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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糖烟酒
民国期间,本县有糟坊(酿酒)12个、黄烟店7个。民国34年(1945)6月在广阳建立“中国兄弟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烟厂”,生产并古比发、零售“黄山”、“大黄山”牌香烟。城镇南货、杂货店及摊贩亦零售少量烟酒。
1950年,烟、酒列入国家专卖,本县成立烟酒专卖处,下设夏村、七都、横渡3个专卖站专管批发,由百货商店、供销社及私营商店和摊贩代销、经销。
1965年后,糖烟酒由县百货公司设专柜经营,在六都设糖烟酒分销处。
1979年8月,建立县糖业烟酒公司,1983年7月起,烟草批发业务划归县烟草专卖公司经营管理。
1984年,糖烟酒公司计有职工34人,其中合同工4人、临时工2人。1985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25.85万元,年销售额163万充,利润3.7万元。
1984年10月成立县烟草专卖局,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规,加强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这年,卷烟销售额达284.03万元,实现利润4.4元。1985年销售额299万元,利润8.38万元。
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糖、烟、酒销售总额为462.1万元,利润12.16万元,分别比1979年增长5.6倍和5.1倍。其中,县糖烟酒公司销售总额163.1万元,利润3,78万元,分别比1979年增长99.7%和60.4%。
1950年,烟、酒列入国家专卖,本县成立烟酒专卖处,下设夏村、七都、横渡3个专卖站专管批发,由百货商店、供销社及私营商店和摊贩代销、经销。
1965年后,糖烟酒由县百货公司设专柜经营,在六都设糖烟酒分销处。
1979年8月,建立县糖业烟酒公司,1983年7月起,烟草批发业务划归县烟草专卖公司经营管理。
1984年,糖烟酒公司计有职工34人,其中合同工4人、临时工2人。1985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25.85万元,年销售额163万充,利润3.7万元。
1984年10月成立县烟草专卖局,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规,加强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这年,卷烟销售额达284.03万元,实现利润4.4元。1985年销售额299万元,利润8.38万元。
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糖、烟、酒销售总额为462.1万元,利润12.16万元,分别比1979年增长5.6倍和5.1倍。其中,县糖烟酒公司销售总额163.1万元,利润3,78万元,分别比1979年增长99.7%和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