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消费合作社
民国19年(1930年),本县为纪念国际合作社节,开始兴办消费合作社。29年,安徽省皖南行署设立青(阳)铜(陵)贵(池)合作指导队。30年,贵池县设立合作指导室,各乡镇设立消费合作社,向民众供应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33年,全县后方和沦陷区内共有消费合作社57个,多数为地方官绅把持,资金不足,业务发展缓慢。
二、供销合作社
1949年6月,贵池县人民政府组建贵池县供销合作总社,同时建立门市部,以合理价格供应人民生活资料及农副产品。1953年,在全县12区建立12个基层社,基层社以下分别建立分销店、门市部,至1954年,全县供销系统共有网点83个。“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供销社与国营商业两度合并。1958年5月,供销社与商业局合并办公。全县供销商业网点缩减为5区1所,改为综合性国营商店,交公社经营。至1961年恢复贵池县供销社建制。1971年,商业局、供销社再次合并,1977年3月又分设。此间,全县供销系统共有32个独立核算单位,干部职工1534人。另有亦商亦农供销店184个,独立核算的门市部96个,从业404人,形成摊子大,人员多,战线长的特点。1984年,本县开始实行对供销商业系统的体制改革,恢复供销商业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并明确为集体所有制经济。改革后的供销社敞开吸收农民股金,实行政企合一管理。县成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设土产、棉麻、农资、茶茧、废旧回收等公司、池口轧花厂、乌沙轧花厂、贵池县供销社贸易中心和28个基层供销社。至1988年,全县供销社共有干部职工1513人,网点339个,社员股金35.2万元,成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1988年商品零售总额5412万元,占全县商品销售总额24931万元的21.7%。1983年5月,本县牌楼供销社,被评为全国先进商业单位。1985年8月,又被评为全国商业文明单位,获金杯奖。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