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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发展〕
元以前,本县户口无详细资料。《旧唐书·地理志》、《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称唐贞观十三年(639)庐州每县平均1339.5户,每户平均4.74口。顺治、康熙《庐江县志》记载北宋建隆初年(960—962)庐江县13847口,《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记载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庐州路每县平均2886户,每户平均7.23口。
明代本县人口数也仅有部分资料。清《庐江县志》称“古者丁无赋,自汉口率出钱历唐宋元明诸代相沿不改。”人丁增减与赋税相关,惟数字有不实,“嘉靖年,户分军、民、杂役,口分男子、妇女,而总撮数目多有不符。”顺治、康熙《庐江县志》记载明宣德年间(1426——1435)2117户、25680口,弘治年间(1488——1505)2554户、37378口,正德年间(1506——1521)2554户、37320口,嘉靖元年(1522)2569户、38448口(嘉靖十一年、二十一年均是此数),嘉靖三十一年(1552)2612户、38826口,嘉靖四十一年(1562)2648户、38927口,万历年间(1573——1620)2554户、37478口,崇祯年间(1628——1644)2763户、25183口。
清朝人口变化颇大。据《江南通志》载“庐江县原额人丁25183丁”。雍正《庐江县志》载,“前朝之口即本朝之丁,前朝之全书即本朝之原额,故以25183丁为准”。经过明末农民战争,城乡人口逃亡过半,至顺治五年(1648)编审缺额13744丁,在册人口为11439,丁口缺额,赋税照旧摊入田亩带征,历年编审采取人丁以增抵减,缺额仍摊入田亩征赋税。康熙五十二年(1713)续生人丁永不加赋,每遇编审,只以新增顶补缺额,余俱造为滋生户口册。雍正年(1724)在全国推广“摊丁入亩”制度,雍正六年(1728)江南总督范时绎始“丁随田办,奉旨依议”。《江南通志》称“圣朝增丁不赠赋,丁随田办而贫民得以安枕,此百世不易之良法也”。后每年增丁达千人以上,乾隆五十六年(1791)增人丁达24217丁。“丁随地起”也叫“地丁税”制度,实际上就取消了“人头税”制度,尔后的五年编审户丁失去了意义,乾隆三十七年(1772)后永停编审。乾隆元年(1736)至嘉庆元年(1796)清志只载增丁,人口构成无考。
庐江县清代人口变化情况表
表一

表二


自光绪十四年(1888)至1987年,全县总人口增长311.19%,年均增长1.40%,其中建国后38年增长59.39%,年均增长1.23%。人口变化不均,民国17年(1928)至民国34年(1945)年间共增加4192人,年均增长0.05%;民国34年(1945)至1949年共增加119890人,年均增长5.18%(含合肥、巢湖、无为部分划归本县后增加人口);1958年至1962年共减少人口80521人,年均减少2.91%;1962年至1972年共增加239689人,年均增长3.23%。
建国后的38年累计出生775772人,累计死亡266203人,出生人口是死亡人口的2.91倍,自然净增509569人。年均出生率为24.41‰,年均死亡率为8.38‰,年均自然增长率为16.03‰。1954年至1958年,年均出生率为32.14‰,其中1954年为47.09‰;1962年至1972年,年均出生率为42.1‰,其中1963年为53.80‰。
1919——1947年庐江县人口数统计表

1949——1985年庐江县人口统计表



〔人口分布〕
1982年全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32人,1985年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57人。其中圩区包括10个乡,19个跨界乡,共136个村,2697个村民小组,面积390.8平方公里,总人口227993人,占全县人口的22.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83.4人。中部丘陵包括25个乡,31个跨界乡,共341个村,7266个村民小组,面积1273.9平方公里,总人口623066人,占全县总人口63.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89.2人。东西部低山区包括7个乡,15个跨界乡,共84个村,1635个村民小组,面积423.1平方公里,总人口14525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8%,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47人。
全县人口分布不均,圩区人口较稠,山区人口较稀,普遍呈现人多地少状况。
1985年庐江县人口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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