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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是一个土地面积较小、人口数量较多、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内陆省份。总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1.3%,居第二十二位;总人口,1985年为5165万人,1994年末,全省总人口为6127万人,居全国第八位。
据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全省共有37个民族,其中,汉族49404136人,占99.47%,少数民族261811人,占0.53%。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回族255104人,占97.44%,其它35个共占2.56%。
汉族多是世代祖居的土著居民。先秦时,居住在长江以北的部族,被称之为“淮夷”或“东夷”的夷人;长江以南的山区居民是被称之为“山越”的越人。秦统一后,全面推行郡县制度,淮河流域剩余的夷人被编入当地的郡县之中,从此淮夷在中国历史上消失。三国时,孙吴在江南立国,大力经营皖南山区,山越人在被征服中渐次同化。夷人、山越人与陆续迁徙而至的中原人、东南越人一起,共同演化、融合成了安徽汉族的土著居民。
安徽人数较多的几个少数民族,大多是唐宋以后从全国各地乃至自域外迁徙而来的。回族大部分集中在淮河及其支流颍河、涡河沿岸;小部分分散在自望江至马鞍山的沿江各地,呈大分散、小聚居状。满族主要分布在今肥东县永安乡。相传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后裔,原居山西云内州,乃祖完颜佩随朱元璋征战有功,被封于今聚居之地屯垦,遂成世居。畲族源于古越民(一说畲、瑶同源)。清光绪五年(1879年)之后不久,由浙江桐庐、兰溪、淳安等县迁至今宁国市云梯乡一带。另有一小部分来自福建蒲城。除上述回、满、畲3个民族之外,其他33个少数民族约0.6万人,分散在全省各地,多是建国后因联姻、工作调动而来。其中壮、苗、彝、土家、布依等族,多分布在铁道部第四工程局所属各企业里。
以上37个民族,不论大小多少,均以其智慧、战斗与辛勤的劳动,共同创造了作为中华文明组成部分的安徽文明。
安徽属中纬度地区,气候温和湿润,宜林宜农,自然资源比较丰富,适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在距今40万年以前,先民们已经在这里栖息繁衍。西周时,长江以北已是部落方国林立。春秋战国时,尽管征战连年,但因地邻中原,在中原先进文明的推动下,淮河两岸的农业生产发展,人烟稠密。西汉末年,今全省之地约有人口362万,出现了安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次人口增长高峰。
东汉时,随着开发力度的加大,皖南人口增加,但江北由于战乱与豪强隐匿依附农民户口,政府掌握的人口数降至253万。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安徽成了群雄争夺拉锯的主战场,人口发展跌入低谷,仅存50万人左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隋唐统一。
隋唐时,以洛阳为中心的大运河(皖境河段称汴河或通济渠)开通,淮北成了中国交通大动脉的要区,经济发展,人口回升迅猛。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安徽共有人口320万,实际人口超过了西汉。北宋时,长江两岸大量兴修圩田,并引进良种占城稻,农业生产水平超过盛唐;淮河流域,水利兴修,沃野千里,民有“走千走万,比不上淮河两岸”之谣。虽史书统计仅266万人,但实际人口在500万以上,系安徽历史上第二个人口增长高峰。
南宋时,宋金对峙,江淮之地“良田沃土,悉为茂草”,但皖南则相对稳定,接纳了大批北方难民,人口有增。
明朝初年,在朱元璋优惠桑梓“龙兴”之地的促进下,沿江、沿淮各地,生产发展,商业繁荣,人丁兴旺。万历六年(1578年),安徽人口已达432万。清朝前期,国力强盛,社会安定,康熙、雍正年间取消了人头税,大量隐报人口得到登录,安徽人口呈跳跃式增长。乾隆十四年(1749年)跃至2156万人,道光三十年(1850年)更跃至3761万,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咸丰、同治年间,安徽全境成为太平军与清军长期争夺拉锯之域,菁蒿蔽野,白骨塞巷。全省人口净减1700多万。自此,人口规模始终在2000万左右徘徊。以至于民国38年间仍处于补偿性低速恢复期,1949年方达2783万。
建国后,安徽人口很快就进入了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时期。到1997年底达到6127万人,比1949年净增3341万。
由于长期的历史积淀,安徽人口形成了某些值得引起重视的情况:其一,基数大,密度高。西汉时,即是全国人口较多、较密的地区。清朝时,人口增长高峰期间,成为仅次于江苏、四川的全国人口第三大省。1985年,全省平均人口密度370人/平方公里,是同期全国111.5人/平方公里的3.3倍,居全国第五位。其二,地域差异显著。其基本态势是西北人口数量多,密度高;东南人口少,密度低;平原人口多,密度高,丘陵次之,山区又次之。1985年全省人口密度为370人/平方公里,其中淮北平原537人,江淮丘陵374人,沿江圩区438人,皖西山区192人,皖南山区157人。密度最高者为界首县,每平方公里856人,密度最低者为石台县,仅65人。两者相差13倍。其三,人口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民国28年(1939年)统计,全省1397万人,其中不识字的1265万,占90.6%。建国后,教育事业发展较快,1985年,全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4.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偏低。1982年人口普查,有文化者为2400万,占全省人口48.3%,低于全国10.5个百分点。文盲率居全国第六位,妇女尤甚。其四,农村人口比重大,城镇化水平低。据民国23年调查,在16岁以上人口中,农村人口为653万,占98.3%。建国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省农村人口为283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92.36%。1985年底全省农村人口为4181万,占全省总人口81.1%。虽比1953年下降了11.26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63.4%的比重。建国前夕,全省只有合肥、安庆、芜湖、蚌埠、淮南5座小城市,城市人口52万人。建国后,全省城镇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到1985年,已拥有8座中等城市、7座小城市与数量猛增的县属建制镇。城镇人口增长到975万,占全省总人口18.9%,但仍大大低于全国同期36.6%的水平。
安徽人口数量多、密度高、素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未来人口发展的规模、速度以及人口结构的演化,并严重制约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切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人口理论体系与全社会人口控制工程的建立,提供了前提。50年代几经酝酿反复,正式确定推行计划生育政策。196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通知》。翌年,安徽成立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进行政策宣传,并指令有关单位在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科研。1974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计划生育工作大检查,是一次控制人口工作的大转折,极大地推进了计划生育工作。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决定将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作为中国基本国策。自此以后,无论在计划生育的组织机构、具体措施的制定、宣传、贯彻执行,还是相关科技的研究推广,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行之有效的人口控制体系。在城市,独生子女已成社会现实。人口出生率由60年代的年均36.99‰,降至70年代的24.99‰,再降至1985年的15.5‰。育龄妇女生育率已由1950年的193.8‰,降至1985年的70.82‰;总和生育率也由1950年5.58,降至1985年的2.38。基本实现了安徽人口发展史上的重大转变,即由建国初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期,转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较稳定控制期。而且,由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医疗保健条件的大幅度改善,人口的质量、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带根本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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