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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邮路
干线邮路建国前,本县邮件大部由大通经青阳县城,步班运送进口。抗日战争时期,贵池、青阳沦陷,国民党县邮局先后迁刘街、留田,沿江邮路为日伪政权所控制。本县国统区的邮件改进九华山下的庙前,由贵池局向青阳局交接。民国29年(1940年),又向北开通了一条由江口过江,经汤家沟至罗昌河(当时的桐城县邮局驻地)的秘密邮路。32年至3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贵东、贵西抗日根据地,在本县东部茅坦、水村梅、梅埂等地建立了秘密交通站。33年4月至7月,贵西地区北线先后成立了四个交通站,打通了本县根据地至东流和江西彭泽的交通线,使新四军七师和五师的联络通讯得以正常进行。抗日战争胜利后,34年底,恢复了贵池至大通和青阳县城的旱班邮路,同时开辟贵池至大通的水上邮路,由“信货船”(木船)自贵池东门外运送县际邮件至大通。
建国初,安庆——芜湖小轮通航,本县邮件的进出改小轮代运。1966年起,沪、汉线大轮停靠贵池,本县省外邮件改由大轮代运。省内邮件仍由安芜线小轮运送。1965年至1980年,池州行署驻贵池期间,先后开通了贵池至东至、石台、青阳、铜陵、屯溪、太平等地的汽车委办邮路,池州地区撤销后陆续停开,其邮件分别发经安庆、芜湖局经转。
县内邮路建国初,城区邮件,由一名邮递员步行投递,分东、西、北三个投递段。随着投递点的增多和投递范围的扩大,至1987年,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池州镇共有投递点113个,划分为东、西、南、北、东北、池口六个投递段,每日1个班次。城区设18个邮政信箱(筒),由专人每日下午2时开启一次,使用摩托车运送。
1950年,全县有农村步班邮路四条,长392公里。3至5天一个班次。至1952年,部分农村邮路开始使用自行车。1958年,全县农村邮路增至24条,共1447公里,其中委办汽车邮路152公里,已通邮路的生产大队占全县生产大队总数的97%。1983年,全县城乡邮路共43条,单程长度1598公里,其中自办汽车邮路410公里,委办汽车邮路380公里。摩托车邮路30公里,自行车邮路1083公里,步班2公里。至此,全县291个村都已开通邮路。县局以下各支局的邮件,除乌沙交县局、梅埂交安芜班小轮代运以外,均有自办汽车运送。
二、邮政业务
信函清代驿站只传递官府文书和军报,私人通信只能派人或托人捎带。近代邮政建立后,本县始由邮局开办信函业务,其中包括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货样等(1969年4月,取消收寄货样)。信函业务分平快、普通、快递挂号、普通挂号、特种挂号、保价挂号六种。
包裹此项业务自“中华邮政”办理起,未曾中断。分普通、保价、快递、大宗4类,凡贵重物品如金银手饰、手表、怀表、珠宝、玉器等都必须作保价包果交寄。成批交寄的商品为大宗包果。1979年起,本县又开办了乙类保价包果业务,除上述珍贵物品规定为甲类保价外,凡价值30元以上的包果,一律按乙类保价收寄。
汇兑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本县邮局即开始办理汇兑业务,但因通汇地点少、汇费高,绝大多数平民很少使用。建国后,邮政汇兑与银行分工,公款一律由人民银行办理,邮局只收汇私款和30元以内的公款,每张汇票限额300元。1980年放宽为5000元。1957年,本县邮电局开始实行汇兑检查制度。1963年设专职汇兑检查员至今。
报刊发行建国前,本县邮局不办此项业务。1950年,全国实行“邮发合一”,报刊发行始列为本县主要邮政业务。1953年起报刊实行预订制度。1982年,开始在主要单位建立报刊发行员制度,至1988年,全县共有社会报刊发行员58人。
1988年,全县共发行报纸4.43万份,杂志5.91万份,报纸进口731.72万份,出口66.41万份,杂志进口79.96万份,无出口。报刊流转额共80.08万元,其中社会集团54.08万元。
机要通信民国时期,由军邮代办机要通信。民国27年以后,国民党县政府曾在棠溪设置“递步哨”,专送政府要件。建国初期,贵池县人民政府设通讯班,传递机要文件。1951年,党内通信与军邮合并,归中央军委通讯处领导。县以上党政机关机要文件由军邮传递。1957年4月,由邮局接办机要通信业务。本县邮电局设机要室,负责传递县以上党政机关和各经济部门的机要文件。1976年池州地区邮电局设机要通信科。池州地区撤销后,县邮电局设机要组,业务上属安庆地区邮电局机要科领导。
其他邮政业务邮政储金:此项业务始于民国8年,储户多为私商,但实存之款寥寥无几。建国后由人民银行办理储蓄业务。1986年8月15日,本县邮电局开始恢复邮政储蓄业务。1988年末全县邮政储金余额97.8万元。
代收货价:本县邮局于民国24年开办代收货价业务。抗日战争时期,因业务清淡而自行消失,建国后,又继续开办。1969年邮电部通知停办。1982年又复办至今。
代购征询:1950年开办,1953年停办。
代购印兑税:此项业务开办历史较早。建国前时办时停。建国后,于1950年6月复办,1953年停办。
集邮:本县邮局于1983年开办集邮业务。当年营业额为9091元。1985年贵池县集邮协会成立后,业务量扩大。1986年营业额为27668元。1988年营业额36183元。
三、邮政设备
1949年初,本县邮政设备简陋,仅有一张长桌和一台20个格眼的分拣台,进出邮件由人力肩挑背负。建国以后,邮政设备逐渐增多,至1987年底,全县邮电系统共有自行车87部,摩托车2辆,汽车4辆,县局拥有50格的分拣台4台,包果自行收寄机1部,信函过戳机1台,各分支机构都配有分拣台、铁皮柜、台镑、信函天平等。
四、邮件转运
在县委、县政府机关所在地池州镇寄出信函,按1985年邮路及传递条件,如以5月1日5时封发为例,芜湖、南京在5月2日可到;上海在5月4日可到;合肥、天津5月3日可到;北京、广州5月5日可到;西安、昆明、哈尔滨分别于5月5日、6日、7日可到;安庆、九江5月2日到汉口5月3日到。
1986年,取消贵池至昆明、天津、哈尔滨的邮件直封关系。1987年取消贵池至西安、广州的邮件直封关系,由池州镇发往以上各地的信函分别经合肥、安庆、芜湖等地转口。1987年,贵池发往芜湖、南京、上海、合肥、北京、安庆、九江的邮件运转时限与1985年相同。
全县几个年份邮政计费业务量表

五、邮资变动
民国初年至民国30年以前,邮资变动幅度不大,此后由于货币贬值,邮资成倍增长。
民国时期邮资变动表

1952年国家规定国内邮资:平信每20公分邮资800元(原值人民币),1955年币制改革后折为8分,系以当时北京7.5两(10两制)小米价为标准。1950年3月起,各类信函资费标准如下表:

1988年,国内邮资基本上还是50年代的标准,现行资费如表:

1958年以前,印刷品资费:对边远省区如新疆、青海、西藏,每100公分收费5分,此后统一为3分。1969年3月前,集体收寄的解放军战士寄递的平信免收邮票,由部队加盖“军邮免费”戳记寄发。1969年4月起,战士寄信一律收费。1984年10月起,再次免收邮票费。
1966年9月至1969年4月期间,毛主席著作(含语录)一律免费作挂号邮递。
汇票汇费,原为每笔收费2角。1958年起按金额1%收费,每张汇票最低收费1角。电报汇票除按普通汇票收取汇费外,另加收电报费5角。1983年12月起调为1元。
机要文件每重20公分,收费1角2分,超重按每超过20公分,省内加收8分,省外加收1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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