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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衣食住行
(一)服饰
服装过去农民穿家织土布,集镇居民穿“洋布”。夏天,农村男子用单纱大围巾围腰作衣用;春秋季节,穿大袖子长衫和大裤腰长裤,腰系布裤带;冬季,富人穿皮袄、长袍,贫民穿棉袄、套裤。
建国后,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衣着随之变换,50年代开始穿机织棉布,如龙头细布、咔叽布、灯芯绒等。服式,除旧式服装外还有学生装、中山装、列宁装、棉大氅、二五大衣等。70年代流行穿的确良、涤卡等化纤织品,服装式样有蓝制服、黄军装、香港衫、皮夹克、春秋衫、军干服、香槟衫等。80年代变化较快,讲究式样新颍,美观大方的毛皮品、纺织品和化纤产品。有西服、连衣裙、喇叭裤、牛仔裤、呢大衣、羽绒衫、滑雪衫、夹克衫等。
首饰旧时,妇女梳“巴巴头”,套上网子,插上包头针、银耳挖子、簪子等,并用红头绳扎头发,以示艳丽和吉利。守孝妇女用白头绳扎头发,以寄托哀思。姑娘(未婚)头梳“便当鬏”,(形似草葛纠),并插一根珠子针。农村妇女戴银耳丝(耳环)、银戒指;集镇上较富裕的妇女戴金耳丝(耳环),套金戒指和玉镯,不论城乡,妇女耳朵均戴耳坠子。独生子女,除戴银手镯和脚镯外,并在鼻子上戴个银鼻圈。80年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女青年开始戴金戒指、宝石戒指、金项链。
建国后,妇女发型变化较大。姑娘开始梳长辫子,集镇妇女剪“耳朵毛”。自从“文化大革命”开始,城乡妇女普遍开始剪“耳朵毛”。70年代妇女剪“运动头”。80年代大部分青年烫发,发型有运动式、刘海式、菊花式、波浪式、披肩式、海燕式、儿童式、劳动式、家庭式等。
鞋帽建国前,农民冬季雨雪天穿木屐板、水钉鞋。平时穷人穿草窝子,大多数人穿圆口布单鞋和四片瓦棉鞋。夏季穿草鞋;青年人爱穿绣上花纹图案的布草鞋。晚上穿绣花布拖鞋。集镇居民雨天穿元宝口胶鞋,夏天穿皮拖鞋,幼儿穿绣花布鞋。
建国后,冬季雨雪天穿元宝口胶鞋、深筒胶靴,晴天穿布、皮棉鞋;春秋季穿布单鞋、力士鞋、解放鞋、松紧口布鞋、布面塑料底鞋、皮鞋;夏天穿塑料凉鞋、塑料拖鞋、皮凉鞋。80年代,女青年爱穿高跟皮鞋,有的爱穿长筒皮靴。
建国前,农村男性老年人在冬季喜戴黑纱“马虎”帽,俗称“狗套头”帽。春、秋季中青年喜戴瓦灰色、酱色毡帽,俗称“礼帽”。夏天一般戴粗制草帽,俗称“十八转”,富裕人喜戴精制的细草黄帽,俗称“草礼帽”。女性老年人冬季爱戴两片瓦式的“帽勒子”,或“丝包头”,春秋季扎包头手巾,俗称“青手巾”,夏天扎彩色毛巾。童帽有:老虎帽、兔头帽、披风帽。帽顶绣花,帽沿镶嵌银菩萨或“长命富贵”等图案。
建国后,男性普遍戴蓝、灰色八角帽,军帽,工人帽(俗叫“鸭舌嘴帽”)。冬季喜戴呢帽、棉军帽。80年代女性,戴风雪帽及毛线编成的圆帽子。
(二)饮食
和县居民以食大米为主,兼食杂粮。午收时,调剂以面食,集镇居民每天三顿,皆食大米。
饮食多一日三餐,农村早、晚吃粥,中午吃米饭。冬闲时期,一日两餐(连中代早及晚餐),农忙季节,一日四顿,(午后增食一顿叫“吃茶”),早晚吃腌小菜,中午一般吃蔬菜。经济富裕户,中午蒸点咸肉或咸鱼。集镇居民早上吃烫饭或炒饭(部分老年人以茶点、干子、油条等代替早餐),中午吃干饭,晚上吃炒饭。每逢节日,城乡家家都有鱼、肉、鸡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构成也发生变化,讲究吃豆制品,饮料和其他营养丰富的食品。
凡遇婚丧喜庆,宴请宾客,旧时席上分四大四、六大六、八大八,即四碗四碟、六碗六碟、八碗八碟。大宴一般都办十大碗。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宴席办得尤为丰盛,一般十二碗,多达十四碗、十六碗,兴整鸡整鸭上桌。集镇结婚宴请一顿,并用好烟好酒招待;农村请客一宿三餐。烟酒档次根据主人经济条件而定,酒量不限,劝客多饮。
回族很注意饮食的选择,禁食猪肉、自死物、血液、酒四种。常吃的有牛、羊、兔、鸡、鹅、鸭、鸽和鱼虾等。
(三)居住
圩区易涝,旧时农村一般用土墙、毛竹搭架,稻草盖顶,建成简易草屋。山区群众就地取材,石块垒墙,杂树搭架,荒草铺盖成简易草屋。丘陵地区和城郊以土墙、麦秸盖成草屋。群众居住集中,少者为庄,多者为村。村庄往往以姓氏命名,也有以地形、人物为名。建房时,忌讳大门面对烟囱,否则,即在大门上方悬挂一面小圆镜,表示将晦气返照回去。建房前请相宅人(俗称“看地先生”)勘测门向、“风水”等,择吉日动土,上梁放爆竹。建国后,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住房讲究宽敞,拆旧宅,建新房,普遍盖起砖木结构的大瓦房。部分农民盖起了两层楼房,并有晒台。
(四)行
建国前公路少,交通不发达,群众外出,一般都是步行,靠肩挑或独轮车运输。水路乘坐民船、轮船。乡绅和财主出门时坐轿、骑驴、坐黄包车。建国初期,群众出门坐马车,运货用板车。60年代起,三轮车和拖拉机发展较快,成为主要的交通运输工具。80年代,自行车、三轮卡、机动车数量急剧上升,货车、面包车也逐年增加。
二、时令节日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俗称“过年”。年初一,家家起早秉烛焚香,先敬祖宗,后放爆竹“开财门”。以糖食、糕点、五香蛋、面条为早餐,以示长寿吉利。妇女不下厨,不扫地,不倒水,不动针剪。北乡男女青年三五成群给长辈拜年;南乡晚辈带糖包向家族亲房长辈拜年。出门遇见熟人,互相拱手“拜年”。祝“恭喜发财”。中餐,家家吃除夕多做而剩余的饭菜,以示丰年有余。年初二、初三,早晚均放爆竹,下辈出门到亲戚家拜年。
建国后,烧香敬神迷信活动逐步消失,但开财门,放爆竹,贺新年,走亲访友,互相拜年等活动仍然流传。城镇机关还新增了“春节茶话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问烈军属和退离休干部”、“团拜”等活动内容。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早餐吃元宵,俗称“过小年”。晚餐放爆竹,吃年饭。建国前,农村还举行抬菩萨打桩、求神、判断年成。
清明节
每逢清明节,家家上祖坟、堆坟帽、插柳条、飘白纸、烧纸钱以祭祖先。建国后,此风在城镇已趋淡化,机关、学校,组织干部、师生到西梁山、香泉、石杨等地革命烈士墓、进行扫墓。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叫“端午节”,又叫“端午”。当天,家家屋里挂钟馗符像,门庭上贴五毒小符(蛇、蜈蚣、蜘蛛、壁虎、蟾),插上菖蒲、艾。早上吃粽子、绿豆糕、中餐杀鸡、买肉,和城地区习惯吃四红(黄鳝、苋菜、虾子、咸鸭蛋)、四绿(黄瓜、青大椒、蒲芹、四季豆)。喝雄黄酒、闭门“躲午”。和城习惯划龙船。
六月六
农村喜爱在六月六划龙船,尤其是南乡靠长江边,圩区盛行此风。农事稍闲,丰收在望,村与村之间进行划龙船比赛,从五月十三日开始,六月初六为正式比赛日。同时,家家晒棉衣,俗叫“晒霉”。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杀鸭子吃,晚上门口供上月饼、菱角、放鞭炮,“上月”。随后吃饼赏月,全家人团聚,谈家常。
冬至
冬至这一天家家上祖坟,烧纸钱,培土垒坟,叫“挑坟”。凡是丘起来的棺材,可以将灵柩埋葬入土。需要迁坟地的也在这一天。贫穷人家死人未“做七”,利用冬至去“烧灵”(烧纸扎的房屋)。
送灶
农历腊月二十四晚上,家家放鞭炮,烧纸马,送“灶公老爷上天”,俗叫“送灶”。是日,开始掸尘,写门对,准备过年。
除夕
农历十二月底最后一天叫除夕,中饭后贴对联,晚上提前吃年饭,秉烛焚香,放鞭炮,辞旧岁,全家团聚吃年饭,“辞年鱼”不动筷,示意“年年有余”。晚上家长给子女压岁钱,用草纸给小孩揩嘴,以示“童言无忌”,并烧香放鞭炮接灶神。老年人整夜“守岁”到天亮。80年代,全家人欢聚一堂打扑克、看电视,至午夜十二时放爆竹、迎新年。
回族有“开斋节”、“宰牲节”、“圣纪节”三大节日。
“开斋节”为伊斯兰教历十月初一,就是穆斯林们,封了一个月斋后,为庆祝斋功胜利完成,事先沐浴,穿最洁美衣服,去清真寺“会礼”,后互相祝贺节日快乐幸福。许多回民还包钱给清真寺,由阿訇分给贫穷孤寡老人。一般家庭都备有佳肴、宴请宾朋、互相赠送。
“宰牲节”(又称“古尔帮节”)意为献牲,即宰牲献祭。教历十二月十日,穆斯林到清真寺“会礼”,并宰羊聚餐,以示纪念。
“圣纪”日,为伊斯兰教的复兴者穆罕默德诞生纪念日,即教历三月十二日,主要是举行各种形式的聚会,讲解穆圣的历史及其功绩,宣扬穆圣的高尚品格等,同时为穆圣诵读《古兰经》。
三、婚丧喜庆
(一)婚俗
婚姻习俗,建国前一直沿袭历代流传的“礼俗”——媒妁,传庚贴,把断礼(送日子),娶新娘,回门(接女婿)。
1、媒妁
男女未成年时,父母包办订婚,讲究门当户对。提亲前,男方先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求得“年庚”,便请算命先生推算八字,如属相八字不“犯克”,就下聘礼。
2、传庚帖
庚贴就是进行婚姻配庚。配庚那天,女方父亲一到男家,男方操办酒席款待媒人和亲家。男方主要亲戚送礼(一般是一扎大爆竹一条糕)陪客。配庚方式:在庚贴右框内书男方姓名、年庚;左框内书女方姓名、年庚(均要配成双字),并在庚贴上下左右四方书写“天作之合”。外用红封笺,上书“全福”。然后配以万年青,侧柏枝插入红封笺内,供奉堂前,秉烛焚香。从此宣告这门婚事生效。
3、把断礼到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时,男方便托媒人到女方家提出完婚。这时,女方常把门份礼,列成单子送到男方,男方须按门份赠送四样礼物(肉、酒、糕、糖)。俗称“四色礼”。征得女方满意后择定良辰吉日,呈上礼贴通知女方,名为“送日子”。(南乡称“把断礼”,北方称“择日子”),此后男方就不再为婚姻花费礼钱。
4、聚新娘
姑娘出嫁前,亲戚都要送衣料作嫁妆,俗称“送嫁”。父母也要为女儿陪嫁(南乡称“铺嫁妆”,北乡称“陪嫁”)。姑娘要绞脸(称“开脸”)。聚亲前一天晚上,男方要“贺号”,书写号名,披红插花,将镜框(和城、北乡称“号栋”,南乡称“号绷”)挂入堂前墙壁上,然后张灯结彩,陈列喜帐,张挂对联,布置新房。
结婚当天,男方根据路程远近,决定发轿时间。南乡要求当天上午花轿回到家,北乡则在天黑花轿回到家。新娘上轿时披红头盖(称“遮面布”),南乡由父亲或同辈男性背上轿,北乡由胞兄弟背上轿,并派亲人(南乡是新娘的兄弟,北乡是新娘的妹妹),跟随护送。花轿一到,即举行拜堂(南乡上午拜堂,和城、北乡晚上拜堂)。先拜天地,后拜长辈,受拜的亲戚要送礼钱。拜堂后,新人进入洞房,由新郎揭去新娘的红盖头。(南乡是新郎用双手去揭,表示双手欢迎;北乡是新郎用秤杆子挑,表示称心满意)。两人相揖相拜,这叫“见面礼”,喝“传杯茶”,吃“团圆饭”。
回门,新婚第三天,新娘新郎去女方家拜望双亲,称“回门”。南乡叫“接女婿”,北乡叫“回娘家”。回门路近,新娘要在当天赶回婆家。路远,在娘家宿双夜才能回家,婆家要在新房床上放两条扁担以示新房不空床。并讲究新房一个月内不能空房。
建国后,男女自由恋爱,婚俗也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而不断革新和简化。双方领取结婚证后,举行文明结婚、旅游结婚、集体婚礼等日益增多。其次,对住房和摆设要求越来越高,农村要有3间瓦房,城镇讲究家具齐全和室内布置。50、60年代要求“三转一响(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80年代要家电齐备,如彩电、收录机、电风扇、洗衣机等。此外,向男方索取“礼金”之俗,仍严重存在。
回族,回民订婚叫“做约会”,结婚时请阿訇陪同女方父亲到男方“交还”,阿訇证婚、散发糖果枣子给观礼亲邻,回民男女结婚,一般是当天“回门”,仪式简单。
(二)诞生
临产前,娘家送“催生茶”或“催生饭”。产后,丈夫到岳父家报喜,婴儿落地七天后“做朝”,娘家送鸡、蛋、肉、皮子和小儿衣裤、包被等,亲友亦送礼品祝贺(南乡称“送月子”,北乡称“送祝米”)。婆家设宴招待,回送红蛋(男单女双)。婴儿满月后剃胎头,产妇回娘家吃满月饭,婴儿周岁,外婆家送些文具和其它实物给小孩用手抓,叫“抓周”,以抓到的东西预示小孩长大的志向。
(三)寿辰
小孩每年过生日,吃煮鸡蛋、面条。满10周岁,富裕户给孩子“做十岁”。老年人过60岁、70岁生日时,就叫“做寿”。宴请亲朋好友时,特制寿碗以赠来客。旧社会地方豪绅,常以做寿为名广散寿贴,趁机索取财礼,群众称为“敲竹杠”。
(四)丧葬
旧社会丧葬一直是木棺土葬,且仪程繁琐:死者临终,子孙下跪送终,家属替死者穿老衣。尸体入殓后,于堂屋设灵堂,亲友前来吊孝,孝子披麻戴孝跪在灵堂边还礼,出丧时放鞭炮,孝子扶柩,亲友送葬,沿途撒“路钱”(纸钱)。灵柩过桥,孝子跪桥头迎接,到达坟地,安葬入土。(产妇死后,先把棺材丘起来,次年冬至落土安葬)。孝子、孝媳回家不走原路,不回头看坟地,边走边撒大麦。门口烧火,孝子及送葬人跨火进家,方可卸孝。葬后三天“复山”,孝子上坟烧阴火(用稻草扎成一根长棒,草棒上按死者年龄,一岁扎一道箍)。家中设灵位“守七”(南乡“六七”,四十二天,北乡“七七”,四十九天),灵位上供死者亡牌,孝子在亡牌前早烧香,晚换水。“尽七”那天,“扎灵”送到坟地去烧。出嫁的女儿送“七饭”,将十大碗荤菜(不烧熟)做成动物状,插上纸花,先作祭品,后为“散七”宴席之菜。
建国后,丧葬旧俗逐年改革,70年代实行火化,悼念者采用送花圈、戴黑纱、开追悼会等,但火化率不高。广大农村仍沿袭木棺土葬之习。
回族穆斯林丧葬特点有三,一土葬,和县一般采用坑葬,先挖一土坑,周围砌上砖块,上面加木盖或石板,底部必须是土。二速葬,丧期一般不超过三天。三薄葬,不论贫富、官民,都用“开凡”(包死者的白布)包尸,埋在同一块墓地,不用任何贵重物品作“陪葬”,出殡时,穆斯林一般都要送葬,并自动轮流抬亡人到坟地。
(五)上梁
盖新屋,为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上梁前,亲友都来祝贺,赠送礼品,上梁之日,大梁上张贴“吉星高照”的横批;两旁中柱贴对联:“竖柱喜逢黄道日,上梁正遇紫薇星”。上梁时辰一到,木匠将大梁架好后,随即放爆竹。木匠撒“欢团”和万字糕,任人抢取,和县北乡在上梁时,还在新房子内摆大桌子,用蒸好的糯米饭连同甑子放在大桌子上,进行薰梁。当晚,宴请工匠和亲友吃“上梁酒”。宴能请后散喜糕。
四、道德风尚
(一)尊老爱幼
尊老建国前,县境城乡家庭普遍设立“香火”,有钱户供“天地君亲师”牌位。凡长辈或同辈年老者,应受下辈或同辈年轻者尊敬,称呼他人时,均戴“老”或“大”字。如老爹、老奶、大哥、大姐等。
建国后,为让孤寡老人安度晚年,自1985年开始办敬老院,至1988年底,全县39个乡(镇),都办起敬老院,有383位老人在敬老院欢度晚年。入院老人每人每月有50元生活费,人均居住面积10.5平方米,院里拥有洗衣机、电视机两大件,供老人享用。每逢过年过节,党政领导携礼品前去探望。同时,农村对丧失劳力又无依靠的老人,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
爱幼建国前,和县溺婴,弃婴较多。穷人孩子常因无力抚养而被送进育婴堂,俗叫“养生堂”,由不生育的夫妇去领养。同时,穷苦人家孩子社会地位低下,常受凌辱,甚至流浪街头。还有些穷孩子未成年就当学徒,帮工放牛。
建国后,“爱幼”逐渐形成社会风气。车船上,旅客主动给怀抱婴儿的妇女让座,车站、码头设立母婴侯车(船)室。城乡办起了托儿所,医疗单位每年免费给幼儿接种卡介苗,打防疫针。每逢“六·一”国际儿童节,社会各界给幼儿园捐款赠物。1985年“六·一”儿童节,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贤树为关心下一代,个人捐款200元给幼儿园。
(二)拾金不昧
建国前,拣拾他人钱物,不还失主,既不为丑,也不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建国后,拾物归主逐渐形成风尚。拾者首先将物品交公,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已形成拾金不昧风尚。学校里普遍设立了“拾物箱”和备有“拾物登记簿”,并定期公布,让失主认领。如历阳镇一小三年级学生葛承春,于1988年7月的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拾到120多元的存折,当时被一陌生的成年人看见,向其索取。由于姓名和钱数不符,未给他领去。该生根据存折上的姓名,经多方打听,寻到失主,将存折交还,受到失主的赞扬。还有旅社服务部门,也设有“拾物箱”,对于遗失贵重的物品,张贴告示,让失主认领。
(三)扶困济贫
建国前,集镇有钱人家逢年过节,施舍钱米,以赈贫民;遇到天灾之年,施舍粥饭,赈济饥民。
建国后,这种传统的社会道德风尚得以继承和发扬,并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如十里乡城西行政村周庄社员韩忠明一家四人全靠韩忠明一人种田。其妻李永兰三十多岁,患风湿性心脏病,1985年4月病情发作,因家境贫寒,无钱治疗,长期卧床不起。县民政局立即救济1000元给其到南京鼓楼医院住院治疗而康复。
(四)舍己救人
舍己救人是和县人民的高尚品德。建国后,群众的公德意识更为突出。如沈巷供销社供油站青年保管员蒋忠和,于1981年6月16日下午,发现附近的施村失火,便奋不顾身,冲进烈火。他在抢救物品时,因受到燃烧的塑料布散发的气体薰灼而中毒,从三米多高烧塌的墙头跌入火坑并窒息,后经抢救脱险。由于蒋忠和同志奋不顾身扑救,终于保住了三十多间民房,并为两户受灾的社员抢救出价值1300多元的家产,荣获共青团和县县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光荣称号,并通报表扬。
(五)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这一优良传统在和县得到弘扬。人民群众均将国家、民族、集体、人民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如1988年春,联合乡红光小学民办教师戚万道,在校舍即将倒塌的危急时刻,率领正准备上课的全班40余名学生及时撤离课堂,而避免遭难。后经县人民政府报请巢湖行署批准,特录用他为国家教师,县并为其召开表彰大会。
(六)五好家庭
和县自70年代开始,全县开展了“五好”家庭活动,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县内涌现出一大批好婆媳,好夫妻的和睦家庭。直至1988年底,全县就有366户“五好”家庭受到县妇联表彰,有19户受到省妇联表彰,有4户受到全国妇联表彰。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的有腰埠乡智果行政村沈月美,南义乡考塘行政村王德珍,乌江镇杨庄行政村纪圣英,绰庙乡幸福二行政村陈长英四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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