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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国21年(1932年)始,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民政科,掌管民政、财务、教育、建设诸项,县以下设有民政专职人员。解放后,各县人民政府设民政机构负责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险事业。1988年9月,专署设民政局,并增设残疾人康复事业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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