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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种育苗
植树造林,种苗先行。种苗是植树造林的物质基础。在个人采种育苗方面:建国初期,森林资源多,有林地面积大,造林任务小,采种育苗也少,个人就地采种,或挖野生苗移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4年承包荒山造林高潮后,个体育苗较多,出现了不少育苗专业户、重点户,他们与造林单位签订育苗合同,一、二级苗包产包销,为丰产林育苗地提供了大量苗木。东至县1984年育苗专业户93个,育苗1128亩。石埭县育苗专业户14个,育苗最多一户是大演乡新农村压门队吴章千,共育杉木苗13亩。集体育苗方面:主要是乡村林场专业队育苗,70年代,各地从湖北广济参观学习办林业经验后,掀起了大办社队林场育苗高潮,1971年,全区社队林场290个,到1978年,发展到884个,专业队人数达到11239人。东至县迭山林场从1972年建场到1984年,累计育苗125亩,出圃苗831.63万株。
国营育苗方面:共有八个国营林场和三个国营苗圃,主要培育用材林树苗。如杉木、马尾松、国外松、水杉、池杉、法梧、枫杨、杨树、桂花树等树种。为国家造林和社队林场及城市绿化,培育和提供了大量的树苗。
(二)人工造林
据1992年林业统计资料记载:全区人工造林面积2887195亩,其中林分面积1420039亩(含杉类1079067亩,松类277279亩,阔叶树61224亩,珍贵树种2469亩),经济林面积482654亩(含油菜4008亩,油桐32018亩,板栗47229亩,核桃86亩,柑桔420亩,石榴500亩,漆树511亩,其它茶桑果等397882亩),竹林144633亩,四旁植树折合面积86027亩。在林分面积中,用材林面积1406500亩,防护林6786亩,特用林6553亩。全区人工林蓄积量3362272立方米。国营林场造林面积183572亩,林木蓄积量872301立方米。其它国有造林面积9152亩,蓄积量2888立方米;集体人工造林面积2715914亩,蓄积量2487183立方米。
“七五”期间,全区林业生产取得了可喜成绩。人工成片造林1985—1990年完成86.5万亩,占包干任务89.5万亩的96.6%。其中,速生丰产林32.7万亩(含杉木27.38万亩,国外松4.47万亩),总共 投资790.9万元,其中省投资470万元。安徽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安徽林业,非常重视,1989年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0年起至1997年,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地区、专署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五八”绿化规划的号召,研究决定“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池州”,并付诸实施。从1990年起,地区、专署把上述规划当作全区首要大事来抓,制规划,定措施,上下发动,全党全民齐动手,大战“消灭荒山,绿化池州”这一硬仗。经过四年来的艰苦努力,全区在1993年度经省级验收合格,提前一年消灭荒山。据统计,“五八”绿化池州规划人工造林任务,全区107.1万亩,从1990年至1993年,已完成90.93万亩,占任务107.1万亩的84.9%。其中1990年营造速生丰产林8.17万亩,1990年至1993年一般人工造林45.02万亩;1991年至1993年国家项目造林24.01万亩,省级工程造林面积6.47万亩,零星人工造林6.49万亩。建国后至1993年全区造林面积统计表:
池州地区建国后造林面积统计表
单位:万亩

池州地区“五八”规划人工造林完成情况统计表

(三)飞播造林
本区飞播造林是从1968年开始的,1967年原池州地区林业局牵头,组织东至县、贵池县、石埭县、青阳县、铜陵县林业局,在省民航局协助下,派林业技干部到浙江省临海县参观学习飞播造林经验。东至县1968年在普庆公社迭山大队(现洋湖乡迭山村)飞播造林一万亩,但成效不大,成片面积只有95亩。1969年,贵池县、青阳县飞播造林3个乡(双桥、殷汇、九华山)。1971年石埭县在小河乡、丁香乡、莘田乡8个成片山场开展了飞播,马尾松面积15300亩。“六五”期间,石埭县、东至县、青阳县,几乎年年都进行飞播造林。“八五”期间,1991至1993年贵池市、东至县、青阳县又飞播造林153871亩。全区至1993年止共累计飞播造林面积478771亩。其中,东至县152449亩,贵池市192486亩,石埭县31000亩,青阳县102836亩。1983年省林业厅对贵池县1981—1983年3年间飞播造林面积开展了“两查”:查播区16个,总面积112235亩;查成效面积52653亩,占播区总面积47%;播区内非飞播种面积积16683亩,占播区总面积的15%;失效面积42899亩,占播区面积的38%。1984年,贵池县对殷家汇林场3700亩播区面积进行了调查,马尾松蓄积量16650立方米,每亩平均4.5立方米,近几年已经开始间伐利用。
池州地区飞播造林统计表

(四)封山育林
历史上山区农民都有封山育林的习惯。封山育林投资少,见效快,能够促进自然更新,有效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封山育林的原则是“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封山育林的形式分死封、活封、轮封。死封:交通不便偏僻的山区,大面积的天然次生林实行死封,为期10至20年或更长时间,到成林成材止,严禁人畜上山。活封:座落在村庄附近灌丛林地实行活封,又称季节性封禁,一般从清明到立冬为封禁期,不准樵采、放牧;立冬后到翌年清明节前开禁,准予农民上山砍柴,保留杉、松、槠、枫香等主要树种,又称封树不封柴。轮封:对残留树和疏林地分年分块轮封,三至五年为一个周期,适当砍“霸王树”,保留目的树种,即封小树,不封大树,封乔木,不封灌木。
封山育林对加速实施我省“五八”绿化规划起了重要作用。本区1990年至1994年计划封山育林面积159.2万亩,至1993年,已完成封山育林面积155.44万亩,占91.3%。“七五”期间,本区把封山育林分为面上和重点两种形式,为五年封禁期,这个时候,面上封山育林要国家每亩补助一角钱,重点封山育林国家每年每亩补助一元,同时,还适当补助部分粮食计划,这一措施极大地调动了林农封山育林的积极性。石埭县1986年至1989年新封山和续封山面积108.86万亩,年均封山18.1万亩。1990年,东至县一年就封山育林57.32万亩,贵池市这一年封山育林42.38万亩。石埭县解放后,特别是从1952年开始,除去中间一段时间1958至1966年和1972至1978年外,每年都有封山育林面积,最少一年要封山3.7万亩,最多一年要封山育林60多万亩。
封山育木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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