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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铺
本区最早的金融机构为当铺。旧时典当是按资本和经营规模的大小,分为典、当、质、押四种。看物评价,一般当半,最高六成。当期为数月,长则年余。到期赎当月,息二分,逾期即成“死当”,押物由当铺变卖处理。清初,池州府辖的石埭县六都银坦、高路亭和大夫地有私人开办的当铺。光绪年间,典当较兴盛,共有当铺56家。其中,当铺有建德(今东至)“公益典”、铜陵县“降顺典”、“贵池县“恒裕质”等。清末,由于战乱掠扰,当铺仅存8家。民国时期,典当有所恢复,有当铺(店)21家。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类似典当的业务机构。如农民银行设立的“农民抵押贷款所”,中华农业合作银团投资开设专营农产品抵押的“农仓”等,其经营与典当业务相同。上述各种典当和抵押,至抗日战争爆发后,相继歇业。
(二)钱庄
钱庄始建于清宣统二年(1910),即建德县尧渡街开办的协茂润号钱庄,经营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放款期限,长以年为限,短以月为限,活期以日为限,放款月息一分五厘至二分不等。存款月息一分二厘。民国时期,钱庄最盛,铜陵县大通和悦洲为最多,有11家。其余两县各2家。抗战爆发后,大部停业,所存无几。
(三)银行
安徽中华银行大通分行民国元年(1912)1月,安徽都督府将裕皖官钱局改建为安徽中华银行,主办发行钞券,并代理省金库。在本区境内设立大通分行,开展金融汇兑业务。因讨袁世凯失败,该行由军阀倪嗣冲接管。民国3年停业。
中国银行大通支行民国3年(1914)建立,系官办银行。经营存贷、汇兑业务,并代理国库和征收盐税。民国16年改组为税收处。民国18年,中国银行税收处,又改名为寄庄(庄址在大通和悦洲大关口蔚凤钱庄内)。抗日时期,撤退未复业。
安徽地方银行贵池办事处民国25年(1936)1月,安徽省政府设立地方银行,作为全省的金融机构。是年12月1日,该行贵池办事处成立。翌年,青阳、至德、东流、铜陵四县亦设办事处。石埭、太平两县办事处迟后于民国28年相继成立。办事处主要是办理工商票据,买卖贴现,省内汇款,代理收付,发放担保贷款,买卖公债等。民国30年12月起,各县办事处代理中央金库办理库款收解事宜。1949年4月,池州全境解放,各县银行办事处,被人民银行接收。
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办事处1949年5月成立。管辖池州专区7县6个办事处。贵池县未设办事处,其业务由池州办事处兼代。1950年11月,池州办事处改名中国人民银行贵池中心支行。是年5月,繁昌县支行划属贵池中心支行领辖。1952年4月,池州、安庆专区合并,贵池中心支行随之合并撤销。
中国人民银行池州中心支行1965年7月,随池州专区复建而成立。管辖贵池、青阳、铜陵、太平、东至、石台县支行。1968年4月,正值“文革”时期,人民解放军驻池支左领导小组批复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池州专区支行革命委员会。1969年1月,并入池州专区财贸站。1970年10月,银行又与财税局合并,成立池州专区财贸金融局。1973年该局撤销,银行与财税分开,恢复池州地区中心支行。1980年3月,池州中心支行随池洲地区撤消,亦并入安庆地区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分行于1989年1月20日,随池州地区恢复建置而成立,它是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管理贵池市、青阳、东至、石台县支行。至1993年底,全区人民银行干部职工共有220人。
中国工商银行池州地区中心支行1988年12月12日成立,它系专业银行,领辖行政区内的贵池市、东至、青阳、石台县工商支行。1993年底,全区工商银行共有干部职工472人,其中地区中心支行68人。
中国农业银行池州地区中心支行地区首次建立农业银行是1965年8月,当时与人民银行合署“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辖贵池、东至、青阳、铜陵、石台、太平六县支行。1965年11月撤销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池州地区撤消,但各县农业银行又均恢复,分别由新区划管辖。198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池州地区中心支行再次成立,管辖贵池、东至、青阳、石台四县(市)支行和九华山办事处(委托青阳县支行代管)。至1993年底,中心支行直属机构设有营业部、营业所和储蓄所。全区农业银行共有干部职工514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池州地区中心支行1966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池州专区支行(此前本区基本建设拨款均由交通银行华东区行直接管理),1969年1月,(“文革”时期)池州地区建设支行,并入专区财贸站。1970年该站撤销,建行业务并入财税金融局,内设基建财务组,对外名称建设银行。同年,建设银行并入人民银行,各县基建单位归各县财政局管理,由县人民银行办理拨款,原地区直属机关基建单位均由贵池县人民银行开户拨款。1972年恢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池州地区支行。1979年1月,改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池州地区中心支行。1980年4月随池州地区撤消,各县支行归并到安庆、宣城、徽州地区建行管辖。1989年5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池州中心支行又恢复成立,管辖贵池市、东至、青阳、石台县支行,后又建立了九华山办事处。至1993年底,全区建设银行共有职工260人。
中国银行池州支行1990年9月11日成立,直属单位东至、青阳两县支行,五个分理处,三个办事处,一个营业部等,共有干部职工86人。
(四)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本区推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始,于民国20年(1931),是年,沿江各县遭受严重水灾,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派员来贵池等县组建互助组,发放农赈贷款。翌年初,改名信用合作社(简称“信用社”),分设于各县灾区。民国22年,东流、贵池两县组织信用社(组)182个,入社农户10669户。民国23年,时逢大旱,大力推行农村合作,东流、至德、贵池3县共建信用社548个,为历史最高记录。后因华洋义赈会改组,其活动终止。民国23年4月,安徽省农村合作委员会成立,其任务是主管全省合作事业,对原有信用社进行登记,掌管借款申请、审批,到期通知,核定利率等。是年,据贵池、青阳、东流、至德等县统计,共建信用社697个,社员户数23388户,认购20225股,股金57701元。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27年9月,撤销省合作委员会,其业务管理并入省建设厅,各县办事处改为“合作指导处”,按《县合作社组织大纲》规定,县以下设乡、保信用社,其它业务采取兼营。当时信用社业务经营,绝大部不办存款,放款增多以社员缺种、缺肥为由,报县合作指导处审核后,转报农民银行所属机构办理转贷。至民国30年,原建信用社并入乡保社,至此,信用社不单独存在。信用合作虽延续到解放前夕,因内战影响,经济萧条,货币急剧贬值,通货膨胀严重,信用业务陷入停顿。
解放后,贵池县1951年在桃坡乡白洋村(今解放乡)首建华峰信用社。之后,东流、至德、青阳、石埭县先后试办了1个信用社,3个互助组。1955年,全区共组建306个信用社,2个信用互助组,筹集股金37.2万元。1956至1957年,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实行并社,按乡(镇)共设置102个信用社。1958年,信用社改名信用部,隶属于人民公社。1961年,各公社信用部与银行营业所合并。1965年又恢复信用社。是年,共有111个信用社。“文化大革命”期间,信用社受到“左”的干扰,隶属关系混乱,经营不佳,业务停滞、亏损居多。1978年以后,加强了信用社的领导与经营管理,以县为单位建立信用社“县联社”、专属管理和服务。至1993年,全区计有县联社4个,信用社90个,信用分社85个,信用代办站145个。共有职工819人,代办员325人。
城市信用合作社本区开办以服务集体和个体经济为主要对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始于1987年3、4月间,由贵池县建设银行和东至县工商银行先行筹建。1990年5月,人民银行批准地区工商银行筹建池州城市信用社。1992年12月,全区人民银行系统在各县、市成立4个城市信用社,除主营存款、信贷、结算、汇兑业务外,还自办居民储蓄,兼营金铺店。至1993年底,全区8个城市信用社共收存款4993万元,放款余额达4959.9万元,自有资金积累45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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