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到1987年底,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6964件。
“文化大革命”期间,审判机关被取消,民事案件下放到人民公社办理,民事纠纷无人管,一些人民内部纠纷激化,上升为杀人、放火等刑事案件。1973年3月,县人民法院恢复办公,民事审判工作逐步走上正轨。截止1987年12月,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879件。
在民事案件中,婚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1973年到1987年的15年间,共审结婚姻案件1128件,占这一时期民事案件总数的39.2%。对婚姻纠纷案件,处理中注意做过细工作,坚持着重调解的方针,调解率达75.4%,其中调解和好229件,占调解结案的婚姻案件851件的26.9%,较好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县人民法院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各区人民法庭先后建立了接待人民来访日制度,到1987年底,共接待来访5309人次,处理来信7799件次。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