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棉花
本区产棉历史悠久,重点在贵池、东至两县的沿江圩区。山区和丘陵区间有生产,多属自产自销。建国前,东流县的张溪、八都、黄石矶、湖西共有9家棉花贩运商行。每年贩运4500担,主要运往上海、芜湖、汉口等地。贵池县棉花集中在乌沙、观前及驻加三处,每处有棉花行二、三家,运往长江下游。东流县棉花行不到10家,多代客商买卖,运往芜湖、江西等地。当时由于种子低劣,耕作技术落后,单产低,质量差,收益小,棉农积极性不高。1950年,东流县棉花面积85566亩,收购皮棉3565担,亩产商品棉4.2斤。贵池县棉花面积42021亩,收购皮棉3660担,亩产商品棉8.7斤。建国后,国家十分重视棉花生产。1950年,委托供销社对棉区贷放肥料定购棉花。1951年,贵池县通过赊销大米304.5万斤,饼肥135万斤,签订棉花预购合同2600份,预购皮棉93.5万斤。1954年实行统购后,一直列为一类物资管理,禁止棉花进入自由市场。通过供销社的积极扶持,不断更新优良品种,改进操作技术,加强科学管理,使棉花生产迅速发展。1952年以来,棉花品种进行过五次以上的更新换代。淘汰了大、小乌子,大、小录子,大白子等土棉和退化棉(珂子棉)。全面推广改良棉,即岱子棉14号,德字棉53号,并建立良种繁殖基地。先后引进鄂棉、鲁棉、沪棉、徐州553号、四川杂交棉、泗棉三号、苏棉三号等品种并逐步推广施肥治虫、整枝、摸岔和营养育苗。集中产区棉农口粮实行基本口粮口加奖励的办法。基本口粮为原粮380斤,出售一斤皮棉奖售二斤稻谷。自留棉兑换布票的标准,1—5级皮棉、交售一斤,换布票5尺,6—7级皮棉,交售一斤,换布票三尺,级外棉不兑换。1979年实行超中价奖励办法,超购部按国家牌价加价30%。1982年,每担皮棉奖售原粮35斤或每担补贴差价6.4元同时按各户定购数实行60%为统购价,40%按统购价每担加价17.5元。1985年改统购为合同定购。售棉与粮、肥、柴油三挂钩,实行斤棉、斤粮、斤肥(标肥)的奖励。每担奖售柴油2.5斤,或给差价补贴1.25元。1992年取消物资奖售全部实行差价补贴,每担皮棉12.00元。
棉花收购,从统购时起,都是政府下达指令性计划,各基层供销社、轧花厂,通过合同落实到生产单位(集体或个人),发给售棉证(卡),凭证(卡)到指定的棉花收购站(厂)交售。集体交售,统一结算,分户交售,分户结算。1965年,贵池、东至两县都成立棉麻公司,统一负责棉花收购、加工和调拨。基层社为县公社代购,轧花厂负责就地收购和加工。由于棉花属统一购物资。1985年前,一直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销售、储存。实行合同定购后,除根据省下达的计划进行调拨、储存外,各县可组织销售。由于本地区棉花自然品质好,加工工艺精,1984年开始出口创汇。1993年收购皮绵11957吨,其中出口308吨,创汇263万元。
(二)苎麻
青阳县民国8年(1919年)种植面积达1200余亩,总产600担,1949年种植面积1843亩,总产1666担。贵池县种植面积达万亩,总产2万多担。抗战期间,销路中断,生产锐减,1949年种植面积6100担,总产4200担。建国后,苎麻生产迅速发展。1956年青阳县种植3041亩,年产402担,单产132公斤。纤维支数达1700左右,被评为全国苎麻生产先进单位,获国务院嘉奖。该县城东乡五星村,“细叶绿”苎麻被评为全国苎麻纤维收购标准样,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陈列展出。1957年全区种植面积10874亩,总产18800余担,收购量为17200多担。青阳、贵池县均先后被列为全国产麻基地县。1958年后,因受“左”的干扰,毁麻种粮,或因销路受阻,其面积、产量均不断下降。“文革”期间,徘徊在5000亩左右。1979年后苎麻再次恢复和发展。并改变过去只培土不施肥不治虫的落后状况,积极更新优良品种。1983年贵池县棉麻公司,从湖南引进中国麻科所研制的“75—10”新品种(后定名园叶青)。其特点是杆粗抗风,根深耐寒,纤维支数高,亩产可达四百斤,迅速获得到推广。1985年,麻价由每斤1.50元暴涨至6.50元最高达7元,使麻农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麻苗售价每棵高达五分。1987年青阳县种植面积12394亩,年产达1191吨,贵池县种植面积28271亩,年产为2955吨,全区种植面积为42249亩,年产为4527吨。1988年后,销路不畅,价格猛跌,每斤均价为1.20元左右,并限量收购,生产又逐渐下降。1993年,全区种植面积为9675亩,收购为741吨。
(三)茶叶
宋代,贵池县即有茶叶贸易、征税的记载。东至县的“祁红”,清光绪元年(1875年),就驰名中外。“祁红”已成为出口创汇的重点产品。青阳县黄石溪毛峰,1957年被列入安徽名茶。并作为“五一”礼茶送往北京。为了支持茶叶生产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优待措施。除发给预购定金,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困难外,还实行粮食补助。1962年开始实行奖售政策,规定每收购一担级内茶叶,奖售化肥62.5公斤,粮食12.5公斤,布票5尺,煤油1.75公斤。1964年至1968年,按茶叶收购额计发奖售券,每百元奖售化肥40公斤,粮食21.75公斤,布票26.5尺。级外茶酌减。1968年至1976年按交数量计奖。每担外销茶化肥40公斤,粮食25公斤,内销茶奖售化肥12.5公斤,粮食10公斤。1977年至1979年按茶叶收购金额计奖,级内茶每百元奖售化肥30公斤,粮食20公斤,级外茶每百元奖售化肥15公斤,粮食10公斤。1980年至1983年,按茶叶收购金额,每百元奖售化肥30公斤,粮食40公斤。1985年取消奖售。其间,1980年,还按派购基数进行奖励。基数内每担奖4.5元,超基数交售的每担返利18.3元。1981年对超基数交售的茶叶,工商税由40%减为20%。同年,茶园,按每亩补助供应粮20斤,菜油2斤;新辟密植速成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100斤,菜油10斤,贷款扶持70元,供应饼肥100斤,化肥200斤;新辟常规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50斤,菜油5斤;贷款扶持35元,供应饼肥20斤,化肥40斤;改造老茶园,每亩补助供应粮30斤,菜油3斤,贷款扶持20元,供应化肥40斤;现有茶园每亩供应饼肥5斤。
茶叶购销。1951年始,以贵池茶厂为主。它是省茶叶公司的业务机构,既搞加工又组织经营。1956年购销业务改归农产品采购局。1957年农品采购局并入供应社,茶叶属供销社经营。1961年划为外贸主营。1981年再次划归供销社。开始由土产公司经营,尔后贵池、石台、东至县相继成立茶叶(茧)公司,专事茶叶工作。在上述隶属关系多次变革中,收购工作基本上均由基层社承担,实行代购制。茶叶购销,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从1955年预购开始,列为派购物资,实行全收全调,不准搞议购议销。其任务由各级政府以指令性文件下达,层层落实到生产单位。集中产区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集体交售;分散地区,任务落实到户,发给交售卡,凭卡交售,完成任务后,才能留作自用。销售,即提出“先出口、后边销、再内销”的原则。对机关、工厂及城市居民的饮用茶,曾实行按计划凭票销售。1984年3月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实行多渠道经营,供应社收购量下降,但购销总量的比重,仍是主渠道。1993年,全区茶叶生产总量为6175吨,出口红茶为5880.62吨,创汇总额达6350余万元。
(四)蚕茧
本区栽桑养蚕,缫丝织绸,已有300年历史。民国时期。有私商设茧行四所,运销南京、上海等地。清光绪二十四年,沪商沈联芳在木镇建沈氏山庄,内建养蚕宝楼,上下40间,蚕具齐全,并设烘茧灶10余座,促进了栽桑养蚕事业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销路封锁,茧行关闭,桑园荒芜,产茧量大幅度下降。解放前夕,全区产茧令有250担。其中,青阳县200担,贵池县20担,东至县30担。
1952年安庆专区仅有青阳县的茧和丝的收购量。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私营茧行被代替,供销社的收购量逐年上升。1957年青阳县收购鲜茧548担,贵池县收购鲜茧187担。政府为了扶持蚕桑生产,1954年开始由供销社发放预购定金,进行预购。当时从浙江购进嫁接桑苗(湖桑)逐步代替叶小产量低的老桑树。同时,组织参观学习外地养蚕的新技术并推广改良蚕种。1956年开始推行养秋蚕,并改收干茧为收鲜茧,集中产区都建有烘灶,提高了干茧的质量。1976年推广饲养春、夏、秋、晚秋四期蚕。普遍推行小蚕共育,重视蚕室、蚕具清毒与蚕病防治,使蚕茧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1961年后,实行斤茧、斤肥、半斤粮的奖售政策。1957年,全区收购蚕茧113吨,1965年仅收购82吨,后来虽有发展,但进展不快。1975年后,各级党政领导引为重视,要求大力发展湖桑。据统计自1974年至1980年7年时间由供销社或地方财政拿钱购进桑苗1224.2万株,桑穗5000斤,桑子10400斤。重点产区普遍建立育苗基地。1992年桑园面积达61955亩,1993年收购鲜茧2618吨。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