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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林管理
管理措施1950至1955年,人民政府对私营木竹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做到按计划采伐与销售。后因国家经济建设和人口增长的需要,竹木用量日增,供求出现矛盾,滥伐、偷运现象时有发生。1956年成立县造林护林指挥部,并相继于九华山、陵阳、木镇、蓉城等集镇成立林业站,下设林业组,对林业进行综合管理。1972年,又于蓉城、东堡、陵阳、木镇、五溪等交通要道处设竹木检查站,对销售、运输按章控制与管理。1982年,县林业局内设森林派出所,开始贯彻执行《森林法》,随时注意打击破坏山林的犯罪分子。至1989年,全县先后查处毁林案件294起,依法处理496人,追缴木材221立方米,索赔经济损失135510元。1985年后,县人民政府先后颁布《青阳县木竹采伐、经营、运输管理实施细则》、《青阳县护林防火办法》,还有各种布告、联防公约等,从各方面强化管理措施。
封山育林这是行之已久的一种护林形式,旧时的一般做法是,清明节当天,山主鸣放鞭爆,树石碑或木牌告示,晓喻封山禁规,严禁人、畜上山砍伐、践踏,违者罚款、罚唱戏、罚酒席,受罚者表示谢罪悔过。民国时期,江家山系江村乡8保(今朱备乡境内)所有封山时保长、族长、士绅均亲临现场,以壮声势。该山直至建国初期,林木直径达数尺,无人敢伐。
建国后,封山育林,采取死封、活封、轮封三种方法。死封:3至5年内不准进山砍伐与放牧;活封:一年一次留树砍柴,一般要求每3尺留一株,5尺留两株。并要求砍小留大,砍曲留直;轮封:施行定期砍柴,轮流封禁。酉华乡宋冲村、新河乡团结村、重埠乡老山村的千亩以上山场,采取活封与轮封方法,取得成效。60年代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重粮轻林,封山育林工作受到一定影响。1972年,全县对上述偏向进行扭转,鼓励封山育林,对死封5年以上的山林,每亩补助1元,按合同分期付款。1989年5月,县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开展封山护林的通告》,并采取有效配套措施。全县关掉近30个矿笆厂,对木竹经营加工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积极推行改燃节柴,要求砖瓦窑厂一律改烧煤,不能改的停办。全年共封山9万亩。
附:童埠乡老山村封山育林
该村位于青(阳)铜(陵)2县交界处,总面积1.3万亩,其中山场面积8866亩,占总面积68.2%,人均山场面积12亩。50年代未至60年代初,森林被砍伐殆尽,自然灾害频繁。1967年,始进行封山育林,采取活封与死封相结合,划出一部份山场活封,解决村民烧柴问题。并建立一支过得硬的护林专业队共15人,划出15个林区,各司其职,按订立的合同进行赏罚。同时制订严格的乡规民约,村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全村至1987年,已封育松、杂树成林8164亩,活立木蓄积量达20052立方米。1981年后,间伐林木年收入5万元,除去村、队干部及护林人员工资外,全村人均分得20元,做到以林补农,并形成林茂粮丰的生态环境。
二、病虫防治
虫害本县竹木虫害有300余种,其中常见的有21种。各主要林木的害虫是,松树为松毛虫和松梢螟;杉树为皱鞘双条杉天牛和土栖白蚁;栎树为花布灯蛾和栎黄枯叶蛾;乌桕、油茶、油桐为袋蛾;竹类为竹织叶野螟、竹笋夜蛾、刚竹毒蛾和竹广肩小蜂。1968年6月,本县首次暴发危害最大的松毛虫害,蔓延松林14万亩,虫情严重的森林,针叶被咬食一光,形同火烧,成片枯死。针对此次虫害,县、社、队同时成立灭虫领导小组,购买敌百虫粉剂、液剂计48吨,申调安二型飞机3架,半个月内计出动105架次,进行扑灭,共支出费用6万余元。1979年再次暴发,危害面积9万余亩,以竹阳、乔木、丁桥3乡为甚,并有一部份人畜皮肤中毒而发炎肿痛,甚至关节失灵。1980年又暴发第三次松毛虫害,受害松林为11.5万亩,对虫口密度大且又集中的大片松林地区,先后两次出动飞机112架次,进行喷粉扑灭,国家与社队共担负费用4.3万元;虫口密度小的森林,则广泛发动群众,运用中小型机械喷施农药,采用人工扑灭,亦收到一定效果。
三次松毛虫为害的共同特点是:人工营造的纯松林受害重,混交林受害轻;新林区受害重,老林区受害轻。基于这一情况,本县采取主要措施是,加强虫害预防测报工作,依靠群众,做到“治早、治小、治了”,改进营林措施,进行疏林补密,保持郁闭;注意合理打枝,严防过量间伐;营造松檫、松油茶、松油桐等混交林;保护益鸟,招鸟治虫等,从各方面进行综合防治。1989年,全县发生森林虫害面积8.5万亩,防治面积3500亩,并对全县林木育苗普遍进行打药防治,共用农药600公斤。是年7月,对童埠乡老山村和汪家岭的马尾松毛虫害,及时采取药物扑灭,控制了虫口密度,避免了大面积灾害发生。
病害据1980至1982年全省森林病虫害普查,本县病害约150种,病源物有真菌、细菌、类菌质体、寄生植物、线虫、螨类、藻类等。其分布广、危害大,常见的病害有:
杉、松苗木立枯病:有牙腐、梢腐、猝倒、根腐四类型。境内杉、松苗圃地均有发生。据产地调查,全县平均发病率在30—40%。长期低温阴雨,苗地土壤粘重,排水不良,或土壤中性,偏碱性,发病尤为严重。目前全县均以提高育苗技术措施为主,辅以适当的化学防治,效果较好。
杉木黄化病:是丘陵地区人工杉木林的主要生理性病害,由于土壤粘重、板结、积水、透气不良,造成根系窒闭、腐烂;或因土层瘠薄,营养不良及土壤碱性,引起全株性叶面黄化,植株生长不良,形成“小老树”。境内均有块状或小块状的零星分布,丘陵地区重于山区。本县除采取药物防治外,注意因地制宜,从垦复改造土地、更换树种等各方面着手,防治此种病害。
杉木炭疽病:俗称“卡脖子”。凡抗病性弱的杉木,均易诱发此病。本县近年杉木幼林患此病时,年均生长率降低25—75%,严重地区幼林成片枯死。1986至1987年,南阳林场大明塘营林区,连续发生此病,该场于幼林地间种黄豆,以增强土壤肥力,取得良好效果。
松落针病:危害各种松树,以幼、中龄松树受害为甚,病株率常达90%以上,病情严重时老叶全部脱落,影响松树生长。1985年,九华山马尾松及著名的风凰松均发生此病,经县森林病虫防治站与九华山农林科协作治理,恢复了长势。
油桐枯萎病:又称“桐瘟”。此病只危害“三年桐”,对“千年桐”无影响。症状是叶枯黄卷缩,木质部呈褐色,桐果黑僵化。1983年,杜村乡龙华村的油桐曾发此病。以千年桐作砧木,三年桐作接穗的嫁接桐,或以三年桐与千年桐混植,均可防治此病。
由于多年坚持积极防治,迄今各种病害均明显减少。
三、防火灭火
防火1951年,本县各区设护林委员会,村设护林队,全县128个行政村,配备兼职护林员2074人。70年代末,县设护林防火指挥部,公社设领导小组,生产大队设扑火队。1983年全县有1159个护林防火组织,专职护林员864人。1987年,实行县长、乡长、场长(林场)、村长分级负责制,在20个重点林区成立扑火队,配备防火员185人。南阳、酉华国营林场配备义务消防员73人。是年12月,县人民政府颁布《青阳县护林防火办法》共3章16条,进一步强化护林防火工作。1989年,又制订了《青阳县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坚持生产性用火“六禁止”和用火审批制度,使防火工作走向经常化、制度化。
60年代末,南阳、酉华国营林场,即开始修建防火道。至1987年全县林区防火道计长187公里;防火公路125条,全长539.9公里。并有瞭望台8座,灭火泵2台,风力灭火机13台,防火车:辆。
1963年3月,于丁桥公社茗山大队召开青(阳)铜(陵)南(陵)3县联防会议,共同研究毗连地带森林防火问题。此后又于1964年12月,1972年11月、1987年12月和1989年12月,召开了分别有青(阳)泾(县)南(陵)、青(阳)石(台)贵(池)、青(阳)黄(黄山市)及青(阳)贵(池)石(台)九(九华山)等县(处)参加的联防会议,制订了联防公约。
此外,在本县召开的省级联防会议有:1961年1月,县人委受委托主持召开青(阳)太(平)泾(县)南(陵)4县社会治安、护林防火会议,拟定了《四县联防协议》、《联护公约》,成立了联防组织;1979年9月,在本县召开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安徽五省护林防火联防会议,落实了联防事宜,省委副书记王光宇、副省长马长炎出席了会议。
灭火本县山区农民有烧山种粮(俗称“打火千”)、烧田等任意用火的旧习,往往引起山林火灾。旧时境内山区,每年均有多次发生,以酉华为甚。每次大火烧山,一烧几天甚至半月,均无人过问。任其自灭,造成大片童秃荒山。
建国后,从县到村各级党政领导重视防火灭火工作,每次火灾发生,立即进行扑灭。1966年,南阳林场在白沙岭烧防火道走火,烧毁天然杂木林100多亩,荒山1000余亩,副县长钱翎青亲自指挥灭火战斗,动员南阳、陵阳二公社1000多人奔赴现场,很快将火扑灭。1972年10月,南阳林场青草湾工区毛竹林起火,烧毁毛竹40余亩,朱备公社党政领导率领东桥、笔架、朱备3个大队社员100余人,与火场奋战一夜,终于将火扑灭。1982年3月,沙济乡崇觉村妇女主任中共党员严秀英,为扑灭“三八”妇女林火灾而英勇献身,被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此后,不断改进灭火措施,灭火能力增强。
几个年份火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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