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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渔业行政管理机构
明洪武初年,在县境内清溪、黄湓、杜坞设河泊所,清时废。40年代,贵池县政府建设科兼管渔业。1949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水产组。1955年,成立贵(池)青(阳)铜(陵)水产管理委员会和贵(池)东(流)水产管委会。1959年,大同、同义、天生等大湖归所在公社管理。同年县设畜牧水产部。1960年设畜牧水产股,属农业局。同年4月,并为农业生产办公室。1965年元月至1966年6月,归商业局管理。同年7月再属农业局,设水产组。1979年,成立水产局。1982年,水产局设渔政股。1988年县水产局下属二级单位,有水产公司、白沙湖联营渔场、大同养殖场和天生圩养殖场。
1984年,由水产、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成立渔政管理指挥部。至1987年,各国营渔场相应成立渔政科(组)、湖管队等。公安部门在白沙湖渔场成立了水上派出所。
1984年,由水产、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成立渔政管理指挥部。至1987年,各国营渔场相应成立渔政科(组)、湖管队等。公安部门在白沙湖渔场成立了水上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