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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学
县学,亦称儒学、学宫,旧址在蓉城南隅。宋太平兴国年间(977—984)始建,南宋隆兴二年(1164),迁建于今县汽车站址,后屡经修葺重建,规模渐臻宏伟。清咸丰年间毁于兵燹,同治四年(1865)重建。
县学主体建筑为明伦堂,系教谕、训导为生员设坛讲学处,堂前分设“进德”、“修业”二斋(教室),东、西两侧有“号舍”(宿舍),邻侧有魁星阁、射圃。县学生员为院试合格的童生。光绪年间,文学生学额64人,其中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各20名,加额4名,武学生16名,统称生员或诸生(俗称秀才)。县学生员,须遵守礼部颁布的学规,学习规定的经史、制艺等课程。平时,教谕、训导定期为其宣讲《圣谕》,解答疑难,批改诗文。每三年参加岁考、科考各1次,每次各选贡1人。增生优者补廪,科试合格者可参加乡试。
据不完全统计,自唐元和元年(806)到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本县生员科举中试者共297人,其中进士100人(含武进士7人),举人197人(含武举54人,中进士者不计入),另有贡生608人。清代进士中,科试成绩优异者有:曹维城,康熙四十二年(1703),武进土,联捷会元、状元;章道鸿,乾隆三十九年(1774)甲午科解元(乡试第一);王宗诚,乾隆五十五年(1790),庚戍科钦点探花(一甲第三名);宁本瑜,光绪九年(1883),癸未科会元(会试贡士第一)。此外,北宋天圣五年(1027),槐奕、槐京兄弟同登进士榜;南宋嘉泰二年(1202),施友直、施友谅、施友闻三兄弟中试同科进士,为时人称道。
明洪武七年(1374),设立社学,社学学生成绩优秀者,可补县学生员。万历年间,蓉城定心桥、东门外及五溪、王狮铺等地建官办社学4所。
二、书院
书院,亦称山房、书堂、书舍或精舍,初为名人读书处,后演变为名流会文、讲学处所。唐天宝末年(756前后),始于九华山龙女泉侧建李白书堂。至宋代,先后建有书堂8所,均座落九华山。
明代建院讲学之风盛行。嘉靖七年(1528),青阳知县祝增于九华山化城寺西创建“阳明书院”,池州知府为该院置学田数十亩。嘉靖十二年,池州知府侯缄,复于化城寺北建“甘泉书院”。其时,王阳明、湛若水先后来九华,本县名流柯乔、章允贤、江学曾、王世禄等亦随之上山读书、讲学,附近四周前来求学者甚多。万历五年(1577)。知县苏万民于蓉城妙音寺侧建蓉城书院,有房舍20余间,聘有名流任教。万历十二年,石埭毕心坡于九华山独资创办东壁书院。泰昌元年(1620),本县学者施达于九华天柱峰侧建天柱书院,亲自授徒讲学。至明末,全县建有书堂、精舍10余处。清代,九华山原有书院,多废置。乾隆二十五年(1760),知县孟承封,将蓉城书院移建于县学东侧,新建讲堂、前厅各3间、斋房12间、厨房5间。后将江氏义学并入,自此,书院基金丰厚,校舍倍增,办学成绩名列为池州全郡书院首位。咸丰三年(1853),毁于兵燹。同治四年(1865),照旧规模重建,更名为临城书院,由江氏后裔江寿祺经理。书院学员,主要是读完《四书》的童生,次为县内准备应试的生员。学员入院后,以学习经史诗文为主,并聆听知县宣讲上谕、律例及训谕。每月可领取若干膏火银。光绪二十九年(1903)春,改建为县立蓉城高等小学堂。
三、义学
义学亦称义塾,多为较大家族以学田学产租息为经费创办,供本族子弟就学;或由民间捐资兴建,免费收教村民子弟。明清以来,有不少大姓望族办有义学。清乾隆十八年(1753),城区监生江自珊独资捐建“江氏义学”,址在县学东侧,有大厅、讲堂各3间、斋房12间、亭台、花圃、厨房等,共耗资白银2420两,建成后,江自珊又捐田30亩,银500两。聘怀宁进士劳敦杰和太平进士张钟琬掌教,前来求学者甚众。乾隆二十五年,与蓉城书院合并。咸丰四年(1854),义学房舍毁于兵燹。同治九年(1870),江自珊曾孙江全炉,复于原址依旧规模重建,仍与书院合并管理。同时,位于陵阳所村的太平山房义学,亦颇有名气。太平山房,系明洪武年间乡绅陈馨建,乾隆三十六年(1771),陈馨族人于此设义学,东西两壁嵌有两块碑刻,一为乾隆三十六年《乐捐义学碑记》,一为咸丰二年(1852)《续捐义学太平山房碑记》,碑文至今仍清晰可辨。此外,县民曹期怀、张廷弼、陈辅清、陈邦彦、徐辉祖等,亦先后捐资兴办义学、义馆。
四、私塾
清代及民国时期,本县城镇及较大村庄,多办有私塾。其办学形式:一为富户独聘塾师设馆,称“东馆”;二为村邻数户联合聘塾师设馆,称“团馆”;三为塾师在家设馆授徒,称“门馆”。学生交纳束修(塾师工薪)标准,民国20年(1931)前后,一般为每年三四元到二十元,东馆、团馆塾师,另由学生家长供给饭食。私塾有初、高级之分,初级称“蒙馆”,招收初入学儿童,依次教读《三字经》、《百家姓》、《四书》等,后增设《国语》,以识字为主。高级称“经馆”,招收读过蒙馆的学生,讲读《四书》、《五经》、《唐诗》、《古文观止》及各种时文。私塾采用单个面授的教法,注重识字、习字、背诵诗文及作文。其学制不定年限,年中无假期。塾师对学生管教严格,常对疏忽学业或违犯学规的学生,施以戒尺打手心、鞭笞、罚跪等体罚。本县塾师中有不少热心教育,教有成就之士。民国时期,东乡的齐渭纶、刘弼国、吴仰贤,南乡的宁曾祺、宁文程、施玉藻、沈赞成、陈若愚,西乡的姜孝维、汪凯成,北乡的陈善夫、何玉炉,均较有名气。
民国初,国民政府倡办学校,禁设私塾,但收效甚微。民国5年,本县成立私塾改良会,规定各区劝学员定期考核私塾改良状况。民国12年抽查,全县尚有私塾147所,学生1534人,而当时全县国民小学只有59所,学生仅1760人。至民国20年,仍有私塾140余所,学生1500余人。民国25年,贯彻省《改进私塾办法》,本县决定凡能按照要求如期改进的私塾,可改称联保代用短期小学,但因山区村落分散,以及经费、师资等困难,进展缓慢。民国34年,全县尚存私塾111所。
1949年下半年调查登记,全县实有私塾135所。翌年1月,县人民政府召开塾师座谈会,要求改变教学内容,废除体罚。1951年,在群众自愿原则下,所有私塾先后改为民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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