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本县各级人民代表选举经1953年筹备,始行于1954年。在1953年以前,县境普选采用等额办法(代表候选人等于应选代表数),县人民代表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81年,本县开始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大于应选代表数)。同期,县、乡(镇)人民代表均经普选一次产生。
1953年2月,本县人民政府以佘河乡作为普选试点。同年8月4日,成立了由11人组成的贵池县选举委员会,并抽出160人组成各地普选法庭。1954年,全县直接从事普选工作的人员有918名。是年,各区设选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各区主要负责人兼任。各乡设选举委员会,主席由县人民政府任命,委员经有关方面协商产生。该年普选分两批进行,到同年10月底结束。全县参加选举人数为157176人,占选民总数的81.9%,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3846名,由各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人民代表275名。
1956年,根据撤区并乡的新情况,对各乡(镇)缺额代表进行补选,凡经县人民委员会临时指定的代理乡(镇)长(含副职),补选为乡(镇)人民代表。本次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选区,每50至100人选代表1名。人口在3000至7000人的选区,每100至150人选代表1名。人口超过7000人的选区,每150至300人选代表1名。每乡人民代表总数控制在70人以内,不足名额进行补选。
1963年普选前,县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强调对选民资格的审查。通知指出:不能使公民的选举权被错误地剥夺,也不能使无选举权的人进入选民行列。是年,全县总人口336687人,具选民资格的为206234人,占61.25%。选举结果:选出乡(镇)人民代表4587人,比1954年增加19.26%。
1981年,本县普选实行差额选举办法。在普选前,就代表候选人和提名进行反复酝酿、协商,然后以2∶1或1.5∶1的比例供选民选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代表。县、乡(镇)人民代表选举同时进行。是年,全县总人口为527150人,具选民资格的253282人,占46.0%。选举结果:全县选出县人民代表437名,社(镇)人民代表2379名,分别参加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87年,选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296名,其中新当选的234名,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