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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党组织建立民国8年(1919年)北京爆发“五四”青年爱国运动后,滁县一批在外读书的学生不断回乡开展学生运动。在芜湖读书的张正猷(张铁须)受革命家恽代英、蒋光慈的影响,与章友三(章益)、单向枢、吴葆初等组织学生在滁城举行游行示威、演讲和贴标语、散传单、发通电,支持北平学生运动。民国10年,滁县学生组织了声援安庆“六·二”学潮的“姜案学运后援会”。民国11年,组织“旧雨联欢社”,开办义务学校,创办《清流声》刊物,排演话剧,宣传反帝、反封建思想。民国14年“五卅”惨案发生,滁县学生立即开展了对日本经济绝交的宣传活动,爱国商人随之响应,抵制日货。
民国14年10月以后,中国共产党南京地方委员会在滁县开始发展党员。民国15年1月,滁县铁路工人鸿儒担任中共南京地委设在滁县的通讯员,曾向中共南京地委提供有关滁县铁路工人的组织活动和滁县城内各类手工业工人的情况,其党的关系受中共南京地方委员会直接领导,为民国14年10月间中共南京地委所属64名党员之一。
民国15年5月,中共滁县独立支部在滁城秘密成立。初隶属中共南京地委,6月直属中共上海区委领导,次年6月改属中共安徽省临时委员会,11月又改属中共江苏省委。民国16年4月,蒋介石背叛国民革命坚决反共后,滁县的中共组织与上级失去联系,民国17年8月后逐渐停止活动。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27年2月,滁县共青团员章师培(章养吾)、薛宗元(薛慕柳)等人去六安县寻找共产党的组织,与从延安来的赵卓取得联系。4月,共产党员赵卓、曾子坚(女)和苏区干部金光华(金千瑞)等,受中共安徽省工作委员会派遣,前来滁县组织敌后抗日工作,组建中共滁县特别支部,赵卓为书记,曾子坚为组织委员,驻地花山。11月,赵卓等撤回中共安徽省工委,中共滁县特别支部自行消失。
民国28年9月,中共苏皖省委派民运工作组进驻珠龙桥,迅速向珠龙桥南部地区开展工作。11月,建立中共珠龙桥直属区委员会,林轩为书记,直属中共苏皖省委领导。
中共滁州市(县)委员会沿革民国29年2月,经中共皖东津浦路西省委决定,撤销中共珠龙桥直属区委,建立中共滁县委员会。初隶属中共皖东津浦路西省委,民国30年5月中共津浦路西省委撤销,改属中共皖东津浦路西区委员会。驻地先后在施家集、瓦湖、前张村等地。民国32年2月,全(椒)二区并入滁三(花山)区,中共滁县委员会改为中共滁(县)全(椒)县委员会。同年11月初滁全县撤销,原全二区划回全椒县,中共滁县委员会恢复,隶属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地委。驻地在前张、常山岭。
民国34年8月,为了适应抗日战争胜利后新的形势,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地委决定,将滁县和全椒县再次合并成立中共滁全县委。11月定远县东南部并入滁全县,中共滁全县委改称中共定滁全县委,隶属中共华中第四地委。驻地在常山岭。民国35年5月,一部分领导成员随定滁全支队转战巢县北部,一部分领导成员就地坚持20余天后北撤山东省。同年7月成立中共和(县)含(山)全(椒)县委,中共定滁全县委撤销。
民国35年6月,定滁全地区为国民党政府军所占。中共华中第四地委为了继续坚持津浦路西地区,指示成立中共定滁全县工作委员会和武装工作队,自盱眙县重返路西,在施家集、大柳、曲亭、小马厂、孤山、周家岗一带活动。由于形势异常险恶,武工队力量太弱,7月,再次撤回路东。
民国36年2月中共淮南工作委员会所属第二工委,在山东省临沂县组成中共定(远)滁(县)全(椒)县工作委员会,受中共淮南第二工委领导。7月,中共淮南第二工委撤销,中共定滁全县工委直属中共淮南工委领导。同年,中共定滁全县工委随军南下,于民国37年2月进入滁定边区。经华东野战军部分主力以及路西地方武装杨效椿、孙传家等部对国民党政府军的多次战斗,收复了淮南津浦路西的部分地区,3月,中共定滁全县工委撤销,建立中共定滁县委,驻地不固定。初隶属中共淮南工委,4月隶属中共淮南苏皖边区津浦路西地委,6月隶属中共江淮第四地委。
民国37年12月,为了迎接江淮地区即将全面解放的新形势,中共江淮第一地委在天(长)高(邮)县成立以李锐为书记的中共滁州市委,待命接收滁城。 民国38年1月24日凌晨,滁城解放。经中共江淮第一地委决定撤销中共滁州市委,在城内建立中共滁县县委,隶属中共江淮第一地委,4月,改属中共皖北区第一地委。属于津浦路西地区的定滁县大部分县委成员,经中共江淮第四地委决定,与定凤嘉县委合并建立中共定远县委。2月,中共江淮第四地委决定,在施家集重新成立中共定滁县委,属中共江淮第四地委;4月,改属中共皖北区第四地委。6月,定滁县撤销,原属滁县中、西部4个区归属滁县建制,与原属中共江淮一地委的中共滁县县委合并建立新的中共滁县委员会,隶属中共皖北区滁县地方委员会。1956年2月改属中共蚌埠地委,1961年3月复归中共滁县地委领导。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党组织受冲击,中共滁县县委组织一度瘫痪。1968年5月,成立滁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职权。1969年8月,成立中共滁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1970年10月核心小组撤销,恢复中共滁县县委。1983年12月撤县改市,中共滁县县委改称为中共滁州市委,仍属中共滁县地委。
1956至1987年,市(县)委设常务委员会;1957至1963年,设书记处。
市(县)委负责人更迭民国29年2月至1987年,中共滁州市(县)委先后有25人任书记(负责人、代理书记、第一书记、核心小组组长、主持工作),33人任副书记(第二书记、核心小组副组长)。
中共滁州市委历任书记、副书记更迭表

市委历届常委
1956年5月中共滁县首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县委常委:
戴清泉、陈庭元、赵从华、卜治家、曹吾民、黄万明、李贤、刘玉成、杨心濯;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王凤年、绍晴。
1958年2月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常委:
戴清泉、陈庭元、卜治家、黄万明、杨心濯、张茂春;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刘万邦、王瑞仪、曹抗、肖华。
1960年2月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常委:
肖华、王瑞仪、赵德胜、房云、黄万明、张茂春、郭文銮、邰宝洲;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戴恺、陈庭元、孟昭祯、赵从华。
1970年10月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常委:
王业美、李松林、王海涛、蒋焕雨、刘汝平、马广博、房云、周锦贵、樊天举;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刘振华、李爱兰、冯骏、陈克荣、左敬南、徐顺富、吕少元、邢邦友、胡芝仪、张友道、朱长俭、孙连水、王丰、黄营昌、曹勇钦。 1980年10月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常委:
曹勇钦、左敬南、张友道、朱长俭、王丰、王瑞鹏、吴国武、许华东、刘昌玉;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县委常委:黄营昌、阚复源、陈维灿、李庆生、谢贻勋、许尧、王克俭、王玉珍、訾兴中。
1984年8月滁州市首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常委:
张友道、朱长俭、王克俭、王瑞鹏、王玉珍、吴国武、许华东、訾兴中、许尧;代表大会后增补的市委常委:刘昌玉、艾立义、罗洋洲、谢明、王文汉、缪士鼎。
1987年8月滁州市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的常委:
朱长俭、王克俭、刘昌玉、艾立义、谢明、王玉珍、王文汉、吴国武、许华东、罗洋洲、缪士鼎。
机构设置民国29年(1940年)2月,中共滁县委员会成立后,于4月设组织部、宣传部,民国30年设社会部、《新滁县报》社(《新滁县报》社于1941年5月设,同年冬撤)。民国32年2月中共滁县县委改为中共滁全县委后,因反复变更,至民国34年11月前,只设组织部、宣传部。民国34年11月,增设民运部。民国37年3月,中共定滁县委只设秘书室、组织部。民国38年1月中共滁县县委及2月改建的中共定滁县委,均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其中中共滁县县委设秘书室。
新中国建立后,中共滁县县委设秘书室(1956年8月改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民运工作部(1951年6月撤)、锄保委员会(1953年4月撤)5个单位。此后,除建立后又撤销的工业交通工作部(1956年3月设,1959年5月撤)、财贸工作部(1956年1月设,1962年11月撤)、文化教育部(1956年4月设,1957年7月撤)和《滁州报》社(1958年4月设,1961年1月撤)外,至1966年5月共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1953年7月设)、监察委员会(1956年1月由1950年2月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改设)、农村工作部(1954年3月设)、财贸政治部(1964年8月设)、政法领导小组(1953年4月锄保委员会改为政法党组,1954年6月改为锄保工作委员会,1956年8月改为政法部,1957年5月改为政法党组,1959年5月改为政法部,1962年12月撤销,1963年12月设政法领导小组)、县委党校(1949年冬设党训班,1958年9月改设县委党校)、直属机关党委(1950年3月设直属机关党总支,1956年7月改设)、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1960年8月设)11个单位。“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共滁县县委仍然正常行使领导职权,1967年2月瘫痪。
1969年8月成立中共滁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实行“一元化”领导,下设办事、生产指挥、政治工作、人民保卫4大组。1970年10月县委恢复,县革委会的4大组仍作为县委的工作机构。1972年9月恢复直属机关党委会。1976年7月,撤销4大组成立3部1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办公室)。1978年2月恢复党校,5月恢复政法领导小组(同年12月改为政法小组,1982年3月改为政法委员会)。1979年7月恢复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9月增设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年12月恢复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县委办公室信访组改为县委信访办公室)。1981年10月增设党史资料征集和编史修志办公室(1984年4月分设,后者列入政府序列),1984年3月增设政策研究室,1985年6月增设城镇工作委员会。
1987年,中共滁州市委共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农村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城镇工作委员会、党校、直属机关党委会、老干部局、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党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等14个办事机构。
基层组织党组民国30年(1941年)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在政府机关内设党团组织,由秘书兼任党团书记(1945年改由县长兼任书记)。民国38年2月,改设党组。
新中国建立后,于1955年5月设人民委员会党组。1958年9月停止活动,1963年8月恢复。直至“文化大革命”前,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立党组有:供销合作社党组(1953年设,1958年5月撤,1961年9月恢复)、政法党组(1953年4月设,中经改称、恢复,多有变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党组瘫痪。1972年5月以后,在县革委会办事组、生产指挥组、政治工作组、人民保卫组中先后成立党的核心小组,1976年7月撤销。自中共滁县第四届县委产生后,民政劳动局又于1971年2月设党组。1976年7月民政劳动局划分为民政局和劳动局,亦设党组。1976年10月,人民法院设党组,1978年8月增设人民检察院党组,1981年4月增设政协党组,5月增设人大党组,同时恢复人民政府党组。
至1987年底,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先后设党组的有:计委(1977年4月设)、物资局(1977年4月设)、经委(1982年3月设,1984年8月改设党委)、交通局(1977年4月设)、财贸办公室(1977年4月设)、财税局(1977年4月设,1978年9月撤,分别设财政局、税务局党组)、工商行政管理局(1977年4月设)、供销合作社(1977年4月恢复)、对外经济贸易局(1977年4月设)、卫生局(1977年4月设)、商业局(1977年12月设)、粮食局(1977年12月设)、教育局(1977年12月设)、公安局(1977年12月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78年1月设)、社队企业局(1978年7月设)、工业局(1978年10月设)、水利电力局(1978年10月设,1979年5月分设水利局党组,1980年3月设供电局党组)、农业局(1978年12月设)、林业局(1978年12月设)、水产局(1978年12月设)、第二轻工业局(1979年12月设)、文化局(1980年3月设)、科学技术委员会(1981年10月设)、司法局(1981年12月设)、人事局(1982年3月设)、审计局(1984年12月设)、农业银行滁州市支行(1984年4月设)、工商银行滁州市支行(1984年12月设)、广播电视局(1984年12月设)、总工会(1984年12月设)、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1985年7月设),房地产管理局(1986年7月设)等42个单位。
党委民国29年(1940年)3月,中共滁县县委建立中共滁三(施集、花山)、滁四(章广)、滁五(珠龙)区委。民国30年春,增建中共滁六(大柳)区委。民国32年2月,中共滁县县委改为中共滁全县委,辖中共滁三、滁四、滁五、滁六区委。11月恢复中共滁县县委,辖中共滁三、滁四、滁五区委。民国34年8月再次改称为中共滁全县委,辖中共滁一(10月撤销)、滁三、滁四、滁五区委。同年11月,中共滁全县委改为中共定滁全县委,辖中共滁三、滁四、滁五区委。民国35年5月,在国民党政府军重兵进攻下,中共滁三区委随县政府机关转移到路东,中共滁四、滁五区委被国民党政府军围追打散,损失较大。同年7月,中共华中第四地委成立中共和含全县委,中共滁三、滁四、滁五区委随定滁全县建制撤销。
抗日战争至全国解放战争初期,在境内津浦路东地区建立的党组织,分别受嘉山、来安两县党组织管辖。这一地区跨县的基层党组织,民国32年3月至民国35年8月有中共独山区委,辖境内的张浦营、独山、龙亭(盈福寺)等乡;民国33年10月至民国35年8月有中共复兴区委,辖境内新集(乌龙山)、关帝、黄泥、磨盘山(八石山)、八里店等乡。民国34年8月,建立中共英坚直属区委,直属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地委(后改称为中共华中第四地委),辖英坚乡以及从滁五区划出的大柳乡。民国35年春,路西局势紧张,中共英坚区委撤销。
民国37年5月,中共定滁县委建立中共皇甫区委;民国38年2月,建立中共关山、花山、大柳区委。民国38年1月,中共滁县县委建立中共城区、沙河、乌衣3个区委和丰山区区署。6月,中共定滁县委撤销,新的中共滁县县委共辖中共城区、乌衣、花山、皇甫、珠龙、大柳、沙河7个区委。
滁县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党组织沿革示意图

抗日战争时期滁县党组织沿革示意图

新中国建立后,于1950年设立中共城区、乌衣、花山、琅琊、皇甫、珠龙、农场、沙河8个区委。同年3月,中共花山区委并入中共琅琊区委;4月,中共琅琊区委撤销并入中共城区区委;中共农场区委撤销并入中共珠龙区委;1951年6月,重新成立中共琅琊区委。1955年,县委共辖6个区委。同年12月撤区并乡,先撤销中共琅琊、皇甫、沙河区委,1956年4月撤销中共乌衣、珠龙区委,1957年2月最后撤销中共城区区委。1962年重新设立中共琅琊、乌衣、皇甫、珠龙、沙河5个区委,1963年1月撤销。
1956年12月,县委在担子乡进行组建乡党委的试点工作,1957年3月在全县22个乡、2个镇普遍建立乡(镇)党委。1958年8月,全县以乡镇为单位转为人民公社,9至11月,建立滁县人民公社,原公社改为生产大队,成立大队党委。1959年5月将滁县人民公社划分为8个公社党委、1个镇党委,9月增设中共城郊人民公社党委。至1963年,全县先后划为23个人民公社、2个镇党委。1956年3月又从沙河公社划出沙河镇,建立中共沙河镇党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党组织一度瘫痪。1968年10月至1970年3月,21个人民公社、镇先后恢复建立公社(镇)党委。1983年,人民公社改乡后设乡党委。
1956年7月,县委建立县直属机关党委会,1975年建公安局党委(1977年12月撤销),1976年4月建邮电局党委(1979年10月划属地委),1977年4月建基本建设局党委(1978年1月撤),工业局党委(1978年10月撤),手工业管理局党委(1979年12月撤),水利电力局党委(1978年10月撤),农林局党委(1978年12月撤),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委(1978年12月撤),粮食局党委(1978年12月撤),教育局党委(1978年12月撤),1977年5月建立商业局党委(12月撤),1980年6月增建党校党委,1984年8月增建经委党委。1987年底,市委共辖32个党委。
支部民国28年(1939年)初,新四军第四支队八团进入章广集,战地服务团党支部在章广集至太平集一带秘密发展中共党员,建立党小组2个,由刘正荣、薛宗保为党小组长。7月底,党小组发展到10多个。同年冬,郭凌率民运组到曲亭、大柳一带秘密发展党员,成立党支部,郭凌任支部书记。民国29年中共滁县县委成立后,大部分乡都建立党支部。
民国30年,在地方军事组织内设总队机关党总支部,下辖总队机关党支部和连队党支部。
民国35年5月,国民党政府军向淮南津浦路西地区大举进攻,坚持在定滁全县对敌斗争的党组织遭受严重损失,在敌人的搜捕下,不久转移路东,后撤往山东省。
民国37年中共定滁县委成立后,4月,副县长谢捷三率第三大队到鸦窝集、章广集、五尖山一带活动,建立章皇乡党支部,陶平为支部书记。7月,中共皇甫区委在章广乡建立党支部,下辖章广,山头薛、辉成集、南庄子、大熊家5个党小组。至民国38年5月,定滁县共有党支部12个,党小组52个;滁县有党支部16个。
新中国建立后,乡(镇)设党支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视党员多少设党总支或党支部。1950年3月,县直属机关设党总支。1955年12月撤区并乡,全县22个乡、2个镇先后建立党总支。1956年,县直属机关党总支改为县直属机关党委会。当年,全县有党总支28个,支部173个。1957年3月,乡(镇)党总支改为乡(镇)党委,生产大队设支部委员会。至1965年,有党总支8个,支部262个。“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党组织瘫痪,1970年开始恢复建立。至1971年,全县有党总支8个,支部289个。1981年调整后,全县有党总支4个(化肥厂、搬运公司、饮食服务业、沙河公社街道),支部495个,其中农村生产大队党支部172个,社(镇)直属支部149个,县直174个。
1987年,全市共有党总支14个,支部671个。
1949~1987年滁州市党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1949~1987年滁州市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党员发展民国14年(1925年)10月,中共党员、滁县车站铁路工人鸿儒在中共南京地委的领导下,在滁县发展党员,先后发展党员3至5名(党员姓名不详)。
民国27年4月,中共滁县特别支部建立,发展滁县人王见久入党。次年,新四军第四支队八团战地服务团来到滁县章广竹杨家,在驻地周围秘密发展党员,先后发展了刘如法、薛守志、梅金枝、武道隆、李守殿、刘如湘、管凤岐、黄金秀等人入党。至7月底,滁四(章广)区党员发展到70多人。与此同时,珠龙桥、曲亭、大柳等地党员也得到发展。到民国34年8月,全县党员发展到1325人。
民国35年5月,国民党政府军向淮南津浦路西地区大举进攻。滁县部分党员随定滁全支队挺进巢县、含山等地山区开展游击战争;就地坚持的党员,受到敌人的围追堵截、分割搜捕,少数壮烈牺牲,部分撤往路东,大部分被迫“自首”,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民国37年,中共定滁县委建立后,在皇甫区着手建立党组织,首先在章广发展了新党员刘世藩、武家林、石家振等15人。尔后,逐步在收复区发展党员。民国38年1月滁县解放时,除南下干部中的一批党员外,只有定滁县留下少数党员。区、乡政权建立后,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同年5月统计,定滁县共有党员299人,其中正式党员120人,候补党员179人;滁县共有党员231人。6月,定滁县撤销,滁县中、西部仍归滁县建制,全县共有党员470人,其中正式党员222人,候补党员248人。
新中国建立初期,主要在工人、农民和机关干部中发展党员。1952年全县有党员1191名,1957年发展到3561名。在“反右”斗争中,一批党员和干部受到伤害,经过1962年甄别平反,至1965年底,全县有党员3963名。“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党组织瘫痪,停止发展党员。1968年10月,县与公社相继建立党的组织,逐步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开始发展新党员。1974年一度突击发展,致使党员队伍素质下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注重改变党员队伍的文化和年龄结构,重视在知识分子、青年、妇女中吸收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1987年底,全市共有党员11811名,占全市总人口3.13%。
二、党的历次代表大会
中共滁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5月9至16日在滁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31名,列席代表11名。大会作出了《关于中共滁县县委六年来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关于滁县1956至1967年农业发展远景规划(草案)的决议》,《关于1956至1957年的任务和当前工作的决议》。选举出中共滁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7人。在第一届第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中共滁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58年2月28日至3月15日在滁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54名。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7年冬季工作总结和1958年工作任务的报告的决议》。选举出中共滁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1人。在第二届第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及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
中共滁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0年2月28日至3月2日在滁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23名,列席代表70名。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滁县1960至1962年三年跃进规划(草案)的决议》。选举出中共滁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6人。在第三届第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及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
中共滁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70年10月27日在滁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460名。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滁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4人。在第四届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
中共滁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10月4至9日在滁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350名,列席代表34名。会议通过了《关于滁县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滁县县委纪律检查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滁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建议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滁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在第五届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中共滁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8月27至30日在滁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354名。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滁州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在市委一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了市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中共滁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8月28至31日在滁城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滁州市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滁州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3人,候补委员4人。在市委二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了市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三、宣传教育
时政宣传1951年,县委宣传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分别在区、乡组建宣传队伍,全县共发展宣传员314名。当年,开展了“抗美援朝”、“反对美帝武装日本”的宣传工作,编印时事宣讲提纲,发动群众订立“爱国公约”。
1952年以后,先后开展婚姻法、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等学习宣传。1958年,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宣传。
1961年,宣传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向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60年代,在群众中广泛提倡学习毛泽东著作。
1978年,恢复党的报告员、宣传员制度,全县第一批发展报告员57名。同年,根据中央宣传部通知要求,消除了公共场所过时的语录牌和标语口号。
1980年,县委宣传部在琅琊公社陈桥大队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全县广泛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教育。
1981年,宣传贯彻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次年,县委宣传部抽调4名干部组成试点工作组到琅琊公社进行十二大文件宣讲。嗣后,在全县掀起学习的高潮。
1982年以后,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文明礼貌月活动。广泛开展建设“文明工厂”、“文明商店”、“文明班组”、“文明村”、“文明街道”、“文明居民院”、“五好家庭”和包产助耕等活动。1983年,加强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向农民进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三兼顾”教育;在城市居民特别是在校学生和青年职工中开展“三史”(近代史、革命史、党史)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教育。
1985年,开展“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组织市“四有”教育演讲报告团,在城乡巡回演讲。从9月起,在全市推行和普及文明礼貌“十字”(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用语活动。同年,加强文明市场管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先后两次组织公安、工商、文化、广播、办事处等部门26人,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滁城31个报刊销售点进行检查,收缴黄色书刊及录像片、录音磁带。
1986年,宣传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围绕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开展更新观念大讨论,组织部分干部到浙江绍兴市学习考察,促进城乡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1987年,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同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1987)5号文件,组织宣讲骨干的培训,编写宣讲材料和举办广播讲座,推动农村第二步改革;宣传十三大文件。
党员教育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滁县县委抽调部分党员干部去中央党校、中共淮南区委党校和中共路西区党委党训班学习,进行抗日斗争形势的教育。同时,抽调部分党员干部到中共路西地委整风队参加整风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个人主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国30年(1941年),县委举办2期短期党训班,对新党员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民国38年3月,县委建立党训班,对各乡的积极分子和新党员进行分批培训。
从1950年起,先后在党员中开展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整风学习。1951至1952年,县委党训班共培训党员1108人。
1954年,建立党课制度,支部配备党课教员,总支部设有教员小组,向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同年,为适应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县委党训班主要培训办社的领导骨干,共培训3548人。1956年,县委党训班举办“整党建党骨干”、“支部教员、大社政治副主任”等训练班7期,每期10天,学员有1109人。
1958年,在党训班的基础上建立县委党校。1959年,各公社党委建立基层党校,当年共建立业余党校23所。
1960至1961年,结合整风整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等。1962年,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从1962年起,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中,每年对党员集中进行二、三次思想作风整顿,以提高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树立革命的人生观。
1963至1965年,党员教育着重围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1965年,以公社为单位举办党员训练班,时间7至10天。主要学习毛泽东著作,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党校停止办学。1969年10月,建立滁县“五·七”干校,党校与干校合并(校址设在十二里头)。入校的党员干部,以劳动为主,边劳动,边学习。党员教育则先后围绕“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反右倾翻案风”等政治运动进行。1977年恢复党校。
1980至1981年,组织全县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文献等。1981年以后,每年冬季以公社为单位,集训农村党员,进行形势、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受训率在90%以上。1983年,滁东乡创办乡党校,当年举办各种培训班3期,培训党员干部366人次。1985年,全市22个乡(镇)建立有领导班子、学习园地、教师队伍、活动经费、教学计划、学习制度的乡镇党校。
1984年12月结合整党,对全市党员进行党性、党规、党法教育,加强党的作风建设。1985至1987年,市委党校和乡镇党校共举办各种训练班114期,培训党员3.67万人次。
此外,市委还通过各级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对党员进行教育。1979年起,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活动。1981年进行“两先一优”(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当优秀党员)评选,全县当年涌现出42个先进党支部,88个先进党小组,283名优秀党员。此后,每年开展总结评比,召开表彰大会,交流先进经验。
四、纪律检查
纪检组织1950年2月,建立中共滁县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有委员3人,设正、副书记各1人。1956年1月,县委纪委易名为中共滁县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监察机构取消。1979年7月,纪律检查机构恢复。1980年10月,在中共滁县第五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84年2月,中共滁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为“中共滁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8月,市纪委建立常委制,设常委7人。1987年底,市纪委设有1室4科(办公室、纪律检查科、经济检查科、案件审理科、信访科),有专职纪检干部23人。全市1镇和7个主管局成立纪检科或监察股,22个乡(镇)、5个办事处和市直局级单位配有专、兼职纪检干部共91人。
1950~1987年中共滁州市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书记名录

纪检工作新中国建立后,县委纪委主要工作是保证党的路线、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策决议、丧失政治立场、贪污腐化、强迫命令等违纪行为,清除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1956年,违纪案件由监委处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监委瘫痪。1970至1976年,党员干部违纪由县革委会办事组、政治工作组处理。
1979年7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建后,重点抓党员、干部的党规党法教育,查处违纪案件,复查纠正历史上的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至1987年,共查处违纪党员1799人。其中开除党籍472人,留党察看461人,撤销党内职务180人,党内严重警告294人,党内警告392人。1978至1987年,为109人纠正历史冤假错案,给86名党员恢复了党籍。
1982年以后,县纪委工作重点转移到抓党风建设上。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以后,由县委牵头,抽调干部组成专门班子,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参与经济犯罪活动的大案、要案。1984至1987年,全市共立案检查经济犯罪案件49件,结案处理46件。其中给予刑事处分的2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9人,收缴赃款91.67万元。
1984年,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宗旨、理想教育和纪律检查。纪委还配合整党着重抓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风制度建设。1985至1987年,对170家发奖金的单位和64家发实物的单位进行了清查,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对其中不合理部分作了清退和征收奖金税的处理;对党政机关干部开办的21家企业,分别作出停办、脱钩、转并处理;清理个人拖欠的公款864.1万元,追回634.5万元;对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争相购买小轿车等现象进行了清查。1987年,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建立党风责任制,并形成定期的党风、党纪检查制度。
五、统一战线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民国27年(1938年)4月,共产党员赵卓以滁县民众动员委员会指导员身份,曾子坚(女)以安徽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直属第四十工作团团长身份,受中共安徽省工委派遣,率原苏区干部金光华等人前来滁县组织敌后抗日工作。同年3月,安徽省政府任命由滁县爱国青年推荐的谢振欧为滁县县长。共青团员章师培为第一科(民政)科长(不久由裴海萍接任),薛宗元为第二科(财政)科长,王见久为第三科(军事)科长。中共滁县特支与滁县政府合作,组建起以谢振欧为司令、金光华为副司令的滁县人民抗日自卫军。
民国28年初,新四军第四支队八团战地服务团进入曲亭、章广一带,发动群众,宣传抗日,开展统战工作。4月,滁五区区长蔡家璋由四支队八团参谋长赵启民、参谋方载扬介绍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蔡家璋因身份暴露,被滁县政府撤去区长之职。此后,他公开拉起一支160多人的抗日游击队,开展抗顽斗争。
民国28年8月2日,日伪军600余名,兵分三路围攻张二房的国民党滁县常备队。驻张二房附近的新四军第九团三营四连闻讯前去救援,经过4个小时的战斗,击退日伪军,救出友军。此战对巩固统一战线,起到了积极作用。
民国29年3月,滁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施家集建立,为了团结各阶层人士共同抗日,于民国30年夏成立滁县参议会,县长蔡家璋任参议长。
民国29年,在根据地内的乡召开开明地主和士绅参加的统一战线座谈会,每次有20至30人参加,主要宣传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在抗日民主政府政策的感召下,大多数地主拥护减租减息和退押政策,有的还积极参加救亡工作。如地主王某原住南京,日本军队打来,逃难乡下,不但遵守抗日政府的一切法令,连家也搬到抗日根据地,并参加妇女抗日救亡工作,直到抗战胜利,全家才搬回南京。有的家住日伪统治区,而土地在抗日根据地内的,自动到抗日政府缴纳粮税,为抗日出力。一些商人还为游击队购买子弹等物资。
在游击区的边缘地带,建立“两面派”政权。保长明是为伪政权服务,暗地里为新四军、游击队送递情报。还团结开明地主、有影响的绅士、僧侣参加抗日救国。居住在滁城的花山乡陈郢地主陈海峰,一次得到丰山乡副乡长袁兆炳投敌告密的消息,及时送出情报,使乡抗日政府得以及时转移,日伪军偷袭扑空。国民党“白刀队”无恶不作,琅琊寺僧超然及时提供情报,使游击队配合新四军第六旅侦察队一举消灭了这股害人虫。
对伪军采取“拉、打并用”的方针,教育伪军“身在曹营心在汉”。因而,虽在日军控制极严的津浦线上,中共华中地区的领导人刘少奇、徐海东、罗炳辉、谭震林、曾三、黄岩、魏文伯、谭光廷等都曾平安通过封锁线;同时能从日伪统治区采购禁运根据地的枪弹、药品等物资。被争取过来的伪政人员,还掩护过伤病员。一次日伪军“扫荡”路西,路西联防办事处主任魏文伯就隐蔽在柳庄伪自卫队队长周绍和家养病,一直到“扫荡”结束安全返回联队办事处。
民国32年8、9月间,被日军击伤的一架美军飞机途经滁县上空起火,6名机组人员跳伞,降落在大柳东面的大槲家,被铁道游击队救获,安全转送到新四军军部。
对起义投诚人员的统战工作抗日战争期间,中共党组织积极通过秘密联络等手段,敦促伪军中立并为抗日游击队搜集情报。民国34年12月,驻滁国民党政府军吴化文部一个连向大柳乡民主政府投诚,受到热情接待和欢迎。
民国37年底,中共淮南第四地委及所属中共定滁县委利用有利时机,向滁县政府发动军事和政治攻势,派遣中共党员打入其内部动员起义投诚,对滁县的解放起了积极作用。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遵照党的政策,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给予妥善安排和使用。后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起义投诚人员大多受到错误处理。直至1979年,党中央作出“认真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决定后,才逐步得到纠正。1979至1986年,对全市因历史问题受到各种处分的130名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全面复查,除43人下落不明外,其余87人都作了改正,其中恢复和安排工作1人、退休3人、给予定期社会救济10人、享受临时困难补助72人;有4人被推选为县政协委员,1人选为市人民代表;受株连的亲属16人都落实了政策。1984年起,根据中共中央规定,对起义投诚人员重新颁发了起义投诚证明书。
此外,全市共有各期黄埔军校同学18人,经市委同意,成立了“滁州市黄埔军校同学会”。
对民族工商业者的统战工作滁县解放初期,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宣传动员因受国民党宣传而逃亡在外的人士返回故里,参加生产。不久,工商业户消除疑虑,纷纷复业经营,供应市场,支援前线。
新中国建立后,1950至1953年,县召开了5届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届吸收工商业开明人士参加,共商全县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大计。1954年以后,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政协委员会都安排一定比例的工商业代表参加。
1956年,人民政府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10个行业392人加入了全行业公私合营。与此同时,一大批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被带进公私合营企业。
1979年,中共中央[1979]84号文件决定将原定为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部分劳动者从原工商业中区别出来。根据这一精神,县人民政府于1980年5月成立了“三小区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办公。从1980年5月起至同年9月,全县共区别出劳动者363人,占原工商业者总人数的92.6%。其中,划为小业主成份33人,小商成份268人,小贩成份33人,小手工业者成份12人,其他劳动者成份17人。未予区别的29人(包括工商业者兼地主、地主兼工商业者21人),占原工商业者总人数的7.4%。1983年9月,确定全县合营行业中私方副经理共16人,全部批准转为干部身份。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16名工商业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落实政策。
对台湾宣传和“三胞”的统战工作1986年,对滁州市在国外的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简称“三胞”)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登记,全市共有“三胞”650户、1599人。在此之前,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三胞”亲属受到歧视,大多数“三胞”与县内亲属失去联系。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内对落实“三胞”亲属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对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老案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各种错误处理的人员,全部进行了复查、纠正。其中平反昭雪89人,恢复和安排工作47人,收回被株连下放农村的城镇居民93人;归还被挤占房屋7156.9平方米;对有影响的人士推选为市(县)政协委员60人,市(县)人民代表22人。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召开“三胞”亲属座谈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共商改革开放大计。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三胞”亲属办理护照出国探亲、会亲。自1979至1987年底,全市先后办理出境手续的有35人,其中赴日本2人,美国7人,哥伦比亚5人,加拿大1人,澳门2人,香港18人。
1981年,中共滁县县委成立对台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对台办”),配备专职干部开展工作。1982年起,对滁州市去台人员及家属进行了普查,查明共有去台人员234人,台属216户、1080人。对台办除积极通过报刊、电台宣传滁州市形势外,还利用形势报告会等形式,向台属通报全市的政治经济状况,鼓励他们做好在台人员的工作,为祖国的统一献计出力。1986年1月成立“滁州市台属联谊会”。
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和“三胞”亲属政策的逐步落实,“三胞”回乡探亲的日益增多。1979至1987年,全市先后接待回乡探亲的“三胞”394人,其中台湾同胞101人,港澳同胞170人,归国华侨123人。
六、党组织重大活动纪略
民国27年(1938年)4月,中共滁县特别支部建立后,在花山地区开展活动,为此后建立和发展抗日根据地打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民国27年11月,新四军第四支队八团一部进驻滁县曲亭一带,宣传抗日。
民国28年夏,第八团战地服务团进驻章广集,在章广集至太平集一带组建农民、青年、妇女等群众抗日团体和自卫武装。同年7月,国民党珠龙区区长、共产党员蔡家璋因身份暴露,被滁县政府撤去区长之职,蔡家璋随之领导珠龙桥游击大队独立活动,并公开发展游击队。9月,中共苏皖省委派民运工作组进驻珠龙桥,迅速向珠龙桥南部地区开展工作,组织农民、青年、妇女抗日团体,积极扩充游击队,建立中共珠龙桥直属区委员会。
民国28年11月底,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刘少奇(化名胡服)率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副指挥兼第四支队司令员徐海东和中原局机关,从延安辗转来到皖东津浦路西的滁县、定远边境,领导华中地区的抗日斗争。12月,刘少奇在滁县瓦屋薛村主持召开第一次中原局会议。
民国29年2月,中共皖东津浦路西省委决定,撤销珠龙桥直属区委,在施家集附近的普贤庵建立中共滁县委员会。3月11至12日,在津浦路西自卫反击战中,新四军第五支队一部在滁县游击队配合下,全歼国民党滁县常备大队等部700余人,使滁县西乡全部成为抗日游击根据地。3月中旬,在施家集成立滁县抗日民主政府和县自卫大队。与此同时,县委派出民运组分赴各区开展群众运动,先后成立农民、青年、妇女抗敌协会等抗日组织。
民国30年夏,成立抗日民主政府滁县参议会,动员社会贤达共建抗日民主政权。党、政基层建设和抗日斗争一直扩展到境内津浦铁路和滁全公路沿线各地。
民国34至35年5月,国民党政府军陆续占领滁全公路沿线和珠龙桥等地,并大举进攻淮南津浦路西地区。为了坚持路西地区的斗争,中共华中第四地委和第四军分区决定,以吴万银为司令员的定滁全支队,大部挺进巢县、含山的山区开展游击战争,余下人员就地坚持斗争。在顽军的围追堵截、分割搜捕下,留守人员遭受严重损失。7月,定滁全县建制撤销。
民国36年2月,中共淮南工作委员会所属第二工委组成中共定(远)滁(县)全(椒)县工作委员会和第三大队,从山东省临沂县随军在淮(安)宝(应)地区和淮南津浦路东活动,次年1月初抵达淮南津浦路西的凤阳山,与孙传家支队会合。2月,始达滁县的大柳至盈福寺一带活动。同月26日,华东野战军第四纵队第三十三团和凤阳山游击支队打开了定远县东南部的藕塘镇。3月,建立中共定滁县委和县政府。其后,定滁县领导机关和武装在国民党政府军“百日清剿”的艰苦环境中分散游击,坚持和扩大了定滁边区。
民国38年1月24日,滁县全境解放。中共滁县县委积极动员群众恢复生产,同时成立支前指挥部,组织力量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南下作战。1月底至3月,共支援稻谷209.3万公斤,食油295担,草料331万公斤,城区还献出工资米121.6石;修复公路80公里,桥梁19座;募捐慰问伤员费用华中币616万元,及各种物资折价115万元(旧人民币);动员民众5.05人次,组织随军运输队、担架队3400人,历时2个月,行程千里,一直随军到杭州方才返回,被华东野战军支前司令部授予“渡江支前模范”。
新中国建立初,滁县经济面临严重困难。中共滁县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生产救灾,组织互助;同时严格控制市场物价,打击投机经营。到1952年底,农业恢复正常生产,工业已有5家国营企业和32家私营企业;国营商业公司基本控制了批发市场,市场物价基本平稳,工农业总产值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1950年6月,在中共滁县县委领导下,土地制度改革运动迅速展开,经过宣传“土地改革法”,划分阶级成份,将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分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并于次年12月向农民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
1950年11月起,在全县展开抗美援朝运动。至1951年底,全县有462名青年奔赴抗美援朝战场。同年7月,发起捐献飞机大炮款,支援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全县共捐献21.05亿元(旧人民币)。
1950年10月至1951年底,中共滁县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先后分三批逮捕反革命分子582人,其中154人被判处死刑。同时取缔15种反动会道门组织。
1951年底至1952年上半年,县委领导县直属机关、厂矿、企业和城关工商业职工,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资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情报的“五反”运动。共揭发出贪污千元以上的大案11件,千元以下案件8件;对查出的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者,全部补交税款;盗骗国家资产、偷工减料者全部进行退赔。
1953至1956年,县委在全县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到1956年全县农村普遍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基本组织起来,实现合作化。
1956年4月,围绕肃反运动,县委成立5人肃反领导小组和审干委员会,对全体干部的政治历史进行全面审查,到1958年底结束。
1957年6月1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反右的指示,制定了开展整风运动的计划。8月8日,首先在全县的中、小学教师中进行整风。9月9日,召开了县直属机关干部动员大会,动员干部群众和党外民主人士就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粮食政策、合作化等问题,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12月10日转入反右派斗争。1958年4月反右斗争结束,全县共划定各类右派分子283人,分别给予劳动教养、监督劳动、降级降薪、开除留用、撤销职务等处分。反右斗争被严重扩大化。
1958年,全县开展“大跃进”、并乡并社、人民公社化运动。同年9月,建立“滁县人民公社”。同时组织“全民炼钢”,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严重泛滥。1959年9至12月,进行“反右倾”的批判斗争,使“左”的错误更加发展。工农业生产因之大幅度下降。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会全以后,中共滁县县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大力纠正工作中“左”的错误,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农村试行省委提出的“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田间管理责任制;对几年来受到错误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实事求是地进行甄别平反。1962至1965年国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共滁县县委被“造反”组织联合夺权,各级基层组织也相继遭冲击而瘫痪。1968年5月成立滁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70年10月中共滁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重新组建了中共滁县委员会。但“左”的错误继续发展。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拨乱反正,揭发批判“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错误,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978年4月至1981年,对“文化大革命”及其它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复议平反,全市计复查各类案件2678件,为2242人平反和纠正;对全市的“四类分子”重新清理和复查,为1655人摘掉“四类分子”帽子,受错误划分、错误处理的子女全部纠正。
1979年,县委在担子、章广两公社的15个生产队试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至1981年,全县农村1785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包产到户(后称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此,农村经济得到持续发展。
1983年3至4月,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分别建立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1984年1月,对全市的机构进行改革,并根据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
1984年,中共滁州市委作出《关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决定》,同时加强小集镇建设,扩大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在城市实行政企分开和厂长(经理)负责制,改善企业经营机制。至1987年,市属工商企业中,实行承包的有586家,厂长(经理)负责制27家,股份经营2家,拍卖小门点1处。与此同时,对财贸管理、劳动人事、科技管理、教育体制进行了配套改革。
从1984年12月11日到1987年4月底,市委设整党办公室,着手对全市31个基层党委、33个党组、11个党总支、579个党支部、10545名党员分四批进行整顿。在整顿中,遵照整党决定,不予登记的党员12人,缓期登记的23人,给予各种党纪处分的126人,占党员总数的1.25%;处理各种违纪案件2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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