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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沿江地带系多年冲积而成的洲地,历史上受长江和内河洪水危害,十年九涝。自清咸丰元年(1851年)居民在沿江开始圈圩,及至民国更相继修筑,但因政府重视不够,水利失修,久雨发生内涝,暴雨则圩堤溃决,多灾面貌仍未改变。本县山丘区,全赖塘坝蓄水和堰塥引水灌田,提水则靠人力水车,抗灾能力很低。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始终把抗御自然灾害作为农业生产的一项基本任务。在防洪方面,联圩并圩,围湖造田,不断提高圩堤防洪标准;在除涝方面,整修涵闸建设排涝站,排灌机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设备不断更新;在灌溉方面,大力整修塘坝堰塥,兴建小型水库,有条件地方建立机电灌溉站等。经过全县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水利面貌发生根本变化。
自1949年至1988年,全县水利投资4599.2万元(不含社队自筹资金),完成土石方18126.6万立方米,发展水利排灌机械52244千瓦(内流动机组15329千瓦),培修和新建江河圩堤291.32公里,块石护岸长30.66公里,兴建四岭水库及新河坝、烟墩、观山万亩灌区4处;建小水库66座,水力发电站8处,装机18台1147千瓦;兴建35千伏变电所4处,架设高压输电线路503公里。防洪面积由1949年的5年一遇标准20万亩,提高到20年一遇的24.7万亩。除涝面积由1949年的3年一遇标准1.6万亩,提高到10年一遇的24.79万亩。塘坝水库库容由1949年的2110万立方米,扩大到8494万立方米、蓄水量增加4倍,有效灌溉面积由1949年的21万亩,增加到32万亩,旱涝保收面积由1949年的9.5万亩增加到22.9万亩,分别是1949年的1.4倍和2.4倍。初步奠定了抗御洪、旱、涝灾的基础。
本县水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建设轻管理。农村在推行生产责任制中,水利管理责任制不健全,有些地方管理失控。破坏水利工程的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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