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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949年到1952年三年的恢复,医治战争创伤,全区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为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了基础。从1953年“一五”计划开始到现在,本区已经历了七个五年计划,正在努力完成第八个五年计划,并正式编制实施“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池州地区行政区划的演变,本区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制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年——1957年)1952年4月,安庆专署拟定了《五年建设计划初步意见》。其基本内容包括农林、工业、商业(供销社)、文教等共22条,其中工业产值计划按每年递增20%速度增长。
1953年,由安庆专署对国营工厂开始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同年1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次年,安庆专署要求各县报农业生产计划,由专署汇总报省。1955年,安庆专署向各县下达年度经济计划,并编制出《安庆专区地方工业56--62年发展规划》和《56—67年安庆专区农业发展纲要》(草案)。1956年底,安庆专署颁发了《安庆专区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命令。1957年,安庆专署下达年度经济计划,其中工业产值增加了调整计划,并着手部署编制《1958——1962年农业发展计划》。同时开始对统配、部管物资进行统一计划管理。
“一五”期间,全区完成了农业合作化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手工业、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农业生产稳步发展,计划管理逐步向“四统一”过渡(生产统一安排,资金统收统支,物资统一分配,人员统一调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水平基本相适应。到1957年底,区内工农业总值为12760万元(当年价),比1952年增长51.1%。其中工业产值为3322万元,超计划21.4%,水稻、油菜籽、棉花分别完成五年计划的97.2%、43.7%和45.6%,农业综合实力和抗灾水平显著提高,农业机械总动力增加200%,农业总产值增长28.9%。详见附表:“一五”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大跃进”及经济大调整时期(1958年——1965年)
本区国民经济建设从1958年开始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当年4月制定了《安庆专区1958--1962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这个时期由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对工农业生产提出了“大跃进”的口号,全区经济工作脱离了正常轨道。随着“大办钢铁”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社会上刮起了“五风”,计划管理职能衰减,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区内经济陷入严重的困境。1960年,区内出现饥饿、疾病、逃荒、死亡等非正常现象。1961年纠正“五风”,推行“责任田”,农业生产有所恢复,但不久又被取消,致使农业生产受阻。到1962年,“二五”计划不仅没有完成,而且实际完成情况比“一五”末期有所下降。
1963年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的基础上,开始了国民经济大调整,计划体制部分恢复了“一五”期间性质,决策权限由中央集中,加强了计划的指令性,计划调节覆盖全社会,直接计划范围迅速扩大。区内重新制定了《1963--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按农轻重次序进行综合平衡,放慢了经济发展速度,调整了工、农业生产关系。在人民公社中推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形式;在城镇中,采取关、停、并、转等办法调整了一部分工矿企业。调整后的计划指标基本上改变了以往的指标示高,平衡差等不足,计划种类12种增至20种。以保证计划指标的操作硬性。
1964年底,计划体制又进行了局部调整。农、林、水、交通、科教文卫等19个非工业部门基建投资由地方统筹安排,“五小”(小钢铁、小水泥、小化肥、小煤炭、小农机)企业产品由地方分配使用,企业折旧基金由企业支配,计划控制数留给地方一定机动。通过这次调整,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方和企业计划管理权,使基层计划部门增加了调控主动性,能够科学地指导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到1965年,工农业生产缓慢回升,经济运转呈现良性发展势头。全区实现工业农业产值1.38亿元,比1957年增长8.4%。农业增长6.8%,工业增长12.9%。主要产品产量均有增长。粮食产量为34.7万吨,比1957年增长41.9%,棉花产量8863吨,比1957年增长1.5倍,油料产量9580吨,比1957年增长45.8%,中小农具98.1万件,比1957年增长4.8倍。经过调整和巩固、发展,使“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对国民经济的损害基本得到恢复。
1958~1965年部分年份计划指标


(三)计划管理体制权力下放时期(1966~1978)
1966年,国民经济进入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年)。池州专署恢复成立后即编制了《池州专区66~70手工业及基建规划》,并下达了196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计划尚未实施,就遭受“文革”运动的冲击,计委机关被“砸烂”,人员下放,资料散失,调整期恢复起来的计划,调节手段被取消,计划管理程序遭破坏,生产、建设、流通、分配领域出现严重混乱现象,生产停滞,甚至倒退,1970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比1965年下降4%。整个社会经济比重严重失调,基本建设盲目投资,国民经济处于无政府或半无政府状态。1970年,生产得到一定程度恢复,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但经济建设急于求成思想又有所抬头。在计划实施方面,以政治运动方式强制执行,违背了客观条件和经济规律。1971年行署编制了《池州地区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并下达了年度计划。从1972年到1975年的年度计划执行效果均较差。
1976年进入国民经济发展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行署制定了《池州地区1975~1985》年农业发展规划》,并分年下达年度计划。这个时期,由于受政治运动和保守思想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缓慢。1978年全区粮食产量为48.1万吨,完成计划91.8%;棉花产量12.25万担,完成计划的76.6%;油料产量25.2万担,完成计划的108.7%。
1966~1978年主要计划指标及部分年份完成情况

(四)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时期(1979年至1993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党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制也相应进行了多方面改革。一是缩小了国家计划控制范围,允许一部分经济活动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除对国民经济总体进行计划安排外,只对生产和流通的主体部分作具体计划安排,大量工业品中的小商品、农业中的三类农副产品的产销均由市场自发调节。二是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企业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前提下,有权自主进行经济活动。三是实行指令性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计划制度。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减少行政手段,更多地运用经济杠杆,逐步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节与控制。1979年底,全区社会总产值达5.43亿元,比改革前的1978年增长16.5%,工农业总产值达4.41亿元,比1978年增长17.6%,粮食产量58.9万吨,超计划12.2%,油料产量2.05万吨,超计划55.3%,棉花产量16万担,超计划1%。
1980年,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名称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1年进入国民经济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年),区内各县国民经济开始出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农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工交邮电发展迅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较多,市场繁荣,城乡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各项计划指标都完成得较好,主要指标均提前完成“六五”计划。1985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9.04亿元,比1980年增长110.7%。其中农业产值5.23亿元,比1980年增长99.7%;工业产值3.82亿元,比1980年增长127.9%。粮食产量51.9万吨,比1980年增长32.3%;棉花总产量9845吨,比1980年增长97.6%;油料总产量为2.8万吨,比1980年增长138.9%。五年内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6亿元。
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1986~1990),区内各县根据“全面改革,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指导方针,均制定了“七五”计划。1988年8月,地区恢复后,计划管理体制逐步健全。1989年池州地区开始参与南京经济协作、安徽省沿江经济区、皖南旅游区等跨区规划。1990年1月,编制了《池州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同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池州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及十年规划纲要》。1990年底,全区实现工农业总值21.3亿元,比1985年增长1.35倍,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占五年计划的101%;实现国民收入11.9亿元,比1985年增长98%,完成年度计划,超五年计划12.3%;实现乡镇企业总产值7.57亿元,比1988年增长14.9%,完成年度计划的86%;粮食产量58.4万吨,比1985年增长12.5%,完成年度计划的104%,占五年计划的99.5%;财政收入89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5%。
第七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完成,为制定和实施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八五”计划较好地体现了地委、行署确定的“稳农强工、活商兴游、重科兴教、兴区富民”的发展思路,突出了池州特色和发展重点。计划到1995年工农业总产值16.6亿元,年约递增6.8%;国民生产总值19.4亿元,年约增长6.0%;国民收入15.4亿元,年约递增5%;乡镇企业产值17.4亿元,每年平均增长12%;财政收入1.09~1.14亿元,每年平均增长5~6%。1992年3月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发表之后,全国改革开放进入新一轮高潮。接着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奋斗目标,宏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其是乡镇企业超常规的发展,使原定“八五”计划宏观指标显得过低。1993年10月行署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对“八五”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其更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调整后的指标是:到1995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26.6亿元。五年间平均递增13%;国民收入21.9亿元,年均递增12.5%;工农业总产值50亿元,年均递增18.4%;财政收入1.62亿元,年均递增12.6%;乡镇企业总产值38亿元,年均递增38.2%。
到1993年底,全区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3.31亿元,比1990年增长67.6%;国民收入22亿元,比1990年增长84.4%;乡镇企业总产值26.26亿元,比1990年增长2.5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98亿元,比1990年增长45.7%;且财政收入1.21亿元,比1990年增长53.2%;农民人均收入827元,比1990年增长330元;职工平均工资23384元。“八五”前三年计划执行指标均大幅度地超额完成了计划。详见附表:
1989年——1993年主要计划指标及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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