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小学体育清末兴办小学堂,教学科目中设有体操课。教学内容有普遍体操(跳高、跳远、赛跑、球类等)、兵式体操(列队、列阵、步伐、器械等)两种,以兵式操为主。民国初期,小学体育科目仍为体操,以兵式操为主,加授游戏(为踢毽子、拍皮球、滚铁环、荡秋千、丢手拍,提建藏等)。民国12年,体操改为体育课,每周2节。抗日战争期间,小学增设童子军课1节,练习主旗语、棍棒操、结绳法、人工呼吸急救法等。民国35年后,小学体育课始有教材,教材为教育部编印,内容有小学垫上运动与垒罗汉、小学韵律活动、小学整队与走步、小学竞争运动、小学徒手操等。但由于师资缺乏等原因,按教材授课,多数小学难以实行。建国后,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小学体育被列为必修课,普遍受到重视。50年代初,由于没有教材,小学体育教学,体育教师自选教学内容,主要是队列操练和种种游戏。1954年起,在各小学推行第一套少年儿童广播体操。1956年,教育部颁布《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小学体育教学逐步走上正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改为“军体课”,以爬山野营、行军拉练等为主要教学内容,小学体育教学体系被打破。1978年,省教育局、省体委、省卫生局联合转发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体育教学大纲》和《生理卫生教学大纲》有计划地进行教学;要求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要求认真做好早操、课间操和眼睛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每周最少有两节列入课表,每天平均保证有一个小时的有组织、有计划的体育锻炼。安徽小学采用十年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教村(试用本)。体育课时:五年制小学360学时,六年制小学432学时,均占各学科总学时的7.8%。嗣后,小学的“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早操、课间操)、“两活动”(课外活动每周有两节列入课表)走向正规化;同时,一些城镇小学根据省体委《关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选测项目的规定》,组织学生对必须选测项目加强训练,力争达标。1979年,贵池县东方红小学被评为“全国体育卫生先进单位”,校长殷芳安同时受到表彰。进入80年代,贵池县东方红小学(即现实验小学)、东至县尧渡一小(即现实验小学)、青阳县蓉城三小先后分别被定为省田径、游泳、田径项目传统学校,贵池县城关小学、青阳县蓉城二小被定为地区田径项目传统学校。至1993年,全区小学共有专职体育教师40人,其中:中专学历35人,大专学历2人。
中学体育清末,池州府中学堂按章开设体操课,每周2课时,体操包括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民国8年,省立六邑中学开办后,体操课以田径、球类、普通体操和游戏等为教学内容。民国12年后,省立七中及各县公、私立初级中学均实行新学制,改体操课为体育课,开展基本操练、田径及球类活动。民国21年,各中学按照《国民体育实施方案》的规定,每天安排早操20分钟,下午安排课外体育活动50分钟。民国25年,中学一般都增加了跑步、爬山、游泳等课外体育活动。有的学校开始建立球队,开展小型体育竞赛。抗日战争期间,中学体育以军事训练为基本教学内容。民国29年,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制订的《中等学校体育实施方案》和《学校体育设备暂行最低限度标准》,但均未实行。
建国后,各中学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中学暂行教学计划,把体育列为各年级的必修课,每周开设2节,初、高中阶段各为240课时,均占总课时的6.67%。1952年,各种学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体育课教学得到进一步加强。各校逐步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和具有基本的体育知识技通的兼职教师。贵池中学、池州师范分别聘请在全省颇有名望的体育教师鲍照达、俞子箴任教。1956年后,各中学按省教育厅的要求,根据“重点推行,少数试行,全面参考”的原则,执行和试行教育部制订的《中学体育教学大纲》。“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设施被破坏,体育课常被学军、学家所替代。70年代后期,中学体育教学逐步恢复正常。一些学校对达标选测项目加强训练,加强训练,逐步形成特色。至80年代,贵池中学、东流中学、青阳中学先后被定为省田径项目传统学校。其中,贵池中学1987年又被定为省学生军训试点学校。东至二中、贵池二中、贵池杏中被定为地区田径项目传统学校。1980年秋,省教育厅制订了中学体育教师《教学常规》和《课堂常规》,对上好体育课提出了具体要求。1982年起,各中学严格执行体育成绩考核办法,规定全学期缺课达体育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体育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准毕业。除旧好体育课外,各校坚持早操、课间操和每周两节课外体育活动并形成制度。同时,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重视开展“达标”活动。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完中大多建有球类、田径为主的体育运动代表队。运动队以平时训练为主,有的学校还利用假期进行集训。
1988年9月,池州专署教委、体委成立后,以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教委、体委领导到学校检查工作,每年安排工作、总结工作、检查工作、评比先进,都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专署教委和各县(市、处)教委还明确规定,学生体育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评先、不能毕业;学校体育卫生不达标的不能通过“普九”验收;不重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学校不能评为示范学校或先进单位。并从组织上加强领导,逐步形成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有人抓、层层抓的管理体系。不以学生文化课成绩好而放弃体育合格标准,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1993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初中开不考试体育加试工作,先在石埭县进行试点。体育加试成绩以30分为满分计入考生中总成绩。
在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过程中,东流中学、贵池中学及其他重点中学积极努力,认真实施,取得了一定经验。1992年,贵池中学被评为省学校先进单位。1993年,专署教委、体委在东流中学召开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处)教委分管主任、体育科长、重点中学校长及体育教研组长。是年,东流中学被评为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东流中学校长宋河海代表安徽省7所优秀学校赴京参加了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召开的表彰大会,获得国家教委、国家体委颁发的奖匾和证书。至1993年,全区中学共有专职体育教师141人,其中,专科以上学历史性59人,中专学历62人。
体育达标活动1954年5月,国家体委参照苏联的经验制订颁布了《准备劳动和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7年开始推行,全区中、小学普遍开展“四红”活动,即劳卫制一级、二级运动员,普通射手四个项目达标。1975年4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布后,全区中、小学根据《体育锻炼标准》和国 家体委制定的《中、小学体育卫生暂行规定》,妥善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广泛开展以“达标”项目为内容的体育锻炼。达标还被列为评选先进单位、“三好学生”的条件之一。1978年,青阳县九华山中学491名学生在达标测验中,有260人达标,达标率为52.1%,居全省被检测的完中之首,先后受到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和省体委、省教育厅的表彰和奖励。1980年,省教育厅、省体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学校活动,促进了学校体育达标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1988年9月,专署教委及各县、市教委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长计划、短安排,并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评估。贵池、东至、青阳等市、县每年都组织一次中学生体育达标大检查,对每所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一个不漏地进行当场体育测试,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限定时间达标。全区中、小学作育锻炼达标率逐年上升,据统计:1991年,中学生达标人数54763人,达标率为68%;1992年,中学生达标人数58139人,达标率为75%;1993年,中、小学生达标人数104827人,达标率为86%。
业余体校1957年,贵池县体委建立少年业余体校1所,设有篮球、田径、乒乓球、射击4个班,常训学员60余人。教练由聘请的体育教师和县体委干部兼任。1958年,青阳县体委开办业余体校1所,收小学毕业生72人,训练以田径为主。翌年,该校女生方仲子在安庆专区田径运动会上获女子短跑100米、200米两项冠军。贵池县业余体校设篮球、田径、乒乓球3个班。青阳县业余体校分散设班,分别于城关三小、酉华乡石安小学、木镇初中、庙前小学、九华中学设乒乓球、手球、田径等4个班,常训学员64人。东至县、石埭县业余体校分别于1973年、1974年秋成立,石埭县业余体校于1976年停办。
进入80年代,始终坚持办学的只有贵池县、青阳县业余体校。其中,贵池县业余休校设有田径、射击、乒乓球、游泳、围棋等班,青阳县业余体校设有田径、乒乓球等班。贵池县业余体校于1987年评为省业余训练先进单位,该校兼职校长江龙斌,教练员王裕辉、生飞、林少凡受到省体委表彰,射击班教练朱敦治于1985年获国家体委颁发的“新中国体育开拓者”荣誉称号和国家体委授予的“体育先进工作者”称号。1989年后,东至县、石埭县业余体校恢复,各县、市业余体校的教学力量得到了加强,其中贵池市业余体校较为规范。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