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档案馆
民国时期,两县没有专门的档案机构,档案工作由秘书兼办。
新中国建立后,中共东流、至德县委和县政府以及县直机关、人民团体开始在机关配备专(兼)职档案员。1954年11月,根据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关于设立国家档案管理机构的决定,中共东流、至德县委、县政府分别设立了档案室,各配备档案员2人,在县委、县政府秘书室的领导下,负责接收全县历史档案、革命历史档案;主管本机关现行文书的立卷归档。经过收集、整理,东流县共建历史档案1145卷,报刊资料644册;至德县建历史档案25卷(原件现存于省档案馆)。1959年5月,正式成立东至县档案资料馆,定编3人,整理东流、至德两县1949年到1958年文书档案3044卷,其中东流1172卷,至德1872卷。“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机构瘫痪,档案馆工作人员被调离。1974年,设立东至县革命委员会档案馆。1976年5月,设立县档案科。1980年3月,档案科改为县档案局,为县一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同时,改东至县革命委员会档案馆为东至县档案馆。1985年,兴建档案大楼,总面积1031平方米,局、馆合署办公,对外两块牌子,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馆员2人,助理馆员2人,档案管理员2人,未定职称1人。库房备有铁制档案柜87套,木制柜20套,保存35个全宗的12674卷档案。历史档案复制件356卷,各类资料9848卷册。1983年和1987年,被评为全省先进档案局、馆,受到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表彰。
二、机关档案室
1956年,东流县在县税务局和胜利区,至德县在县供销社和永安区先后进行建立基层档案室试点工作。1959年,在全县14个人民公社和县直13个局(科)建立机关档案室。1966年到1976年,这项工作被废止。1977年后,重新恢复和发展。1987年底,全县区、乡、镇和科、局级机关建档案室65个(其中综合档案室18个,科技档案室11个),占全部应建档案室机关总数(106个)的61%,农村有299个行政村建立了档案专柜。全县各机关档案室总面积有709平方米,共保存文书档案13354卷,科技档案4658卷(盒),底图3656张;各类专业档案43828卷(包括部分病历档案和人事档案);出版物21种。1983、1987年,县银行档案干部张道春、县供销社档案干部杨香(女)先后被评为全省机关档案先进工作者。
由于政治的原因和工作中的失误,也使档案工作造成过一定的损失。1959年两县合并时,对原东流县档案未及时接收,致使东流县有一个区“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恨”全部散失。“文化大革命”期间,因片面强调战备,精简档案,也销毁了一些反映经济活动的档案。1982年1月,原普庆公社(今洋湖乡)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公社办公楼失火,致使150卷文书档案、50余卷人事档案以及全部财会档案,全被焚毁。
下一篇:第四节 书店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