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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林
明清时代,池州城郊的齐山、杏花村等风景区,增建有亭台楼榭等人文景观,至民国时已荡然无存。1980年,成立齐山园林管理处,整理修复旧有景观,并禁止自由炸山取石,放牧采樵,至1993年已修复、开放华盖洞,燕子洞、钟鼓洞、青瑶岛、小九华、石林等自然景观。铺设石阶旅游便道4000余米,复建绣春台、翠微亭,建冶春园,忠廉堂、秋影斋等仿古建筑,占地4900平方米。
民国时,城内无公园,仅有少数几家富户宅邸建有花园,规模都很小。1982年,在南湖建“烟柳园”公园,占地2.5公顷。园内垂柳依依,建有水榭、溜冰场、儿童乐园等设施,1984年建成对游人开放。
(二)城市绿化
民国期间,城区狭窄,树木稀少。建国初期,未予重视。1960年,城建部门在秋浦路、长江路栽植泡桐、悬铃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亦相继出资兴建,城建部门协助规划,提供树苗,共建成街头绿地37处,1880平方米,大多集中在长江路、秋浦路、翠微路。1984年,更新城区行道树,砍去泡桐,部分街道栽植香樟。1985年,组织全城机关干部在城西杏花村故址栽种杏树9000余株。据1987年统计,城内街道绿化带总长12公里,绿化总面积80公顷,绿化覆盖率17.1%,人均占有公共绿化2.7平方米。1988年后,在拓展街道、兴建生活小区的同时,注重城市的绿化工作,在翠微路、东湖路口建成圆形花圃。至1993年,城区街道绿化增至6公里,绿化面积增至15.4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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