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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量技术监督工作是技术和管理的统一。计量和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内分三大类:一是标准化管理。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化,就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建国初期,国家引用前苏联的标准,自1952年起,国内开始颁布一批机械工业标准。1958年,东至县开始采用《机械制图》、《公差配合》基础标准。1964年,贵池、东至县相继建立标准计量管理所。1976年,成立地区标准计量管理所,使标准化管理工作正式开展。二是调查掌握采用标准情况。1980年,东至县标准计量管理所率先开始对工业企业产品采用标准化情况进行调查,采用率不足40%;1984年,贵池县标准计量管理所调查195家工业企业(含乡镇企业)92种产品。采用标准的有57种(国家标准22种,部颁标准245种,地方标准11种),标准覆盖率为61.96%,无标产品35种。之后,石台、青阳县相继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1991年至1992年,全区组织对169家工业企业采用标准情况调查,其结果是:在登记的379种产品中,采用标准有258种,标准覆盖率为68.07%,无标产品121种。三是执法监督检查。1989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颁布施行,区、县(市)认真组织了宣传贯彻。同时,对《安徽省地方标准化办法》和《安徽省工业企业标准化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等地方法规进行了宣传贯彻。自此,全区开展了标准化管理业务培训和执法检查情况。1990年6月和12月,地区会同贵池市组织了两次《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实施情况检查。对地直和贵池市五家生产企业、十四家经销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固体饮料等食品十二类161种。其中,合格的31种,综合合格率为19.25%。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限期改正。1992年6月,地区又组织对地直和贵池市生产与经销企业的《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受检企业53家,食品152种,综合合格率为71%,同1990年相对照,综合合格率提高了50个百分点。
(一)统一计量单位
1959年,国务院,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并在全国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和废除旧杂制。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布置,区内各县共进行了三次大的秤制改革。第一次是从1963年开始至1966年结束,将十六两制的旧秤改为十两制的新秤,旧制油、酒量全部改为十进制;第二次是从1977年开始至1979年初结束的中医处方用药秤的改制,废除“分、钱、两”,代之以“克、毫克、升、毫升”;第三次是从1985年底开始的把市制秤改成千克制秤。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在我国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各县都进行了宣传、部署。自1985年起县计量所压力计标准品改制;自1986年起文字材料逐步改用法定计量单位;1988年测力、压力仪表着手改制,采用“牛顿”、“帕斯卡”。1990年是本区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全面过渡的最后一年。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安徽省标准计量会议要求,是年7月份,地区标准计量局制定。《全区法定计量单位实施情况检查验收的实施意见》。同年11月份,对全区11个部门174年单位、4个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验收。同年12月11日,安徽省法定计量单位实施情况检查组来地区检查验收。抽查了行署办公室、池州报社、电台、贵池电视台、贵池市政府、池州商场和贵池市百货大楼共七个单位和两个农贸市场。经省检查验收确认池州地区基本完成了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工作。1990年12月,地区标准计量局与贵池市标准计量局分别荣获“全省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先进单位”的称号。
(二)计量标准器具的建立与考核
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把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逐级传递到工作器具以及将测量结果在允差范围内追溯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重要环节。计量基准器按其使用和管辖范围又分社会公用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开展计量器具检定修理业务,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和一致,70年代末,地区及各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所)先后开始了计量标准具的建立工作。1979年,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建立了力学、电学、长度共三类八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991年11月,东至县计量测试所建立的“燃油加油机检定标准装置”,经省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地区标准计量局授权该标准为池州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全区燃油加油机实行强制检定。1993年11月,池州地区供电局“电流互感器检定标准装置”、“电压互感器检定标准装置”、“三相电表校验标准装置”共三项计量标准,经安徽省电力局考核合格、省技术监督局审查认可、地区技术监督局授权作为池州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02级以下电流、电压互感器05级以下电能表、功率表的检定。从70年代末至1986年,各县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情况分别是:贵池县26项,东至县4项,石台县7项,青阳县24项。1987年至1993年各县、市建立并经考核发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情况分别是:贵池市6项、东至县4项、石台县5项。
(三)计量检定
建国初,区内各县在部分主管部门内部有专司衡器修理的业务人员,从事衡器修理服务。1958年始,各县相继成立计量检定所或标准计量管理所,计量检定与修理服务范围逐步扩大。至1989年全区每年计量器具检定与修理数量达一万台(件),1993年度接近二万台(件)。与此同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工作。
(四)计量认证
按照《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全区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申请受理和预审工作。1992年6月1日,贵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提交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申请书》。同年11月7日,地区技术监督局会同贵池市技术监督局、农业局组织正式评审工作评审组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JJG1021--9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的要求,对贵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进行了现场考核。确认该站申请计量认证的十种肥料产品和九项土壤参数的考核结果与JJG1021-90规定的技术要求相适应,同意通过计量认证,取得了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1992年11月,安徽省地质矿局三二四地质队安徽省池州实验测试研究所向地区技术监督局提交计量认证申请,1993年1月12日,地区技术监督局会同三二四地质队组织正式评审工作,评审组根据JJG1021-90的要求,对该所进行了现场考核,认为该所申请计量认证的72种元素项目或测试参数的考核结果与JJG1021-90的技术要求相适应,通过了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五)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发放
为加强计量器具管理,地区及各县、市技术监督局加强了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管理,1986年至1992年,各县、市共对22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考核发放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1992年9月2日,地区技术监督局给安徽省石台煤气仪表厂产品J2.5、J4家用双管煤气仪表发放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1993年3月给池州地区计量技术服务公司制造修理部发放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六)商贸计量监督管理
1958年后,各县相继成立了计量检定所或标准计量管理所,计量管理工作也都以市场商贸管理为主。至70年代中期,由于地方计量工作长期机构不顺,工作人员少,影响了商贸计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1979年6月,根据安徽省计量局、商业局、供销社、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五单位“关于开展衡器大检查的联合通知”精神,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衡器大检查组,对城乡商业、粮食、供销等系统的经销单位进行了衡器大检查。全区122个人民公社,检查了97个,共检查各类工作计量器具4297台、件,合格率为30.98%。检查促进了衡器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群众的计量意识。80年代初,区内各县加强了对商贸计量的管理,每年均组织对农贸市场、商业网点等流通领域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突击检查,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对化肥、农药、水泥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袋重检查,处罚短斤少两的行为。1989年,地区和各县、市标准计量局会同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组织了市场商品计量大检查。共组织检查57次,受检工作计量器具5506台、件,受检合格率达66.7%,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414台、件,罚款8000多元。此后,各县还相继开展了“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1992年青阳县蓉城集贸市场被评为“安徽省集市贸易计量先进单位”。
(七)工业计量管理
我国工业企业计量工作,自50年代起基本沿用前苏联的管理模式,单纯局限于保证计量器具准确的量值传递工作。1980年,国务院颁发了《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1984年国家计量局在工业计量管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颁发了《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升级办法》,改变了过去衡量工业计量技术不与管理水平指标、国民经济、工业生产相联系的状态。1985年5月,池州农药厂、贵池县江南轴承厂通过了安庆地区标准计量局组织的检查检收,成为全区最先获得“三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同年7月至12月,池州造纸厂、池州铅锌冶炼厂、石台县机床配件厂、贵池县池州家用机床厂、东至县齿轮厂等企业先后通过了检查验收,获得“三级计量合格证书”。1990年4月,池州造纸厂通过了安徽省标准计量局组织的检查验收,成为地区第一个获得“二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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