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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育秧播种(1)水稻育秧、栽植
水稻育秧的传统做法为水做水育,秧田不分畦开沟,即行播种。1分秧田播种量少则百斤,多则二、三百斤,由于密度过高,通透性能差,秧苗生长细弱。自50年代开始,推广盐水、泥水选种。1962年后推行“合式秧田”。其做法是旱耕作畦,放水耥平畦面,分畦播种,踏谷入泥。每亩秧田播种量,早稻200—300斤;双晚常规品种120—150斤;杂交稻15—20斤。实行合式秧田和均匀稀播培育的秧苗,根系发达,秧苗粗壮。60年代,中期推广早稻薄膜育秧和温室无土育秧技术。双晚秧苗进行小苗带土移栽试验。1978年后,全面推广早稻湿润育秧,晚稻稀播壮秧。
建国前,水稻栽插密度一般为1×1尺(俗称“一尺挂两头”)。群众中有“稀三担、密六箩”的说法。1954年,广泛推行6×6寸,增产效果显著。1958年至1959年,号召“亩产万斤粮”,提倡“2×5寸”、“2×4寸”,当时各级领导还种有2×2寸的试验田,认为越密越好,结果普遍减产,甚至子粒无收。1963年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根据土壤肥力和品种分蘖特性进行适当密植。密度一般为“3×6寸”、“4×5寸”、“5×6寸”。
(2)小麦播种
传统播种分撒播和点播两法,以打穴点播,火粪灰盖子居多。建国后,曾一度推行宽幅条播。在密度上改变了旧时稀播习惯。每亩用种量由过去的2—4斤增加到5—7斤,1958午在命令风和生产瞎指挥风的影响下,每亩用种量曾高达60斤左右,造成人为损失。
(3)油菜栽培
60年代以前,县内油菜种植,均采取传统的直播方式,即整地作畦,打穴浇粪水,而后点种,用火粪灰盖子。坡地、“火子地”一般实行撒播。70年代推行一油两稻三熟制时,本县新唐、杨坑两地首先试行油菜育苗移栽法,解决了双季晚稻与油菜争时争地的矛盾,很快在全县得到推广。其方法是:按1:4比例(1亩苗栽4亩大田)选用收获后的中稻田精细整地,作4尺畦,施足底肥,于“秋分”前后(迟熟油菜提前,早熟油菜推后)播种,“霜降”至“立冬”期间移栽。栽植密度6×6寸至6×8寸,每穴1苗。
2.稻田水管
70年代以来,本县稻田水管,普遍推行浅水勤灌法,改昔日“上吐下泻”式的漫灌、串灌为统一开子沟灌溉,使每块稻田“自立门户”,保水保肥。同时改大水深灌为浅水勤灌,结合耘草,适时烤田,促使田土增温,通气,加速肥料分解,降低田间湿度,遏制病虫害的发生。县内普遍流传稻田水管的“四十二字”诀:
浅水栽秧寸水活,分蘖时期花水托;
圆杆拔节烤田脚,抽穗扬花水不脱;
勾头甩籽随汤落,干干湿湿到收割。
3.中耕除草
据县农业部门调查,本县水田杂草主要有:牦毡、瓜皮草、四叶萍、眼子菜、稗草等5种;油菜田杂草主要为:卷耳、猪殃殃、看麦娘、牛繁缕等4种;旱地杂草主要是:看麦娘、猪殃殃、雀台草、小蓟等4种。
农田人工除草一般结合中耕(耘田)进行,作物生长期间先后锄(耘)3次。直播的油菜、芝麻、棉花、玉米等还要结合间苗1—2次,水稻耘草使用铁齿耘田粑。70年代,本县有不少地方改用脚耘、手耘。冬播及早地作物用铁制草锄。水稻秧田及油菜苗圃,由人工拔草。1978年后,县内推广化学除草剂,由于成本较高,目前仍停留在小面积试用阶段。
4.肥料使用
历史上,本县一直使用农家肥料,1954年开始使用化学肥料。
(1)农家肥料
1955年,县内始种红花草(绿肥)。1965年后,种植面积逐年扩大。至70年代,每年播种红花草面积均在3万亩左右,1980年后,逐渐减少,1985年,全县播种红花草面积4707亩。红花草一般用作早稻基肥,亩产鲜草3—4千斤,多在盛花期即翻耕沤制,结合施用石灰,促使腐熟,10—15天后,耕耙插秧。县内大多用人畜粪尿作追肥。油菜籽饼、芝麻饼、猪牛栏粪等作基肥。也有将饼块碾成粉状撒施或与人粪尿一道沤制后作追肥。用作基肥的还有河泥、塘泥、火粪灰、老墙土、秧草、嫩槎头等,其中以用火粪灰较普遍。秧草、嫩槎头,须在初夏上山割取,用作中、单晚稻基肥或沤制作双晚基肥。
(2)化学肥料
1953年始,县内先后供应的化学肥料有硫酸铵、碳酸氢铵、尿素、复合肥、氨水、过磷酸钙、钙镁磷肥、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1956年供应硫酸铵272.7万斤,骨粉近1万斤,石膏20.2万斤。70年代后,化肥施用量大幅度增加,每年均在400万斤(混合量)以上。前期施用氮素化肥较多,后来磷钾肥施用量亦逐年增加。1985年,实际施用化肥40.6万斤,其中磷肥92.4万斤,钾肥3.2万斤,复合肥48.6万斤。按五分之三用在农田计算,平均每亩施用化肥量在50斤左右。化肥在生产上的应用,有效地促进了粮食产量的增长。但是,由于偏重化肥忽视农家肥,加上农药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板结,农业成本提高。
(3)菌肥、微肥
本县在50年代初曾推广大豆、花生使用菌肥,70年代初,县农场生产“5406”菌肥,曾在县内部分生产队推广应用,后因成本过高停产。
1980年,县内开始示范推广微量元素肥料。已施用的主要有硼肥,其次是锌肥。至1985年止,油菜施用硼肥面积占油菜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据在示范田块调查,每亩增产20—25%。锌肥仅有520亩水稻、油菜田开始试用。
5.生长素应用
80年代初,县内开始应用作物生长激素。至1985年,已施用的有“920”、三十烷醇、茶叶素、西瓜素、乙酸等。其中三十烷醇达250公斤。据抽样调查,用三十烷醇喷施夏茶能增产25%以上。
6.病虫鼠害防治
清代《石埭县志》载,自明嘉靖十一年(1532)至清咸丰六年(1856),县境共有4次“飞蝗蔽天”,两次北鼠南渡(长江),“千万成群,为害禾稼”。民国至建国初期,本县以稻蝗、稻苞虫、钻心虫、稻瘟病、小麦锈病、黑穗病以及野禽野兽等为害较普遍。至60年代初,稻蝗、小麦锈病、黑穗病等得到基本控制。此后,随着农业复种指数提高,众多新品种的引进和双季连作稻的推广,使害虫食料增加,病菌来源扩大;加之化学农药和灭螺药物的频繁,使用和多种益虫、益禽、益兽的滥捕滥杀,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全县农作物病虫鼠害日趋严重。其中对农作物产量威胁最大的有:
稻瘟病70年代以来,连年发生,危害面积均在万亩以上。1983年有17214亩早稻(主要是青马早、温革等品种)发生穗颈瘟,占全县早稻面积的55.2%,病穗率高达71%,病性指数38.6,损失率33.2%。
水稻纹枯病70年代后期严重发生,造成的损失仅次于稻瘟病。
水稻白叶枯病50年代在小河、广阳零星发生,后蔓延全县。1978年发病1715亩,1979年发展到3628亩。1980年早稻、双晚共发病13481亩。其中,小河公社发病面积2751.5亩,占该社水田面积39.5%,经大力防治仍损失稻谷6万斤以上。
稻苞虫是历史上主要害虫之一,间歇性暴发。1952、1962和1979年均是大发生年。其中1979年发生面积3.5万亩,直接损失稻谷40余万斤。
螟虫农民称“钻心虫”。60年代以前,危害水稻以三化螟为主。以后,随着双季连作稻和杂交稻的推广,二化螟发生面积逐渐大于三化螟,常年造成早、晚稻枯稍、枯心、中稻白穗。1975年全县螟虫发生面积1.7万亩,损失稻谷70万斤。1979年发生3.6万亩,损失稻谷86.8万斤。
稻飞虱60年代前,褐稻飞虱偶有发生,至60年代后期逐渐严重,一年发生4—5代。1975年,褐稻飞虱发生面积8276亩,损失稻谷32.5万斤。
稻纵卷叶螟1969年以来普遍发生。每年发生面积均在万亩左右。最高的1981年发生面积3.18万亩,经过防治仍损失稻谷29万斤。
水稻病害还有稻角病、稻曲病、胡麻斑病、弓形斑病、小粒小球菌核病、赤枯病和水稻烂秧等;虫害还有负泥虫、稻蓟马、稻叶蟑、稻螟岭、非州蝼蛄等。从危害程度、防治难易以及造成损失的情况看,病害大于虫害。
麦类病虫害,主要有麦锈病、赤霉病、黑穗病、麦蚜、麦蛛蜘等。其中以赤霉病发生最广,危害最大。
杂粮病虫害,主要有玉米大、小斑病、山芋黑疤病、大豆花时病、炭疽病、玉米螟、粘虫、大豆食心虫、豆荚螟、蚕豆象、豌豆象、绿豆象等。
油料作物病虫害,主要有菌核病、霜霉病、病毒病、白锈病、油菜蚜虫、菜青虫、芝麻天蛾、花生褐斑病、黑斑病、锈病。以油菜菌核病、病毒病(群众称“龙头病”)发生面积广,是造成本县油菜产量大起大落的重要原因。
兽害鼠害60年代前后,县内水稻、山芋、玉米、黄豆等灌浆成熟期间,经常遭受野猪、野兔、猴子的糟蹋,农民须搭固定草棚日夜看守。70年代后,野猪群、猴群和野兔等均不多见,威胁日渐减少,唯鼠害日益严重。1982年,七里乡柯村生产队的早、中、晚稻,因鼠害减产5成,部份田块子粒无收。1983年,全县双季晚稻受害面积达1万多亩,占双晚总面积的30%,损失稻谷35万斤以上。本县田鼠种类甚多,以黑线姬鼠、大足鼠、褐家鼠为优势种。
1954年以前,县内对农作物病虫害均采取人工防治。方法有:捕杀、摘卵块、梳虫苞、拔除病株、选留不带病虫害的种子,以及用开水烫杀豌豆象等。1952年7月20日到8月8日,全县发动1.57万人,捕捉稻苞虫面积11966亩,20天内捉虫10688斤。
1954年,本县各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病虫情报小组,1957年县内建立3个病虫情报点,1972年成立县病虫害测报站,1975年建立中心测报站和测报点。实行专业人员与群防群治相结合。
1955年始,应用6%的可湿性“六六六”灭杀害虫。此后,农药种类逐渐增多。60年代,杀虫剂以“六六六”、滴滴涕为主,杀菌剂以硫酸铜及西力生、赛力散为主。70年代,大量引进有机磷杀虫剂“敌敌畏”、“甲基1605”、“苏化203”、“乐果”以及杀菌剂“春雷霉素”、“稻瘟净”、“波尔多液”、“富士一号”等。
1980年以来,开始注意农作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号召保护天敌,推广抗菌品种,注意栽培管理措施,应用高效低残毒农药。1983年开始引进胺甲基酸脂类、仿生类和拟虫菊脂类等药物防治病虫害。1984年,县成立植保检疫站,正式开展植物危险性病虫草害检疫工作。1986年6月,县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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