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物资机构建立初期,实行的是以物资分配调拨为主要形式,由国家对重要物资统一分配,有计划地组织流通,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分工经营”的管理体制。
1978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度,物资部门实行的是计划供应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党的十四大以后,市场化经济体系逐渐形成,物资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由执行国家计划调拨供应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转向以市场为导向,推行企业法人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级承包,目标管理,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协调、服务、指导、监督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发挥调控市场、平抑物价,搞活流通、服务生产的主渠道作用。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物资管理
1965年至1978年,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地区物资部门对生产资料实行计划调拨,平衡供应和管理,并根据国家“集中统一,全面管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制订的产品管理目录,分类分级管理。对国家统配物资,一律由各级计划部门统筹安排,下达指令性计划指标,物资部门各专业公司按物资管理渠道,统一组织订货、调运、储备,平衡供应,保障正常生产和生活需要。对部管物资,由省物资局组织计划分配。对国家三类物资,则按地方产品管理目录由地方政府会同物资部门,根据生产单位和用户的计划申请,综合平衡分配供应。对国家敞开供应、自由购买的物资,根据辖区内物资消费水平,做好进货计划,在全国各地自行组织货源调进,尽量满足广大用户需要。由于原材料和电力不足及运输问题等原因,影响计划物资的供应兑现。物资部门每年都要直接到供货单位催提调运,或改变合同,改发其他品种或其他规格、型号产品,以免计划落空。计划管理部门要根据计划实际到货情况和厂家生产轻重缓急,确定兑现供应比率。为使物资合理流通,对大宗或批量物资一般采取计划直拨、大额直达,就地就近供应的原则,以减少运输环节、物资损耗和运杂费用,对少量零星物资,则采取直接进库,拆零供应,方便用户。
在“四·五”计划时期(1971年—1975年),国家实行“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由下而上,上下结合,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经济管理体制。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大批下放给地方管理,并相应改变原来的基建、物资分配和财政管理制度。同时,国家统配物资目录,作了较大调整,一部分产品由中央主管部门管理,一部分产品下放地方管理,统配物资种类大幅度减少。1966年为326种,1972年减少为49种,到1975年为52种。与此同时扩大了地方物资的分配权限,按照“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缴”的物资分配原则,1972年开始对中央下放企业的产品,实行所在地按一定比例分成的办法,使地方自行支配的统配物资资源比重得以扩大。地区物资部门,在国家计划经济时期,贯彻了国家“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执行“保主保重、兼顾一般”的供应原则,尤其是对区内工农业生产急需的短线物资,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建设的重点,本着“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宗旨分轻重缓急,积极组织计划物资的调拨,如对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和关系国计民生等需要的重要物资,物资部门竭尽全力,确保供应,甚至贴本经营,发挥了物资流通的主渠道和对工农业生产的后勤保障作用。
(二)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物资管理
1978年至1993年为市场经济过渡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伟大战略决策之后,我国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开始向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过渡,物资管理体制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80年代初,国家开始实行“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指令性计划物资逐渐减少,到1985年国家统配物资已减少到23种,逐渐加大了部分重要物资的指导性计划。地区物资部门对“两个计划”物资依照比例同时安排,组织供应到位,搞好产需衔接。在物资价格上执行“双轨制”政策,即对国家指令性计划物资,一律执行国家定价供应;指导性计划物资,价格随行就市,执行地方定价。
1988年,行署物资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加强流通秩序管理,清理整顿物资流通领域。1989年对全区32家钢材经营单位进行了经营资格审查,并发给经营委托书。1990年8月,行署批准成立了池州地区钢材市场,1991年8月正式举行开业典礼。钢材市场职责是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区钢材经营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行署工商局、物资局联合制定了《池州地区钢材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钢材经营资格单位、交易界线、结算方式以及钢材市场管理职责。、1991年4月,行署批准,成立了池州地区生产资料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生产资料市场的设置和布点,监督检查重要生产资料经营资格的执行情况,管理全区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保护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营等。随着中央(1992)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生产资料市场呈现全方位开放态势。行署物资局对所属企业认真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管理,实现了全区物资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按照1989年6月,“包死基数,保证上交,超收全留,欠收自补”的原则,行署物资局作为总承包人与行署财政局实行总承包,然后作为发包方与所属7个专业公司(金属、机电、再生、农机、化轻、建材、燃料)实行分包。第一轮承包期从1989年到1992年,一定四年不变。按承包合同规定1989年行署物资局上交地区财政利润由1988年的36.4万元增加到51万元,然后按年递增5%的比例上交。第一轮承包期,全区物资企业共实现税金1008.8万元,其中地直实现629.2万元,占62.4%。与此同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强化激励机制,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将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任命制改为聘任制,企业经理、副经理由主管部门聘任,企业中层干部由公司经理聘任,报主管局备案。1992年10月,在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全区物资系统认真贯彻《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企业走向市场。主管局下放了十四项经营权利,并开始由管理服务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
(三)物资经营
建国前,区内工业企业很少,对生产资料需求经营的品种、量也少。建国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物资需求品种、量增多。从1953年起,国家对钢材、生铁、水泥、机床、纯碱等12类物资实行由中央掌握,大区间平衡调拨。全区实际调入供应的物资品种主要有:钢材、水泥、平板玻璃、油毡等。物资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其经营品种增至30多个,主要是钢材、生铁、铜、铜材、电动机、轴承、工具、量具、平胶带、三角带等。到1965年,专、县物资部门经营管理的物资品种达64个,主要是钢材、生铁、铜、铜材、电动机、轴承、工量具、平胶带、三角带、铝材、铅锌、水泥、平板玻璃、油毡、纯碱、烧碱、硫酸、汽车、轮胎、炸药、雷管、导火索、电焊条、布电线、机床附件等。另有一些物资由业务主管部门对口管理。1978年以后,经济逐步回升,物资需求日益增多,流通的物资品种越来越丰富,不但品种多,而且规格齐。至1993年,地区物资部门经营的物资主要有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燃料以及其他一些原料和材料等6大类322种。
物资购进,在解放前其生产资料除少数由业主自行到区外采购外,大都取之当地自产。建国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统配物资、部管物资主要来源于省分配。1962年,扩大了购销业务,增加了货源,同时进行收旧(社会剩余物资)、利废。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区内所需物资一般由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指标分配。自1962年起,主要物资皆由物资部门统一经营管理,货源不断扩大,调入物资逐渐增多。1966年,物资调入总金额45万多元,其中调入钢材500多起,水泥4540吨。70年代始,物资需求增多,购进增加。1972年,物资购进总额591万元,是1966年购进总额的13倍。其中从巢湖、芜湖、安庆等地调入水泥13612吨;从省内、外调入钢材2322吨,调入硫酸105吨、烧碱63.13吨、纯碱48.4吨(主要是从合肥化工厂调进)。其后,每年各种物资调进都有所增加,加上通过加工、调剂和地方自产物资提供的资源,基本能满足了全区农业、工业生产建设的需要。到1974年,全区物资购进总额突破千万元大关,达1087万元。1978年,国家采取“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地区物资管理和经营方式都发生了变革,绝大多数物资靠物资部门通过市场自行调节,自行购进。通过补偿贸易等手段建立物资资源基地。1979年,实现购进2293.12万元。是年,除抓计划外物资的兑现外,还组织了一批计划物资,其中钢材1629吨,电动机2366台15488千瓦,变压器198台15852千伏安,裸铝线230吨,烧碱31.2吨,水泥1607吨等。计划外自采物资约占当年总购进的25.2%。1988年后,物资购进迅猛增长。1989年物资购进达8575万元,其中计划外物资购进金额6640万元,占购进总额的77%。1991全区物资系统购进突破亿元大关,达15536万元,比1989年增长81.2%。1992年,面向全国,建立稳固的资源基地,购销触角由沿江向沿海、沿边扩展,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成为10多家大型生产厂家在池州的总代理、总经销。同时,通过补偿贸易方式与生产企业加强联系,拓宽了资源渠道。是年,全区购进总额达29043万元,其中计划外购进占60.1%,使企业基本摆脱了对计划的依赖,在市场竞争中增强了实力。物资系统继续以补偿贸易方式加强与生产企业联系,共集资3800多万元,分别投资首钢、马钢、莱钢、当涂钢厂等,当年获得了1.1万吨适销对路的钢材资源。1993年物资系统国内纯购进达38335万元,分别较1979年、1989年增长了16.7倍和5倍。
物资销售在建国初期由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业务主管部门办理。专、县物资机构相继成立后,主要生产资料开始由物资部门负责组织和供应。在物资销售供应过程中,认真贯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按照“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先生产后基建”的供应原则,发挥了物资供应主渠道作用。1978年后,物资购销体制迈步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物资供应主要立足区内,面向区外,拓展业务。从全区供应情况看,1966年物资供应总额仅45.38万元,其中供应钢材540吨,水泥4539吨。1971年,实现供应总额649万元,比1966年增长了14.3倍,其中供应金属材料233万元,机电设备194万元,建筑材料101万元,化轻材料118万元。1979年,物资部门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证供应,全区共实现物资销售2557.67万元,分别是1966年和1971年的56.4倍和3.9倍。是年,在供应方式上,仍以计划分配为主,在保证计划兑现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市场调节。除线材、小型型材、薄板、镀管、玻璃等少数品种外,其余大多数品种基本做到敞开供应。全区建立物资供应网点33个,其中代销点114个,经销点19个,另外还设立了4个综合门市部,1980年,池州地区撤销后,原地区三个公司仍然保持了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1987年,三个公司年销售已达1173万元。1988年后,物资销售连年翻番,形势喜人。1989年,地区物资部门明确提出坚持“立足区内,面向区外,把生意做大、做活、做出去”的指导方针,首先满足区内生产建设的需要,全年供应物资9265万元,占全年销售总额9664万元的96%。同时,落实产业倾斜政策,实行保主保重的物资供应原则,全年供应农村煤炭、钢材、农机等农用物资145万元。并加强同邻近地区和外省的联系,全年外购外销物资1772万元,扩大了池州的财源。1990年,全区销售突破亿元关,达10584.9万元,外销比重进一步提高,达到13%,其中外销煤炭1.5万吨,钢材500余吨,水泥700余吨。1991年全方位拓展市场,强化销售,挤占区内市场(占领城镇市场,开辟农村市场),拓展区外市场,主要物资销售量大幅度上升。全区实现销售额17100万元,其中地直公司实现销售额10735万元,闯过亿元关。是年,共销售煤炭347756吨,钢材20114吨,有色金属246吨,汽车443辆,轮胎12268套。同时,大力推进城乡物资供应网点建设,建立了40个物资供应网点,扩大了市场覆盖率,其中城镇网点27个,农村网点13个,销往农村的物资达2000多万元。使区内市场占有率有所提高,其中煤炭为61.7%、钢材59%、有色金属55.7%,化工原料71.4%、汽车78%。在区外,积极组织外购外销,深购远销,把竞争触角伸到沿江、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了35个代办处、代销点,遍及北京、南京、临沂、合肥、蚌埠、马鞍山、铜陵、安庆等地。外销额占年销售额的50.2%,其中外销煤炭30000吨,钢材6200多吨,初步建立了以池州为中心的对内渗透、对外幅射的物资购销网络。1992年,物资企业全员走向市场,促进了物资销售,全年销售总额31032万元,其中计划外销售达90.4%。实物销售量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年共销售钢材45000多吨,煤炭49.04万吨,载重汽车547辆,机电设备5390万元,橡胶20吨,轮胎13490套。不仅保证了区内国营骨干企业的物资需求,还增加了与乡镇企业的联系,拓展了乡镇企业市场,推进了农村网点建设。同年,新增农村网点9个,全年销往农村物资逾3000万元。1993年全区实现销售额41253万元,分别较1966年、1979年和1988年增长了909倍,16.1倍和4.3倍。是年,全区共有网点86个,其中农村网点37个,销往农村物资达4105万元,新增驻外业务窗口8个,全年区外销售2.6亿元,占全年销售总额的63%。实现区内农村市场和区外城镇市场的双突破,使全区物资经营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得到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四)经营效益
物资经营部门成立初期,其主要职责是担负生产企业的后勤工作,起组织计划物资、保证物资供应的作用,按照“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经营原则,由省下达亏损指标,财政予以补贴。随着物资机构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经济效益有所好转。进销基本持平,各县略有盈余,但地区亏损较多。1970年,专、县物资部门财务实行单独核算后,随着经济的开始回升,物资部门经营状况也开始有了好转,至1977年,地区物资局扭转了连年亏损的局面,盈利9.83万元。1978年,全区首次出现无亏损单位,地区机电设备公司首次摘去亏损帽子,盈利0.22万元。1979年,全区物资企业共盈利31.07万元。1988年后,物资部门起步头三年,一年一大步。1989年,全区实现利润346万元,比1988年增长了55%,其中局属公司较上年增长70%,达211万元。1990年,全区实现利润327.9万元,地直公司创利22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68%;1991年创利350.3万元。连续三年,不仅企业效益上了台阶,而且职工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局机关投入120万元建成48套职工宿舍。1992年,全区经济效益创物资机构组建以来最高水平,创利460万元。较上年增长43.7%。同时,经营条件进一步改善,企业实力有所增强,仅地直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达近千万元。全区共提取71万元开发资金,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实力。1993年,由于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市场起伏大,虽然购销较上年有所增长,但利润有所下降,全年创利356万元,新增固定资产626万元,其中地直增加了377万元,增加了企业发展后劲。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