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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自古民风淳良,人民崇文信佛,乐善好施。由于数千年封建统治,一些迷信落后的习俗也长期流传。建国后,随着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诸多旧俗已被社会主义新风尚取代。部分传统习俗,至今仍有影响。
一、农事习俗
敬田神有做社公、土地会2俗,今已废弃。
社公会:旧时农历以甲子计时,“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是日,农户以自然村为集体组合祭祀社神(传说中主司农事之神),祈佑丰收,并宣告春耕开始。祭毕,聚于会首(又称香首,每年逐户轮任)家宴饮,尽欢而散。
土地会:旧时农村多建有土地庙,以每年农历二月初二、八月初一为土地爷(专司土地之神)生日。农民作会祭祀,祈佑年丰人寿。会后聚饮,有时即席讨论修路、筑堰、引水等重要活动。
勤农事有播种、插秧、耘田、打场等农事活动。
播种:旧时,一般于清明后开始下种,山区还有“挨谷(指“谷雨”)撒谷”之习。稻种箩中插以柳枝叫“盼青”,秧田水中放枫叶防生青苔。稻种下田后家家做“芽稻粑”,敬秧田菩萨。
插秧:旧时,开始插秧要选天气晴好的吉日。第一天插秧称“开秧门”,燃放爆竹,以示隆重。栽秧者称栽田师,备受优待。第一个下田栽头趟秧的是栽秧能手,要求秧棵端正,横竖对线,一把秧不插完不直腰。栽秧者互相比赛,有“赶趟”、“抢趟”、“让趟”、“关鸡笼”等动作,引以为乐,下工后吃栽秧酒,并请塾师、亲友作陪。
耘田:各处习惯不一。山区有足耘习惯,平畈一般多用耘耙。耘田时,歌声此起彼伏,有“耘田不唱歌,到老不发棵”之说。干旱时,车水灌田,旧时龙骨水车有手摇、足踏二种。车水时,常伴唱“车水号子”,一唱众和,有时还发动“拼车”。
打场:收割时要求脱粒又快又净,脱粒工具因地而异,山区用木制小禾桶,圩畈区用大禾桶,4人或8人合打,节奏整齐。木镇一带用湖南桶,2人对打。
抗灾害有青苗会、牛王会、求雨3俗,今全废。
青苗会:旧时,农民常于耘田结束禾苗抽穗时举办“青苗会”,筹款请道士祈神,用红绿纸制成三角旗系稻叶上,谓防生厌虫(即害虫),不起地火(又称“鬼火”),以保丰收。
牛王会:耕牛是庄稼人之宝,旧时有牛王庙,作牛王会以祈求保佑耕牛平安。会后请演皮影戏酬神。
求雨:每逢夏秋久旱不雨,禾苗干枯时,境内农民常自发结队求雨。他们光头垢面,脚穿草鞋,手执写有求“龙王降雨”字样的小彩旗,步行至深山水潭,用4只竹筒取水,回来系在坐椅脚上,意在引动四海龙王兴云布雨。若遇巧合下雨,即设宴庆祝。规模大的活动还抬着雨神像出门求雨。
庆丰收有吃田拐(角)、迎旗等俗。
吃田拐(角):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境内农户家家吃新米饭,设宴畅饮,谓之“吃田拐(角)”。同时,燃爆焚香祈求“田公地母”保佑。
迎旗:是南阳乡民间古老习俗。传说古有手执白旗的白鹤仙人,消灭了当地蝗害,村人建白鹤庙,每年立秋举行“迎旗”。先将一面长方形大五色旗供奉庙中,村人手执小旗,鸣锣奏乐,然后抬着彩旗环村游行一周,入庙焚化所有纸旗。后全村聚宴,每年费资甚巨。建国后废止。
二、生活习俗
饮食有主食与副食,家常杂食与请客酒宴之分。
主食:本县人民习惯一日三餐。在灾荒年景或贫困地区常是二粥一饭,或掺杂粮蔬菜。一般农户着重早餐,要求吃饱吃好,谚云:“要饱早上饱,要好祖上好”,中餐随便,大多吃剩饭、锅巴、炒米等,谓之“点心”。城镇以中餐为正餐。部分农村在昼长夜短农忙时节,还有上下午加吃一次“小点心”的习惯。
副食:旧时食物结构单一,多食菜油。农户平时肉食少。逢年过节才杀鸡宰猪。农民多嗜食肥肉。农历“冬至”后素有“杀年猪”之俗,届时备宴请酒,吃“年猪汤”。同时开始腌制各类食物。本县传统的副食品中,香菜、毛豆腐、水豆腐、甜酒较著名。
家常杂食:本县居民家用食品繁多,制作考究。农历“小雪”后农户即腌制白菜、萝卜、等。“冬至”前后,盛行蒸冻米,将蒸熟的糯米饭摊开冻上几昼夜,以不冻回生为度,后再晒干,用大火拌沙炒熟后,米粒胀大酥脆,色白味香。东堡、陵阳一带俗以荷包蛋或鲜鸡汤泡冻米款待上宾。春节前十天。家家忙于做“年糖”、“年糕”、“喜元”、“米团”等,年糖有冻米糖、炒米糖、芝麻糖、花生糖多种。有的用盐雪水泡浸油煎豆腐,别有风味。有的以大米浸水磨成浆液煮熟后,切成面条状晒干,制成“米皮”,食时方便,且易于消化。
请客酒宴:酒宴讲究席位座次,一般以进门正上堂右首为首席,左手为二席。客人互相谦让入座,长者按例坐首席。席上主人敬酒或请人代执酒壶,必先敬全桌客人,再互相劝酒。酒以烈性白酒为主。“圆席”(即上大肉圆或烧蹄膀时)燃放爆竹,开始猜拳。桌上冷盘鱼一般不食,以示有鱼(余)。菜肴有“八大八”(十六碗)、“八围碟”(四荤四素)、“三道海”(海参、海蜇、鱼翅)之分,也有“十大碗四小碟”,或更从简。
酒宴以婚宴最为隆重,主人先发请柬,再登门邀请客人。娘母舅按例坐首席,新女婿回门也例坐首席。
另外,在陵阳、东堡一带。盛行“锅子酒”,即用有柄锅一只,内盛切块的猪肉、粉丝、豆腐、黄花菜、干豆角等,加入盐、酱、花椒、葱、蒜等佐料,炉火烧熟,每桌一锅,众宾围锅而食。今不多见,一般丧席尚用。
建国后,酒席菜肴花样增多,烹调技法精美。往昔视为下等菜的龟、鳖、鳝鱼之类,现成席上珍品。
服饰包括服式、发型等项。
服式:清代,男子上穿土布布扣大襟长衫,下着大腰宽带折裤。夏天,穷人穿短裤头、围大手巾,婴孩穿圆领和尚服,系兜肚布。富户男着绫罗长衫,女穿绣花衣裙。秋、冬季,贫家以夹袍、絮袄套裤为主,富户则长袍马褂。民国时期,上装改为对襟,盛行中山服,西服极少。富家女子多着旗袍。建国初,市民干部多穿中山服。80年代,服装款式不断翻新,西装为年轻人所钟爱,中老年人仍以穿中山服为主。
发型:民国时期,男子剪辫后,留蓄后半头发,一般剃“和尚头”,又称“新生活头”。小孩留蓄“桃形”、“刘海”、“羊角”等发型,娇儿脑后蓄“狗尾”,意为象狗样容易长大。女子以辫长为美;出嫁时,行加笄礼,改梳“馍馍头”,绾以红绳,饰以簪、钗、针等首饰。30年代,女多剪短发,俗称“耳朵毛”;男剪“平顶”、“满发”、“分装”等式。建国初,男青年蓄满发爱梳向一边,称“一边倒”;女青年时兴“运动头”,也有梳小辫的。80年代,烫发盛行,尤以女青年为盛。部份女性戴花夹、发卡,插绸花。
住宅旧时,富户房屋都是砖木结构,一般明三暗六两进两厢,中置天井,名为“四水进堂”。楼上建有前后左右相通的走廊,名为“走马楼”。窗向天井开,高墙深院,可防盗贼。农民住宅则较简陋,多数为草房,一排三间或两间,外加厨房。贫家则住草棚。
农户重视宅基的选择,一般门向东南,迷信者还要请“风水”先生占卜门向。圩、畈区多选高地平坡,山区多傍山面水。城镇商户多住两层楼房,楼下是店面。一般市民住宅,土墙矮屋居多。
80年代,民间一度掀起“建房热”,一个儿子一堂屋,改变了几代同堂的旧俗。楼房增多,多为钢筋水泥结构,窗明几净,庭院敞明。农村仍多采用一排三大间,客厅居中,厨房在后的格局。
用具主要是家具及代步工具
家具:民国时期,富家流行镶牙床、明镜橱、梳妆台等家具,质地多为樟、檀、杉等珍贵木材。一般农户只不过方桌一张,长凳几条、竹椅数把。建国后,家具不断向高档“组合”发展,但仍有不少人喜爱古色古香的旧式用具。80年代,很多农家已有沙发、高低床等。电冰箱、录音机、黑白电视机、电饭锅等家用电器也进入农户。
代步工具:旧时,有用牛、马、骡等畜力车。民国时期,盛行独轮车。富人坐‘轿子”、“担架”,雇穷人抬着走,今县城东门尚存昔时轿行遗址。山区交通更为不便,很多农妇终生未离乡土一步。建国后,交通发达,公路畅通。汽车、三轮车等机动车辆繁多,绝大多数农户拥有自行车。
三、节日习俗
春节俗称过年。腊月下旬起,家家打扫卫生,备办年货。腊月廿四(也有甘三)“过小年”,谚云:“长工短工,廿四满工”,是日,各户于堂上设供桌,列祭品,挂祖先像或牌位,燃爆焚香接祖。晚餐后,送“灶神”上天。
除夕挂年画、贴春联、祭祖接“灶神”回家后,全家团聚吃“年饭”。饭后,长辈给晚辈包“压岁钱”。宗族聚居地区晚辈要挑灯挨户向长辈请安。是夜,灯火齐明,通宵不寐,谓之“守岁”。
正月初一凌晨,放鞭炮开门,称“开财门”。家长在门口撒五色纸,焚香拜四方,俗称“出行”旧俗须择吉时。早上吃茶叶五香蛋,俗称“元宝”,要吃双数,另有年糕、糖食、鸡汤下面等。是日,禁止泼水、扫地。家人齐换新装,男女都不干活,女子不拿针线,也不外出串门,只在家寻趣作乐。
初二起,走亲访友,互相拜年。商铺接“财神”,办“春酒”。农村过了初三,才有少数勤劳农民外出砍柴,谓之“发财”。初七,旧称“人日”,谚云:“有吃无吃,玩过上七”,人们全日休息。玩龙灯的村落,下龙头糊扎,夜间演习锣鼓,极为热闹。十五日“元宵节”,谚云“十五大似年”,早餐吃挂面和糯米汤圆,夜间玩灯,谓之“闹元宵”。
“灯会”形式多样,有龙灯、狮子灯、跑马灯、蚌壳灯等,以篾扎纸糊的龙灯为主。玩灯人结队出游,伴奏锣鼓唢呐,走村串户,爆竹声不绝。正月十二开始“起灯”,正月十六结束称“圆灯”,元宵是灯会高潮期称“正灯”。
建国后,迷信活动废止。聚餐、拜年、玩灯会、请春酒诸俗仍旧。机关团体放假3天,干群同乐。还增加了“拥政爱民”、“春节团拜”等新内容。
清明节传统的民间扫墓节日。家家上祖坟挂帛钱(以纸剪成古钱形),打扫墓地、祭奠先人。旧时,宗族祠堂举行公祭,规模大,耗资巨,今废。是日,农户门前插新柳条,男女青年结伴野游,谓之“踏青”。小孩、大人也群集郊外放风筝。建国后,保留做清明旧俗,机关、学校多组织干部、学生祭扫烈士陵墓。
“三月三”、“四月八”此二日俗称“鬼节”。民间于三月三日采嫩蒿混和糯米粉,做“蒿子粑”,用以粑(粘住之意)魂,祈佑平安。旧县志载:四月八日造“青精饭”为佛教习俗,已久废。
端午节农历五月五日称“端阳节”,家家用箬叶包糯米裹粽子吃。古时“投角(即粽子)江湖,纪念屈原”。农家门口插艾叶,悬菖蒲,堂上挂钟馗像。还张帖道士、和尚散发的符箓,室内熏苍术根,并饮雄黄酒,意在涤秽、驱邪、祛毒。孩子们着新衣,系彩兜包,佩带布菱角等饰物。童埠、木镇、蓉城等地船民午后举办龙舟竞赛。陵阳街古有“赶野人”之俗,今废。建国后,不贴符箓,不饮雄黄酒,余俗相沿。
七月半古称“中元节”,也称“鬼节”。旧时群众于是日举办“盂兰会”,超度“孤魂野鬼”。木镇于夜间“放河灯”,即将红绿纸糊扎的荷花灯放于河中,任其随水飘流。今废。
中秋节八月十五为中秋节,是传统的家人团圆节日。月饼、汤圆为主要食品,亲友互赠,象征团圆美满。夜间全家团聚,一边吃月饼、水果等,一边“赏月”。旧时,农村还有“送秋”、“摸秋”活动,均废。
重阳节九月九日为“重阳”,又名“重九”。有登高避灾等活动。建国后,学校、机关团体多于是日组织郊游。现称是日为“老人节”。
冬至为人们冬季上祖坟培土祭奠或迁葬立碑之日,谚云:“冬至加土如加被”。旧时,宗族祠堂举行隆重的祭祖大典,今废,民间尚存冬至上坟扫墓的习俗。
四、婚丧喜庆习俗
婚嫁旧时,婚姻礼俗繁琐,须有“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男女双方须请算命先生推算,叫“配八字”(即出生年月日时)。30年代,盛行“相亲”:即男方随媒人前往女方察看,同意则应留于女家吃饭。现多自由恋爱,叫“谈朋友”。
递手:双方经媒人说合、父母同意后,女方母亲择日带领女儿及亲属(多为女性,人数不等)前往男方家庭察看,叫做“看人家”,如满意就应留于男家吃饭。席间,男方将事先谈妥包好的聘钱和首饰,递交女方本人,女方以手帕、书扇等物回赠,表示双方自愿结合,叫做“递手”,今仍盛行。婚事决定后,男方须行“下聘”礼,俗称“压庚”。男方择定迎娶吉日,通知女方叫“送日子”。
出嫁:女方嫁前三日办“送嫁酒”,祭祖先,拜家堂,名为“辞堂”。临嫁时要洗澡、梳妆、更衣、坐床。男方花轿抬至女家门口,女方姑嫂亲戚紧闭大门,索取“开门礼”,厨房也索取“上席礼”。花轿到女方门前,母亲要哭嫁,哭嫁歌词全是吉祥话,俗称“不哭不发”。上轿前,请来多子多福的妇人给新娘梳头、换吉服。上轿时,由同胞兄弟或叔伯兄弟背进轿门。嫁女必陪嫁妆,最少要陪梳妆台、洗脚盆,叫“一头一尾”。
结婚:婚期男家须备彩轿上门迎娶,新郎新娘登堂行结婚礼,称“拜堂”,先拜天地,后拜祖先,再拜父母,夫妻交拜,送入洞房。司仪唱祝词。用麻袋铺地,新娘足踩麻袋进房,称“传袋”(谐音“传代”)。入房后,司仪抛撒米、豆、茶叶等物唱祝词,称“撒帐”。新郎新娘同饮交杯酒,再出房敬客。结婚三日,不分大小均可取闹,称“闹新房”。
婚后有满月、回门之俗。结婚第3天,女方父母携礼品亲往婿家探视,称“满月”。男家回礼必将原糕带还,意为“糕(高)来糕(高)去”。旧俗:女方不满月,双方不来往。新婚夫妇结婚后去女家拜见父母,称“回门”。陵阳一带则先回门后满月。
旧时童养媳结婚,不择日,不办酒,俗谓“灶门口拍灰”,男方订婚后因无力支付彩礼,择日纠众前往女家抢来新娘,婚后向岳家陪礼,叫抢亲婚。
此外还有几种特殊婚俗
冲喜婚。男方因病危而迎娶,称“冲喜”,病愈则成正式夫妻,殁女方则终身守寡。
棺前婚。一般是在婚期将近,年龄大,长辈新逝,家有困难的情况下,在亡人未安葬时仓卒完婚,以免守孝期长,有所贻误。
招亲。民间女方父母无子,赘婿养老传代,或夫死子幼,招夫养子,通称“招亲”。婚礼从简。
寡妇改嫁。旧时寡妇改嫁须经族长、公婆同意并索取重金。离家不许走大门,要从墙洞钻出或自后门溜走,野宿3天再进夫家成婚,谓之“除晦气”。
文明结婚。民国时期,城镇少数男女自由恋爱,择日举行文明婚礼。婚礼多在男家举行,中堂悬孙中山遗像。新娘由二傧相陪同来家,穿绣花旗袍,新郎西装革履,俩人胸佩大红花,按仪程行礼。仪程有“向国父三鞠躬”、“主婚人宣读证书”、“新郎新娘互换信物”、“来宾致词”、“新人介绍恋爱经过”等项,礼毕设宴敬客,此俗不普及。
建国后,颁布了《婚姻法》,婚俗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风气已经兴起。
丧葬长期以来,民间丧葬一律采用木棺土葬。富者高棺大椁,隆重治丧,选择“风水宝地”先厝后葬。贫者用四块板棺材草草包殓,埋土为安。
送老:病人弥留之际,亲属围集床前,听受遗嘱,并由长子靠腰,呼吸一停即焚化纸钱,俗称“送老”,又称“送终”。旧时,以有儿送老为荣,未能回家为双亲送老,是游子终生憾事。
回床:死者尸体未僵,孝子为之换衣,安置于一块门板上,叫“停门板”。灵前放一盏菜油灯,昼夜不断火,供奉一碗米饭,上插一双筷子,叫“倒头饭”。以3片瓦作枕头,黄表纸盖面,旧被单裹体。孝子日夜守灵,并不停地焚化纸钱。天亮前,亲属要大声号哭,叫“开路”。
入殓:择日装殓入棺,俗称“进材”。棺内以石灰包填底,置尸其上,再以石灰包塞紧(按死者年龄,一岁做一个石灰包),上盖女儿送葬的“千斤被”,并置死者生前爱物。进材前孝子穿亡人老衣,取一盆水,叫“焐衣、买水”。装殓好剪开包头,儿女向遗体告别,叫“开脸”,女儿要付“开脸包”钱,孝子亲属轮番敬酒,礼毕封棺。下放一盏菜油灯,摆鞋一双,照亡人上路。
祭奠:一般家设灵堂,停柩3—7天,长的达49天,举行吊唁仪式,俗称“开祭”,又称“吊香”。灵堂悬挂挽联、挽幛,布置庄严肃穆。亲友轮番吊祭,一般先行家祭,隆重的行古礼“大三献”:灵前设三道香案,摆列三牲祭品,由礼生八人唱仪引路、行三跪九叩礼,鸣锣、放爆、举哀、奏乐,宣读祭文,女儿开祭在后。
出殡:幡幛引路,鸣锣开道,亲属齐着白衣孝服,叫“破白”。孝子捧灵位或死者遗像于前,亲属扶棺哭泣、亲友执绋送葬。沿途奏哀乐,放爆竹,抛纸钱。旧俗:棺上站一公鸡,叫“站棺鸡”。富户出殡还要游街过市,以示阔绰。谚云:“不看少时上轿,要看老来风光”。
安葬:棺材抬至墓地,首由孝子破土、开井、暖坑。棺入墓穴后,所有亲属以衣兜土,3次从棺上走过,将土倒在棺上,然后填土做坟。
做七:旧俗一般要请占卜的星相家,按“命书”推算亡人失魂天数,确定“七七”及“回煞”日期。现在多从死亡当日算起,每七日为“一七”,逢“七”都要上坟祭奠。“头七”接亡灵回家,俗称“回煞”。“五七”由出嫁的女儿做,祭毕当天就走,不得留宿。陵阳一带做“五七”时,要烧掉一只纸扎的南瓜。“七七”之日,富户还请和尚或道士念经放焰口,祈求超度。
守孝:清代礼俗为守孝3年,孝子不理发,不参与社交活动。民国时期,一般守孝1年或49天(即满“七”)。丧事之年家中不办婚嫁喜事。
送主:旧时族居地区,安葬好后将亡人木主(即写有亡人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牌位),送至祠堂供奉,每年清明、冬至2次祭祀。祭日,全族聚饮,名曰“吃祭余”。
建国后,丧事一律从简。1983年起,国家工作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农村仍以木棺土葬为主。
喜庆旧时,寿辰、生育、建房、店铺开业、考取功名都作为喜事庆贺。
寿庆:俗称做寿。旧时,老人从50岁起,每10年做1次寿,按虚龄“男做九女做十”。富户寿庆时寿堂张灯结彩,悬挂寿星肖像和亲友赠送的寿联、寿幛、寿匾等。寿辰前夕,设宴待客,谓之“暖寿”。寿日早晨吃寿糕、寿蛋、寿面,举行拜寿仪式,寿星接受子孙、亲友祝贺,晚辈小孩还可获“百岁”红包。后大摆寿筵。穷人做寿,只有亲属祝贺,寿宴从简。
生育:旧时妇女怀孕第一胎,娘家要备制婴孩衣物,包“催生粽”。以篾笼关公母鸡各一只,于分娩前送至女婿家,俗称“催生”。女婿家开笼放鸡,以预卜婴孩性别。分娩后,婿备红蛋、喜酒等礼物向岳家报喜。岳家回送老母鸡、红蛋及桂元等滋养品,称“送月子”产妇未满月,不劳动,不外出串门。贫妇生育后三天就下床劳动,生女孩还受歧视、虐待。
婴儿出生第3天请接生婆洗“三朝”澡,30天剃“满月”头。婴几周岁时,亲友来贺生日,家长将盛有书、笔及各种器物的木盘置于婴儿面前,任其抓取,预测婴孩未来的爱好和志向,俗称“抓周”,并办抓周酒。
建房:旧时,建新房要择吉日破土开工,木工先做正梁,不准妇女骑坐。上梁前要祭梁,择日上梁,俗以雨天为佳,有“雨滴万年梁”之谚。上梁时,放爆竹、抛喜糖、米团,工匠唱祝词。竣工盖瓦叫“圆水”,主人接受祝贺,设宴请客。
商店开业历来办酒作贺。建国后,升学、参军是大喜事,民间互相庆贺。
六、其他习俗
规约有乡规、族规、塾规3类。
乡规: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本县知县蔡立身亲手制订《乡规民约》6条:附于县志编末,内容是孝敬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长期流行于农村民约有封山禁约、竹园禁约、保护圩堤公约、保护鱼苗禁约、修桥条约、修路公约、丧事互助公约等。
族规:旧时,本县居民多聚族而居,各族都定有族规,以维系封建宗法,其严酷程度甚于国法。
禁忌旧时,民间禁忌甚多,可分为生产禁忌和生活禁忌两类。
生产禁忌:蓉城、木镇、庙前、童埠一带船民、渔民,出港前必焚香祈祷,忌在船头上下坐立或大小便。忌用“沉”、“翻”、“滚”等词及这些词的同音词,“盛饭”改称“装饭”、“帆”改称“蓬”,忌讳一切不吉祥语言。若在出港前或水上作业时,随口说了不吉利话,立即停工,或者重新烧香祈祷。山区炭农、匠忌用“倒”、“断”、“滑”、“破”等词及与之同音的词,出工前遇到不吉利迹象即停工改日。农妇称猪为“宝肥”,杨公忌日(俗以正月十三日及每月递前二日为杨公忌)不浇粪。
生活禁忌:大年初一忌见妇女,认为见了晦气。重大活动要选吉日出门。除夕关门叫关财,泼水叫泼财。送礼要盖红布,表示吉祥。家有老人,晚辈忌用白色服饰。有的禁用生肖字,如属大的不用“狗”字,“狗”改称“呵暖”(陵阳一带方言)。忌称人的生理缺陷,“癞痢”忌呼“光”、“亮”、“辣”。成人忌呼乳名。下辈取名字要避用上辈名讳等。
情谊本县民性朴实,素重感情。
交乡谊:邑人交往以“小同乡”为亲。土生土长的有陵阳人、庙前人、木镇人等乡镇之分,外来定居的也有“金斗”、“六邑”、“湖北”、“湖南”等会馆之别。同乡见面,分外亲热。民国时期,外来户在本县的同乡会组织盛极一时,县人旅外也有类似组织,北京、南京、芜湖等地都有“青阳同乡会”。及今,旅居台湾的青阳人都加入“旅台青阳人联谊会”。
立承嗣:旧时,传宗接代观念很重,曾有“家有万金(俗称女儿为千金)不富,身养五子(俗称女婿为半子)为孤”之谚。有十女而无一男者亦为“孤老”。孤者须立嗣,立嗣有承继、领养二种:承继,即以兄弟之子为嗣,系独生的叫做“一子双桃”,或以同族兄弟之子为嗣。领养,即领养他人之子,称“养子”,也有外戚承继的,但受歧视,有的不准入宗谱从祀。旧时,家庭财产继承权,唯男子独有。众兄弟分家一般由舅父主持,凭众写分家单。
结干亲:旧时,境内风行结干亲之俗,有拜干爹、干娘的,有认干儿、干女的,还有结干兄弟、干姊妹的,以联络感情,相互依靠。有的因孩儿体弱,拜有福有寿有地位的人为干父母。干父母要给孩子另取名字,制新装,赠项圈、锁链之类饰物以保长寿,并备厚礼、办宴席,以后来往亲密。逢年过节,投桃报李。谚云:“干亲如苋菜,不浇就要败”。还有选择神、佛结干亲的,备齐香纸、爆竹、供品,率孩子往庙堂叩头祷告,求神、佛收领,再贴上事先写好的取名单,每年节日都来庙堂叩拜。建国后,此俗已废。
七、陋俗
迷信清代,人们迷信人事吉凶,都与祖坟、屋场的“风水”好坏有关。葬坟、建房,都要请“地理”先生(又名“地仙”)择基。迷信求神可保平安,驱鬼能弭灾祸,遂有请道士做斋、打蘸及请和尚道士念经、放焰口等活动。民国时期,从事迷信职业者甚多,有公开设肆的卜卦摊、测字铺,挂牌看相,有走村串街的算命盲人、抽牌神汉,有沟通阴阳世界的画花女、巫婆,还有纸扎轿马店及雕塑神像坊。九华山还有专以讨香钱、求施舍为生的群众。建国后,迷信活动已逐渐消除,但近年少数落后地区仍存在。
赌博旧时,城乡赌风甚盛,赌具有“单双”、“押宝”、“牌九”、“麻将”、“纸牌”等。清代,公开聚赌,官府不禁。民国时期,虽有禁令,但明禁暗纵,屡禁不止,军警藉抓赌以鱼肉人民,官绅借陪赌以循私舞弊。抗日战争时,木镇驻军公开带头聚赌,临城几家客店(店主绰号天皇、地皇),聚众狂赌赚钱。农村流行有“正月二月好赌钱,过了清明才种田”的谬论。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明令禁止。但近年来少数人暗中偷赌,一经查获,轻者罚款,重则判刑。
吸毒旧时,本县吸食鸦片者多倾家荡产,沦为无赖。官府虽严令禁戒,殊难禁绝。民国时期,城乡集镇设有烟馆十数家,仅木镇就有土膏店1所、烟馆4家。县府曾严令查封烟馆,对烟民采取强迫戒烟措施。民国28年(1939),县府在蓉城、木镇设所收容烟民24人,强迫戒绝,收到一定效果。后因官绅带头吸毒,国民党军队又走私贩卖鸦片烟土,致使吸毒之风死灰复燃。建国后,人民政府为彻底消灭毒害,于1950年冬派出公安人员在全县清查,仅木镇就一举缴获烟土2斤、烟具多件,对隐藏毒品和继续吸毒者依法论处,并收容有瘾烟民,拘留七八天,强令戒绝,彻底根治了吸毒公害。
纳妾清代,男子纳妾天经地义。民国时期,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但纳妾之风仍盛。建国后,已根除。
八、社会新风
婚事新办建国初,青年男女为维护第一部《婚姻法》,曾对旧的婚姻制度和习俗进行过顽强斗争,有的甚至献出生命。杨田乡梅溪村青年陈克珍、陈锦棠二人以双双自杀,反抗包办婚姻。至80年代,青年男女婚姻自主,婚礼也渐有革新。一般有如下形式:
家庭婚礼:男方备车,由傧相介绍人至女家迎娶,参见父母,送入洞房。也有男方至女家结婚。提倡节约办婚事。
集体婚礼:一般由当地政府或工会、妇联、团委主持,大多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举行。新婚夫妇穿礼服,戴红花,入礼堂就坐,接受亲友的祝福。仪毕举行文娱活动。
旅行结婚:新婚夫妇领取结婚证后,择吉日同往风景名胜地区游览,在旅行中欢度蜜月。
新婚茶话会:一般由男方主持,礼堂布置简单清洁。新郎新娘坐于首席,以茶、烟、水果、糖食等招待宾客。主婚、证婚、介绍人及来宾分别致词,新郎新娘致答词。礼毕开展文化活动。
婚事新办虽已蔚成风气,但索取高聘金,追求阔排场的旧俗仍未绝迹。
尊师重教本县民风尊师重教,“师训大于父教”、“严师出高徒”等皆为流行俗语。喜庆时,县民都把老师奉为上宾。日常生产、生活遇有疑难问题,也都向老师请教。1985年,城乡集资办学,群众踊跃解囊。人们视子女上学力头等大事,学文化,学科学已蔚然成风。
救济贫困本县城乡人民素来乐善好施。民国时期,老弱病残,多靠亲邻帮助。建国后,救贫济困,已成风气。孤寡老人由集体供养。80年代起,全县各行政村都分别采用了一包到底的供养方法,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还设立了敬老院。
精神文明建设建国后人民政府在全县开展了“学雷锋”、“五讲四美”及“文明礼貌月”活动。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家庭不断涌现。蓉城镇、丁桥乡独龙村、木镇永胜村分别获得了芜湖市授予的“优质服务先进县城”、“文明村”、“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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