为城关、乌衣、沙河3个镇,滁东、大王、琅琊、担子、法华、白庙、黄圩、汪郢、腰铺、花山、李集、常山、章广、皇甫、曲亭、珠龙、施集、山林、黄泥、三官、沙河、官山、城郊23个公社。1983年撤销公社恢复乡政府。1987年全市设乌衣、沙河、章广3个镇政府,滁东、大王、琅琊、担子、黄圩、汪郢、腰铺、花山、李集、常山、皇甫、曲亭、珠龙、施集、城郊、黄泥、张浦营、南谯18个乡政府(其中南谯乡为蔬菜乡)、东、南、西、北门及琅琊5个街道办事处。
政务外事1984年正式成立市外事办公室,同时成立市侨务办公室,两块牌子一个机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至1987年,其业务主要是举办涉外培训班,进行外语、礼仪、保密等项专业讲座(1986年办两期100人,翌年又办4期200人);建立外事档案,创办刊物,定期刊印《滁州市外事情况反映》;办理出国考察、访问和对外援助人员事务,包括登记、护照、签证、服装、用品、车票、机票、中转住宿、政审、体检、外事纪律教育、对方国情介绍等等。外事接待,着重做好住宿、交通、保卫、医护以及文娱生活等,并注意制止其越规行为。对专项接待成立接待小组,配备服务、翻译人员,做好接待服务,包括礼品赠收、涉外参观、考察、访问、贸易洽谈、技术交流、签订合同等项工作。
1959~1987年来滁考察、访问外宾团组一览表

侨务侨务工作,建国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直接办理。在“文化大革命”中侨务受“左”的思想影响,工作被践踏,一些侨属被批斗。1978年后,侨务政策恢复,先后对冤、假、错案给以平反,并落实房产、侨汇、子女升学、招工等政策。其原则是“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后又改为“保护权益,适当照顾;发挥优势,建设祖国”。1981年间对华侨四种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籍华人)登记入册。1986年4月成立市侨情普查领导小组,加强侨情的了解。通过普查,建立侨情档案1011户,3635人,图片档案5册。1987年统计,本市在外华侨,分布20个国家3个地区;港澳台同胞650户,1529人。
归侨、侨眷接待活动,始于1982年,此后每逢元旦、春节及重大节日,市侨办举办各种类型的活动,如座谈会、茶话会、传达文件学习会、参观、观摩、看电影、看文艺演出等等,以加强与归侨、侨眷的联系,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
侨胞贡献,有华侨捐赠、侨汇两项。1983年2月卓培迟赴香港继承父业,为香港富太纺织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关心家乡教育作为对其母亲章瑾的孝敬,按10年分期捐赠50万元人民币,设“章瑾教育奖励基金”。港胞何谋云原籍福建,1958年迁居市大王乡,1987年春去香港定居,同年秋为市制鞋厂牵线引进先进设备,并投资10万元。
侨资企业,集体办的有市中国旅行社(华侨旅行社)。1985年2月开办。华侨旅游侨汇公司,1987年筹办。意在咖啡厅,为侨汇公司下设的服务部,设于中心街1号。个体开设的有杨道义医院,设于北门外新桥头,利用其岳父遗产由国外汇寄的10万美金创办。后联合本市几家台眷、侨属参加集资,扩大业务,改名为台联医院,设内、外、妇、儿等科,X光、手术、化验、药房、会计等室。个体运输专业户程明晓,于1981年以他姑妈姑父从美国寄来的钱作资金,买一台手扶拖拉机在沙河镇上经营长短运输,也兼搞黄砂转运。黄俊得住美国的大伯黄锋资助,学习家电维修技术,又在乌衣新街盖4间平房,其中升盖二层楼两间,经营家用电器修理。
信访新中国建立之初,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县委秘书室处理。1957年6月设立县人民来访办公室,受县委、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信访工作仍由秘书处理。至1960年始确定专人具体办理来信,来访。1961年8月配备5名专职干部,建立收发、登记、处理、归档等制度,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做到三无:无积案、无事故、无处理不当;四好:完成任务好、执行政策好、工作态度好、结束手续好;四及时:查办及时、处理及时、结案及时、上报及时。“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访工作一度中断。1969年初,县革命委员会内设信访小组,恢复信访工作。1980年改名为县委信访办公室。同年,县委决定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直接与来访人对话,以解决老大难问题。1981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成立县委信访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部门信访工作的领导。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凡省、地、县领导批办的,三个月内要报结果,对个别疑难案件和大案,要求结案不跨年。
信访档案,始建于1953年。1955年对建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整风运动中来信来访增多,属于干部作风的占31%。1963年1703件,331人,属于群众生活的186件,工资福利的233件,要求工作的285件,要求调动工作的242件,要求退赔的181件,市场管理物资供应的51件,社会治安的154件,婚姻纠纷的73件,私房改造的52件。1965至1968年,因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信访工作中断。1969年恢复,当年信访案件1340件、964人次。1970至1977年5846件、2644人次。以后信访案件增多,1978年达4764件,1982人次;1979年3712件,4892人次;1980年2778件,3110人次。经积极办理,落实平反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所造成的冤假错案,以及历次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问题。1987年来信来访减少到1976件,583人次。其中解决农转非、恢复非农户口、恢复公职和历史遗留问题的130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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