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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地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建国初,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只有巢县酒厂、巢县电厂、巢县巢湖印刷厂3个厂,而且都是由私营小厂改造成为地方国营企业。设备简陋,年总产值11万元,职工总数不到50人。酒厂原为柘皋私人小糟坊,职工6人,手工操作,生产低度粮食白酒,年产量22吨。电厂发电机容量27千瓦,仅供巢城商店、部分居民照明用电。印刷厂仅有5台印刷机,印刷一些文件、资料和地方小报等。1956年,酒厂职工人数发展到54人,年产白酒550吨;电厂经过几次扩建,发电机容量增加到150千瓦;印刷厂的印刷机增加到15台。3个厂职工约300人,固定资产31.24万元,年产值68.1万元,利润5.82万元,上交税金4.318万元。
1958年,全民所有制厂矿企业有农机厂、胜利煤矿、化工厂、化肥厂、纺织厂、针织厂、电机厂、窑厂、酒厂等9个厂矿,职工3000余人。由于工农业发展比例失调,从1960年开始,陆续动员了一大批职工回乡支援农业生产。1962年,部分企业关停并转,仅保留酒厂、造纸厂、农机厂3个企业。职工约210人,年总产值106.8万元,当年亏损8.73万元,上交税金27.24万元。
1976年,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农机厂、纺织厂、酒厂、糖厂、水泥厂、砖瓦厂、玻璃厂等7个厂。除玻璃厂停产外,6个厂完成总产值907.83万元,当年亏损19.49万元。1978年,水泥、砖瓦两厂划归基建局领导,纸箱厂由民政局划归工业局领导。工业总产值750.25万元,当年亏损44.31万元。
1984年,水泥厂、砖瓦厂划归经委系统领导。1985年,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有农机厂、化工厂、纺织厂、酒厂、玻璃厂、纸箱厂、水泥厂、砖瓦厂等8个厂。当年总产值1271.25万元,为1949年的115.5倍,销售收入达1336.07万元,实现利润52.73万元,上交税金155.03万元,产销利润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同年,职工人数增加到1665人,固定资产原值1182.95万元,净值757.9万元。
本地有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手工业品。散兵的陶瓷;黄山的蚕丝布;烔炀、柘皋的土纱土布,在唐宋时使远销各地。《民国二十三年统计年鉴》称:“家庭纺织业尚发达……土纱产量居芜湖地区第三位,土布产量居第二位,年产土布三万多匹。”由于手工业长期沿用古老笨重的生产方式,劳动生产力很低,不少技艺濒于失传。建国前,铁、木、竹等匠铺作坊较多,纺织业最为兴旺。1949年,全县手工业总产值5万元。
建国初,从事手工业的人数有所增加,产品门类和品种也有所增多。1949年,全县手工业个体户为4843户。1952年增加到4991户;从业人数由1949年的8200人增加到1952年的8708人;总产值由5万元增加到56万元。
1951年5月,以巢城铁器行业为试点,将邵国鉴、吴林智等12个铁匠铺组织起来,成立巢县第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即城关铁器生产合作社。它是全国最早组织起来的3个铁器生产合作社之一。全社手工业工人48人,12张红炉,自筹资金5000元。1952年,进一步扩大合作组织的试点工作,至1955年,相继成立了铁、木、竹、缝纫等8个生产合作社、组,从业人员240人。这些社、组当年的劳动生产率即比个体手工业提高10%~30%。1956年,全县手工业合作社、组发展到62个,职工人数增加到3368人,占手工业总数的67%。基本实现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出现了由联社投资兴办的合作工厂,全县手工业总产值达到263万元,比合作化初期增长14倍。
1958年,大部分手工业合作社、组或过渡为国营工厂,或转为合作工厂,或下放到人民公社。在64个手工业合作社、组中,转为国营的有服装、竹器、五金、日用品、棉针织、夏布等6个企业;由自负盈亏的社、组升级为统负盈亏的合作工厂的有17个;区社基层社、组除城关、柘皋、烔炀仍属于手联社领导外,其余交所在人民公社直接领导。这种强制性的和不适当的“下放”,使手工业生产遭到一定的损害。1962年,手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下降9.4%。有些厂贪大求洋,小商品被挤掉,造成手工业品市场供应紧张。1961年10月,重新恢复县手工业管理局,调整手工业集体所有制,组织手工业工人归队,清退被平调的资财。经过三年多的调整,手工业生产迅速回升,到1965年,全县手工业企业为73个,其中除两个合作工厂外,其余71个企业均恢复合作社、组的本来面目。当年手工业总产值324.85万元,是1962年的252.9万元的128,45%。
1967~1969年的三年中,手工业出现下降趋势,1968年全县手工业完成产值347.48万元,比1966年下降1.8%。1969年全县手工业实现利润13.15万元,比1966年下降38%。1970~1975年,由于企业经营成果同职工利益直接联系,因而使手工业生产能够维持并有所增长,橡胶制品、肥皂、汽车配件等已能成批生产,肥皂、橡胶等产品填补了巢县空白。县针织厂扩建了厂房,新添了毛巾、提花枕巾等新产品,部分毛巾出口,产值由1965年的18.59万元增加到1976年的99.95万元,增加了4倍多。1976年,巢县二轻工业总产值为937.66万元,比1965年增长3倍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率为12.2%。
1978年后,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指导下,本市二轻工业结合自已的特点发展消费品生产。从市场需要出发,全产适销对路产品。因肥皂滞销积压而亏损的县肥皂厂改产塑料编织袋;产品不适销的锁厂停止生产;任务不足的机械、中小农具行业积极生产市场急需的食品机械、酿油机械、建筑五金等产品。一些企业恢复了前门设店后门办厂的传统,积极自销产品,使企业很快恢复生机。同时,二轻企业从1981年开始,推行经济责任制,有效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85年,二轻工业在产值增长,基数逐步提高,并在减少47个企业的323万元产值的情况下(1984年8月,市政府为加强小城镇建设,将地处区乡的47个二轻企业划给乡镇企业局领导),比1983年还有所增长。在1977年到1984年的8年内,总产值的年平均递增率为5.7%。
30多年来,本市二轻工业从生产小农具及生活日用品发展到生产脱粒机、电动机、农业泵、食品机械、酿油机械、汽车配件、内拖配件、玛铁扣件、钢门、钢窗、铅丝、元钉、家具、塑料编织袋、中西式服装等110多种产品。1985年完成产值1310万元,比1955年增长19倍。30多年中,二轻企业向国家提供积累960多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24万元。
本地乡镇工业起步较晚。建国初期,有不少互助合作组逐步办起了集体副业,采取以农业为主,农副业综合经营的措施。这些集体副业,是乡镇企业的萌芽。1954年,巢县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县政府成立了各级生产救灾办公室,组织全县互助合作组发展集体副业,生产自救。各级生产救灾办公室就是农村副业生产最初的管理机构。1958年,在建立人民公社过程中,各地又在原有基础上正式办起了不少社办企业。但急于求成和“一平二调”的错误做法,给社办企业的生产造成很大损失,使社队企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70年,各乡(镇)又办起了不少农具厂。1977年,成立了县社队企业管理局,加强了对社队企业的统一领导。1979年后,社队企业发展较快。1984年3月,社队企业管理局更名乡镇企业管理局。各区、乡也都建立了乡镇企业专管机构,形成了市、区、乡三级管理网络。
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乡镇企业总收入和乡镇企业总产值连年增长。1984年乡镇企业总收入4504.58万元,比1983年实绩增长86.45%,比1977年的1153.41万元增长2.9倍,创历史最好水平;乡镇企业完成总产值6072.99万元,比1983年实绩增长1.35倍,其中完成乡镇工业总产值3420.26万元,比1983年实绩增长73.39%,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7.93%,比1977年的919.29万元增长2.7倍。乡镇工业已成为本市工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共上缴国家税金143.2万元,比1977年的93.98万元增长0.5倍;实现利润493.97万元,比1977年的77.67万元增长5.3倍。
1984年全市有环城和东方红两个乡的乡镇企业总产值突破1000万元(环城乡1984年产值达1030.87万元,东方红乡1984年产值达1037万元);村办企业完成总产值100万元以上的有8个行政村;完成总产值20万元以上的联户企业有3个;完成总产值5万元以上的个体企业有1个。环城乡的油脂被评为1984年度省优质产品,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嘉奖。
本市乡办、村办、户办企业发展不够平衡。经济效益一般都较低,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产品缺乏竞争力。而且各企业的资金困难,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原材料、燃料纳入计划的极少。加之经验不足,制度不健全,经济责任制不够完善。这些都是目前本市乡镇企业的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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