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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牧草据农业部门调查,本县有草场48片,总面积68475亩,分为5类8组19型。
(1)丘陵草丛类
面积34162.5亩。内有旱生高禾、中禾两个草丛组。主要分布在小河、莘田及大演、珂田的部分丘陵区。草场海拔高度170—300米,坡度15—30度,土壤多为红壤、沙壤土。牧草种类以禾本科为主,豆科偏少。每亩鲜草产量500—2000斤。
(2)丘陵灌丛类
面积16537.5亩。内有丘陵灌丛旱生高禾及中禾两个草组,主要分布在六都、丁香的部分丘陵区,多为沙壤土。草场较集中连片,坡度25度左右。亩产鲜草1000—2800斤。
(3)山地草丛类
面积1200亩。主要分布在占大的奇峰、丁香的张田。草场海拔高度600—700米,亩产鲜草1900—2300斤。
(4)山地灌木草丛类
面积13950亩,分高禾、中禾两个草丛组。主要分布在七井、七里两乡,多处于山坡高处及山脊部位,地下补贴水源不足,牧草生长主要靠自然降水。亩产鲜草1000—2200斤。
(5)山地稀林草丛类
面积2625亩,主要分布在占大和珂田乡,鲜草亩产900—1200斤。
全县牧草53种。其中优势品种17种,占常见牧草的32%,亚优势品种15种,占常见牧草的29%;伴生种21种,占常见牧草的39%。牧草中以禾本科为多,大都茎杆粗硬,粗纤维含量高,草质差,利用率低;豆科牧草偏少。草场覆盖度多在80—90%之间,又多为旱生高、中禾草,不易形成深厚结实的草皮层,不耐践踏,故牧草产量高而载畜能力低。经测算,全县现有牧草资源的总载畜量为2220头(黄牛单位)。县内饲养牲畜所需的植物性饲料,除天然牧草外,还需有农作物秸杆和食物加工后的副产品补给。
2.饲养
(1)饲养种类
饲养家禽家畜是本县农民传统的家庭副业。其种类有鸡、鸭,鹅、鸽、猪、牛、羊、驴、马、骡、猫、犬、兔等。饲养家禽以鸡、鸭普遍;饲养家畜以猪为首,耕牛次之。建国后,不断引进优良品种繁殖,或与当地土种杂交,使畜禽种类增多,品质提高。
石台县主要家禽家畜种类与品种

(2)饲养量
建国前,全县畜禽饲养量不详。建国后至1957年,全县耕牛和生猪饲养量比1949年分别增长14.6%和2.2倍多。1958年后的3年困难时期,畜禽饲养量大减,1962年后,确定了耕牛归生产队固定使用,实行“专养专用,养用结合”和繁殖配种奖励等项制度;同时对生猪生产贯彻了以“私养为主,公养为辅”的政策;至1965年,全县畜禽饲养量达到或超过1957年水平。“文革”前期,生猪饲养量下降30%。1971年始,全县大办集体养猪场,并从外地购进大量仔猪和种猪,从而使饲养量猛增。至1976年全县生产队以上的集体养猪场有670个,集体养猪13826头。由于饲养管理不善,死亡率高,出栏率低,每头猪屠宰白肉大多不足百斤,故90%以上的集体养猪场连年亏本。1978年后,县人民政府大力鼓励农户饲养家禽家畜。至1985年,全县生猪发展到68072头,出栏猪毛重一般都在300斤左右。是年,全县有25户养猪专业户和10多户养鸡专业户。占大镇美满村郭美华,于1985年元月创办家庭养猪场,饲养生猪30头,翌年发展到183头,提供商品猪60头,出售仔猪80头,纯收入4000元。除生猪外,全县养牛、养禽均比文革时期增长1倍以上。
若干年份全县家禽家畜饲养量

(3)饲养方法
牛有栏(舍),多以园木制成栏栅,内垫干草,勤出栏粪。春、夏、秋季以放牧为主,劳役期加喂棉饼、黄豆、鸡蛋等精料。冬季则以贮藏的稻草、豆秸干、芋藤等喂饲,天气好时出栏放牧。建国前养牛多群牧,雇人放养。大演、占大、珂田等地,常在秋种完成后,解除牛绳,将牛放到山上,至翌年春耕前再找回来。
猪以圈养为主,农民习惯用野草、草皮、秸杆等垫栏,每隔月余出1次猪栏粪。养猪专业户则建四合院式的猪舍,将种猪、仔猪、育肥猪分栏喂养,定时定量给食。70年代以前,因糠麦少,精料缺,农户养猪所需的饲料,主要靠打猪草。育成1头肥猪,至少需要周年。1975年,县饲料公司建成投产,向城镇农村大量供应混合、配合饲料以及鱼骨粉、催长素等,基本解决了县内养猪“饲料难”的问题。同时,县畜牧兽医站和乡、镇农技站大力宣传普及科学养猪法,使生猪育肥时间缩短到6至7个月即可出栏。
农村饲养家禽,素以放养为主,每天仅喂食1—2次。禽群禽种良莠不齐,相互交配,致使品种混杂、退化。80年代崛起的养鸡专业户,则采取分笼饲养,定食、定时、定量,注意及时防疫和饮水卫生,因而生长快,下蛋多,死亡率低,商品率高。
3.繁殖
本县家禽历来以自繁自育为主,家家户户多在春季孵化雏鸡(鸭),尤其不愿养种公猪(俗称“牙猪”)。七井乡的耕牛,公母同群放养,近亲繁殖多,导致个体愈来愈小,俗称“狗头牛”,役用价值很低。
建国后,逐渐重视选配良种,培殖种畜。1958年,全县建立13个种畜配种点。1972年,每个大队都饲养1至2头良种公猪,是年全县能繁殖的母猪达2094头。1982年,全县有种公猪42头,能繁殖的母猪1586头,1985年,全县有种母猪1933头,种公猪64头。
4.防疫
(1)疫病种类
猪的主要传染病有猪瘟、猪丹毒、猪肺疫、链球菌病、传染性胃炎等。1957年,六都龙田、横渡钓鱼台、香口等地流行猪瘟。1973年1至5月份,全县死于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的生猪607头。1978年在城关镇和七里乡首次发现猪链球菌病,从9月23日至10月17日,发病200余头,死亡42头。1979年12月至1980年元月,猪传染性胃炎在横渡、城关、大演等地大流行。掘珠村里队有88.4%的猪感染此病。
牛的疫病有出血性败血病、牛血吸虫病、牛锥虫病、牛炭疽病等。其中午血吸虫病,除河口乡外,遍及全县。
鸡的常见病有鸡瘟(鸡新城疫)、鸡白痢和禽霍乱等。以鸡瘟流行广,死亡率高。
(2)防治措施
建国前,本县民间兽医仅防治牛病,方法多为看槽包牛,有病包治,每年洗口两次,养牛户付给实物(稻谷)作为医药费。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家禽家畜的疫病防治工作。1952年12月,成立石埭县兽医站。1963年,成立广阳、七里两个畜牧兽医联合诊所。1970年5月成立县农业站畜牧兽医联合诊所。1972年易名为县畜牧兽医站。1980年11月成立县家禽家畜检疫组(后改为检疫站)。1985年,县内有22名兽医技干,其中畜牧兽医师7名、助理畜牧兽医师7名。每个行政村配有1名不脱产的防疫员。
本县畜禽防疫工作始于1951年的预防注射。通过预防注射,耕牛死亡率大有下降,1951年为7.6%,1956年降为0.4%;生猪死亡率由1951年的9.8%减少到1956年的0.8%。60年代以后,每年分春秋两季普遍防疫。1976年开始实行生猪合作医疗,由公社(乡、镇)兽医诊所主办,对全县生猪实行“四包”、“一扶持”的制度,即包防疫、包治疗、包药物、包阉割;若治疗无效死亡,补给相当于1头仔猪的扶持费。合作医疗收费标准为:成肥猪出栏时每头交2元,种公猪、种母猪每头每年3元,未出栏仔猪、架子猪的平时防疫、治疗均不收费。
1958年始,进行耕牛血吸虫病查治工作,3年困难时期中止。1970年县内开始普查普治。1982年8月,莘田公社上段、扇子头、陈坦、马石及小河公社的小河、尧田、红石等地发生耕牛锥虫病,翌年扩散到丁香、七里、横渡等公社。1982年10月至1983年元月,县兽医站共组织116人次普查耕牛1001头,其中发病235头,治愈231头。
1970年后,本县推行鸡新城疫Ⅱ系疫苗为雏鸡接种,用新城疫Ⅰ系疫苗为大鸡接种。1980年始,县畜牧兽医站利用冰箱常备鸡新城疫疫苗,及时供应养鸡户。
1958年,本县始开展生猪运输检疫,后因县撤并中断。1980年11月,正式进行运输检疫和市场检疫,禁止有病仔猪和不合食品卫生的猪、牛、禽肉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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