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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含学刊》序
恽代英
和含学会,是和县同含山同志的青年,为乡土运动而团结起来的。凡同乡同学的团体,都是无意的结合,每不能靠他真地为社会怎样效力。所以同乡会、同学会,除了联络感情,营谋私利以外,是没有用处的。但是和含学会,却不当是这样。为什么呢?因为别的同乡会、同学会,虽则嘴里说什么改良地方,然而他所以结合,全是由于私心感情。所谓改良地方,只成了他们装门面的口头禅。和含学会却全不是这样。他所以结合,全是由于为讲学做事的一种切实便利的方法。所以和含学会是有希望的;是为社会正当的结合。在结合之后,是可保证他不至流为普通同乡会,同学会的丑态的。
在结合了之后,用什么法子可以对社会多生些功效呢?我可以说,少做场面上的事,少做与人捣蛋的事,多做改进自己、改进团体的事。这样和含学会,可成为中国乡土运动一个模范团体。
学会的个人修养圆满了,团体实力充实了,三、五年后,自然可以改造乡土。人只怕不好,好人只怕团结不起来,团结起来只怕中途变坏了,不然,我们年纪一天天长大,学问一天天进步,声望地位一天天继长增高,为什么愁不能改造乡土?乃至改造中国呢?
和含同志努力了!
作于1921年初春
(手稿现在南京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馆)
《和含党刊》发刊词
孙仲德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一日 《和含党刊》在同志们的努力准备和热烈爱护下,终于与和含全党见面了。
它创刊的日子,适值苏联十月革命二十六周年纪念节。苏联自一九一七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在列宁、斯大林和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经过了无数次的艰苦斗争,终于建成了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开始走向共产主义建设(时),即遭受着法西斯希特勒德国疯狂的进攻。但为时不过两年余,这只疯狗已被铁的英勇的红军打得一败涂地,在不久的将来就会逐渐建设成共产主义社会的。
我们庆祝苏联革命胜利二十六周年,我们更庆祝红军空前而伟大的胜利;同时,我们亦庆祝本刊如苏联红军一样不断的大踏步前进,担负起它应有的历史使命。
我们创办本刊的目的,是在于互相介绍党务工作、政权工作、群众工作、整风学习工作等等实际而有教育意义的经验;是在于帮助同志们收集与总结各种工作的优缺点,把它们提高到原则上来,以此来教育全党;是在于改造我们的思想方法、领导方式与工作方式,使之更适合目前艰巨的、复杂的战斗环境,更能完成党给予我们的任务。
但,要想把本刊办好,就不是一、二个同志所能维持的,必须要全体同志来爱护它、培养它。正如园丁爱护他宝贵的果树一样,天天不断地浇灌、施肥、除(锄)田……然后才能结出很丰满的果子来。
因此,我们的希望很简单,全体同志一定要研究党刊内刊载的一切文章,把党刊传播到一切党员中去,使它能够担负起教育全体同志与推进工作的这一个任务!
末了,敬祝党刊与和含党永远并存!
注:原载《和含党刊》创刊号。孙仲德:新四军七师参谋长兼和含支队长、政委
新四军军部对含和部队的指示
一九四五年五月十四日
……
四、七师含和部队应采取一切可能方法,如开展游击战争与加强秘密党的组织活动,达到与二师保持公开或隐蔽交通联系的目的,这不管将来时局好转或坏转,均有重大战略意义。我们已通知路西二师部队,同样注意执行这一任务。
摘自陈饶赖致七师一九四五年五月十四日电
含山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认真贯彻婚姻法决议
(1952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公布的国家大法之一。这一国家大法的公布施行,是中国人民在赢得革命战争胜利之后,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进一步肃清封建残余和建立新的社会生活的重大的社会改革。现就我县范围来说,对贯彻婚姻法的政治意义,由于通过了各种会议,进行认真学习与检查,已引起了初步重视。但废除封建的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确是一种长期的艰巨的政治任务,必须深入宣传,认真贯彻执行。为此,特作如下几项决议:
一、婚姻必须自主自愿,任何人不得干涉男女合法的自由恋爱结婚。
二、继续加强婚姻法的学习,弄通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端正对婚姻法认识,清除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
三、各区乡人民政府及其它有关团体,应将贯彻执行婚姻法作为日常重要工作之一,适当地围绕各种工作和运动,组织一切宣传力量,运用冬学夜校、演剧等方式,大力开展婚姻法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乐意执行。
四、严禁溺婴、弃婴、抢亲、童养媳、抱押子、买卖婚姻和干涉寡妇婚姻自主。
五、严禁虐待妇女,如夫妻感情确是破裂,不愿同居生活,得协议离婚。一方面坚决要求离婚者,先经区人民政府调解。若调解无效,则转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六、对于抵抗婚姻法,干涉妇女婚姻自由,以致逼死妇女或虐杀妇女的,必须给予法律制裁,甚至严办。
七、各级干部,对自己有关的婚姻问题,尤应采取严肃态度,遵守婚姻法的规定,以身作则。今后如有妇女因婚姻问题自杀或虐杀事情,区、乡(镇)、村(街)级干部,应追查责任。
八、对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家庭团结、互敬互爱、劳动生产、抚育子女、改善夫妻关系、建立幸福家庭的原则,应予普遍的提倡,使之形成风气。
九、对以前“重婚”、“纳妾”、“童养媳”、“等郎媳”等封建恶习,应分别情况,妥善处理,防止再犯。
十、保障现役革命军人婚姻,不准非法破坏。
关于同意宣布含山县消灭血吸虫病的批复
中共巢湖地委:
你们转报的“含山县消灭血吸虫病的报告”,省委已交我们办理,经研究,同意含山县宣布消灭血吸虫病。在宣布消灭以后,应当十分珍视防治成果,继续坚持做好螺情、病情(包括家畜及野生动物)和疫情输入等监察工作,并逐步开展其他地方病的防治工作,为除害灭病立新功。
中共安徽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共含山县委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
各区委、区公所,各镇、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1985)21号文件《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下发以后,我县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贯彻落实,采取了不少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但是,各地执行的情况不够平衡,少数地方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的《通知》和中央(1986)1号文件精神,严格禁止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县委、县政府对一九八六年农民负担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集体提留实行“定项限额”。全年人均集体提留总额应控制在10元以内。
1、公益金提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一般应控制在人均提留5元以内。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经费(含民师报酬)、优抚补助、五保户供养和困难户补助,以及文化、卫生等集体福利事业。
2、公积金提留。为扩大再生产能力和发展农村公共建设,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在保证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可逐年少量提取公共积累(包括收回耕牛、农具折价款)。提留款额一般不得超过年人均纯收入1%,目前掌握在人均2元左右。公积金要用于乡、村统一兴修水利、办广播、办电、造桥、修路等基本建设事业,要分别轻重缓急合理使用。今年,应优先用于小农水兴修和广播事业建设,并贯彻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不准平调。
3、行管费。一般应控制在人均3元以内,主要用于行政村自然村干部报酬和办公费用,行政村固定补贴干部,原则上三人(书记、主任、文书兼主办会计)。规模大、村办企业多的,可增配一名定补干部,自然村由村长负责生产管理、行政事务,自然村不配会计,由行政村农经室负责合同签订、兑现、记帐、算帐、公布帐等会计、统计业务。行政村副职干部和部门干部(民兵营长、团支书、妇联主任、治安主任等),可由村固定补贴干部、自然村长、专业会计等兼任,不便兼任的实行误工补贴。以上各类干部的精简配备,由乡、镇报方案,区委批准,报酬标准由乡、镇确定。
二、对乡、镇、村企业应区别情况,确定合理的上交标准。企业按规定上交利润和管理费以及社会公益事业费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进行额外摊派,加重其负担。同时应贯彻“以工补农”’“以副养农”的精神,可从企业上交中按适当比例提取部分经费用于农村基本建设或公益事业,以减轻农民负担。
三、对贫困户应负担的集体提留款可酌情减免,但必须经群众讨论,报乡、镇批准。
四、坚决杜绝合同外的乱摊派,乱筹款。农民除完成国家农业税和上述集体提留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额外追加上交统筹款,否则,农民有权拒付,有权上告。
1、党、团员参加组织活动和训练一般不予补贴。
2、民兵训练除军委下达的训练任务外,一般不再搞其他训练项目。
3、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端正“服务”思想。今后凡涉及农民和乡(镇)、村企业出钱负担的有关事项,必须会同县农村工作管理部门商议。联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不准自定章程、自立项目、自行下文,否则,区、乡、镇有权不办。
五、要加强集体提留款的管理。各区、镇、乡必须按照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本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减轻农民负担的具体实施办法,公布于众,让广大农民都知道。年初,乡、镇要提出“定项限额”计划,经乡,镇人代会审议决定,一年一次,中间不得任意追加,原则上按人劳收入和承包田亩多少,合理分摊。纳入当年农业承包合同,计算到户。根据午、秋收入情况,按比例分期分季收款,年终全部兑现。合同的签订、兑现和款项的支付等具体手续,由农经站(室)统一办理,公积金和社会公益事业费,要坚持谁提谁有,分乡、村(行政村、自然村)立帐,专户存储,使用时必须编制计划报乡、镇、村批准。务农经站(室)必须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手续,坚持专款专用。杜绝贪污挪用,年终要向乡(镇)村报告收入决算情况,并分户公布合同,兑现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六、各级领导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关心集体利益,爱护农民劳动成果,同时,要教育广大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不能把必要的集体提留当作不合理负担,不能把统筹的生产费用当作额外摊派,不能把向国家依法纳税当作乱收费,以提高农民承担应尽义务的自觉性,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各条,希各级认真贯彻执行,凡与本规定相违背的县及县以下其他规定,一律以执行本规定为准。
中共含山县委含山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
含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编修《含山县志》的决议
(一九八三年四月四日含山县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含山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就编修《含山县志》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会议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出现了“盛世修志”的局面。为了不失时机,抓紧修好我县新县志,会议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编修县志的重大意义,县志是对一个县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及风土人情、自然地理演变的客观记载。通过它可以稽古往,鉴将来,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据有关资料记载,自清乾隆至现在,我县县志已中断了二百三十四年之久,若再不抓紧纂修,则上愧于祖宗,下羞于后代。因此,必须使全县人民认识到,编修县志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文化建设,是利于当今、惠及后代的千秋大业。
二、要以改革的精神修好县志。为了继承编修志书的优良传统,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和推动“两个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编写出一部新型的《含山县志》。
三、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各阶层和全县人民,一定要高度重视修志工作,从人才上、物质上、经济上给以积极支持,主动收集,提供有关我县历史资料,在县地方志纂修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共同努力,把新县志尽快修好。
中国驻美大使韩叙在华裔美籍气象学家
姚宜民先生追悼会上的讲话
当我们听到姚宜民先生突然因病与世永别的消息后,大家都感到十分悲痛,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大使馆全体同仁来这里悼念姚宜民先生并向他的夫人范今云女士和他们的子女及亲属表示诚挚的慰问。
宜民先生1918年出生在中国安徽省含山县,1944年毕业于国立浙江大学,1949年离别故土乡里辗转来到美国,他对哺育他成长的祖国怀有深厚的感情。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从中美互设联络处开始,到他逝世前的二十年的漫长时间里,他一直坚持不渝地关心中美关系的发展,全心全意地致力于中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交流,奉献出一颗赤子之心。
宜民先生是一位高级农业气象学专家,他多次返回祖国,为促进中美两国气象学家之间的友谊和合作而奔波,并将他的专长无私地传授给同行,为祖国气象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宜民先生努力推进中美两国文化、教育的交流,他不辞辛苦,热情接待祖国派遣来美的学者、留学生,在学业上谆谆教导,在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给以照顾,使这些学者、留学生很快适应环境,专心致志于学习,宜民先生为祖国培养四化建设的人才作出了宝贵的贡献。
宜民先生为人正直,待人诚恳,热心于华人社团事业的发展,他曾代表美籍华人各界联合会参加几位中国领导人访问美国的接待工作,在工作中脚踏实地,细致周到,为中美两国人民的友谊,为沟通华人与祖国亲人的关系发挥了作用,赢得了华人、华侨的尊敬。
宜民先生和我们永别了,他的高尚品德和为祖国所作的一切贡献,将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我们的亲密朋友姚宜民先生,安息吧!
中国驻美大使韩叙
一九八六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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