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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稽诸史籍,本县修建农田灌溉工程始于唐代,且向以陂塘为主,以隔堰为辅。县内最早的引水设施始于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修筑的青山潭堰。
民国期间,农田灌溉全恃山涧渠沟塘坝塥堰。民国20年(1931)设立县水利工程委员会,负责督导各地修治沟渠塘堰。民国23年大旱,田地龟裂,全县依靠塘堰蓄水灌溉,粮食作物获得了五成以上的收成。民国29年兴建塘堰32处,共可灌田1679亩。民国30年先后投12.40万个,兴建塘堰24处。民国35年,全县兴修塘堰63处。
建国后,兴修水利一直处于县政中心地位。1951年初,县设水利委员会,是年冬,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人民自力更生,大力开展塘坝塥堰的整修和兴建。1954年县设水利科。(1965年12月县设农林水电科,1970年单设水利电力局)。至1954年,全县共修复和兴建塘坝1195处,渠道161处,水井30眼,受益面积3.84万亩,占全县水田面积的61.2%。经过1955年至1972年的建设和1973年至1985年续建配套,基本形成了以蓄水、引水为主,辅以提水的灌溉体系。据统计,1952年至1958年和1971年至1985年,国家用于水利建设的经费达1138万元,共建成水利水电工程3820处,有效灌溉面积4.73万亩,占水田总面积的84%。
小水电建设和水土保持逐渐得到重视,县设农业区划和水土保持办公室,指导全县进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
民国期间,农田灌溉全恃山涧渠沟塘坝塥堰。民国20年(1931)设立县水利工程委员会,负责督导各地修治沟渠塘堰。民国23年大旱,田地龟裂,全县依靠塘堰蓄水灌溉,粮食作物获得了五成以上的收成。民国29年兴建塘堰32处,共可灌田1679亩。民国30年先后投12.40万个,兴建塘堰24处。民国35年,全县兴修塘堰63处。
建国后,兴修水利一直处于县政中心地位。1951年初,县设水利委员会,是年冬,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人民自力更生,大力开展塘坝塥堰的整修和兴建。1954年县设水利科。(1965年12月县设农林水电科,1970年单设水利电力局)。至1954年,全县共修复和兴建塘坝1195处,渠道161处,水井30眼,受益面积3.84万亩,占全县水田面积的61.2%。经过1955年至1972年的建设和1973年至1985年续建配套,基本形成了以蓄水、引水为主,辅以提水的灌溉体系。据统计,1952年至1958年和1971年至1985年,国家用于水利建设的经费达1138万元,共建成水利水电工程3820处,有效灌溉面积4.73万亩,占水田总面积的84%。
小水电建设和水土保持逐渐得到重视,县设农业区划和水土保持办公室,指导全县进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