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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垣
明初,本县蓉城镇始以树栅建四门,东为阳明门、西为清远门、南为秀华门、北为望极门,并建有门楼。弘治年间(1488—1505),原四门依次更名为归化、秀华、顺华、拱辰。嘉靖四十三年(1564),知县田登年奉谕筑砖石城垣,翌年竣工。周长831丈,高1丈,厚2.2丈。东、西、南、北分至今高阳桥、临城路、建行、麻纺总厂,全城平面呈东西长、南北窄的椭园形。分设四门:东为宾阳、西为望池、南为对华、北为仰辰。门上建有门楼,以栏墙围护,并设月城。城西设水关,引水入城与城内污水汇合,出北关入蓉溪河(今青通河)。万历十六年(1588)。为方便市民出入县城,在东南方向(今航管站附近)开通儒门。万历十八年,知县秦应狱申请将城北角城墙增高。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重修城垣。咸丰三年(1853)至同治二年(1863),太平天国起义军与清军为争夺蓉城激战,城楼及5个城门均毁于战火。同治四年,对城墙进行加固。光绪十年(1884)五月动工重修城楼,七月告竣。
抗日战争中,城墙遭日机轰炸,毁坏严重。民国27年(1938)下半年,国民党三战区驻青部队,为防止日军凭城据守,派兵拆除城墙,仅存西、北两道门和部分城墙。
建国后,为发展城建需要,1950年将残存城垣拆除。1989年,仅存西城水关入口和北城水关出口遗迹。
二、街道
唐代,蓉城镇沿蓉溪河东岸建商业街,称化城街。宋代,街道向东拓展,明代城内只有条金沙街。清代,蓉城镇仅有两条狭长的街道,东西称高阳市,南北称化城街(又称承天巷、弦歌巷),均系青石板路面。另有石柱、仙隐、何家、照和、庐家、通津、杨家、殷家等10余条窄巷。民国时期,有大、小街巷30余条,大都分布在青通河东西两岸,主要街道两条:一是东西走向的九华街,横跨青通河的高阳桥,将东西街连成一体,全长约800米;二是南北走向的承天街(又称南大街),长约600米。民国20年(1931),对城内街道进行填修,并疏通沟渠。抗日战争期间,蓉城镇毁坏严重。民国32年,成立地方建设委员会,负责蓉城镇重建工作,对两条主要街道进行勘查设计,拓宽、裁弯并派兵强行拆除越界棚户。民国34年,对县城街道重新规划,城内街道定名为复兴东、南、西、北大街。
建国初,街道布局零乱。1950年起,对街道进行整治,将县城两条主街道铺设石于路面。1972年,将城区3.3公里街道铺成渣油路面。70年代中期,建成南北走向的蓉溪路。1982年,完成县城建设总体规划,1986年3月,批准实施,确定充分利用老城区,保护东街(九华路东段),逐步恢复其步行商业街的古朴特色(纵深递进、粉墙青瓦、马头墙高耸),改造南北街,延伸西街(县城区向西南发展),在西街建设具有现代化风格的新城区。1987年,九华路西段向西延长700米直抵长龙山麓,新建东西走向的西峰路和南北走向的临城路。1989年,城区11条主要街道全长13750米,比1949年初增长62倍;大小巷道41条,
蓉城镇主要街道简况表:单位:米

长9100米,比1949年增长5倍多。全镇还重新编制设立路牌、巷牌和门牌。高阳、南门、双河等桥梁把城区连为一体。全城主要街道(除新建和在建的西峰、临城路外)和大部分巷道均为沥青或水泥路面。
三、桥梁
宋淳熙十四年(1187),在蓉溪河上建石拱桥。明清时期,县城西门外的护城河及水关出入处建有石拱桥。蓉溪河支流富阳溪、东溪上建有富阳桥与双河桥。民国时期,东溪上增建三板桥。时有“城外十里一铺,城内一里三桥”之说。抗日战争中,北门桥等桥梁被炸毁。建国后,改建了高阳桥等古桥,对富阳、双河等古桥进行维修加固,并新建了南门大桥等桥梁。
古桥高阳桥:位于九华路中段,跨青通河,是衔接九华路东西段的重要桥梁。始建于宋淳熙十四年,以县令许介故乡“高阳”命名,为三孔石拱桥。1954年,山洪暴发,桥墩阻水,为泄洪需要,翌年,拆除石拱桥,建木质吊桥。1971年,改建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1跨拱,长54米,宽85米,混凝土桥面,钢筋混凝土花格护栏,置钢筋水泥柱桥灯。载重(汽)15吨。
定心桥:在九华路中段,跨金沙溪,始建于宋,元末明初重建为平板石桥,改名清平桥,桥下溪水中产亮虾,又名亮虾桥。民国27年(1938)被日机炸毁,民国34年改建平板桥。1979年,重建为钢筋混凝土平桥。
富阳桥:在九华路东段,跨富阳溪。始建于明嘉靖初年(1522),原名汪王桥。嘉靖四十三年,被洪水冲倒后重建,更名富阳桥。清光绪元年(1875),复被洪水冲跨,光绪4年,重建二孔石拱桥,孔径均为83米,全长22米,高7米,宽67米。今保存完好。
双河桥:位于蓉城路北段,东河故道上。始建年代无考。清乾隆年间(1796—1820)改建成圆弧实腹式三孔石拱桥,孔径8米,桥长40米,宽6米,高69米。该桥原为青(阳)童(埠)公路上重要桥梁,1984年,加固桥墩、加高护栏,桥上立标志,禁止汽车通行,以保持古桥的完好。
兔耳桥:在蓉城东门外,跨东河,接芜(湖)大(渡口)公路,原名东溪桥。始建年代无考,清同治八年(1869)重修。1966年,改建成16圆弧等截面实腹式4孔石拱桥,桥长467米,宽7米,碴油桥面,设花板护栏。
三板桥:在蓉城镇东,跨东溪,清光绪年间,建木桥。民国元年(1912),建长石板桥,2孔,孔长8米,桥长16米,宽2米。
新建和改建桥梁建国以来,在蓉城镇区,先后新建和改建的桥梁共12座,其中最大的为南门桥。该桥在蓉城镇南,跨青通河,衔接西峰路与朱备路。民国23年修筑殷(家汇)屯(溪)公路时,建本质桥。抗日战争时期,毁于战火,民国37年修复。1970年10月,改建钢筋混凝土排桩T梁式4孔桥,桥长584米,宽7米,混凝土桥面,设花板护栏,载重(汽)13吨。
余详见下页表:
蓉城镇新建和改建桥梁表

四、房屋
住宅明清时期,蓉城镇多砖木结构,青砖小瓦、灰粉马头墙(封火墙)的平房。少数官绅富贾,建有雕梁画栋的深宅大院。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建成于富阳桥西何家大屋,一厢四进,建有穿堂、客厅、书房、客房、厢房、绣房、楼台和角楼等,内置天井、宝壁,门前置有石狮一对。房屋进深宽,屋架高大,冬暖夏凉。民国时期,房屋结构变化不大,只是临街铺面,一般建成二层砖木结构的楼房。
1949年末,全城房屋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73万平方米(含部分草房),人均住房面积74平方米。据1985年6月房屋普查统计,城区房屋建筑面积520695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19倍,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4393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24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675%,多数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草房已基本消失。80年代,住宅建设向多层发展,城区先后根据规划建起龙子口、杨家畈等居民新村。龙子口新村,规划占地面积1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900平方米(含幼儿园、公共厕所各1座),居住210户1100人。杨家畈新村,规划占地面积21870平方米,建筑面积15800平方米(含小商品及菜市场、幼儿园各1座),居民185户,人口990人。至1989年,两新村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设施,已基本建成。
主要市容建筑建国初,蓉城镇只有一些陈旧的公用建筑。后经有计划地改善和新建,至1989年机关、学校、商场、银行、医院、宾馆等设施,基本齐备,市容日见壮观。现主要建筑有:
县贸易中心:在临城路中段。五层框架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1985年6月建成开业,为大型综合性商场。
县百货大楼:在蓉城路南段。1987年6月建成开业,为砖混结构四层营业楼,建筑面积1271平方米。是一座综合性大型商场。
县土产综合大楼在九华路西段,高阳桥西头。1987年新建,为楼阁式仿古砖混结构四层营业大楼,建筑面积26729平方米,是以经营土特产品为主的大型综合性商场。
青阳绸庄:在九华路与园林路交叉路口,五层框架式结构。县丝绸公司与县农资公司合资兴建,建筑面积1326平方米,设丝绸庄与汽车、农机配件2个门市部。
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在九华路西段,1986年建成开诊。砖混框架结构四层盒式楼,建筑面积2068平方米。
县中医院门诊楼在陵阳路16号,仿古砖混结构三层楼。屋顶盖琉璃瓦,造型古朴美观,具有江南庭院式建筑风格。有回廊衔接住院病房,小巧玲珑,布局合理,建筑面积18115平方米。
县政府办公楼坐落在九华西路。1978年动工兴建,1980年11月竣工,建筑面积2718平方米。大楼中部4层,两边3层,采用砖混结构,线条匀称得体。整个建筑物造型朴素大方,气势雄伟。
五、供水排水
供水蓉城镇居民历来饮用河水、井水。1949年后,工业生产用水和居民饮水增多,县棉织厂、饮食服务公司、县人民医院等单位先后凿井14口。城区现存古井23口,以南门龙王井和西门金沙井最有名,冬夏不枯,久旱不竭。随着生产的发展,城区的河水、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天旱河流干涸时,生产、生活用水发生困难。1979年3月筹建县自来水厂,翌年5月,建成投产,形成日供水2500吨的生产能力。1987年扩建,日供水能力增为5000吨,铺设输水管网总长13公里,用户1600户,城区供水普及率达85%,除供城区工业、生活用水外,城郊部份农户的生活用水亦得以解决。
排水民国时期,多数街道利用自然坡度,挖明沟排水,部份街道用砖砌阴沟排水。然巷窄沟浅,暴雨时常积水成灾,小巷尤甚。民国20年(1931),县建设局内设临时办事处,对县城街道沟渠进行过一次疏浚,但由于排水沟窄小,年久失修,此后常年淤塞现象仍十分严重。建国初,排水沿用旧法,60年代建简易下水道,然排水困难仍未解决。1979年起,在拓建街道的同时,重新修建下水道。1985年,拨款84万元,修建九华路东西两段1280米下水道。翌年,将定心桥南北700米长的河沟,加盖水泥盖板,并每年进行一次疏浚。至1989年,城区建排水管道113公里,有窨井613口,雨污合流,可就近流入河道。
六、照明
清代,县城商店和居民多用油灯及蜡烛照明,主要油类有菜油、桐油、松节油等。
民国时期,县署、商店始用煤油灯,一般市民照明仍以菜油为主。街道巷口设置四方玻璃路灯,由商家筹资,更夫看点。民国25年9月,富绅陈荣庭以柴油机动力轧米,并发电照明,为全县用电照明之始。抗日战争期间停办。民国35年,三猫烟厂复用该机发电照明。
建国初,居民照明仍普遍使用菜油、煤油。1956年10月,建成青阳电厂,机关、居民用电照明开始普及。主要街道口安装电灯28盏。1967年2月,居民用电面达98%。时有路灯40余盏。1987年,街道路灯交供电部门管理,新增高压钠灯40盏,改装高压整流钠灯24盏,新增居民小区路灯12盏。至1989年末,城区安装白炽路灯280盏,九华电影院、五交化公司门市部、华林饭店等单位均装有霓虹灯。
七、绿化
明清时期,县城绿化和园林建设几无可言。光绪年间,马昆、夏国梁曾先后创办树艺公司。
民国7年,县知事李建基捐建“蓉城公园”。址在今青阳中学校园,占地10余亩,种植树木,花卉。后荒废。民国11年,县长倪焕奎倡建“中山公园”,3年竣工,址在县城西北(青阳中学、中山堂、殷家山一带),面积200余亩。园内植有柏、竹、花、草,并建有假山、荷花池、望华楼、六角亭等(内设图书馆)。时蓉城有私人花园5座,规模均较小,以王家花园为著。民国21年,设县立苗圃,为县城绿化提供苗木。抗日战争时期,蓉城镇园林和树木花卉毁坏严重。
建国初,城镇绿化未予重视。1966年始在九华路(县酒厂至农业局一段)两旁各植法梧。1979年,开始全面规划蓉城镇绿化。是年,在拓建九华西路时,街道两旁交相培植法梧、樟树,并设有铁制护栏花圃多处。此后,在九华路、园林路、临城路交汇地带兴建街心花圃——“芙蓉角绿地”,占地4700平方米,内植花草树木80余种、3000余株。1984年,在双陪岭建成花木公司,开垦育苗基地12亩,培育100多个花木品种。至1989年,蓉城镇绿地面积6905亩,覆盖率达15%,人均占有绿地175平方米。
八、卫生设施
民国时期,蓉城镇内卫生条件极差。
建国初,即着手改善城区卫生状况,先后在汽车站、农贸市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公共厕所。1957年,始置公共垃圾箱20只。1973年,增设垃圾箱8只,城区垃圾原由清洁队用板车清运。1985年起,由蓉城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该所有清洁工26人,汽车2部,130垃圾装卸车1部,板车25部,可日清运垃圾12吨。至1989年,镇区有公共厕所3座(建筑面积173平方米),临街单位建有厕所57座位(其中水冲式8座),在主要街道设置铁质垃圾箱55个,后街设水泥垃圾池57个,机关单位自置果皮箱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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