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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植、养殖业
70年代初,一些社队办起林场、果园和茶场以及禽畜、鱼产品等养殖场。1978年,社队种植业中,有林场43673亩;果园1721亩,果树主要有柿、梨、桃,还有李、杏、樱桃、板栗和苹果、柑桔;茶园2733亩,年产干茶4万多公斤。养殖业中,除养鸡、鸭、鹅等禽畜外,还有以养鱼为主水产养殖业,养殖水面4284亩,年产水产品23吨。年底,全县社队集体农业企业170个,从业3011人,年产总值309.5万元,占社队集体企业总产值的20.5%,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4.4%。
1983年,社队种植业中,林场面积增到58526亩;茶园面积扩大到3474亩。养殖业中,水产养殖面增至51000亩,年产水产品34吨。因种植和养殖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收益慢,到1984年底,全县乡镇集体种植、养殖业减少到84个,占乡镇集体企业总数的14.3%,比1978年减少50.6%;从业1024人,比1978年减少66.0%;年产值128.73万元,占乡镇集体企业总产值的3.4%,比1978年减少58.4%。
1988年,县内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坚持种植业和养殖业同时发展。种植业有林、茶、水果、竹、麻、甘蔗、蔬菜、瓜果及部分药材等产品。其中林场面积发展到16.4万亩,占全县山林面积35.9万亩的45.7%,活立木蓄积量17万多立方米。另有桑园面积2200亩,年产茧量3000公斤。又新发展油茶、油桐、乌桕等3096亩,毛竹28.7万棵,元竹264.9万棵。养殖业中,禽畜养殖仍以鸡、鸭、鹅、猪为主。水产养殖一般以联户和个体养殖鱼、虾、蟹、贝及珠蚌为主。年底,全县乡镇集体农业企业减少到75个,从业1038人,比1978年分别减少55.9%和65.5%,而年产总值却增加到514万元,占乡镇集体企业总产值的4.9%,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4.O%,比1978年增长66.1%;实现利润38万元,上交税金4万元。其中乡(镇)办26个企业,从业331人,年产值278万元,占年产总值的54.1%;村办49个企业,从业767人,年产值236万元,占总产值的45.9%。全县有林头镇杨山林场,半湖乡香园庵林场和张疃乡林场等;茶园以东山乡面积最大,产茶量最高,张公乡产茶单产最高,另有刘武村办茶场;桃、梨产地在陶厂,柿子产地以林头、骆集为主;黄墩、褒山环峰塘和张疃有乡办养殖场,姚庙乡有长山水库开发公司,铜闸有后河养殖场。
二、乡镇工业
1958年,大办工业,社办工厂一时兴起。到1960年6月底,全县社镇工业厂矿发展到70个,其中镇办50个,社队办20个,职工达2227人,1——6月份创产值38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倍。含城公社1960年有社办工业企业9个,职工194人,6月1——20日完成产值44772元。但企业一哄而起,盲目上马,资金原材料紧缺,生产无法保障。1962年许多工业社(组)和厂矿陆续关、停、并、转。到1964年,全县社队工业产值降到7万元。1969年,社镇农具厂按行业成立车间。各大队将手工业者集中在一起按行业成立生产小组,也有手工业者外出做工,每年向生产队上交公共积累,交钱记工分,以享受年终分红和口粮分配。
1970年后,片面强调集中,反对“奖金挂帅”、“利润挂帅”,劳动不计酬,实行固定工资,吃“大锅饭”,不利于调动手工业者生产积极性,生产发展迟缓。但县内发展“五小工业”,1974年社办工业产值仍上升到208万元。全县社队集体工业企业1978年发展到165个,从业5722人,年产总值1019万元,比1974年增长近4倍,创利润179万元,交税47.4万元。
1983年,实行厂长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乡镇集体工业企业增加到217个,其中建材和食品工业发展较快。1984年,乡镇集体工业企业319个,从业8407人,分别占乡镇集体企业总数的54.2%和50.5%,比1978年分别增长93.3%和46.9%,年产值2444.14万元,占乡镇集体企业总产值的65.3%,比1978年增长139.9%;实现利润365万元和上交税金97万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103.9%和104.6%。1986年,县乡(镇)、村集体企业全面实行多形式多层次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1988年底,县内乡镇工业企业发展到4584个,从业22442人,其中集体工业企业328个,从业11920人,比1978年分别增长98.8%和108.3%;年产总值达10772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49.6%。其中,集体工业企业产值5894万元,比1978年增长近5倍;实现利润678万元,上交国家税金193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11%。乡镇集体企业利润455万元,上交税金99万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154.1%和108.9%。企业分别有建材、食品、机械、金属冶炼和制造、棉纺、针织、煤炭、化工、塑料制革、造纸印刷、竹木加工等20多个行业86个类型产品。建材和食品工业是乡镇工业的两大支柱,年产值分别占乡镇集体工业产值的32.3%和22.4%。
建材工业以生产水泥和砖瓦为主。其中砂石开采1978年前基本上用人工打眼破碎。1983年后为机械生产;水泥生产1983年有蛋窑3口,年生产能力8000吨左右,1988年建起3座普通立窑(其中2×8米立窑1个)。是年县生产325#、425#矿渣硅酸盐水泥2.95万吨,年销售量达2.25万吨。砖瓦生产到1983年有轮窑4座,窑室共76门。因轮窑增多,马蹄窑则减少到22个,制砖瓦基本改为机械生产。1988年轮窑增到13座,窑室250门,生产砖瓦1.7亿块。吊丝窑、马蹄窑44个,制砖、瓦全部实现机械化;1988年生产水泥预制件1500立方米,石料22万吨。县内还有黄砂、氟石、石棉瓦、陶器等产品生产。铜闸、清溪镇水泥厂80年代中期创建后,原材料运输不便,设备不配套,成本较高不能正常生产。三个村办水泥厂(东关镇毛滩、中埂村和林头崔胡村)为蛋窑生产,现已停止发展。黄砂、石料、耐火土、氟石等在交通便利地区多被开采利用,产品均为乡镇企业独有。
食品制造业中,油料加工1978年前多数使用木榨和一吨榨油机,1983年开始引进新型榨油机,1986年乡镇油厂全面推广南通经验,对榨油机进行工艺改革,使出油率提高0.5——1%。到1988年,县内油料加工能力过剩,褒山乡原11个行政村就有8个村办油厂。粮食加工一般为村办企业。东关镇、长岗乡面粉加工设备较先进;淀粉年产能力20万公斤(年加工山芋能力100万公斤)。关镇、福山、陶厂、东山等乡镇为食用粉丝产地。
机械工业中,主要为农业生产小型农用器械和为工业加工大部件。铸造厂年加工铸件上万吨,其中大部件重达2吨。1988年产各种铸件3230吨,链条70吨。
棉纺针织业中,年产棉布能力50万米,帆布90万米。1988年产棉布65万米,帆布59万米。针织服装年加工能力300万件,1988年生产针织服装59万套。
化学工业中,巢州复合肥厂拥有机械化生产流水线,年产能力1万吨,1988年生产3287吨。
附:重点乡镇工业企业介绍
关镇粉丝加工业
建国前,关镇地处山区,农民一直很穷。太平庄卜兆琪等户利用自产红、绿豆和米豇豆加工粉丝,全村年产2000公斤。1962年,该村从外地请一名师傅就地加工粉丝,同年太平庄嫁到凤台县两名妇女回乡分包责任田,并加工山芋粉丝。从此山芋粉丝加工技术在当地传开,每年有大量产品运往合肥、芜湖、江苏等地销售。后又开荒扩种,山芋面积扩大到3000多亩,总产约750万公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里农民利用山地多、土质好的条件,开发山地资源,大面积种植山芋,加工粉丝。1980年,小李村农民李更生一家有旱地近10亩,年产山芋2.5万公斤,加工粉丝5000公斤,粉丝收入达7000元以上。据调查,50公斤山芋价值四、五元,加工成粉丝后价值15元。规山、司徒两村1986年山芋种植面积1170亩,山芋产量292.5万公斤,加工粉丝58.5万公斤,产值8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3%,人均年收入460元,其中粉丝一项占收入的42%。
1986年,乡办油厂投资8万元,利用山芋资源办起淀粉厂,年加工山芋能力100万公斤,产淀粉20万公斤。淀粉用于制作味精、葡萄糖、水果糖、药、浆糊等,粉渣酿酒和养猪。1988年全乡有约2000户(占全乡总户数的45.2%)农民从事山芋加工,年产粉丝200多万公斤,产值约280万元。
林头铸造业
明末清初,该镇胡喳村胡氏祖上已懂得冶炼翻砂铸造技术。村民经常三五成群走村串户翻犁头、犁耳、吊罐、耳锅等。
建国后,铸造业受极“左”路线影响一度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里剩余劳力从事铸造业生产。村民胡长银与另外3户农民办起第一个联户铸管厂。到1980年,全村有17个班炉,个体户逐步发展到联户联合体。1985年,联户铸管厂由原来4户4股发展到22户24股,占地600平方米,年产值达到70多万元,纳税3.5万元,创利21.8万元,股均收入9000多元,当年,厂被评为安徽省乡镇企业先进单位。1986年,市场竞争激烈,该厂转产水压井机头,打开产品销路。1987年第三季度厂内又投资5万多元试产球磨铸铁,并易名为“含山县球铁厂”。胡长银联合办厂带动铸造小区发展,镇内由胡疃一个自然村几十个人的翻砂铸造发展成17个自然村,768个农户、2038人、128家联合体办起140个厂家的专业化铸造区。工业总产值达1108万元,向国家交税33.8万元,职工年均创产值5437元,利税190.2元,比1983年翻两番。区内其他30多组班炉改变过去单一生产管道方式为机械配件、民用吊锅等多种产品生产。
三、建筑业
70年代初,社队一些建筑工分散在县内城乡各地修补民房、建造泥墙草屋、涵洞等建筑物;部分建筑工开始成立建筑队(组),其中少数建筑队逐步到外县、市施工。海口乡建筑队1975年进入省城承包工程。1978年,全县社队集体建筑队伍17个(其中社办15个,队办2个),从业1306人,年总产值79.8万元,占社队集体企业总产值的5.3%。队伍中多数为建筑小组,少数是建筑队,配队(组)长一至二人,工种只有木瓦工,个别队(组)有油漆工、技术员和部分机械设备,建造普通平房、涵闸、陡门、铁路、公路、圩堤护坡或房屋维修等简易工程。1979年,社队建筑队(组)开始陆续培训施工技术人员和预、决算人员,工种增加钢筋工、架子工、电工、电焊工,并有小型搅拌机、平板震动器、震动棒等设备。1983年海口、半湖、清溪、巨兴、张疃、仙踪、铜闸、林头等乡镇建筑企业开始进入省内中等城市、工矿区施工,可承包三、四层楼房及12——14米跨度厂房建筑。
1984年,全县乡镇集体建筑企业发展到46个,占乡镇集体企业总数的7.8%,从业5599人,年总产值达717.3万元,占乡镇集体企业总产值的19.2%,比1978年增长近8倍。1986年,县乡镇集体企业经巢湖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审定为四级技术资质等级有19个,三级技术以上工人2566人(占年度平均职工总数4958人的51.8%),经济技术人员280人。被批准四级技术资质等级的企业中有的还成立“建筑工程公司”或“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公司工种齐全,一些公司下设工区或专业队(组),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或工程师,可承包三至五层楼房和大跨度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四级资质等级企业多数在合肥、蚌埠、淮南等城市的工矿区和上海、东北及新疆边远地区施工。
1988年,县内一些房屋由平房改建楼房,由土木结构改建砖瓦结构及水泥混凝土预制结构,建筑工程量增加。是年底,全县区、镇、乡(镇)、村集体建筑企业由1978年17个发展到40个,联户组成建筑小组51个,个体组成建筑小组1586个;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1306人增至10976人,其中乡镇集体企业人数5557人,联户小组695人,个体小组3724人。这些队(组)中,建筑队有法人代表、较稳定的建筑队伍和配套的建筑设备;建筑小组一般由一人牵头承包工程,人员时分时合,有木、瓦、油漆和电工等工种配合作业。是年,实现产值5242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24.2%。其中:乡(镇)建筑企业产值3067万元,村级建筑企业产值345万元,乡镇集体企业产值比1978年增长40多倍;联户建筑企业产值191万元,个体建筑企业产值1639万元。全县乡镇建筑企业实现利润76万元,上交税金25万元。进城施工人数4511人,完成房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创产值2087万元。
四、交通运输业
在圩区,船只是沿河农民的主要交通工具。清溪河内,建国前就有木帆船运输农副产品到清溪镇赶集或到巢县出售。张公乡黄砂矿1969年建厂时开始利用机动船运输黄砂由得胜河至长江各码头。山区,70年代前,主要靠人力肩担及独轮小车和毛驴畜力运输。1978年,全县有运输组织22个,均为集体企业,从业250人,产值48.9万元。其中拥有船只14艘(计140吨位),汽车20辆(计100吨位),大、小拖拉机44辆(计89吨位),以货运为主。
1984年,县内有32个交通运输组织,占乡镇集体企业总数的5.4%,比1978年增长45.5%,从业237人;产值69.7万元,占乡镇集体企业总产值的1.9%,比1978年增长42.6%。是年,县内公路不断修建、拓宽、河道畅通,企业出现多种经营方式,联户、个体购买汽车、三轮车等从事客货运输;大、小拖拉机农忙耕种打场,农闲运输;机动船(木制或水泥制)在河内从事货运。在交通运输业中,联户和个体企业迅速发展,乡镇集体企业相对减少。1988年底,全县乡镇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到1823个,从业2923人,年产值1792万元,实现利润9万元,上交税金3万元。交通运输业中,联户办企业39个,从业138人,年产值86万元,占交通运输企业年产总值的4.8%;个体办企业1773个,从业2313人,年产值1547万元,占交通运输企业年产总值的86.3%,共拥有机动船219艘(计7000吨位);客货汽车70辆(计350吨位),三轮车201辆(计200吨位),大拖拉机127辆(计360吨位),小拖拉机999辆(计1500吨位),平板车2370辆。集体办企业主要有海口和黄墩乡水上农运公司,林头、东关、铜闸、运漕等镇从事车站码头装卸。仙踪、陶厂有镇办汽车运输队。张公、东关小型货运码头等。农运公司的船只属联户、个体所有,归队安排协调。
五、商业、饮食服务业
70年代后期,县内社队商业、饮食和服务业有所发展。1978年,有集体商业、饮食和服务业11个,从业人员128人,产值52.4万元。1984年发展到108个,产值385.1万元。东关镇个体商贩及饮食服务业“五步一铺,十步一店”,“两户”(指联户、个体户)发展到119个。1987年,县内乡镇办商业有小卖部、门市部和综合商店;饮食业有小吃部、冷饮、油煎摊点等;服务业有招待所、旅社、浴室、理发店、影剧院、录相厅、畜牧交易所等。其中商业逐步发展到公司经理部、小商场和各类摊点,经营各类工业品、农副土特产、小型农具、部分生产资料和允许上市的粮油及副产品。酒家、餐厅多设于城镇、车站、码头,为群众和旅客提供服务。县内有20个乡、镇和3个行政村办起影剧院。林头镇迎宾旅社三层楼可一次接待近百人住宿。
1988年,全县有乡镇商业、饮食服务企业4039个,从业8527人,产值3431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5.8%,实现年利润39万元,上交税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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