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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照相
民国26年(1937),广阳镇有照相馆1家,后因抗日战争爆发停业,至民国35年复业。同年城内又增设1家照相馆。建国后,这两家照相馆继续经营,至1956年,纳入公私合营。
1974年秋,县饮食服务公司组建石台照相馆,从业人员3人。1985年营业额为1.16万元,比1978年增长67%,拥有固定资产原值8000元。是年,全县计有商业经营性质的摄影单位16个,专业人员23人。其中,国营2个、7人;集体2个、4人;个体12个、12人。
70年代以来,摄影技术和器材在本县逐步普及。现今局级以上单位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多数都有自购的照相机。除摄人物标准像外,很少去照相馆。
80年代初,县内已广泛使用彩色胶卷拍照,但冲洗、扩印仍需到外地大中城市进行。
1974年秋,县饮食服务公司组建石台照相馆,从业人员3人。1985年营业额为1.16万元,比1978年增长67%,拥有固定资产原值8000元。是年,全县计有商业经营性质的摄影单位16个,专业人员23人。其中,国营2个、7人;集体2个、4人;个体12个、12人。
70年代以来,摄影技术和器材在本县逐步普及。现今局级以上单位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多数都有自购的照相机。除摄人物标准像外,很少去照相馆。
80年代初,县内已广泛使用彩色胶卷拍照,但冲洗、扩印仍需到外地大中城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