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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钱庄
县内商富合资开办的信大钱庄始建于民国8年(1919)。后因经营不善,民国20年倒闭。同期开业的钱庄还有5家,他们都是芜湖钱业投资经营的,到北伐战争时均歇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内又陆续办起同丰、协和、义大、同源4家钱庄。这些钱庄均于解放前夕停业。
钱庄经营对象主要是商铺。业务有存款、贷款、汇兑3种。存贷款分浮(短期)、长(长期)和同业折算;能办理辖外汇兑业务的仅有同丰钱庄,它通过芜湖兴隆烟草公司转记,再汇往外地通汇点。钱庄贷款利率一般为月息2分,存款月息8厘。同业折算利率略低于贷款。
二、信用合作社
民国22年(1933)3月,县内农村先后办起9个“无限责任信用合作社”。它们分别以自然村或联村合办,其中东吴村、王家庄等合作社影响较大。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社员股金(入社者须纳股金1元)及储金,“华洋义赈会”也给于资金协助。合作社主要是向社员和本地农民发放必要的生产贷款,帮助调济资金余缺。9个信用合作社入股社员共有293户、358股;基金多的有100余元,少的仅有20多元,到民国29年沦陷时解散。
1953年,全县在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基础上办起4个信用互助组,入组的共有119户。自筹资金700元,吸收存款3700元,县银行支持资金1900元。当年发放贷款6300元。1954年9月,在各乡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到1955年底全县共建立285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入社的有13403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7%。
信用合作社的建制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而调整。到1988年时,全县共有独立核算的信用社74个。入社农户188099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8%。社以下设分社26个,储蓄所18个,信用站198个,形成遍布全县的农村金融网络。
到1988年底,全县信用社共有资金242.7万元(股金76.6万元、历年积累和基金166.1万元),吸收各项存款余额3601万元,发放各项贷款余额4347.8万元,转存县银行款余额1422.7万元,盈余20.5万元。
1986年由工商银行发起,在无城成立城市信用合作社(又称城市金融服务社),为群众集体金融组织。主要办理城市集体、个体工商企业的存、放、汇款业务。截止1988年底,实收股金5.9万元,各项存款91.1万元,贷款88.1万元。1988年5、6月间,在严桥、刘渡分别成立两个农村金融服务所,职能同城市信用合作社。两所分别收集股金10万元和20万元。
三、银行
民国28年(1939),安徽省地方银行首次在无为县筹建办事处,未开业,即因县城沦陷而告结束。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成立县经济建设委员会。同年冬独立设金库。次年重建县银行办事处,有基金2000万元,公商各半。民国37年底,存款余额6000.7万元,放款余额5936.9万元。贷款对象以商业为主,占80%;工农业占8%。汇兑业务主要是与上海、南京、芜湖的中国实业银行和驻上海的昆明商业银行通汇。解放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接管。
民国32年6月,抗日民主政府皖中行政公署在恍城建立大江银行。为了搞好皖中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保障抗日武装的物资供应,限制和禁止伪币流通,曾以皖中金库名义发行本票。同时在汤沟区姚王庙附近的大池洲建立大江币印刷厂。次年1月开始发行大江币。民国34年秋,随新四军第七师北撤而结束。
1、中国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民国38(1949)2月,县政府设立金库。9月,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巢湖地区支行无为县办事处。11月1日成立无为县支行。1951年9月成立襄安、汤沟、开城营业所。12月起先后在严桥、河坝、新民、石涧、姚沟、白茆、尚礼、牛埠、蜀山、湖陇10个区建立流动服务组。1953年1月在无城米市街建立储蓄所。1954年9月开始在全县各乡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由支行信用股统一领导。1980年1月设农业银行。人民银行下属机构仅保留襄安办事处,二坝、无城北门两分理处和米市储蓄所,余皆划归农业银行管理。1984年成立县工商银行,人民银行仅保留衔牌。1985年11月21日,恢复中国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具体领导和管理全县金融事业,不再直接办理对企业、个人的存贷业务。1988年,农业、工商、建设、中国4行缴存的准备金余额为1408.5万元,向人行借支短期贷款3750万元,盈余588.6万元,其中人行137.6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无为县支行:1956年6月开始筹建,未正式开业。1964年1月设农业银行。1965年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1月分设农业银行。内设机构有:人秘、会计出纳、财务辅导、信用合作、社队信贷、计划信贷6股。分支机构有10个区银行营业所及土桥、姚沟、三官殿、黄4个银行分理处和5个储蓄所。农业银行主要是统一管理支援农业的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业务领导,同时办理储存和汇兑业务。有信贷基金2100万元。1988年存款余额6015.1万元,放款余额15689.2万元,盈余307.6万元。
3、中国工商银行无为县支行:1985年1月成立,并暂代人民银行业务,1986年1月与人民银行分开设置。内设机构有:会计、出纳、计划、工业技改、商业信托、储蓄、人事、秘书、稽核、保卫10个股。下属机构有襄安镇办事处,二坝和无城北门分理处,以及无城内的8个储蓄所。主要职能是:办理城镇金融业务;组织存款和发放贷款;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出纳;办理人民银行委托的业务。到1988年底共拨入信贷基金266万元,存款余额5852万元,放款余额7429.9万元,盈余129万元。
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无为县支行:始建于1954年底,1958年撤销。1962年3月再建,1970年撤销。1978年5月成立办事处。1979年复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无为县支行。建设银行办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拨款,监督计划使用建设资金情况,履行银行和财政双重职能,内设基建拨款、计划信贷、财务会计、储蓄、保卫5个股;下设8个储蓄所。1988年,年末存款余额1423万元,贷款余额1403万元,拨款310万元,盈余26万元。
5、中国银行无为支行:1988年7月开始筹建,11月18日开业,为外贸外汇专业银行。主要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支持外贸出口和与出口有关的企业。业务范围,办理城镇各项金融业务;组织人民币及各种外币存款;办理外贸、外事、三资企业的外币、人民币贷款;办理华侨、外侨及外国人的外币汇兑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和本地外币出纳业务;以及人民银行委托的其他金融业务。当年,各项存款余额25万元,贷款余额150万元。
四、保险公司
1951年5月1日县人民银行内设保险特约代理处,属巢湖保险支公司领导。1952年划归县财政局领导。1953年改为无为县保险办事处。1958年4月并为县人民银行保险股。1982年9月1日正式成立无为县支公司,属县人民银行领导。1984年4月1日成立独立机构。其职能是以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借以补偿意外损失,并为国家积累资金。
附:当铺
在清道光年间(1821~1850),全县有两家当铺。到民国初年,发展到20多家。抗日战争前夕,仍开业的有无城的东、西两家当铺,在襄安设有分当铺,在黄、开城、石涧设滚当铺(收集当物,送至无城当铺转当)。无城沦陷后,日本商人在无城登云街开设本田当铺。抗战胜利后,在无城开业的仅有朱长和、同生两家当铺。当铺以抵押贷款生息盘剥,当物主要为衣物、古玩、金银首饰。押值一般低于实值的一半,谓之“当半”。限期一般为一年,利率为月息二分,此外还收取存放费。过期不取称“满当”,抵押品归当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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