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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春,县直科(局)、中、小学等10个单位和10个企业参加强制保险。此后,运输险、火险、运输“兵盗险”先后开展。下半年,农村耕牛保险,首先在汤池、泥河、盛桥三区搞试点,全县收取各项保险费折新人民币3099元。1952年,银行将牲畜保险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并在全县136个乡成立了耕保会,年底收取各项保险费27237元,理赔3508元,其中承包耕牛9098头(占力牛总数50%,收畜保费15349元),共理赔83头(理赔款2665元)。1953年停办耕牛保险业务,从5月起,畜保转入结束善后工作,清理帐务,对有效期的保户按照自愿原则,退还保费2522户,其余保户,保证到期。年底,畜保工作结束。1954年,全县遭特大水灾,全年收保费18292元,赔保金额56674元(其中财产险赔保费55294元,占总赔保金额97.5%)。1955年至1958年,全县投保重点为财产、运输险,各项保险费收入138790元(其中财产险94702元,运输险4039元)。以后保险业务停止。
1982年底,保险业务恢复。次年7月先后开办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汽车保险和其他车辆、船舶、货运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等项保险业务。据统计,这一年上半年投保费4164.7万元,保费收入51819元,赔保额52549元,下半年投保额736.7万元,保费收入30913元,赔保额366元。1984年承保企业财产险59户,家庭财产险21户,汽车险300辆,其他车辆险124辆,船舶险183艘,货运险60笔,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436人,投保额5690.5万元。保费收入201956元,赔保76件,69384元。1985年保险事业有了新发展,承办了企业财产险114户,机动车辆险1469辆,船舶险590艘,财产险36户,货运险241笔,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592人,养鸡险700只等7个险种的保险业务,保险金额达1.21亿元,收入保费529343元,占年计划158.49%,比上年增加一倍半以上;各险种赔案合计265件,赔款161268元,赔付率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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